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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不要同归于尽(1)

不要同归于尽

一九三七年的卢沟桥事变点燃了抗日的炮火。那年我十岁,不久,战祸延及家乡扬州,我的外婆刘氏见情势危急,赶紧召集家人开会磋商,逃避战火兵难,以决定去留。没想到一个个都争着与家园共存亡,在僵持不下时,外婆的一句话令我们茅塞顿开:"大家不可以同归于尽啊!"

当我们逃离家乡百里以外,再度遥望故里,只见远方一片火海,大家在惊惶难过之余,无不庆幸能逃过此劫,外婆的那句话也就深深地植入了我幼小的心田。

十二岁那年,我将出家的意愿告诉母亲,她噙着泪水说道:"李家这棵树上结的三颗果实,就看你这一颗怎么红了!"

我俗家姓李,兄弟三人,我排行老二,后来如愿出家,及至和母亲暌违四十余载,彼此再度见面时,她已是白发皤皤、皱纹满面的老妪。兄弟告诉我:数十年来,她每日思我心切,夜夜泪湿衾枕直到天明。我故意问母亲:"当初您怎么舍得答应让我出家呢?"她说:"家乡的文化教育落后,留你在家,恐怕会误了你一生,何必同归于尽呢?"其实这个答案早已在我心里,如今只不过是作个印证罢了!我早就知道:坚强的母亲秉承外婆的深明大义,不会要求我们聚守在一起,让儿女们"同归于尽"的。

出家后,我曾到各处的名山古刹参学,过去佛学院封闭保守的教育,与青少年天真活泼的思想格格不入。记得我们曾经上书院方,建议设立运动场,纠察老师不但不接受,还要全班罚跪,以为惩戒。为了不希望大家"同归于尽",我勇敢地独往承担,以免大众受罚。另外一次,全班同学以交白卷来抗议老师授课不讲究方法,教务处追究原因,我自愿前去认过,代众接受处罚,以免大家"同归于尽"。虽然几经责罚,乃至一度被师长们视为问题学生,但是想到佛陀在因地修行时,为着不愿大家"同归于尽",还曾经舍身饲虎,葬身鱼腹,我这一点小小的牺牲,实在不算什么! 离开佛学院的时候,许多同学都争着去有名的大寺做当家、住持,我却一个人跑到农村去弘扬佛法,一面在田庄耕作,一面在小学教书。因为我觉得何必都走同一路线,佛教的僧才种子应该散播十方,不要死守一处,同归于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