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洗髓丹,可以帮你打通筋脉,修炼玄气。不过在洗髓时不能受到干扰,否则会走火入魔。”我接过洗髓丹,“火麟,你知不知道哪里有池塘,而且那里没有人去。”“吾感知到,云梦府后面有一座山,那里有一个水池。”“好,我们就去那里。不过,先解决掉外面几只苍蝇。”
正在院子里一边抱怨,一边打扫的丫鬟们忽然感到背后阴凉凉的。心里升起恐惧,脖子传来一阵剧痛。“咚,咚,咚,咚,咚”五个人应声倒下。火麟带着我向后山跑去。如果这时有人看见,一定会惊呆的,没有玄气,可是速度却和修炼到实月阶的人的速度不相上下,必定会掀起轩然大波。
刚来到后山,一股阴凉之气吹来,怪不得这里不曾有人来,就算是白天,这里的阴气依旧很重。不一会儿,就来到火麟所说的水池,湖面如镜,没有波纹。火麟:“主人,可以了,吾在一旁保护你的安全。”“谢谢!”“保护主人的安全是我的责任。”我也没有再继续矫情,吞下洗髓丹,跳下水池,冰冷刺骨的池水刺激着我的神经,大约过了三秒钟。腹部传出阵阵热气,然后蔓延至全身,额头渗出汗水,腹部的热气越来越热,全身就像被火烤着,那团火焚烧着我的筋脉。汗水止不住的流,我咬紧牙关,硬生生的忍受着这火刑。
火麟在一旁焦急的等待,主人,一定要挺住。那团火越烧越兴奋,那疼痛在挑战我的极限。不!我一定要变强,我要站在世界的最顶端,任何困难都不能阻止我!绝对不能!“啊!——”在火灼的疼痛下,我终于忍不住。唇被咬出鲜血,可是这样远远不够。那痛苦没有丝毫减弱。火麟急得蹦来蹦去,这座山的灵兽闻到鲜血的味道,却不敢靠近,因为上古圣兽在那里,就算给他们一百个胆也不敢上去。他们在水池几百米外被上古圣兽的威亚跪在地上,全身颤抖。
在魔界。魔王御天宇皇(上古洪荒时期和炎帝诞生的)正在和青魇魔君下棋,魔王放下一颗黑子,说:“炎帝那老家伙,不消灭邪灵,反倒让我去消灭。”青魇拿起白子,:“你也知道,当初邪灵不属于三界,所以三界之人无人可以打败他。”说完,放下白子。御天宇皇一看棋盘,满满的全是棋子,随手变出木榻,靠在上面:“既然三界之人无人可以打败他,为什么他还有把这件事交给我。”青魇看向天空闪烁的星星,一颗星星正在慢慢向最高处移动,光芒越来越亮,“或许,会有奇迹。”御天宇皇顺着青魇的视线望去,“这样看来,我真应该会会那个小东西”
(随着玄气阶级增高,人就可以活的更长,几千年也可以。)
大约过了一个时辰,体内那股灼热才慢慢下去,而我已经没有任何力气,软软的爬在河岸。那股灼热感慢慢的变成清凉的气息,沿着我全身的筋脉走了一遍,把那些堵塞物从皮肤表面逼出,一些黑黑的东西钻出我的皮肤,我浸泡在水里。火麟看到我没事,长舒一口气。我感觉身体轻盈了很多,而且五官的感知更加灵敏,可以感觉到一千米之内的动向。待身体力气恢复后,我洗去身上的污秽,看着水中我的模样,原本枯黄的脸变得光滑无比,婴儿般粉嫩。盈盈一笑,万物在她面前都要黯淡失色,不盈一握的腰肢,雪白无瑕的皮肤越来越迷人。长长的秀发浮在水面上,。随着水的荡漾在浮动,刘海随意的放着,整个人就像一个慵懒的小猫。
起身手一动,衣服便套在了身上,身体的变化为以后的修炼打了一个很好的筑基。我盘腿坐在岸边,闭上眼,感受着四周的玄气,我的灵识看见四周的玄气元素,一点一点的像豆子一样的东西在空中漂浮,那应该就是玄气元素了,一开始修炼玄气是要靠空气中的玄气元素,吸收到体内来修炼,等到有玄气后,一般人吸收的玄气元素十个只能有三四个。所以如果靠吸收玄气元素提升阶级,效果非常不好。
我指挥它们进,入我的丹田,可是它们汇聚在一起,不听我的指挥,和我对抗起来。哼!小小的元素也敢和我作对,一瞬间威压释放,那玄气元素被压在地上,动弹不得。继续释放威压,它们趴在地上,瑟瑟发抖,完全没了刚才的桀骜不训。我用灵识踢了踢它们,它们没有抵抗。
收回压力,指引在玄气元素进ru我的丹田,它们乖乖的听从我的指挥。汇聚在丹田,形成一条手指粗的绳子,我把那用玄气元素形成的绳子慢慢分成好几缕丝线,融入到全身的筋脉。就这样一直循环,全神贯注的我丝毫没注意到,四周的花草开始慢慢枯萎,它们的天地灵气正在迅速消逝。没错,云梦黎吸收的不是玄气元素,而是天地之间植物所拥有比玄气元素更好的天地灵气。
云梦黎的全身被光芒照耀着,颜色由浅黄变成黄色,然后暗黄,继而浅绿,突破绿色,转向暗绿,最后停在暗绿,周围还有有些淡淡的蓝色。我睁开眼,傲视群雄的看着眼前。
我云梦黎,重生了,之前欺负过我的人,我会好好回报你们的。
由于本章修改所以为了凑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