书城现言爱是一生的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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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暧昧情怀

也许,你并不知道我在等你

我问,怎样才能让一个人知道你在想他?

你说,心里不停地默念他的名字,他就能感受到。

可我一直在心底重复着你的名字,你却一直没有音信。

也许,你并不知道我在等你。

我问,当你在等一个人的短信时,你是会调成静音模式还是户外模式?

你说,静音。这样,发现短信来到的时候就会充满惊喜。

于是我调了静音,于是我马上就后悔。

我一直在看手机,我觉得自己有些强迫症了,每一次屏幕亮起的瞬间,我的一颗心就也跟着亮了起来,这感觉,那样美好,那样心碎。

也许,你并不知道我在等你。

我问,你忙吗?在干嘛?吃了吗?

你一一回答,不忙,看书,没吃。

可我却发现自己笨笨地不知该再说些什么,再说什么都是多余,再说什么都只会让人厌烦。

你生活在一个可以没有我的世界,我居住在一个只有你的天空。

所以,我注定是个失败的人。

可是,为什么聪明的你不能帮我想一想,我还可以和你说什么,我还能为你做什么?

可是,为什么不忙的你不能试着回一些疑问句,让我们的对话更长?

可是,为什么你从没有这样的时候,这样想念着我,想念着一个一直在等你的人?

也许,你并不知道我在等你。

我什么也没问出口,可这不代表我的草稿箱里什么都没有。

我一直在写,一直在删,一直在改。偶尔一两条,又会在发出之前的最后一秒被转入草稿箱。

可纵使是这样的严格筛选,我还是不知不觉攒下了许多草稿,那许许多多的字里行间,其实只有三个字:我想你。

但你却问,还说我没有发,你不是一样没有音信?

我说,因为害怕打扰到你。

其实,我只是想等你主动发一次,让我相信,其实,你也很想念我。

但事实却让我始终相信,

也许,你并不知道我在等你。

我再挂qq,我总喜欢只打开你的分组,每一次,都能轻而易举看到你。

每一次咚咚的敲门声后,我就会看看你,

可你一直黑着一张臭脸,好像在生我的气。

偶尔亮起来都不会动一动,总要我先向你问好。

你怎么总是这么大的架子,这么大的谱,这么大的把握我一定会问好?

你总是“马上就要下了”,“你也快点下吧”,“我们都早点下吧”,

我们又不是母鸡,为什么总赶着投胎一样要下啊?

我等了那么久才等来你的一句话,根本还没把本儿说回来你就要下了……

我想,

也许,你并不知道我在等你。

我的天空今天有点灰,

我想你,想你,好想你。

不停揣测你心里,可曾有,我的姓名。

才发现,

原来,你真的不知道我在等你。

套在心上的戒指

结婚后第3年,那些莫名的生活琐碎,日益累积起来,令他们的爱情有了裂缝。从争吵到冷战,然后分开,很短小的一个过程,爱情被切成互不相隔的2片。出了街道办事处的门。彼此不肯多看对方一眼地分道扬镳,一副从此便是天涯陌路客的决绝。

几天后,他回来拿属于自己的东西。几箱子书,几套衣服,他收拾了半天,慢的像蜗牛。甚至收拾完了,还在屋子里转悠,捡上一把小梳子,甚至一本过期的杂志。

她冷冷的想,爱情真是一种可笑的东西,相爱时,恨不得能把心送给自己。反开了,居然理智到一本旧杂志都不放过。

再也找不出属于他自己的东西了,他还是转来转去的不肯走,她拼命的想,还有什么没给他呢?

心里哦了一声,她想起来了,左手无名指上的戒指,是他送的,一粒眩目的钻石。他们都曾天真的认为,自套在指上的一瞬间,它变代言了爱情。

她开始往下褪它,却怎么也退不下来。大约,他是看在了眼里。匆匆地,收拾好东西,竟也不要那戒指,转身出门。后来终于退了下来,手指却肿了。套过戒指的地方有一圈浅浅的勒痕。

她没好气的把戒指扔在了洗手盆的上方,早上洗脸时,她习惯性的翘了下手指,翘完之后,才想起戒指已经被退掉了。以前洗脸的时候,戒指的接口划伤过脸,让她养成翘手指的习惯,她兀自笑了一下,心里忽然有点说不出的落寞。

拢头发时,她又习惯的翘了下手指,因为戒指的接口会把她梳整齐的头发挑出几根,她想,等以后参观不带戒指的感觉就好了。

一天天过去了,她始终没有习惯不带戒指的举止,总是下意识的翘一下手指,当发现手指上是光裸着的,心,空落落的,然后,情不自禁的在脑海里浮上一些细节,绵绵软软的,很难受!

一次,她跟朋友在电话里说:怎么会这样呢?我明明已经把戒指拿下来了呀?

朋友笑笑,戴在手上的戒指你可以拿掉,可是,还有一枚戴在你心里的戒指,你永远摘不掉。她哑然。后来,她流泪了。

一段日子的空落。让她懂了。与其赌气容纳感爱情走了,不如用一个婉转的方式,让爱回来,至少,他的名字不会是自己一生的疼。所以,她又把戒指套回了自己手上。倘若他回来拿东西,翘给他看,或许,这就是最好的暗示。

那天。他回来。用拿东西做幌子,一眼之间,便望见璀璨在她手上的戒指,谁也没有说话,轻轻会心一笑,然后,暖暖的拥抱就来了。

再后来,他告诉她,收拾东西那天,他的本意并不是想拿走所有属于自己的东西,只想拖延时间,给爱一个复员的机会。

在漫长的生活里,有爱情暖着,某些阳光暖暖的午后,她偶尔会想到老的光景——他在她身边,有一头华发,穿越多年生活的她,心境安宁,回想着那些年轻气盛的争吵,在他们苍老的的心里想起来,都像孩子的打闹,让他们露出残缺的牙齿。所以,她如此的感谢,当时的他留下借口,让爱回家!

所以,当你摘不掉套在心上的戒指的时候,请一定一定,给爱留个回家的借口!

暧昧感情

我一直站在窗前看着外面的雨。雨并不大,“噗噗”地跳着。10岁起我就有了看雨的习惯,但今天我有些心不在焉。

不时侧过头去看桌上的信纸和一张素色贺卡。信纸上布满了小字,像一颗颗细雨点。周峰的字还是那样子,小得让人费眼。我们认识也在雨天。那天,上学时似乎常会遇到的那个大男孩跑到我面前,他吐出一句话:“走吧,我送你回家。”然后他对着长发披肩的我伸出了手。出于羞涩的本能,我只红着脸说了声“谢谢”,然后一直站在那里像今天这样心不在焉地看着雨。于是,周峰也一声不吭地陪着我站了一个半小时,那就是开始……

“那也许是个阴谋吧”五年前那天第一次与他一起走在伞内的感觉又撞上心头。索性扭过了身,定定注视那张素色贺卡,那是我喜欢的颜色,“分别三年中第一次对你的邀请,4月2日——你的生日,下午五点,还是以前我们常去的地方,赏光想你,等你。”

今天是我的生日,周峰每年都记得,以前是沉默的祝福,今天却是直接的邀请。那张卡很像自己结婚时发出的请柬,只是末尾本很熟悉的四个字让我一时很不习惯。

雨忽大忽小,楼下街景模糊。我最喜欢看这个了:男人们护花使者般骄傲地为女人撑着伞;小孩们一路调皮踢溅积水……我一直认为上苍造雨就是为恋人制造浪漫为小孩制造开心为大人制造回忆的。可丈夫从不这么认为。他对雨雪无动于衷,只对数据传送什么感兴趣。

“不过,他对自己真的很好。”我又自足地微笑起来,尽管丈夫会粗心地忘记结婚纪念日和我的生日,就像今天,可这并不影响他为我提供避风躲雨且悠闲站在一旁观雨的小小港湾。“周峰呢”我又伤感起来,“或许他不光能提供港湾,还能和自己一起看雨吧,怪谁呢”我开始怀疑起“缘分”来,“但那也不过是或许而已,恋爱和结婚或许就是两回事。”

我拿不定主意,去还是不去,从中午起问了自己40多遍了。雨渐渐小了。打开窗,闻到了栀子花的清香,下意识看了看墙上的电子钟,4点半了,“去吧反正丈夫说晚上开会。谁叫他记不住我生日,就去一会儿,他不会知道的。”

雨停了。我拎起了早准备一旁的薄毛衫,涂上淡淡的口红,再抹了点粉,镜里看看,一张仍很清纯的脸使我非常满意。理好了散发,又瞅见一瓶丈夫去年出国时给我带来的香水,便拧开盖。一闻到那熟悉的味道,我心里随即一呆,似乎听见了和丈夫缠绵时他的呢喃声“你真香”,于是默默将香水放回原处,走到窗边,大脑一片空白。雨竟然又开始下了。

“老公今天出去时没带伞,这么大的雨,他去开会怎么办”但这个念头转到最后却变成了“……周峰会不会等我”三年前的四月,仍是这般雨,我和周峰分手了,直到现在仍不明白那小小一件事会改变我的一生。“谁错了呢”钟的指针已经到了五点差十分。“哎怎么办呢”一阵巨大的空虚。

“叮铃……”电话铃急促地响起。“是周峰。”我带着凌乱的心情抓起话筒,“喂”

“嗨,我,快拿伞出来接我,我就在斜对面的面包房,买了个大蛋糕,我可不想带着有雨水的蛋糕来祝贺你的生日。”

“啊……”我愣了,那是丈夫深厚略带兴奋的声音。“你不是说要去开会的吗”“骗你的,想给你个惊喜来弥补两次忘记你生日的遗憾,哈怎么样,开不开心,快亲我一下!”丈夫笑得那么爽朗。

“我马上来……”我顿了顿,突然发现自己在流泪,“我……”“什么,你说什么喂……”丈夫听不明白,“快点……”“来了……”我娇嗔,轻轻吻了吻话筒,转身拿起伞,奔向门口,刚到门边,想想又回头,快速拿起那瓶早已拧开了盖的香水……

做你永远的幸运星

那年,她十六岁,第一次喜欢上一个男生。他不算很高,斯斯文文的,但很喜欢踢足球,有着一把低沉的好嗓音,成绩很好,常是班上的第一名。虽然在当时,早恋已经不是什么大问题,女生追男生也不再是新闻,她更不是那种内向的女孩。但是她从来没有想过要向他表白,只是觉得,能一直这样远远地欣赏他,就很好了。那时,她常常为在路上碰到他,打声招呼高兴个半天,常常放学也不回去,而是上运动场一圈又一圈地慢跑,只为了看他踢球。

她还学着叠幸运星,每天在那小纸条上写一句想对他说的话,叠成小幸运星,快乐地放在大瓶子里。她常常看着他想,象他那样的男生,应该是会喜欢那种温柔体贴的女孩吧,那种有着一把乌黑的长长直直的头发,有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开心的时候会抿嘴一笑的女孩。她的头发很乌黑,但只短短的到耳际边,她有一双大眼睛,但常常因为大笑而眯成一条缝。

她十九岁,考上一所不算很好但也不差的大学。他正常发挥,考去了另外一所城市的重点大学。她坐着火车离开这个生她养她的小城时,浮上心头的是她点点滴滴与他的回忆。大学生活是以二十几天艰苦的军训生活拉开序幕的。晚上临睡前,其他女生都躲在被窝里偷偷打电话跟男友互诉相思之情,她好多次按完那几个熟悉的数字键,始终没有按下那个呼叫键。十九年来,第一次知道什么叫思念,原来,思念就一种可以让人莫名其妙地掉下眼泪的力量。

四年的大学生活不算太长,活泼可爱的她身边从来不缺乏追求者,但她却选择单身。好事者问起原因时,她总淡淡一笑,说:“学业为重嘛。”她也确实在很努力地学习,只为了考他那所大学的研究生。四年来她的头发不断变长,她没有再剪短。一次旧同学聚会时,大家看到她时都眼前一亮,一把乌黑的长长直直的头发,水汪汪的大眼睛因恰到好处的眼影而更显光彩,白里透红的皮肤,时不时抿嘴一笑,都忍不出这是昔日的小活宝。他见到她时也不禁心神一动,但当时他的手正挽着另一个女子的纤纤细腰。她看着他身边那个比自己更温柔妩媚的女子,很好地掩饰了心里的一丝失落,只淡淡对他一笑,说,“好久不见了。”

她二十二岁,以第一名的成绩考上了他那所大学的研究生。他没有继续考研,进了一间外资企业,工作出色,年薪很快就达到了六位数。她继续过着单调甚至枯燥的学生生活,并且坚持单身。一次放假回家,一进门母亲就把她拉过一边,语重心长,女儿啊,读书是好事。但女人始终是要嫁人生子的,这才是归宿啊。她点了点头,进房间整理带回来的行李。先从箱子里拿出来的是一瓶满满的幸运星,摆在书架上。书架上一排幸运星的瓶子,都是满满的,刚好六瓶。

她二十五岁,凭着重点大学的硕士学历和优秀的成绩,很快就找到一份很好的工作,月薪上万。他这时已自己开公司,生意越做越大。第三间分公司开业的时候,他跟一个副市长的千金结婚了,双喜临门。她出席了那场盛大的婚礼,听到旁边的人说起新郎年青有为,一表人才,新娘家世显赫,留洋归来,貌美如花,真是一对璧人。她看着他春风得意的笑脸,心里竟也荡起一种幸福的感觉,莫名的感觉,仿佛他身边那个笑容如花的女子就是自己一样。

她二十六岁,嫁给了公司的一个同事,两个人从相识到结婚不到半年的时间,短到她都不知道两人是否恋爱过。他们的婚礼在她的极力要求下搞得很简单,只邀请了几个至亲好友。当晚她喝了很多酒,第一次喝那么多酒,没有醉,却吐得一塌糊涂。她在洗手间看着镜子里那张在水汽蒸腾下逐渐模糊的脸,第一次有种想痛哭一场的冲动。但终于,她还是把妆补好后走出去继续扮演幸福新娘的角色。她的外套的衣袋里,有她早上仓促叠好的一颗幸运星,里面写着,“今天,我嫁作他人妇了。可是我知道,我爱的是你。”

她三十六岁,过着平静的小康生活。一日在街上巧遇一旧同学,闲聊起他,竟得知他生意失败,沉重打击后终日流连酒吧,妻离子散。她在找了好几天后终于在一间小酒吧找到他。她没有骂他,只是递给他一本存折,那里面是她所有的积蓄,然后对他说,“我相信你可以重头再来的。”他打开存折,巨额的数字让他不可置信,那些所谓的亲朋好友在听到他说了“借钱”两个字就冷眼相向避而不见,她不过是一个快让他淡忘名字的老同学,却如此慷慨大方?她依旧淡淡一笑,说,“朋友不是应该互相帮助的吗。”当晚她的丈夫知道了后,一个重重的巴掌立刻甩了过来,大吼道:“上百万一声不吭就全给了他,你是不是看上人家了!”她被那巴掌击倒在地,没流泪也没说话,更没有回答她丈夫的质问。虽然她从来没有向别人承认过她爱他,但她也决不会向别人否认她爱他。

她四十岁,那年他的公司已经成为同行业里最具竞争力的几间大公司之一。那晚他带着两百万和他的公司的百分之十股份转让书到她家。她的丈夫一边乐呵呵地说,“不必这么客气嘛,朋友之间互相帮助是应该的。”一边在股份转让书上签下名字。她没说什么,只说了句,“不如留下来吃顿饭。”他没有不答应的理由。饭菜端上来时,他惊讶地发现自己最爱吃的几样菜都有。但他抬头看到她一脸恬静地为丈夫儿子夹菜时,心里一下释然,觉得是自己想多了。临走的时候他从口袋里拿出一张请贴,笑笑说:“希望你们到时都可以来。”她以为是他又有分公司开业,不以为意,接过随手放在沙发上。送走他转身回厨房洗碗的时候,突然听到她丈夫大声说,“人一有钱就风流这句话果然没错啊。看你这个旧同学,这么快又娶第二个了。”她的手一颤,被一个破碗的缺口划了一下,血一下子涌了出来,一滴接一滴不停往下滴。她看着那片泛着微红的水,突然想起十五年前那个笑容如花的女子那身婚纱,似乎就是这个颜色。

她五十五岁,一天突然在家里昏倒,被送去医院。一番检查后,医生脸色沉重,要把她丈夫叫到一边说话。她毕竟是个聪明的女人。叫住医生,她很认真地问,“我还可以活几天?”三个月,电影里的桥段用得多了,没想到真应了人生如戏这句话。执意不肯住院,她回到家里开始为自己准备后事。一个人活了大半辈子,要交代的事多着。收到消息的亲朋好友纷纷赶来见最后一面。他是最后一个。她躺在床上,已经开始神智不清,但一看到他手上那刻幸运星,立刻清醒了过来,这是给我的吗?她指了指那颗幸运星,脸上竟露出一丝笑容。他连忙回答,“啊,是。是啊。这是我带来给你的。”真是无心插柳,这不过是他刚出机场时碰到那个为红十字筹款的小女孩送的,他当时急着来见她,接过来时都没看清是什么东西就赶着上车了,一路握着也不知觉。她接过那颗幸运星,紧握着放在胸前好一会不放。终于,她指了指旁边的桌子,那上面也放了一颗幸运星,那时她昨晚花了一个多小时才叠好的,缓缓对他说道:“在我以前住的房子里,还有三十九罐幸运星。等我火化的时候,你把那些连同这两颗和我放在一起,好吗?”他还没来得及回答,她已经合上眼睛,一脸安详。

她火化那天,他按照她的遗愿把那些幸运星撒在她身上,三十罐,不小心滚落一两颗在地也没人发现。他转身要走的时候,忽然发现地上还有两颗。拣起来,他想,算了,就当是留个纪念吧。

他七十岁。一天,他戴着老花眼镜在花园里看书时。四岁的小孙子突然拿着两张小纸条,兴冲冲跑到他面前,嚷道,“爷爷,爷爷,教我识字。”他扶了扶眼镜,看清第一张小纸条上的字,“杰,你今天穿的那身蓝色球服很好看哦。还有,6这个号码我也很喜欢,呵呵。”他皱了皱眉,问孙子,这两张小纸条你从哪里找来的?这不是纸条啊,这是你放在书桌上那两颗小星星啊。我拆开它,就发现里面有字了哦!他一愣,再去看那第二张小纸条,“杰,有一种幸福是有一个能让你不顾一切去爱他一辈子的人。”

“有一种幸福是有一个能让你不顾一切去爱他一辈子的人。”他念着,念着,泪流满面……

挥手互别生死

不必说,他们是如何相识,又是如何相爱的吧!反正,他们自然而然地相识,两情相悦地恋爱,并且一路波澜不惊,朗月清风,直奔婚姻而去。

如此过了三年,他们就要结婚了。一个偶然机会,他被查出患了鼻癌,并且已是中晚期。这于他们,无异于一个晴天霹雳。于是他们放下一切关于婚礼的筹备,她陪他跑遍了北京上海的大医院。而最权威的诊断却是,即使手术成功,他也至多能再活五年!

望着她焦虑的眸子和憔悴的面容,他与其说崩溃,不如说是一种放弃的释然:好啦,我们不要再奔波了。且不说手术要花光我们的全部积蓄,纵是手术成功,我也只有五年的时间。你对我……已经足够好了!我知足了。我们结束吧!

她的脸色一下沉下来:你在胡说什么!我说过什么了?我得罪你了?接着便无声地流下泪来。三年来,他们一直相安无事地爱着。他们几乎没有吵过嘴,他们从未因爱流过泪。

他就慌了,忙不迭地道歉说好话:我不是……我不是那意思啊!可我都这样了……你没听大夫说么,就是手术成功了,我也将失语。我再也不能陪你说话,我再也不能嗅闻你长发的清香了!

她便破涕一笑。是的,他并不健谈,他最令她感动的缠绵便是抚弄她秀丽的长发,嗅闻她秀发的清香。她娇嗔道:你以为你现在说话就很好听啊!不能说话,你可以看呀。我要一天为你变幻一个发式……

可是,我至多能活五年。预知只有五年的生命,在倒计时中走向死亡,于我们该是多么的残酷!再说,再过五年,你就成老姑娘啦!

先想好到哪儿作手术,该如何治好你的病吧!哼,谁要为你成老姑娘啦?她的嘴巴娇憨地翘起,似真还假地赌气说。他便释然地笑了。他不由想起,他们一起花好月圆的日子。无论是他如何沉醉于彼此缠绵的爱恋,她总是能以似真还假的娇憨及时板起脸来,冷静地制止他的狂热。虽说,这常常令他恨恨不已,可事后反而对她有着更殷切的爱恋。那爱恋里有蜜甜的伤愁,更有至爱的庄严。

这一切他们都一直在瞒着老人。直到需要手术签字了,他们双方的老人才知道他得的是什么病,他手术后会有什么样的后果。父母们大惊失色,目瞪口呆!

万幸,他的手术很成功。经过半年多的静养和整容,他的脸型甚至没有太大变化。只是,他不能说话了。他的口鼻只能发出像蜂鸣一样的声音。

他的父母以最大的诚意来她家辞婚:只怨孩子命薄啊亲家,以后……以后咱们不能再称亲家了,希望孩子……找个好婆家!

爸爸,两位妈妈,你们在说什么哪。我们就要结婚的!一直没说话的她突然抬起头,刚毅的秀眉一扬,眸子亮亮地说。

她的决定遭到了父辈们的一致反对,但谁也说服不了她。待他的父母去后,她的妈妈甚至对她恶毒地叱骂:你真是个下贱坯子啊!你妈守寡十几年就够可怜的了。而你呢,你图什么?看你妈的寡妇日子好过?我怎么生了你这么个东西啊!

这个自小与寡母相依为命的女子再次以刚绝的耐心劝慰妈妈:谁说我要当寡妇啦?妈妈,我知道你是为我好,可是,我们至少可以一起生活五年啊,妈妈。我的事,我会设计好的。别劝我,也别生气了妈妈,好吗?妈妈……

再说,我……我已经怀了他的孩子,我要为他,生下来……

妈妈再也无力和这个执拗的女儿争辩,声嘶力竭地哭吼一声:滚——

妈妈,我不是故意惹你生气,原谅我妈妈……禁不住,她也抱着妈妈哭了。

以后的故事,我不想细说了。半月之后,他们举行了简单的婚礼。直到第三年,他们才有了爱情结晶。她生了一对双胞胎女儿。

在他弥留之际,他紧握她的手,涕泪长流。这个女子再次表现了她的心硬和刚绝。她一边为他拭泪,一边予丈夫以最后的宽慰:不要为我难过,我会好的。五年来,我们不是都好吗?放心吧,我会照顾好自己。你看我像是再也嫁不出去的样子吗?

——真爱该是这样。如清风滑过琴弦,发出自然而动听的声音。如泉涓涓而始流,如河泱泱而赴海。不大事张扬海誓山盟,不刻意求工相约白头。坦然地接受一切境遇,决绝地挥手互别生死。

十年

她的稿子被第n次的退了回来,杂志社的编辑终于忍无可忍的说,如果你还不把结局改掉,我会拒绝看你的文字,因为这已经是这个月你第五篇结局相同的文章了,第一次我们觉得你很有创意,所以肯发表,可是为什么结局都是一样的?她没有讲话,眼神中没有失望,更没有愤怒,只是嘴角泛起一抹微笑,说,因为我相信只有这一种结局!我会再来的!然后头也不会的走了。

13岁时,一个男孩对她讲,十年之后,我会回来娶你。她问,如果你不回来了呢?他说,那就证明我死了。她满意的微笑。然后男孩和他的父母移民加拿大,从此杳无音讯,他什么都没有留下,只有那个诺言。可是她始终坚信男孩会回来,回来娶她!于是她总是在写故事,各种各样的故事,可是结局永远是一样的,男孩回来找她,他们结婚了。

她没有父母,他们死于一场空难,那一年她13岁。

她走进她的房子。屋子里散发着衣服上残留的酶味与樟脑味混合的气味。她不禁打了个喷嚏。然后又开始习惯这种味道。她从来不开窗子,更不会拉开窗帘,她讨厌阳光,所以总会带一副墨镜,因为她清楚的记得,她的父母死于那个阳光可以把瞳孔刺到晕眩的正午。她摸索到仅剩下的一只香烟,眯着眼睛抽了起来。她走到镜子前,看到了镜子中的自己,一头失去光泽的长发,瘦弱的身体被黑色的风衣裹得更显淡薄。脸上露出一丝倦容,没有一点化妆,然后她无奈的笑笑。

这时,门铃响了。她去开门,是他。她的男朋友。一个英俊而且有才华的人,他们是在一家酒吧认识的。那天,她站在舞池疯狂的跳舞。然后他给了她一杯果汁,她笑着对他说,我只喝酒。然后他们在一起喝酒直到酒吧打烊。然后男人说爱她。于是他们就在一起了。他手里提着一只蛋糕,今天是她25岁生日。他走进去,很不喜欢的奴奴鼻子。他说,你应该打扫一下你的房间的。她说,我喜欢它这样。他无奈的摇了摇头。然后他对她求婚。他说,我需要一个家,而你更需要。他拿出一枚钻戒,套在了她的无名指上。她没有拒绝。

婚礼定在了三个月以后,他把一切都打点的井井有条。她知道他本来就是一个循规蹈矩的男人,她一直都不知道为什么他会娶一个这么邋遢、落拓的女人。

她还是每天写小说,只是在晚上,只写那个男孩和女孩的故事。那天,编辑很高兴的通知她,她的文章发表了,叫她去拿稿费。她听了以后哭了。对编辑说,今天我结婚。然后把手机关掉了。

他在教堂等了2个小时以后,终于不顾一切亲朋好友诧异的眼光和唏嘘来到了她的家。楼下围了好多人。他听见一个孩子扯着母亲的衣角问,妈妈,为什么那个姐姐会穿着婚纱躺在地下。然后妈妈迅速的抱起孩子离开。他慢慢的走过去,只看见她穿着洁白的婚纱安静的浸在血泊里,血肉模糊。他抱起她轻轻的吻了一下。

第二天他整理她的东西,看到了她最后的那篇稿子。结局是,男孩10年以后没有来找她,她确信他已经死了,于是在他答应会回来娶她的那一天,跳楼身亡。

他泪流满面的颓废的摊在地上。喃喃的说,我应该早一点告诉你我回来了,我只是想在今天告诉你……

透明鱼缸里

那天,我洗完澡,从浴室里惊慌失措地跑出来,一边嚷着:“坏了坏了!”

陈许依然闷头做他的设计,鼻子里哼出一句:“必扑在厨房门背后,自己拿。”

我说:“不是蟑螂,是我的肚子,我的肚子上有一圈肥肉啦。”

陈许“哦”了一声:“我早发现了,那又怎么样?”

“怎么样?你说得轻巧!我会嫁不出去的呀。”我摸着肚子,一脸沉痛状。

“你准备嫁给谁?”

“嗯,都可以,只要是有钱的,帅的,年轻的……”

“哦,那等你醒了以后再讨论这个问题。”

我从床上拎起一只枕头砸在陈许头上,他说:“别闹别闹,我这设计明天要交的。”一边把枕头又抛回到床上。

我不死心,踮着脚绕到陈许面前,转了个圈:“看看,我这套内衣性感吗?”

陈许的眼睛用十分之一秒瞟了我一下:“可惜有一圈肥肉。”

“我要杀掉你,陈许。”我一字一顿地说。

这次,连半点声息也没有了。

我于是变成那只技穷的驴子,叹口气,孤苦伶仃地走到鱼缸边,看我的鱼。

我喜欢我的鱼,我觉得它们是这间屋子里唯一属于我的东西,也是这屋里唯一愿意听我说话,又不让我生气的——动物。连陈许也是这样认为的,他总是说:“喂,你的小鱼又死掉一条!”或者“你的小鱼想妈妈了,你给它们喂点吃的吧。”

陈许的记性很好,总能在我忘记喂鱼的时候提醒我,但是他自己从来不喂,除非我出差去。

所以我的鱼和他一点不亲,看见他走过去,就立刻躲到假山背后。

我给每条鱼都起了名字,每天晚上点一次名。陈许自然是不记得的,只会说:“那条黑的好像拉肚子了,那条黄的得红眼病了。”他的嘴很妖,咒谁谁死,百试不爽。我说:“干脆你哪天念念我们老板的名字,这个恶人哪……”

陈许白我一眼:“你把老板咒死了,谁给你饭吃?”

“你呀!”我大叫。

“哦。”他正好削了个梨,高高举起,“嗟,来食。”

我和陈许就过着这样不痛不痒的日子。他从来不主动提结婚的事。每次被我旁敲侧击,逼得急了,他就说:“好呀,结就结吧,下星期二有空吗?”

我好不容易积攒起来的一点结婚热情便会烟消云散,重新和他陷入冷战。

我想,感情是经不起消磨的,结婚或许只会让这种磨损变得更快罢。

看完鱼缸,我就看我的电脑。有意思的是,两样东西都隔着一层玻璃。

同事介绍给我一个BBS,开始是没什么兴趣的,我早过了在网上聊天的年纪,那里又都是些二十来岁的大学生和小白领,和我生活在不相干的时空里面。可是渐渐的,我发现这未尝不是一种打发寂寞的好办法,于是也在上面说些有聊或者无聊的话,只是隐瞒了年龄。

等到网友聚会的时候,斑竹力邀我去,说我是这个版子的才女,想见我的男生宁可通宵排队。

推辞不掉,去了。

见到一群小朋友,吵着闹着。十八九岁的男生女生,就牵着手,互相称老婆和老公。想想我和陈许在一起7、8年,只对别人介绍说他是我的男朋友。这个世界,真的是不同了。

吃完饭,小朋友们又前呼后拥地去唱歌,他们唱的歌,我大多没有听过,躲在一边,觉得自己像一只倦极的猫。

告辞先走,一个网名叫Jay的男生自告奋勇来送我,这让我多少有点感动。快到家的时候,他问我要手机号码,我给了,他认真地输进自己的手机,说,好,我会打给你的。我懒懒地笑,你打给我做什么?他说,找你玩呀。我不语。

过了一会儿,他忽然问:“你做我的女朋友好吗?”

我大笑:“小朋友,你知道我比你大几岁吗?”

他说:“我不在乎。”

我一下子变得很凶:“可是我没有兴趣!我不玩你们的游戏,知道吗?我心情不好,不要来烦我!再见!”说完,扭头就走。走出很远,我悄悄回头,见他瘦削的身影还愣在路灯下面。

第二天,我果然接到了电话。却不是Jay的,是那天聚会的另一个男生,大家都叫他一白,他是BBS上的大侠,众人景仰。我的每个帖子他都回复,而且妙语连珠。时间久了,和他就有了默契,很多帖子,只是为了等他的回复。

一白是那群人里面,唯一一个年纪和我相仿的,高高瘦瘦,是我喜欢的类型。我其实也注意到他了。可是那个晚上,他被众人簇拥,我和他竟没有说一句话。

电话里,他请我吃饭,我犹豫了两秒钟,答应了。

见面的时候,我问:“就请我一个人吗?”他微微一笑:“你不想吗?”我不自然地笑了一下,掩饰自己的窘迫。

忽然发现,自己竟然很久没有跟一个男生单独约会了。

一白和陈许完全不同,他是那种天生就能讨女人欢心的人。他会说笑话,懂得调节饭桌上的气氛,夸我的衣服漂亮,主动帮我提购物袋。

我和一白频频约会,把陈许抛在脑后。

我坠入爱河。

网上流传着很多一白的风流故事,我相信一半是玩笑,一半是夸张。

我问一白:“你没有和我玩游戏吧?”

他笑:“怎么会呢。”

陈许还是忙,我甚至连和他摊牌的时间都找不到。

那天,他又在做设计,我问:“陈许,你看见鱼缸里我今天新买的两条鱼吗?”“什么鱼?”

“血鹦鹉,就是这两条。”

他抬头看了一下,说:“哦,很漂亮,很胖,像你。”

我懒得理会他的玩笑:“你知道么?它们是奇怪的品种,是一个商人无意中把两种鱼养在一起,杂交出来的,是在一个偶然的情况下,一次偶然的机遇中诞生的,它们很容易养活,却不能生育下一代。”

陈许露出茫然的神色:“那又怎么样?”

“陈许,你有没有觉得我们的感情就像这个品种的鱼,在无意中产生,很能忍耐,却不会有结果?”

陈许叹气:“又来了……”

我说:“你别叹气,这是最后一次了,我今天就搬出去,鱼缸过几天来拿,麻烦你喂一下……再告诉你,陈许,那两条血鹦鹉,我已经买了三个星期了。”

真的是累了,连吵架的程序都一并省略。提着箱子出门,在出租车上,我给一白打电话。

他接电话的声音永远是阳光明媚。

“我和陈许分手了,这就到你那里去。”我说。

“等一等……你在开玩笑?”他笑。

“不开玩笑,真的,我现在就过去。”我听出隐约有些不对。

他果然变得口吃起来:“不,不……你不知道,我这里,嗯,不方便,要不,你先在HolidayInn住一晚,我们明天再商量?”

“哦,不用了。”我冷冷地说,“我会有地方住的,我的钱还要用来养老,住不起HolidayInn的。对不起,打扰你了。”

我关掉电话,对司机说:“你开慢一点,让我想一想,到底去哪里。”

二十分钟后,我到了Jay的门口。

他接到我的电话,就喜出望外,早早出来恭候,颠颠地把我的箱子提了进去。这是一套两室一厅,他和另一个男生合租。

我一屁股坐在他的床上,身心俱疲,半天才说:“Jay,我要在你这里住一阵,等我找到房子为止,麻烦你俩去隔壁睡,把这间让给我,我出一半房租。你把床上的脏袜子拿走,另外,把卫生间打扫一下,谢谢。”

Jay目瞪口呆地站了半分钟,才转身出了房间。一会儿,我听见另一个男生在隔壁说:“靠,你的妈可真厉害……”然后,是一阵桌椅颠覆的声音。

我在Jay的房子里住了下来,兴致好的时候,我给两个小男生做饭,吃得他们眉飞色舞,说什么也要免去我的那一份房租。

我又回到了大学刚毕业时的自由状态。陈许和一白,仿佛从我的生活里面消失了。

几个星期后,忽然接到陈许的电话。他还是不温不火的语气:“公司派我到美国培训2个月,明天早上的飞机,送不送我随便你。不过家里那缸鱼,只能你自己回来喂了。”

我说:“鱼好吗?我的血鹦鹉还活着吗?”

他嗯嗯啊啊了半天,才说:“你那些鱼我照顾不来,你自己回来看吧。”

我的心凉了半截,想象着鱼缸里的惨相,黯然神伤。

第二天下班,我回了家。

开门,就急急奔去看我的鱼缸。

我愣住了。

一缸红色的,游动的鱼,50条,还是80条血鹦鹉,把整个鱼缸染成了血的颜色,每条都一样红,一样胖。我再也找不到自己的那两条。

我手足无措地站在那里,有温热的液体顺着脸颊流下。

背后,忽然传来开启门锁的声音。

我扭头,正好门开,陈许捧着一大束玫瑰花走进来。

他的脸上应该有灿烂的笑容,可惜,我的视线已经模糊。

王子带着三角梅来

彼时,莫语正被一群日本客人围在三亚街头的一颗花树前。

“那是三角梅,三亚的市花。”

莫语像抓住了救命的稻草,赶忙用日语向游客解释了一番。看到客人脸上露出的满意,莫语松了口气。

转身的那一霎那,莫语看见了一双有神的大眼正向自己射来,莫语明白了,那就是刚才那句话的“发源地”。莫语的心没来由的慌了起来,“谢谢”只停留在嘴边,就伴随着游客的吆喝声仓皇消失。

第二天,三亚的亚龙湾,脚下沙子柔软的像细心滋养过的皮肤,安排完游客,莫语正准备离去……

莫语,你叫莫语,是吧?莫语回头,看到了一双大眼睛,同时也看到了满眼的三角梅花。莫语带着疑问的眼光打量着面前的人。“大眼睛”急了,拿出一张名片,这上面写的。莫语笑了,我记得你,昨天的事情,谢谢你啊。“大眼睛”满脸灿烂,健康的肤色,洁白的牙齿,“大眼睛”原来是一帅哥,莫语忽然发现。

“大眼睛”告诉莫语他是来三亚旅游的,他来过好多次了,对三亚很熟悉。“大眼睛”说他喜欢三亚的阳光、沙滩,还有三亚各种各样漂亮的女孩。“大眼睛”说,要不,我当你的导游吧?莫语睁大了眼睛,满脸的莫名其妙。“大眼睛”又说,我给你当导游,你给日本人当导游,反正你对三亚没我熟。这正好击中了莫语的软肋,自己是替别人出的团,虽然来过三亚,本以为可以应付的了,但哪里知道日本人是这般的挑剔。“大眼睛”继续游说,放心吧,我是免费的。莫语笑了,三角梅那火艳的影子在眼前晃了一下……

游客中的日本老太太悄悄的问莫语,那是你男朋友吗?

“大眼睛”凑过来说,你告诉她——是。莫语脸泛起了红云,幸好,三亚的阳光正灿烂,但莫语还是有点恐慌的感觉,你懂日语?“大眼睛”故弄玄虚,你猜?莫语急了,用日语叽里呱啦了一阵。“大眼睛”问,你说什么?莫语说,你猜?“大眼睛”知道中套了,我投降,成了吧,我不懂日语,但我会感应。莫语白了他一眼,其实,我告诉老太太你是我哥们儿。“大眼睛”眼里闪过了一丝异样的东西,张了张嘴就要说些什么……莫语大喊,“大眼睛,你帮我买些水吧。”

其实,莫语捕捉到了“大眼睛”眼里的那一闪而过的复杂。那么大的眼睛,怎能藏的住秘密呢?遇见“大眼睛”只是个巧合,每天都有那么多的好人好事在发生。只是莫语的心有些放松,又有些淡淡的失落。

“大眼睛”说三角梅是一种特别喜欢阳光的花。喜欢阳光的花,莫语喜欢这样的句子。“大眼睛”满脸的灿烂,阳光惹得莫语怔了一下,只是不知道“大眼睛”发现了没有?

“大眼睛”郑重其事的说,三亚最好的东西,不是水晶,也不是珍珠;而是一些其他的东西。莫语有些怀疑,脸上一个大大的疑问的的表情。“大眼睛”乐呵呵的说,你等着;然后消失在茫茫人群中……

回来的时候,莫语发现了了一株植物,那样的娇弱,阳光晒得半死不活的一个小东西,是三角梅。可是“大眼睛”却说那是三亚最好的东西,硬是塞进了莫语的手里。莫语是好脾气的人,莞尔一笑,我会让三角梅开在青岛的某个角落。“大眼睛”笑得咧开了嘴,傻傻的。

莫语把三角梅种在阳台向阳的地方,孟浩走过来问那是什么花。三角梅。那么俗艳的花儿,你也喜欢?莫语的心“忽地”一下,一壶水全撒在花盆里,莫语有些心疼的赶忙把水清理出来。

三角梅长出嫩芽的时候,“大眼睛”发短信问三角梅里有没有他的影子。莫语有点生气,真无赖,这么暧昧的短信。也许是等急了,“大眼睛”见莫语没有回短信,知道惹恼了她,于是换了口气,三角梅还健在吗?莫语被这句话逗乐了,回了个大大的“笑脸”。

阳台上三角梅茁壮成长,有些落寞,莫语好长时间没有去理它了。莫语不停的从一个城市飞到另一个城市,甚至还到了三亚。在三亚,莫语又看到了三角梅,只是心情好似已经平静,也还能看见三角梅里“大眼睛”的影子。然而,内心的内心依然有想重逢的冲动,莫语被自己震了一下。

再次回到青岛的时候,莫语做了一个决定,无论如何,要回归平静了。

莫语正要把三角梅移到小区的空地的时候,“大眼睛”来短信说,三亚的三角梅开花了,你的呢?这句话让莫语迟疑了。犹豫了很久,莫语决定放弃再去碰那株花树。没有刺的花,依然可以刺到人的心坎里,这也是一种煎熬,有点向往有点矛盾的煎熬。快了吧,我看见花蕾了。发出短信,莫语转身拿了一杯水,自己喝了一些,剩下的全倒进花盆里。

终于有心情对待一件事物了。只是,孟浩的让她做出个决定,要不要结婚?说这话时,孟浩优雅的像是在谈生意。莫语呆了,这是迟早的事,没想到来得这么快。好在孟浩是英国回来的,学了英国的绅士,没有强迫莫语非的给一个明确的答案,只是别让他等得太久。

“大眼睛”的打电话来说“我到了你的城市”的时候,莫语正跟孟浩坐在西餐厅里。没有犹豫,莫语按了“接听”键。抬头的时候,迎上了孟浩寻问的眼神。一个朋友,莫语淡淡的说了一句,看不出任何表情。

约好了见面的地点,莫语却迟疑了。曾经看过一个故事:说是一个女人在结婚前夕遇见分手了的爱人,不巧天忽然下起了雨,前男友立即拿出纸巾让她擦脸,没想到,她却擦了满脸的纸屑。这一刻,女人决心嫁给眼前的爱人,因为他能给自己一包更好的纸巾。这个有点虚荣的故事,让莫语颤抖了好久。

“大眼睛”是个飘在海上的人,那一望无际的汪洋让他变得无比的纯粹、宽广,除此之外,他还能带来什么呢?

坐在餐厅里,“大眼睛”多少有些不安,兴奋中夹杂着些许矛盾。那个在三亚街头,第一眼看见就决定要追随的女孩,为此,他放弃探亲回家的机会留在了三亚,同时也把心留在了另一个人的身上。

望着窗外,都市的繁华令“大眼睛”目不暇接。等了好久,莫语还是没有出现,“大眼睛”忽然明白了,那么灵动的女孩,应该是属于这个繁华都市的,而不是属于自己——一个是把生命献给大洋的士兵。明白之后,心就轻松了,脚步也放的快了,离开是自己最好的选择。

莫语默默看着“大眼睛”离开,最后消失在茫茫街头。自己终究是千千万万女人中的一个,有点世俗,有点虚荣。

来过的东西,烙下了个印,又匆匆溜走。这次终于要回归平静了,就让人生留下点遗憾吧。

2008年的夏天,三角梅开花了,火艳的颜色使得青岛的空气里有三亚的气味,莫语闻到了这样的气味。很久没有打开的博客,像是染上了灰尘,一篇篇的看了一遍;忽然,在留言板上,莫语看到了一句话:“你是属于像青岛那样的城市里的女孩,对不起,打扰了你这么久。”那是一条手机发来的留言,看了日期,果然是“那天”留下的。这一刻,莫语泪流满面……

是的,王子来过,带着三角梅的王子来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