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考试MPA公务员必修课程半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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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第十五日公共政策(3)

中国工业物耗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从1978年的64.9%上升到1985年的67.4%,1989年进一步上升到71.7%,与发达国家相比有相当大的差距。据90年代前期的统计,中国能源的利用率仅为30%,而一般工业化国家在50%以上。中国单位国民生产总值的能耗是日本的6倍,美国的3倍。

3.推广生态农业政策

农业土壤和森林植被是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植树造林、加强土地和森林资源保护,改变目前中国农田土壤贫瘠化和森林覆盖率过低的状况,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在很长时期里,中国一直实行“以粮为纲”的农业政策,这一政策往往又伴随着落后的农耕方式,因此可以说,尽管在建国后一段时间里,中国的环境问题还只是局部性的,但水土流失和土壤侵蚀问题却因这样的政策和这样的方式而始终存在。在“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的年代里,中国强调数量和追求产值的工业化道路亦即片面强调“以粮为纲”,不惜牺牲林业、牧业和渔业为代价发展单一粮食生产的农业发展道路把中国引向了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破坏的误区。这种农业政策带来了毁林、毁牧、围湖造田、搞人造平原等等不合理的行为,从而严重破坏了农、林、牧、渔彼此之间相互依存的生态平衡。

因此,大力推广植树造林,推广生态农业,是解决环境问题的一个重要方面。到目前为止的10多年来,中国大力开展植树造林,仅三北防护工程就使4万多平方公里的荒沙变成了绿色林地,1100多万公顷的农田得到了保护。这是中国的环境保护政策和环境治理计划能最终得以实现的一个可靠保证。在经济增长的未来15年,如果方向正确,措施得力,环境保护的目标是能够实现的。

七、科技政策

1.历史回顾

新中国刚成立时,现代科学技术在中国几乎是空白。工业技术相当陈旧,农业生产主要依靠传统的经验和落后的手工操作。在百废待兴、困难重重的情况下,人民政府用了很大的精力关注科技事业的发展。建国之初的国家根本大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努力发展自然科学,以服务于工业、农业和国防建设。奖励科学的发现与发明,普及科学知识。”1949年11月,在过去的中央研究院和北平研究院的基础上,成立了中国科学院,调集了一批优秀科学家充实科研队伍。各产业部门和各省、市、自治区也相继建立了一批科研机构。到1955年,全国科技人员已有40多万人;科技研究机构已发展到840多个,科学技术工作已初具规模。1956年初,随着国民经济建设高潮的到来,中共中央召开了全国知识分子问题会议。周恩来总理在会议的讲话中全面阐述了党对知识分子的政策,指明了科学技术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号召全国人民“向科学进军”。这是一个历史性的转变,也是建国后中央政府确定的第一个全局性科技方针。

1961年,中央政府在贯彻执行国民经济调整方针的同时也调整了科技工作。国家科委和中科院领导在广泛征求科技界的意见的基础上,共同制定了《关于自然科学研究机构的14条意见》(简称“科研14条”)。这个条例总结了新中国发展科学技术事业的经验教训,在清理“反右”以来科技战线各种“左”的思想和表现的基础上,对知识分子政策和科技政策问题作了新的规定和澄清,其中最为突出的是提出了科研的根本任务是“出成果,出人才”。

在十年动乱中,广大科技人员对极左势力的种种倒行逆施进行了不同形式、不同程度的抵制和斗争,并在困难的条件下,坚持了必要的工作。周恩来、邓小平等老一代革命家在极端艰难的情况下,进行了大量工作,尽力保护我国的科技事业。1970年,周恩来总理作出了“要把科学研究往高里提”的指示。1975年,邓小平主持中央工作期间对科技工作开始进行整顿,并指出“科研工作要走在生产建设前面”。中国科学院开展整顿工作后向中共中央写了《汇报提纲》,对科技战线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需要采取的政策措施,提出了切中时弊的分析和建议。但是这个可喜的转折瞬间又被极左势力掀起的“批判右倾翻案风”所阻遏,整个整顿工作被迫停顿。

2.科技体制改革

20多年来,我国科技战线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按照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的方针,努力攀登科学技术高峰,立足世界新科技革命的迅猛发展和科技经济一体化的时代潮流,紧紧围绕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这一核心,科技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双管齐下,将市场机制引入科技运行和管理,通过多种途径,更加富有成效地直接为经济建设服务,大力推进科技与黜跟,使我国科技事业进入有史以来最为活跃、鼎盛的时期。

(1)原有单一、封闭的计划管理体制已经被打破,科技与经济脱节的状况有所改观。技术成果商品化机制已经建立,技术市场在科技运行和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显著增强。技术市场经过20多年的培育和发展,已初具规模。

(2)科研院所的改革取得显著的成效,科技机构以多种形式进入经济、长入经济。全国80%以上的科技力量已投入经济建设主战场,以多种形式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技术开发型机构基本走上了按照市场机制运行、自主发展壮大的道路,增强了研究开发和创新的生机与活力。

(3)民营科技企业在科技与经济结合下日益崛起,已成为发展科技产业的一支重要力量。

(4)科技工作形成了三个层次的战略格局,实施了相应的新型科技发展计划。

(5)农村科技工作出现了蓬勃发展的局面,企业技术创新机制开始建立。

(6)科技法制建设迈出了巨大步伐,一系列法律法规相继出台,使科技进步开始步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近些年来相继制定实施了《技术合同法》、《农业技术推广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标准化法》和《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知识产权法律,并初步与国际规范接轨。

(7)软科学研究的发展,科技咨询产业的出现、推进了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进程。

(8)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活动密切结合科技与经济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有力地推动着我国经济与科技进入国际大系统。

3.案例:韩国扩大国际科技合作

为弥补本国科技能力的不足,最大限度地利用国外的智力资源和科技知识,韩国积极扩大国际合作,大力推行科学技术国际化的方针。韩国的主要做法是:

(1)根据国际标准与规范修订韩国的法律、制度和惯例,以便于国际科技合作和吸引外国的优秀科技人员;

(2)通过双边或多边科技合作协议发展与其他国家和国际机构的合作,通过共同研究引进先进国家不愿转让的高新科技;

(3)在国外建立研究中心,以监测和跟踪外国技术的发展,获取和利用外国的先进科技及高素质的科技人才,更好地了解当地的市场变化;

(4)通过举办和参加国际学术讨论会、讲习班、参观、考察和培训及科技人员和文献的交流,获取所需的信息;

(5)吸引法国的巴斯德研究所和美国的斯坦福研究所在韩国设立分所,把大德科学城建成国际合作研究的基地,以使韩国的研究人员有机会与国际知名科学家进行共同研究。

八、文化、教育、卫生政策

在新时期,政府管理文化的基本方法除行政方法外,更多地采用法制的方法、经济的方法,以对文化进行有效的管理。

1.文化管理政策

政府对文化管理常用行政的方法。行政方法就是政府机关依照法律,运用行政权力,通过制定方针、政策,进行行政监督,确保财政投入,实行行政调节等行政干预方式,对教育、科技。文学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卫生、体育、文物、图书馆、博物馆等文化实体和社会舆论、社会风气、社会心理等精神文化的建设进行宏观指导、协调、控制。

法治社会是现代社会的重要标志。我国法律框架已初具规模,正向法治社会迈进。法制管理方法就是政府通过各种法律、法规、规章等各种法律手段来控制、影响文化建设活动,以实现文化建设目标的管理方法。法制管理方法的基础是法律的权威性。法律是国家意志的集中表现;法律是调整人的社会行为和社会关系的有效手段,也是维护社会活动内在统一性,实现公共行政职能的必要手段。

随着改革的深人,政府对文化对象更多地实行经济管理方法。经济管理方法就是政府在管理文化活动中依照经济规律的要求,运用税收、财政、价格、利润、工资、资金等经济手段来调节文化对象的物质利益关系。

2.教育管理政策

我国政府对教育的管理包括如下内容:

(1)继续大力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统筹管理和指导大中专学校的招生与高、中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负责学位和研究工作,规划、指导大学后的继续教育工作,统筹管理学历证书和各类学校培训证的发放,负责大中专毕业生的分配和就业指导工作。

(2)抓好各级各类学校的干部队伍建设。选拔的干部必须坚持“四化”标准。他们必须是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的模范、依法行政的模范、教育管理的模范、学术上的带头人。

(3)抓好各级各类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制定师资培训计划,组织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工作,严格教师标准,继续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调动各级各类教师的积极性,提高教师政治业务素质。

(4)建立政府为主、多渠道筹措经费的体制。

(5)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德育教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等工作。

(6)组织高校承办国家重点科研项目,规划、指导教育系统的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发展高新技术及推进科研成果转化工作。

3.卫生管理政策

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管理卫生遵循的原则是:

(1)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疾病防治工作,降低发病率,开展和搞好爱国卫生运动;

(2)坚持“人道主义”的原则。加强对医务人员医德教育,教育他们努力贯彻“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精神,树立良好的医德,增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

(3)坚持卫生管理体制改革的原则。开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卫生防疫工作,大力发展全民所有制卫生事业,鼓励发展其他形式的卫生事业;扩大卫生机构经营自主权,实行院(所)长负责制;改革不合理收费制度,在其内部实行承包制;鼓励并倡导城郊和农村发展多种形式卫生事业,倡导社会集资举办各种类型、各种形式的卫生事业;改革城市卫生事业国家预算的单一渠道,使之逐步向企业型方向发展。

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管理卫生事业的主要内容是:

(1)按照党和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政策,研究制定组织实施卫生事业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

(2)依据卫生法律、法规,对社会公共卫生、食品卫生、学校卫生进行管理,搞好传染病、地方病和职业病的防治工作;

(3)制定医学科学研究发展规划,组织重大医药卫生科研项目的攻关,组织医药卫生科研成果的鉴定和开发利用;推动医药科技为卫生发展服务;主管中等医学教育和高等医学教育,编制实施高、中等医学教育规划和成人医学教育规划;

(4)促进政府与民间的医药卫生技术交流、合作和对外交流、援助工作,参与国际组织倡导的重大卫生活动;

(5)改革和完善公费医疗制度,制定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并组织实施;管理卫生行业的价格,制定和调整医疗收费标准;

(6)管理药政工作,监督医药单位执行国家《药政管理条例》,加强药品质量检查和对药检工作的指导;

(7)对妇幼保健进行业务指导,开展疾病的普查防治,保护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

(8)组织协调,处置重大疫情、灾情等重大突发事件或自然灾害,防止和控制疾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