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励志三分生意七分做人:胡雪岩的24堂处世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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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章 未雨绸缪,思想行动都要防患

凡成就大事业者,对不测事变都应有充分的心理准备,防患于未然。特别是事业一帆风顺,成功接踵而至之时,更该有所警醒。

《诗?豳风?鸱鸮》中曰:迨天之未阴雨,彻彼桑土,绸缪门户。今女下民,或敢侮予!由此而引出“未雨绸缪”成语,“绸缪”本意是用绳索紧密缠捆,引申为修补。“未雨绸缪”即趁天还未下雨,赶紧修补好门窗,做好准备,以防不测。再引申一步则成为做事、处世的一种谋略。

天有不测风云,更何况随时处在不断变化之中的世事人心。凡成就大事业者,对不测事变都应有充分的心理准备,防患于未然。特别是事业一帆风顺,成功接踵而至之时,更该有所警醒。

老子曾说: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民间的俗话也说:晴带雨伞,饱带饥粮。这些说法都深刻地阐明了一个道理:变是绝对的,不变是相对的。做事要懂得算计,要走两步看三步才有取胜的可能。

前面我们讲了,胡雪岩十分注意给自己留退路,这也是未雨绸缪的一种做法。

胡雪岩在自己生意的鼎盛时期,总是能够深谋远虑,十分注意未雨绸缪。可惜的是,在后期的事业中,他在一些重大问题和事情的处理上,却一方面由于社会环境,官场斗争等客观情势的限制,一方面由于他的用人不当与失察,也更由于他自恃实力雄厚,反而把一条驰骋商场必要的原则忽略了,以至于最后在挤兑风潮来到之时,终因无救而导致自己辛勤一生积累的巨大家业彻底崩溃。

一个很典型的例子,就是为帮左宗棠西征筹饷而向洋行借债一事。按说借洋债用于军需粮饷,这本来是国家事务,但这两笔巨债最终却错综复杂地落在了胡雪岩身上。光绪四年(1878年)左宗棠西征期间,粮款奇缺,但他深信西征迟早会成功,可谓志在必得,因此他要胡雪岩出面邀集商户,同时向英国汇丰银行借款,以解军需之急。最终从华、洋两面共借得商款达六百五十万两用于西征粮饷……本来照左宗棠自己的计算,还清这笔款项应该不难,因为预计七年之中,光陕西就可得协饷一千八百八十万以上,以这笔饷款清偿“洋债”足够了。但因协饷解到时间不一,所以协定不做还款期次限制,六年还清即可。除此之外,左宗棠在奉调入京之前,为了替后任刘锦棠筹划西征善后,再次在近乎独断专行的情况下又向汇丰银行招股贷款四百万两。

之后不久左宗棠为借洋债之事入奏朝廷,但一个月以后接到朝廷批复,大意竟然是不予理睬。因为朝廷认为左宗棠系借商款,以致京内各项开支都无从筹措,自然还款也就不能帮你左宗棠了。“朝廷这种连推带拖、概不负责”的态度,无疑使借款的风险一点一点都转嫁到了当时出面商借的胡雪岩一人肩上。因为虽然说好这两笔借款都由各省解陕的协饷还付,但一来协饷解到时间不能有明确期限,而且原议解陕的协饷还有可能被取消。那么协饷不到,无法还款,洋行自然是找胡雪岩,而胡雪岩为了自己的信用,也就只能尽力筹措还款。正常情况下,以胡雪岩的财力当然问题不大,但局势如果发生变化,后果必将不堪设想。

后来的事实证明,为筹饷而向洋人借债实际上是很不合算的事情,洋人课以重利,本就息耗太重,而且此项借款又不是商款,可以楚弓楚得,牟利补偿。倘以一国之力前来承担自然不是问题,但如果转嫁到一个商人身上,则无疑是灾难性的隐患。

乱世之中,最终竟不得不以一人之力而担国家的债务,这显然是胡雪岩没有为自己算计到的一步棋。而且当时局势已经发生变化,上海市面已经极为萧条,市面存银仅百万两,特别是此时李鸿章要整掉胡雪岩的端倪已现,在此时接受为左宗棠筹集粮饷任务,更是没有为自己绸缪。同时在另外一件关于生丝的生意上,胡雪岩坚持与洋人一拼到底,决心“打得赢要打,打不赢也要打”不肯将囤的丝、茧脱货求现,则更加是不仅未绸缪,甚至是将自己逼上绝路而致背水一战。这样,风波突起之时,也就除了破产查封偿债之外,别无他路了。

胡雪岩自然是明白人,但这节骨眼上,就连胡雪岩如此精明的人,也不免失误。未雨绸缪不仅是一个认识问题,也是行动问题,认识到了却不采取行动还是没用。

众所皆知,人的认识能力是有限的。正因为这样的局限性,才使得人们考虑问题难以周全;同时,由于人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处境是在不断地发展和变化的,在这些变化中,其中有些变化是可以预见,可以把握,但更高更深的变化并非如此。因此,人在考虑问题时就应该多做几手准备,处处算计到,真正做到未雨绸缪。

做事情一定要讲原则,如果违背了做事的原则,你有可能会一时受益,但最终的结果只能是害人又害己。胡雪岩就深谙这其中的利害关系,他“绝不拿烫手的钱”更重视承诺,这是他“一生要做本分生意”的自我约束,也是值得我们借鉴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