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人类一半是外星人,一半是地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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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 人类有两套生命系统(21)

为了避免假死发生,人类曾经想过许多办法,比如说,中国丧葬礼仪上的有些规定就与此有关,比如说停尸,一般人死后要停三天或者七天,有的要停七七四十九天。停尸的目的除了有利于组织丧事外,它最早的原因则是为了避免假死,通过停尸给生命一定的时间,从而避免假死被活埋的可能。

第二种是以大脑停止工作作为死亡的标准。

呼吸与心跳的停止不能作为死亡标准,人们自然想到了大脑。现代科学证明,大脑在人体生命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当我们讨论人与动物的区别时,实际上在讨论人脑与动物脑的区别,人类的语言、思维、情感、善恶等,都与大脑的活动有关。

大脑的如此作用,使它可以作为生命的代表,因此人们用大脑的死亡来界定生命的去留,从形式上,当一个人的脑电波消失时,就可以判定其死亡。然而在实践过程中人们同样发现,这一死亡标准不够严密。大量的医案证实,当一个人大脑死亡时,并不能代表这个人其他部分生命的消失,此类病案在医学上称为“植物人”。

客观地说,上述两项人类死亡标准的设定都是不科学、不严密的。如果我们继续执行下去,那是相当不道德的。然而,人类社会的死亡现象随时随地都有发生,我们又不能没有死亡标准,否则会给法律、社会道德等的实施造成许多麻烦。

《黄帝内经》各篇在讨论阴阳关系时,许多都涉及什么是死亡的问题,例如《生气通天论》曰:“生之本,本于阴阳……此寿命之本也。”意思是生死的根本在于阴阳,《阴阳别论》进一步说:“别于阴者,知生死之期。”意思是了解了阴阳就了解了生命的本质,也就知道了生死的秘密。

按照中医两个生理系统的理论,人类生命的终结很可能存在第三个标准,即两个生理系统都死亡、崩溃、解体之后,才是真正的死亡来临,任何一个生理系统的消失,都不意味着生命的结束。

当藏象系统消失时,解剖生理系统很可能继续存在,“(人)百岁,神气皆去,形骸独居而终矣”,此时的人体依然是活着的,不能认为生命已经终结。尽管此类人不是多数,但在界定死亡时,我们必须加以考虑。

当解剖生理系统死亡时,我们同样不能认为生命就从此终结,上述关于经络可以离体而存在的实验证明了这一点。此时,作为人类生命的一部分——藏象系统依然存在着,它还活着,如果将解剖系统的死亡作为一种标准,那是对生命的不尊重。一般来说,解剖生理系统的消失要早于藏象系统的消失,而这类人在社会上属于绝大多数,他们阳气未尽,天年未到,却因种种原因而解剖生理系统死亡了,只留下藏象系统孤立的存在。

因此,只有当两个生理系统都消失以后,才是生命的真正完结。任何一方的解体,都不能作为科学的死亡标准。科学的死亡应该这样来计算:出生年加上120岁等于死亡。如果一个人40岁解剖系统因意外而死亡,那么要等再过80年才能宣布他真正死亡。

根据中医理论推知,阴阳分离应该有三种情况:

阴阳同时分离这是一种理论设计上的最佳状态,即人的先天之精可以保证均匀耗散到人的天年,大约120岁左右。当天年来临时,先天之精正好耗散殆尽,而肉体器官也到了崩溃之时,肉体生命与精神生命分离,完成一个生命的全过程。但理论设计方案不可能被大多数人做到,因此就存在以下两种现实的情况。

阳去而阴存有的人一辈子注意养生,在某程度上接近天人合一,将自己的身体局部调理得很好,但他并不能阻止先天之精的正常耗散,到了天年之时,其形体尚存,但神气却去了,这就是阳去而阴存。但这类人极为少见,99.9%的人属于下面那种。

阴去而阳存,人类肉体解剖系统是自私的,它在生存之年,由于喜怒无常、饮食不节、纵欲过度、思虑太重,严重损害了形体器官。在人们的天年远未到来之时,形体已经走到了尽头,死掉了。但此时,它的先天之精还有大量剩余,构成藏象生命体的部分还在,这就是阴去而阳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