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基督教与西方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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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20世纪西方文学与宗教

20世纪西方文学中基督教的回归呈现出一些新的特征。从或知识或理性或道德等单一型取向走向复合型,基督教精神全方位、多角度地向文学渗透。从宗教型向文化型靠拢,基督教经典《圣经》中的各种母题和意象以哲学的形式、信仰的方式在文学中重现。如乔伊斯笔下的“神召”主题、加缪笔下的“堕落”主题、卡夫卡笔下的“审判”主题、艾略特笔下的“荒原”意象……基督教从外在向内在深化,上帝再不是一种强加。也不具有具象的、实体的意义,而是一种心灵的感应与顿悟,一种内化的、使自我通向彼岸的精神力量。现代派文学更加推崇直觉、非理性与无意识,认为它们是生命获得未来世界的途径。他们追寻的不再是因为世俗的目的而受到膜拜的直接存在的证实,而是支撑他们在这个荒漠的世界中存在下去的信念和遥远的希望的象征性表达。基督教的回归是否能将人类引向幸福的彼岸我们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是,现代派文学摆脱了对具象世界逼真描绘的单一模式,关注人的心灵与内在,为人类寻找一个精神的家园,让灵魂暂时跨越纷扰的“此在”空间去寻找另外的栖居地。

【第一节】《荒原》:上帝死后的人类救赎

托马斯·斯托姆·艾略特(1888—1965),著名象征派诗人、英美新批评奠基人。出生于美国密苏里州,祖父威廉·格林利夫·艾略特是华盛顿大学的创始人。1906年,艾略特进入哈佛大学专修哲学,曾在哈佛大学研究生院、索邦大学、牛津大学莫顿学院深造。1914年来到欧洲时,艾略特遇到了埃兹拉·庞德,并与他建立了亲密的文学和私人关系。1927年,艾略特加入英国国籍并皈依英国国教。1932年,艾略特在17年以后重返美国,赴哈佛大学担任诗歌教授,完成工作之后他又回到伦敦潜心于宗教研究。在此后35年中,他获得了许多荣誉,包括诺贝尔文学奖、不列颠荣誉勋章和自由奖章。艾略特于1965年1月4日在伦敦逝世,骨灰埋在撤莫塞特郡东库克村的英国国教教堂。

艾略特第一次发表诗歌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接近尾声的时候,1915年发表成名作《普鲁弗洛克的情歌》到1922年《荒原》发表期间,写了大量诗歌论文,后期代表作是《四个四重奏》(1943年),还有《空心人》和表现宗教主题的戏剧《大教堂谋杀案》、《合家团圆》、《政界元老》等。

艾略特在《荒原》这首诗中主要借用了两个神话原型,其一是英国人类学家詹姆斯·乔治·弗雷泽在《金枝》中讲到的繁殖神故事,即“死而复生”的神话原型;其二是魏斯登女士在《从祭仪到传奇》中论述的有关渔王的传说和圣杯传奇,即“寻找圣杯”的神话原型。诗人有意将原始繁殖仪式与现代人的性堕落对应,将古代渔王的国土和现代西方的精神荒原相比并,将西方文明的没落与自然世界的周期循环相关联,表明现代人的精神状态:他们因失去某个神圣的东西而生活在精神的荒原上。但诗人怀抱热切的渴望,他在众神和基督的复活中祈祷现代世界的重生,提出“施舍、同情、克制”的主张,希望借以解救世界。

艾略特在《荒原》的注释中特意提到弗雷泽的《金枝》,说他在写作时利用了其中有关繁殖神阿蒂斯、阿多尼斯、奥锡利斯等的章节。在这些章节中,弗雷泽列举了世界各民族的巫术和宗教仪式后提出,许多地区在近似的社会发展时期都曾存在过集祭司与帝王于一身的人物,他们具有半神半人的性质。信奉者认为他们能够控制降雨、赐子、丰收等自然力,他们的生死和健康也直接影响到疆域中的臣民和一切牲畜、植物,春夏秋冬的节序更迭也随他们力量的消长而变化,他们是树神、谷神、繁殖神。围绕这些神圣帝王产生了一系列禁忌和仪式,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死而复生”的基本主题。因为大家熟悉巫术的一条原则就是只要仿效就能产生预期的效果,再现神的婚媾、死亡、重生,来解释生长与衰朽、繁殖与消灭等现象,巫术的戏剧大部分都是这些主题。根据弗雷泽的分析,信奉者认为繁殖神的死亡与复活同植物的枯荣具有同质性。当他们身体健壮,特别是性机能强盛时,植物繁荣,是夏季和雨季;当他们受伤、性能力丧失或死亡时,大地荒芜、万物凋零,冬季和旱季来临;当神复活时,荒芜的原野会万物复苏,重新开始一片繁盛,进入新一轮的循环。

这种原型解释了祭献帝王的原始礼仪、神仙以死求生的神话以及众多的文学作品,其中包括《圣经》。耶稣的降生、受洗、被钉十字架和复活,可以说是“死而复生”的典型。叶维廉认为:“譬如《荒原》诗中的主要题旨之一的‘死与再生’,作为基督教最重要的观念,便可以溯源到原始时代有关植物与繁殖的仪式与神话,在这里,一个得势的神话(耶稣复活)实在是一个已失势的神话的翻新。”

这样看来,耶稣的故事既是繁殖神复活的故事,也是基督教的拯救故事,也正是这一点使艾略特能够将它运用到《荒原》中,并将诗歌的寓意升华至基督教的神学维度。

在欧洲传说中,圣杯是基督在最后的晚餐上用过的杯子,基督被杀害时,这个杯子到了彼拉多手中。亚利马太的约瑟向彼拉多请求把耶稣的尸体从十字架上取下来安葬时,彼拉多将圣杯交给了他。约瑟取了耶稣的身体,给他洗溃脓的伤口,用圣杯接血,然后用干净的细麻布把耶稣裹好,安放在约瑟为自己准备的新陵寝里。三天中,耶稣的尸体毫无声息地躺在黑色的陵寝里,基督徒悲痛欲绝,取走了十字架上的碎片、耶稣穿过的长袍上的布片等,视为珍宝。但有两件东西胜过这一切,一件是维罗尼卡之帕,另一件是圣杯。约瑟虔敬地保存着圣杯,把它当作耶稣受难的珍贵的纪念和依靠。第三天,耶稣复活,法利赛人诬陷说耶稣的信徒伪造复活,他们攻击约瑟,说他取走了耶稣的尸体,约瑟被投进一眼井中。约瑟被捕时圣杯还在家中,但他在井中还没呆一天,耶稣就将圣杯交给他,希望他和他的子孙永远保存这圣杯。约瑟在井中多年,一直由圣杯相伴。约瑟被释放后到过很多地方,始终带着圣杯,他死以后,他的侄子将圣杯带往西方。

艾略特称《荒原》的写作受到了魏斯登女士《从祭仪到传奇》的启发,在这部书中,弗雷泽所说的“死而复生”原型被魏斯登女士用来解释中世纪“寻找圣杯”的传说。这个传说记录:

渔王被一枝矛伤害而卧病在床,变得性无能。这个国土得等待钓鱼王治愈始可回复肥沃,而他的病的治愈又有待一个武士出现,追寻圣杯并发出有关圣杯意义的问题。有些说法还包括了武士所必须经历的痛苦的考验,经验“凶险的教堂”的旅程,其他的象征包括水(赋生的象征),鱼(水的另一关联象征)和基督(永生、死和复活的象征),钓鱼王被视为基督的化身。武士的追寻有一个圣杯的持护者带领,这个持护者往往是一个女子。

因此,“寻找圣杯”在基督教原型中也是追求上帝的恩典、过圣洁的生活、信仰耶稣基督之意。叶维廉将死而复生和寻找圣杯的原型结合起来解释《荒原》一诗的意象结构:一个年轻的武士,经过许多痛苦的考验后,获得了救赎该荒原的水,然后取代死去的王,而被视为“王之复活”。诗人扮演着“追索者”的角色。诗中的追索分两种,现在的荒原文化衰败堕落,是因为我们找不到“爱”或“信仰”。所以,第一种追索希望通过“性”与“爱”神圣的结合而得重生;第二种追索是希望通过“信仰”的重建完成。

《荒原》描写了干渴的荒原期待着甘霖,这种期待隐喻着对神恩的饥渴。神的恩典、福音能满足慕义之人的需要,就像雨水降在干涸的土地上,而情欲如同洪水,会毁灭世界,神则如磐石能给人提供生命的保障。弗莱对《圣经》意象及其寓意作了梳理后提出,《圣经》有两大类别的意象,即“启示——福音意象”和“魔鬼意象”,前者表现为繁荣、富足、欢乐,而后者是废墟、荒原。上帝庇护的以色列民众及与他们有关的生活属于启示意象,而不信仰上帝的异族、背叛耶和华的以色列民及其生活属魔鬼意象。艾略特借用了《圣经》中的荒原意象,并不断暗示现代人因情欲堕落、生活放纵而生活在精神的荒原上,死去的土地需要神恩的甘霖,只有借助耶稣的死而复生,世界才会重获生机,而“圣杯”是基督神道在人间流传的象征。总体看来,艾略特将“死而复生”与“寻找圣杯”的原型运用于《荒原》的构思,不断暗示出原始繁殖仪式,希望以宗教精神复活西方的精神荒原,表达出一个现代先知的祈祷。

【第一章】《死者葬仪》中,标题“死者葬仪”是英国国教葬礼中的一句话。人们为死者举行葬礼,用意在于使其灵魂得救复活,《荒原》从一开始就提出了“死而复生”的主题,明确了与宗教的密切关系。起笔第一节提出了死亡与复活的主题。在死而复生的模式中,“四月”是新一轮循环的开始,本应是春暖花开,可这里却是“残忍的月份”。土地似乎已经“死去”,没有一点生机。诗人写道:

什么树根在抓紧,什么树根在从这堆乱石块里长出?人子啊,

你说不出。也猜不到,因为你只知道一堆破烂的偶像。

诗人在此借用了“人子啊,你站起来,我要和你说话”(以西结书2:1)的经文和以西结在“平原中见骸骨复生”的典故说明西方世界复活的希望渺茫。艾略特接着又借《圣经·传道书》的经文说明荒原的残酷:“我要给你看恐惧在一把尘土里。”接下来,诗人用歌谣传递出风信子女郎的形象,艾略特用转瞬即逝的美的形象和“缥缈的城”中堕落的场景进行对比,暗示出美好时光的逝去。“风信子女郎”可以被视为圣杯持护者之一,如果“追索者”成功地回答了有关圣杯的问题,她便会带给他爱情,“追索者”和她的结合将会把荒原还原到肥沃状态。但是诗中的追索者“不能说话”,“眼睛也不行”,“既非活着,亦非死去”,不能与圣杯持护者圣合,意指他们不能将性与爱合而为一。

荒原等待救赎,谁来作献祭的牺牲?显然是那些战争的尸骨:“去年你种在你花园里的尸首/它发芽了吗/今年会开花吗/还是忽来严霜捣坏了它的花床?”诗人在此章中以荒原象征战后的欧洲,它需要生命和春天,但现实却充满了庸俗和低级的欲念,遍地投射着死亡的气息。

【第二章】《弈棋》写了荒原形成的原因正是人们过度的纵欲,诗中多处“水”的意象隐喻情欲之水。《圣经》记载,雅各曾对长子流便说:“但你放纵情欲、滚沸如水,必不得居首位。”(创世记49:4)情欲的必然后果即是毁灭。有欲无情、有肉无灵的空虚生活并最终使情欲之水毁灭万物。女性意象在此有双重意义,既是繁殖意象又是堕落的情欲意象。其中写到淫妇与情人闲谈,她的心灵空虚,言语充满诱惑:

“今晚上我精神很坏。是的,坏。陪着我。

跟我说话。为什么总不说话。说啊。

你在想什么?想什么?什么?

我从来不知道你在想什么。想。”……

“你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没看见?什么都

不记得?”……

“你是活的还是死的?你的脑子里竟没有什么?”

“我现在该做些什么?我该做些什么?……

我们明天该作些什么?

我们究竟该作些什么?”

诗里还写了“莉儿”因为她的丈夫服役四年就要回来,在焦虑催促情人离开的声音:“请快些,时间到了。”艾略特借《圣经》中的荒原表明现代西方的精神世界之所以沦为荒原,正是因为人们的堕落。《耶利米书》 (3:2~3)中耶和华谈到以色列“被玷污之地”时说:“你的淫行邪恶玷污了全地。因此甘霖停止,春雨不降,你还是有娼妓之脸,不顾羞耻。”情欲之火蔓延世界。复活的声音仍间或响起,但复活的希望已经变得越来越渺茫。

【第三章】《火诫》标题来自佛经,佛祖要门徒自己悟出怎样躲避情欲的熊熊火焰,过一种纯洁的生活,最终达到涅檠。基督教也用火表示洁净罪恶,以赛亚在异象中看到撒拉弗飞到他跟前,用红炭沾他的口说:“看哪!这炭沾了你的嘴,你的罪孽便除掉,你的罪恶就赦免了。”(以赛亚书6:6~7)在末世教义中,火被用来毁灭世界,惩罚恶人。耶稣在受难前给人的最后教训中说:“你们这被诅咒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马太福音》25:41)在这一章的最后,诗人糅合了佛教与基督教思想写道:

烧啊烧啊烧啊烧啊

主啊你把我救拔出来

主啊你救拔

烧啊

基督教也将情欲比作火,又指向神的能力和愤怒。诗人希望警戒世人节制情欲以避免毁灭的命运,他也希望人们借此摒弃情欲之火。洁净自己。

【第四章】《水里的死亡》写腓尼基人弗莱巴斯之死。他的死亡也是为了获得新生。

【第五章】《雷霆的话》,总体上承接以上各章,对死而复生的疑问作出回答。先是在续接了死亡意象以后,诗人借用《圣经》典故重提复活的期待:“他当时是活着的现在是死了/我们曾经是活着的现在也快要死了。”这里暗示了耶稣在客西马尼园被捕、被审判、被钉十字架的死。耶稣后来复活了,“我们”有没有可能复活呢?答案是不确定的。只听得雷霆阵阵,“刷地来了一炷闪电。然后是一阵湿风/带来了雨。”正当荒原上干渴的人们在祈求水的时候,雷霆带来了雨水将降的消息,这里的水是上帝赐予信徒的生命之水。在《启示录》中,上帝之城中有一条“生命水的河”,“明亮如水晶,从神和羔羊的宝座流出来。在河这边与那边有生命树,结十二样果子。每月都结果子;树上的叶子乃为医治万民。”(启示录22:1~2)水的浸润预示从圣灵重生后的新生命的开始。最终艾略特终于为人们提出了拯救荒原的良方,那就是雷霆所说的:施舍、同情、克制。

诗人行走在西方的精神荒原上,满眼是堕落的人群,他的内心深处仍然怀着阴云般的疑虑和焦灼,荒原能否复活?艾略特将期待指向基督教精神在西方的复归。这也是荒原得以复活的途径。在痛苦的反思后,艾略特希望以宗教精神拯救世界,这是虔诚的祈祷。

【第二节】《喧哗与骚动》:基督精神的呼唤

威廉·福克纳(1897—1962),美国意识流小说家。出生于没落世家,第一次世界大战时在加拿大空军中服役,战后大学肄业专门从事文学创作。共写了19部长篇和70多篇短篇小说。其中绝大多数故事被称为“约克纳帕塔法世系”。这部世系通过康普生、沙多里斯和斯诺普斯三大家族的衰落写出了美国南方社会变迁的历史。其最著名的作品是描写杰弗逊镇望族康普生家庭的没落及成员的精神状态和生活遭遇的《声音与疯狂》(1929),其他名作有《我弥留之际》(1930)、《八月之光》(1932)、《押沙龙,押沙龙》(1936)和《斯诺普斯三部曲》等。福克纳1949年获诺贝尔文学奖。

现代作家福克纳的创作深受《圣经》的影响,他擅长用神话模式和宗教典故把作品构筑在厚重的传统文化基础之上。他的重要著作《押沙龙!押沙龙!》,《去吧,摩西》就直接或间接取名于《圣经》的故事。《我的弥留之际》中的回忆又能使人联想到《旧约·出埃及记》中摩西那漫长而神圣的灵魂跋涉。名作《喧哗与骚动》中引证了大量《圣经》典故,以宗教节日为时间结构,作家有意无意地对圣经文学传统进行不同程度、各个视角的借鉴和运用,藉此来探究人类命运的永恒主题。

福克纳在《喧哗与骚动》里,借用《圣经》人物,或对照,或反讽,塑造了昆丁、班吉、杰生、迪尔西、康普生夫妇等许多令人无法忘怀的人物形象。这些人物形象或影射或反讽了耶稣受难的原型。人们在价值世界的失衡中陷入了无路可走的尴尬境地,福克纳从深沉的耶稣受难的宗教意识对现代人所面临的困境进行了深度的审视。昆丁的形象与耶稣受难的原型形成对照。昆丁是南方庄园主的典型,作为长子,他自觉承担起日益衰败的家庭的生活重担,肩负渺茫的重振家业的使命。他是康普生家族最敏感、最有荣誉感的成员。妹妹的贞操对于他来说是家族荣誉的象征,凯蒂的失身和家族的快速败落令他难以接受,到北方哈佛求学根本无法让他解脱心头的重压,反而给日益没落的家庭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作品中昆丁的自杀,是耶稣圣体节第八天,耶稣为拯救世人而被害,昆丁为妹妹的失身、家族的衰败而自杀,这一层面上,昆丁也是在救世无望的绝境中而遭罪死去的,有着显而易见的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的象征。当然,昆丁性格柔弱,思想消极,注定不可能成为康普生家族的救世主。可以说,昆丁敬佩和盛赞耶稣有拯救世人的力量,强烈的家族荣誉感和责任感也让他试图拯救妹妹及家族,但他并没有能力维持家族荣誉,对复兴庄园也无能为力,最终无奈地选择逃避和死亡。

班吉的形象同样与耶稣受难这一宗教原型相联结。作品中“班吉部分”的叙述就是以耶稣受难日为时间背景的,这一时间背景是4月7日,正好是班吉的33岁生日,而耶稣正是33岁时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的,这便有十分明显的对应性。班吉是个白痴,白痴眼中的世界是混乱无序、不可理喻的,一如主宰神死去的日子,一切又复归于混沌之中。他虽然有33岁的年龄却只有3岁小孩的智力,甚至还不会说话,只能哼哼哭泣或毫无意义地“喧哗”。小说的题目便由此而来,出自莎士比亚《麦克白》:“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这一天里,班吉的哼哼声如同基督面对死亡而发出的呻吟声,可是耶稣还能复活,继续拯救人类,而班吉这样一个现代人却无知无识,还被阉割被歧视,他拯救不了任何人甚至是他自己。作者福克纳只能对人类感到悲哀,感到可怜。

如果说作者在揭示昆丁、班吉的内心世界引证《圣经》意在将万能的神与无能的凡人进行两极对照,那么作者刻画杰生和康普生太太的形象则是反向用意,带有很强的讽刺意味。正如作者所说:“对我来说,杰生纯粹是恶的代表,依我看,以我的想象里产生出来的形象中,他是最邪恶的一个。”面对吞噬人性的金钱文明,杰生为自己构筑了以“钱”为中心的价值体系,他除了爱钱,只有恨。他对自己的兄弟姐妹缺少爱心,甚至连起码的人性都没有,他私自侵吞了凯蒂十五年来靠出卖肉体寄给女儿的绝大部分抚育费,他虐待小昆丁,耍弄黑人小厮,在外养妓。然而这样一个恶人也引用了圣典——“我还知道有一个地方能安置她,那儿反正既非牛奶巷也不是蜜蜂路”。据《旧约·出埃及记》载:上帝命摩西把以色列人带到一块“美好宽阔的流奶与蜜之地”,那是上帝给选民的应许之地,是个富庶的人间乐园。杰生想要安置小昆丁的地方则是个妓院,它当然不是“牛奶巷”也不是“蜂蜜路”。凯蒂尽管有种种不能令人瞠目的出格行为,但本质上还是个善良的女子,而对比之下,杰生的形象更加具有撒旦的意味。他不是什么家族的栋梁,而是彻底的败类,加速了家族的灭亡。

与杰生的自私相似,康普生太太身上的妻性与母性日渐泯灭,不能担当起作为妻子与母亲的职责与义务。凯蒂失身事发后,康普生太太与丈夫吵嘴时有一段话:“……她对自己的亲娘哪有一点点感情,我为她吃了多少苦头为她操心替她打算做出了一切牺牲可以说是去了死荫的幽谷……”这其中“死荫的幽谷”出自《旧约·诗篇》,本指恐怖之地,喻极痛苦的境地,用在康普生太太身上,是一种讽刺。她冷酷自私,徒爱虚荣,没有人能够分享她作为妻母的温情。她口口声声疼爱班吉,可是当她发现班吉生来痴呆,便不准继续使用她弟弟的名字,甚至连抱一下都不乐意。她从未对女儿进行正面引导,凯蒂出事后,她不但没给女儿熨平创伤,反而落井下石,不准女儿回家,在家里连女儿的名字也不准提及。可见,康普生太太所谓的为家族“去到了死荫的幽谷”,只是自诩为家人操劳牺牲,实际上她也是康普生家族的罪人。

“同乔伊斯在《尤利西斯》中套用荷马史诗《奥德修斯》和艾略特根据亚瑟王关于圣杯的传说创作《荒原》一样,福克纳也总是试图在希腊——罗马、希伯来——基督教隐私之大成的人类神话和现代历史之间建立一种普遍的联系。”通过凯蒂的失贞、昆丁的自杀、杰生的冷酷,以及班吉的痴傻,反映了康普生家族的衰败,从中暗示了对美国南部的忧虑及悲痛。然而,他并没有对现实完全失去信心,通过对迪尔西等“艰辛地活着”的人的刻画,寄予了人性复活的希望。

小说中,四部分叙述在时间分布和情节安排上都与耶稣受难及复活的宗教传统形成一个平行结构,使小说中的人物遭遇与耶稣受难复活的主题形成对比。耶稣受难日即4月6日,小说写凯蒂的私生女小昆丁在康普生家受尽杰生的欺凌和虐待,复活节前夕4月7日,耶稣33岁被钉死在十字架上,刚好这一天也是班吉33岁生日,耶稣拯救人类,班吉却孤苦无依,只能抱着一只拖鞋茫然若失;复活节当天4月8日,耶稣门徒“看见石头已经从坟墓滚开了,只是不见主耶稣的身体”,预示了耶稣复活,这一天小昆丁私奔,逃出杰生蹂躏的魔掌。总之,作品把基督馈爱人间的快乐与康普生家因乏爱受难的痛苦平行对照,以基督的庄严神圣与康普生家的子孙的委琐、自私、仇视、受挫相对照。阐释了现代人对基督死前留下的“你们要彼此相爱”的教导的背叛以及由此而造成的灾难性后果。

至此,死亡衰败的阴影始终笼罩着康普生家族。虽然这个家族曾出现过三位将军和一位州长,曾经地位显赫,但作品描写的着重点却转到了这个贵族不可救药的衰败所带来的绝望和痛苦上。在小说的开头就频频回荡着死亡的旋律,凯蒂失贞、出走、堕落的悲剧是康普生家族悲剧重要反映。班吉是个白痴,从他的讲述中,我们可以感受到他生活的混沌,爱失去了,他甚至都说不清楚到底失去了什么,更使人感到悲哀、颓败和悲凉。康普生先生已作为一个失败者早早退出了历史舞台。昆丁能以其敏感的目光看到家族的衰败,但他无法在历史与现实之中重新找到自己的生存空间,他最终选择了自杀。而康普生家心志健全的杰生则代表了现代人生活的毫无意义和贫乏空虚。小说所描写的是一个没有信仰的时代,一个缺乏权威、分崩离析的世界。所以,老迪尔西说,“我看到了始,也看到了终”,这是对康普生家族衰败的总结。

尽管如此,作家在小说中展示给我们的并不是一个彻底绝望的世界。凯蒂所流露出的爱感人至深。女仆迪尔西更是一位关键的人物。她对康普生家族尽心尽力地操持,对班吉的悉心照料,对杰生劣行的仗义执言,尤其是她面对世间苦难泰然处之的平常心态,忍耐精神贯穿小说始终。她不畏主人的仇视与世俗观念的歧视,勇敢地保护弱者,“在整幅阴郁的画卷中,只有她是一个亮点;在整幢坟墓般冰冷的宅子里,只有她的厨房是温暖的;在整个摇摇欲坠的世界里,只有她是一根稳固的柱石”。她的忠心、忍耐、毅力与仁爱同前面三个叙述者的病态性格形成了对照。耶稣承受苦难,用鲜血为人间洗涤罪孽得以复活,作者把迪尔西的出场安排在复活节这一天,从而在她的身上寄寓了人性复活的理想。小说的最后一部分,她带着女儿、外孙和班吉到黑人教堂参加宗教仪式,耶稣用鲜血洗涤罪孽以及复活拯救人类的故事,使迪尔西坐得笔直,呆呆地安静地哭泣着,心里还在为人们记忆中的羔羊的受难与鲜血难过,“泪水顺着凹陷,迂回的渠道往下流淌”。迪尔西不是耶稣,但却充当了这个家族苦难中的女救主,她所隐含的精神却寄托了作家对人类的最高审美理想。

福克纳不是弘扬基督教义的《圣经》,作家自己曾说:“我唯一所属的,我愿意属于的流派是人道主义流派。”作家借用《圣经》原型和主题,是为了表达他对人类历史、现状和未来的思索,是对整个人类命运的苦苦探索并且深刻寄予了他自己所倡导的信仰。通过《喧哗与骚动》,福克纳倡导尽管生活中有罪孽、有过失,但人类仍要彼此相爱,至少也要唤醒被这个金钱世界泯灭了的爱的良知。人类一旦背离了爱的圣经便陷入了堕落与罪孽,因而作为作家,“占据他的创作室的这应是心灵深处的亘古至今的真情实感,爱情、荣誉、同情、怜悯之心和牺牲精神。”福克纳在迪尔西身上所寄寓的人性复活的理想,正体现了他对人类命运的探索,因“有灵魂,有能够怜悯,牺牲和耐劳的精神”而得救。

【第三节】《等待戈多》:等待主题的宗教联结

萨缪尔·贝克特(1906—1989)法国荒诞派作家。1906年4月13日星期五(耶稣受难日),萨缪尔·贝克特出生在爱尔兰首府都柏林一个犹太裔家庭,父母亲都是普通市民,信仰新教。毕业于都柏林三一学院,在巴黎高师曾任英文讲师。后回三一学院当法文教师。同时研究笛卡儿的著作,获硕士学位。1938年正式定居巴黎。

20世纪20年代末开始写诗歌、小说和评论。受乔伊斯和普鲁斯特的影响较深。长篇小说有《莫菲》(1938)、《瓦特》(1945)、《马洛伊三部曲》(1951)、《马洛纳之死》(1951)等。1945年用法文写戏剧《等待戈多》(1952),后写《残局》(1957)、《哑剧》(1957)、《啊!美好的日子》(1961)等。1969年获诺贝尔文学奖,原因是“他那具有新奇形式的小说和戏剧作品使现代人从精神贫困中得到振奋”,其剧“具有希腊悲剧的净化作用”。

《等待戈多》几乎没有任何情节可言,全剧共两幕,发生在同样的时间(黄昏)、地点(乡间的一条小路),上场人物共有五个:爱斯特拉冈(狄狄)、弗拉季米尔(戈戈)、波卓、幸运儿、小孩。第一幕中,狄狄和戈戈在荒野的一棵枯树下做着脱鞋、玩帽子的无意义的动作,同时,两人梦呓般地语无伦次地闲谈着他们在等着一个他们也不认识的人——戈多,在等待的过程中遇见了波卓和他的奴隶幸运儿,最后小男孩来说戈多今晚不来了,但他们依然坐着不动。幕落。第二幕,实际上是第一幕的重复,不同的是那棵枯树上多了四五片叶子,依然是无聊的动作和生理言说,当小男孩再次来说戈多不来时,他们想上吊未遂,只能继续等待戈多。他们说走吧,但依然站着不动。剧终。可以说,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是支离破碎的片段,毫无意义可言,可以设想一下,假如此剧有第三幕第四幕,那么还会是前两幕的重复,还将会是继续等待戈多,戈多继续失约,也许永远等待,永远失约。

《等待戈多》就题目所标示的主题是对戈多的等待,这也是贯穿全剧的中心线索。而戈多到底是谁?他代表什么?1958年,美国上演该剧时,导演向贝克特询问戈多意味着什么,他回答说:“我要是知道,早在戏里说出来了。”足以看出戈多具有极大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戈多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给人们对作品主题的理解带来了极大的困难,同时也为我们解读作品提供了极大的审美空间。在《等待戈多》发表与上演以来的半个世纪里,人们对此进行了不同的阐释与争论。“上帝说”即是其中的一种解释。有人通过考证,发现戈多的法语“Godot”是英语“God”的变形,后缀“ot”是法语中名字的昵称,“等待戈多”即等待上帝的拯救。尽管作品没有明确指出戈多是谁,通过什么方式获得拯救。但我们能肯定地说,戈多就是上帝。

首先,作品中的许多暗示表明戈多就是上帝。开场后两个流浪汉关于与耶稣一起被钉在十字架上的两个强盗的议论,直接出自《圣经》。据《圣经·路迦福音》,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时,同时被钉的还有两个强盗。那同钉的两个犯人,有一个讥笑他(耶稣)说:“你不是基督吗?可以救自己和我们吧!”那一个就应声责备他说:“你既是一样受刑的,还不怕神吗?我们是应该的,因我们所受的与我们所作的相称,但这个人没有做过一件不好的事。就对耶稣说:‘耶稣啊,你的国降临的时候,求你记念我!’耶稣对他说:‘我实在告诉你,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这是故事本身,以后的许多使徒行传附会说后一个强盗因为信仰上帝而得到拯救,进入天国,前一个由于不信上帝而被打人地狱。作者在这里通过流浪汉之口道出这个传说,一方面是表明现代人对上帝存在的疑惑;另外一方面应该是主要的,就是要说明只有信仰上帝,才能得救。剧中的两个流浪汉是无力自救的人,他们一直在等待着戈多来获救,这种他救的观念,对生活在基督教传统中的西方人来说,就是要上帝来拯救他们。

在作品的另一处,当两个流浪汉询问为戈多送信的小孩他为戈多干什么活时,小孩回答说:“我放山羊,先生。”对西方文化略知一二的人都会知道,在西方文化传统中,“牧羊人”象征着上帝。而且《新约》多次表明“小孩是基督的象征”。如此明示意味着戈多就是上帝。

作品还通过逆来顺受、平时“连呻吟都不会”的幸运儿发表了长篇演讲:“有一个胡子雪白的上帝超越空间确确实实地存在他在神圣的冷漠神圣的疯狂神圣的喑哑的高处深深地爱着我们除了少数的例外不知什么原因但时间将会揭示……”幸运儿的演讲看似疯话,但细心领悟,就会发现,他是在劝说人们,要相信上帝的存在。上帝注视着人的所作所为,将拯救那些信他的人,而要将那些不信他的人打进地狱。

其次,作品所体现的对人的本质的看法与基督教观念是一致的,表现的是基督教的善恶观与救赎观。两个流浪汉是没有力量拯救自己的人,很显然是在寻找他救。对于生活在基督教文化背景下的西方人而言,他救就是上帝拯救。基督教文化传统中的上帝拯救,是一种基于信仰的启示真理,一种来自人之外的他救。它是建立在人性价值高扬的基础上的,必须有主体性的临在。只有在人向上的悲剧性毁灭中降临,这是对人性的超越,也是对人性的圆满。它是在肯定人当下的现实生活的基础上,肯定人的创造力与生命力的基础上对人的提升。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说现代资本主义的发展就是因为基督教精神,他认为基督教精神充分发挥了人的创造力与生命力。人们将劳动作为自己的天职,在现实的生活中求得上帝的拯救,这推动了资本主义的发展。尽管韦伯将基督教精神当作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原动力是唯心的,但他认为基督教精神是建立在人性价值高扬的基础上,强调主体性的临在,的确是把握住了基督教精神的实质。

等待戈多最后以失望而告终,但并不能因此而说等待本身是无意义、无价值的。戈多终于没有来,这使得两个流浪汉的等待充满了悲剧性。等待的无望也就是有价值的东西的毁灭。从等待这一过程本身来看,它揭示的确实是人类在宇宙中的尴尬处境。世界是不可知的,戈多永远不会到来,人类只能是无止境的等待,即在一个无意义的世界中寻找意义。贝克特借弗拉季米尔之口说:“在这场大混乱里,只有一样东西是清楚的。咱们在等待戈多的到来。……我们的一切都寄托在他(戈多)身上,没有他,我们就完了。”他们相信“到明天一切都会好些的”。两个流浪汉在等待过程中所做的一切的确是混乱荒谬可笑的,但并非是完全没有意义的。它表现的是抛弃了上帝而改信理性与科学的西方人。在对理性与科学的信仰破灭后,在绝望无奈之中,又希望重新皈依对上帝的信仰,但又对上帝的存在心存疑虑的复杂矛盾的心理。

他们苦苦地等待戈多,而戈多却迟迟不来。戈多存在吗?戈多会来吗?戈多会拯救他们吗?戈多能拯救他们吗?一切都像一个谜一样。但谜底也许永远不会有人知道。然而,在这一表现的反面我们看到作家对人生的荒诞与虚无及生活无意义的批判,包含着具有“使现代人从精神的贫困中得到振奋”的东西,包含着对基督教信仰的呼唤与重建。

基督教传播后的一千多年,西方人一直活在对上帝信仰的人生坐标中,他们觉得生有目标,死有归宿,一切都有滋有味而且激情澎湃。当1882年尼采宣告“上帝死了”时,震惊之余,西方人竟然才意识到自己成了失去精神家园的流浪儿,《等待戈多》就是对这种流浪状态的展示。当一次次灾难降临的时候,人类还能不能经受住约伯式的考验?显然,多少年被尊为经典的《圣经》,已经不再那么神圣;对上帝是否存在产生出许多疑惑;罪行的忏悔也不再必要。但基督教信仰毕竟在西方根深蒂固,它对人们的影响是多方面的,作者尽管反叛传统信仰,但还是无法完全摆脱基督教思想的潜在影响。

【第四节】《宠儿》:小说里的黑人“神学”

托妮·莫里森(1931—)美国黑人女作家。生于俄亥俄州。1949年她以优异成绩考入当时专为黑人开设的霍华德大学,攻读英语和古典文学。大学毕业后,又入康奈尔大学专攻福克纳和沃尔夫的小说,并获硕士学位。1966年,她在纽约兰多姆出版社担任高级编辑,曾为拳王穆罕默德·阿里自传和一些青年黑人作家的作品的出版全力奔走。她所主编的《黑人之书》,记叙了美国黑人三百年历史。被称为美国黑人史的百科全书。20世纪70年代起,她先后受聘于美国多所大学,讲授文学创作,是一位典型的学者型小说家。

莫里森的主要成就在于她的长篇小说。自1970年起,她发表了六部长篇小说:《最蓝的眼睛》(1970)、《秀拉》(1973)、《所罗门之歌》(1977,获全国图书评论奖)、《柏油孩子》(1981)、《宝贝儿》(1988,获普利策奖)、《爵士乐》(1992)和《乐园》(1998),2004,年发表新作《爱》。这些作品均以美国的黑人生活为主要内容,笔触细腻,人物、语言及故事情节生动逼真,想象力丰富。

西方评论界普遍认为莫里森继承了拉尔夫·埃利森和詹姆斯·鲍德温的黑人文学传统,她不仅熟悉黑人民间传说、希腊神话和基督教《圣经》,而且也受益于西方古典文学的熏陶。在创作手法上,承前启后,勇于探索和创新,标示了独特的黑人文学话语特色。1993年,由于她“在小说中以丰富的想象力和富有诗意的表达方式使美国现实的一个极其重要方面充满活力”,莫里森获诺贝尔文学奖。

托尼·莫里森在当今之所以引人注目,是因为她的创作超越了从社会关系、生存处境上描写美国黑人的阶段,她关注的是美国黑人,尤其黑人女性心灵世界的冲突,并以这一内在的冲突反映外在的黑白两种文化的对立与错位。在黑人文化遗产同历史内涵的关系方面,她既吸收了现代小说的长处,又突出了对黑人文化传统的探究与再创造,表现出对黑人文化本位的顽强坚持。她最具代表性的作品《宠儿》体现了20世纪美国黑人神学的基本精神。

黑人神学是一种黑人解放神学,其最重要的特点是:①强烈的批判性与反传统性。黑人神学家对传统教会、传统神学乃至美国的传统社会结构都进行了阶级分析和政治批判,提出了为一切被压迫者服务的新上帝观和教会观,因而被称为“穷人的福音”。黑人神学家强调黑色的神圣性。黑色不是耻辱,而是一种荣耀,因为基督原来也是黑人。所以,黑人不应因自己的肤色而自卑。鲜明的人文性与现实性。黑人神学强调以时代和人的处境为绝对准绳,人在每一时代皆为现实需要而搏斗,如生存、自由、享乐等,这是上苍赋予的神圣权利。因此,人类应把现世生存和来世理想协调起来。对下层民众来说,首先应解决其必要的生存环境问题。为实现这个目标,可以采取包括暴力革命在内的一切手段。上述特点或隐或显地存在于美国黑人数百年来的苦难与抗争中,以及他们竭力保持的文化与宗教传统之中。20世纪60年代黑人神学在民权运动中的正式问世,不过是应时代的迫切需要而进行了理论升华而已。20世纪70年代跻身文坛的莫里森以成功的文学创作回应这一思潮,并促动这一思潮更深层的社会效应。

《宠儿》的标题含义颇丰,只汉语翻译就有:“亲爱的”、“娇女”、“爱娃”、“亲骨肉”、“彼拉维德”等等。“Beloved”是个品质形容词,作者在它之前并未按书名习惯加特指的定冠词“the”,也没有在它后面放上一个被修饰的形容词,这就使得“Beloved”这一词的意义变得宽泛。就小说本身来看,“Beloved”一词与《圣经》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首先,这个词取自《圣经》。在小说的扉页上,莫里森引用了《圣经》中《新约·罗马书》(9:25)中的一句话:“那本来不是我子民的,我要称为我的子民;本来不是蒙爱的,我要称为蒙爱的。”这句话是耶稣基督的使徒保罗写给罗马人的信中的一句,着重申明了上帝的仁慈和宽容。事实上,在这一引文的下面隐藏着作者的质疑:上帝是黑人的上帝吗?作为上帝的黑人子民可曾蒙爱?上帝的宠儿在美国奴隶制体制下过着怎样的生活?这样的上帝公正吗?

莫里森选择“宠儿”作为她这一小说的题目,是对美国历史的重新审视,是对现存种族歧视的反思和质疑。另外,小说中的宠儿是死而复生的,与《圣经》中耶稣死而复生的故事相似。耶稣是为了救赎人类而死,宠儿是因为人类的罪孽,因为罪恶的奴隶制的存在而死的,他们都是人类罪孽的替罪羊。

宠儿因其含糊的身份使她自身的象征意义非常丰富。宠儿本身是叙述的焦点,蕴涵着丰富的可能性:“宠儿”不是某一个特定孩子的名字,而是普天下所有母亲对自己孩子的昵称。她既是塞丝还阳的女儿,又是被白人侵害的黑人姑娘、黑人家庭的化身;她是那挣扎在奴隶制锁链之中痛苦呼叫的冤魂,也是那奴隶制被废除以后仍无法摆脱其阴影的黑人的心理写照。从她身上,读者甚至可以回溯历史,接触到那源自“六千万甚至更多”黑人冤魂的种族记忆沉淀。在这样一个飘忽不定而又无处不在的黑人姑娘的形象中,莫里森浓缩了黑人苦难的历史。宠儿的“皮肤是新的,没有皱纹,而且光滑,连手上的指节都一样”…。因此宠儿成为反射美国黑人历史的一面镜子。莫里森通过宠儿这一形象的塑造指出,只有正视自己的过去,只有认真地审视和反思自己的过去,美国黑人才可能有美好的未来。

与宠儿的名字一样,她的母亲塞丝的名字也取自于《圣经》。在《旧约·创世纪》中,该隐出于嫉妒杀死了自己的兄弟亚伯。亚当和夏娃向上帝祈祷,希望再生一个儿子。因为上帝的恩赐,他们又生了一个儿子,夏娃给他起名为“Seth”,意思是:“神另给我立了一个儿子代替亚伯。”(创世纪4:25)“seth”一词有“给予的”、“指定的”意思。《圣经》中“Seth”的出生体现了上帝的宽容和仁爱。在《宠儿》中,莫里森在这一名字的后面加上“e”使其阴性化并暗示了“Sethe”的身世:塞丝是她妈妈留下来的唯一的孩子。她的妈妈是贩奴者从非洲买来的奴隶,在运奴船上她多次遭受白人的凌辱并多次怀孕,但她拒绝抚养那些父亲是白人的孩子,并且扔掉了他们。塞丝母亲的朋友楠为塞丝讲述了她妈妈的故事:“她把他们全扔了,只留下你。有个跟水手生的她丢在了岛上。其他许多跟白人生的她也都扔了。没起名字就给扔了。只有你,她给起了那个黑人的名字。她用胳膊抱了他。别的人她都没有用胳膊去抱。”由此看来,塞丝是爱的结晶,她是上帝赐给她母亲的一样礼物。

《宠儿》中多次提到塞丝背上的伤痕,这些伤痕代表着她在奴隶制下不堪回首的过去,象征着她内心难以愈合的精神创伤。圣经故事中的耶稣为了世人的罪而被钉上了十字架,塞丝因为自己的弑婴罪被钉上了精神的十字架。通过塞丝的名字以及她的身世,莫里森将笔触伸展到了上一代奴隶的生活中,更加深刻地批判了奴隶制的野蛮性和非人性。

另外,塞丝的生活经历和探求完整的自我和谐的心理历程也与基督神话的传统模式一样:塞丝从娴静的伊甸园生活中得到了短暂的幸福,与自己所爱的男人组建了家庭,有了自己的孩子,但“学校老师”的暴行使塞丝在身心两方面都受到了极大的摧残,为了理想中的自由和平等,塞丝在怀孕六个月的时候独自一人踏上了逃离和抗争的道路。在顺利逃脱以后,塞丝在辛辛那提度过了28天短暂的自由和幸福生活,但“学校老师”跟踪而至摧毁了塞丝与孩子团聚的美梦,塞丝在情急之中杀死了自己的女儿,从此陷入弑婴的罪孽之中。18年后,她那死去的女儿借尸还魂,回到了塞丝身边,在与宠儿的相处中塞丝开始面对过去,反思过去,重新认识自我,最终得到了新生。

莫里森在《宠儿》中对数字的特殊运用也表现出与西方宗教的内在联结。莫里森使用大量的数字想要表达文字所难以表达的内涵,体现了数字背后所蕴涵的文化及宗教意义。譬如作品非常迷恋的“3”这一神秘的数字,始终与基督教三位一体说及爱与罪的教义内容密不可分。

在基督教及人类的共同文化积淀中, “3”是一个神圣的数字,它可以表示稳定、平安和希望。

小说《宠儿》是以“124号充斥着怨恨”开头的。对于大部分作品而言,用数字开篇并不多见,这一数字一开始就抓住了读者的注意力。乍一看,“124”是塞丝居住的房子的门牌号,但这个房子是与众不同的。住在124号里的人从不与社区里的其他人交往,因为某些特殊的原因124号使社区的其他人觉得恐惧。随着对作品的深入了解,读者们慢慢发现“124”有其独特的内涵。寓含着主人公塞丝有四个孩子:大儿子霍华德:二儿子巴格勒;小女儿丹芙。“124”中缺失的“3”就指被塞丝杀死的第三个孩子宠儿。“3”的缺失象征了“爱”的缺失,也是人性的缺失、公正的缺失,更是不安宁的开始。《宠儿》这本小说被分成三大部分。莫里森只在每一章的前面标上“一”、“二”、“三”,其他章节前都没有任何标记,整个小说的三部分之间互相联系、互相依存,成为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小说开头塞丝、丹芙和宠儿的鬼魂三者之间的关系比拟着基督教中“三位一体”的圣父、圣子与圣灵的关系。《宠儿》的故事贯穿着对这种关系的破坏和重建:塞丝、丹芙和宠儿的鬼魂三者之间的关系因保罗D的到来而遭到破坏;保罗D赶走鬼魂与塞丝和丹芙构成新的三角关系;被保罗D赶走的鬼魂化身为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再次出现,赶走保罗D并努力恢复她在这种三角关系中的位置;塞丝、丹芙与化身而来的宠儿的关系又因为丹芙被挤出游戏圈而失去平衡;在小说末尾当宠儿被整个社区的三十位(3×10)黑人妇女的集体祷告所驱赶后,保罗D又返回到塞丝和丹芙身边,构成了面向未来的新的“三位一体”的关系。

小说的其他部分,在作者的有意无意之间,也频繁使用“3”这个数字,如“甜蜜之家”中的保罗3兄弟;狂欢会上手拉手的3个人的身影;塞丝、丹芙和宠儿滑冰时使用的3只冰刀;宠儿头上不易发觉的3条抓痕:塞丝生下丹芙后一个人逃跑时遇见了以帮助黑人奴隶逃出奴隶制为己任的斯坦普和另外两个黑人男孩,是这3位奇迹般出现的黑人将塞丝运过了俄亥俄河,使得她有可能与自己的孩子团聚;“六子”花了3个月的时间追求“三十里妹子”(3×10);鲍德温兄妹帮助贝比、塞丝和丹芙3代人等等。与“三”这个数字的神圣意义相对,“甜蜜之家”中的“学校老师”和他的两个侄子也形成了一个“三位一体”,这是莫里森对神圣的“三位一体”的戏拟。这3个人是以反面形象出现的,他们是蓄奴主义者的代表,是种族主义的代表,是社会邪恶力量的代表。同样,当保罗D与其他45位黑人奴隶在弗吉尼亚被铁链锁着做苦力时,有3个白人看守,他们凶残、罪恶、对待黑人像对待动物一样。

当然,作为女性主义者的莫里森在运用文学批判武器指向宗教的时候,除了对基督教传统的批判,更多的是对基督教信仰的重塑。就对基督教传统的批判而言。通过历史记忆回顾了远及《圣经》源头的压迫女性的历史。宗教强加给女人的“不洁”、“卑贱”和“邪恶”观念,使女人被视为社会的“罪源”,莱基在其《欧洲道德史》中对此作了很好的概括:“女人被视为地狱之门和人类罪恶之本。她只要想到她是一个女人,她就应当感到有愧。她应当在不断的忏悔中生活,因为她给这个世界带来了灾祸。她应当为她的服饰而羞愧,因为这是她堕落的象征。她尤其应当为她的美貌而内疚,因为这是魔鬼最有威力的武器。”莫里森试图确立“一个黑人标准”而且具有女权倾向,以此来颠覆信仰的传统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