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老子与当代社会
2951500000013

第13章 老子“治大国若烹小鲜”发微

兰州大学教授张崇琛

古今对老子“治大国若烹小鲜” (《老子》第60章) 一语的解读, 大都集中在“不扰民”

一点上。如《韩非子·解老》云:

工人数变业则失其功, 作者数摇徙则亡其功。……故以理观之, 事大众而数摇之则少其功, 藏大器而数徙之则多败伤, 烹小鲜而数扰之则贼其泽, 治大国而数变法则民苦之。是以有道之君贵静, 不重变法。故曰: “治大国若烹小鲜。”

韩非子指出, 正如“烹小鲜而数扰之则贼其泽” (即失去其光润的鳞次) 一样, 治理一个大国而政策反复无常, 也会令民众无所适从, 深受其苦。这就是韩非子所理解的“治大国若烹小鲜” 的道理。此后的《老子》研究者们也常常遵从韩非的这一见解。如晋代的王弼释此句曰“不扰也”, 宋代的苏辙在《老子解》中更进一步发挥说:

烹小鲜者不可扰, 治大国者不可烦。烦则人劳, 扰则鱼烂。圣人无为, 使人各安其自然, 外无所烦, 内无所畏, 则物莫能侵, 虽鬼无所用其神矣。

韩非认为烹小鲜而数扰之则“贼其泽”, 苏辙认为“扰则鱼烂”, 虽其程度有深浅之不同, 然都以此句的蕴义为“治大国者不可烦”。直到清初的傅山, 仍在其《读老子》中说:

“治大国若烹小鲜, 不多事琐碎也。” (《霜红龛集》卷三十二)

实际上, 老子关于治国不可扰民的主张, 乃是源自他的“无为” 思想, 即在上者应“处无为之事, 行不言之教” (《老子·第2章》), 只有这样, 才能以“无为” 的姿态来达到“无不为” 的目的。这道理自然是十分深刻的。至于以烹鱼言治国的妙喻, 则更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近人马其昶曰: “《毛传》云: ‘烹鱼烦则碎, 治民烦则散。知烹鱼则知治民矣。’ 义本《老子》。” (冯振《老子通证》引) 看来以烹鱼喻治国, 在秦汉间人那里已成为常用的比喻, 而其义实本于《老子》。再后, 更有不少的政治家, 还运用类似的比喻来阐述老子的这一主张。如唐代柳宗元的《种树郭橐駞传》便以种树为例, 同样阐明了“不害其长”, 不事苛扰的居官理民之道。时至今日, 这种“不扰民” 的思想已越来越成为进步政治家的理念和制定政策的出发点, 而“烹鱼”、“种树” 之类的喻义也早已深入人心。

应该说, 老子“治大国若烹小鲜” 中的“不扰民” 之义是客观存在的。但是, 倘要深入探讨, 则其中所包含的微义尚不止此, 至少以下两点是不容忽视的:

一是“一” 与“多” 和谐统一的思想。凡烹鱼, 鱼总是要有的, 这便是“一”; 但光有鱼是不够的, 还必须有各种各样的作料, 这便是“多”。而将鱼与各种不同的佐料放在一起烧制, 从而烹出味道鲜美的鱼来, 这便是“一” 与“多” 的和谐统一了。老子善以水为喻,而且也说过“鱼不可脱于渊” 之类的话(36章), 所以他应该懂得如何烧鱼的, 因而其“治大国若烹小鲜” 中包含了“一” 与“多” 和谐统一的道理, 当是十分自然的。

其实, 早在春秋时期, 与老子差不多同时的晏婴, 即以烹鱼为例, 来谈“同” 与“和”

即“一” 与“多” 和谐统一的命题了。当齐侯问晏婴“和” 与“同” 有什么不同时, 晏婴便告诉他:

和如羹焉, 水、火、醯、醢、盐、梅以烹鱼肉, 燀之以薪, 宰夫和之, 齐之以味, 济其不及, 以泄其过。君子食之, 以平其心。君臣亦然。……是以政平而不干, 民无争心。……声亦如味, 一气, 二体, 三类, 四物, 五声, 六律, 七音,八风, 九歌, 以相成也; 清浊, 小大, 短长, 疾徐, 哀乐, 刚柔, 迟速, 高下,出入, 周疏, 以相济也……若以水济水, 谁能食之? 若琴瑟之专一, 谁能听之?(《左传·昭公二十年》)

晏婴认为, 烹鱼肉必须加上水和醋、盐、梅等调料一起放在火上煮, 然后由“宰夫和之, 齐之以味, 济其不足, 以泄其过”, 才能做出可口的羹来。声音也是同样的道理, 要演奏出美妙的乐曲, 清浊、大小、短长、疾徐、哀乐、刚柔、高下等要素的“相济” 当是必要的。但正如“以水济水” 无人会食用一样, 若琴瑟只弹奏单一的曲调, 也是无人去欣赏的。由此, 晏婴得出了一个结论: “君臣亦然。” 什么意思呢? 就是说治国也需要各种因素的“相济” 和互补, 也需要倾听各种不同的意见。当然, 在各种因素中自有一种是起主导作用的, 例如烹鱼, 佐料虽多, 但鱼总是占着主导的地位。奏乐也一样, 五音繁会、六律协同, 主旋律还是要有的。可以看出, 在以烹鱼喻治国的一点上, 晏婴的观点与老子的观点倒是十分接近的。

倘再上溯, 则西周时的太史史伯早已有过类似的论述了。史伯在为郑桓公分析天下大势时说: “夫和实生物, 同则不继……是以和五味以调口, 刚四肢以卫体, 和六律以聪耳,正七体以役心, 平八索以成人, 建九纪以立纯德, 合十数以训百体……声一无听, 物一无文, 味一无果, 物一不讲。” (《国语·郑语》) 史伯也认为, 任何事情的成功, 都是建立在多样性和谐统一的基础上。这道理其实也很简单, 因为品类太单一了, 连后代都无法产生(即所谓“同则不继”), 更不要说会有什么动听的音乐, 多彩的物体, 美味的果实, 和可供比较的事物了。老子曾为周守藏室之史, 而且其著书也经常从前人的见解和古文献中汲取有用的东西, 所以对史伯的这番话他不会不知道的。而从史伯至晏子、老子的类似论述中(后两者还使用了相同的“烹鱼” 的比喻), 更可以看出西周至春秋间, 人们对“一” 与“多” 和谐统一这一命题的关注。窃以为, 老子所提出的“道生一, 一生二, 二生三, 三生万物” 的著名论点, 或许受此影响。只不过《老子》中的“一” 已升华为由道所产生的统一的事物, 而“多” 则是先由统一的事物一分为二形成的对立面而产生出新的第三者, 然后再由新生的第三者产生出多种多样的东西, 从而将不同事物产生的过程更深刻地揭示出来罢了。

二是要准确把握各种事物融合过程中的“度”。烹鱼是一种过程, 具体地说是将鱼与各种作料如醋、盐、梅等和水合在一起, 然后放在火上烧制的过程, 其最终的结果是各种要素的和谐统一, 即美味的鱼。倘若在这一过程中, 各种要素不能协调和谐, 有机的统一,那么就无法得到美味的鱼。因此, 烹鱼过程中的火候掌握是至关重要的。火候不足, 各种要素的潜能无法充分发挥与融合, 鱼的味道固然不佳; 而火候太过, 鱼被煮烂, 佐料变质,鱼也不能成其为美味。因此, 要将鱼烹的恰到好处, 美味可口, 就必须准确地把握烹鱼过程中的火候即“度”。

治大国也像烹鱼一样。要使各种复杂的矛盾取得平衡, 要将各种不同的事物协调一致,并使之共生共存, 互相促进, 也需要把握和谐统一过程中的“度”。既不要不到位, 也不要太过分, 即所谓“过犹不及”。这一思想在后来曾被孔子概括为“中庸”。朱熹《论语集注》云: “中也者, 无过、无不及之名也。” 这就是说, 为达到一定的目的, 在实现的过程中,既不能“过”, 也不能“不及”, 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把握住“中”, 即恰如其分, 恰到好处。

应该说, 孔子“中庸” 之道的提出, 既是对尧、舜以来“允执其中” (《论语·尧曰》)

思想的继承, 也与前述史伯和晏婴所论述的“和” 是分不开的。由于客观事物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所以必须重视“和”, 即“和而不同” 与“和实生物”; 而要实现“和”, 则最好的途径便是“中”。具体到老子来说, 他虽没有明确地提出“和” 或“中”, 但他通过“治大国若烹小鲜” 这一妙喻所阐明的道理, 应该是包含有“中” (即对“度” 的把握) 这一因素的。当然, 老子在烹鱼的喻义中所阐明的只是治国之道, 而孔子则将其发展为儒家的最高道德标准, 即“中庸之为德也, 其至矣乎” (《论语·雍也》), 这一点还是有所不同的。

总起来说, 老子“治大国若烹小鲜” 一语所包含的蕴义是十分丰富的, 其道理也是非常深刻的。在老子认为, 治国既不能扰民, 同时也要注意各种因素的相济, 照顾到各方面的利益, 把握好统治之“度”。而作为在上者, 尤其不能一意孤行, 为所欲为, 失去了做事的分寸。如果说这些思想在“治大国若烹小鲜” 中还是以喻义的形式委曲表达的话, 那么在他的另外一些言论中便直言不讳了。如他对统治者扰民的谴责是:

信不足焉, 有不信焉。(17章)

大制不割。(28章)

不欲以静, 天下将自定。(37章)

法令滋彰, 盗贼多有。(57章)

因为统治者不值得信任, 所以才会有不信任的事情发生; 最完美的管理应是不出于勉强; 统治者根绝欲望, 天下将自然稳定; 法令越森严, 盗贼反倒越多。这说的再明确不过了: 最好的管理应是顺应民意, 不加勉强。如统治者为了一己之私欲, 用苛烦的法令来干扰和束缚人民, 那么, 他们非但得不到人民的信任, 甚至还会制造出更多的盗贼。接着看老子对和谐相济思想的论述:

天之道其犹张弓与? 高者抑之, 下者举之, 有余者损之, 不足者补之。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 则不然, 损不足以奉有余。(77章)

所谓“天之道”, 也就是老子的思想。老子认为应该减少有余以用来补给不足, 这样才能达到人与人间的和谐。而当时的社会现实却正相反———偏要剥夺不足的, 以用来供给有余的人。如此则只能是贫富差距越来越悬殊, 穷苦人的利益得不到关注, 社会便永远不可能和谐有序了。为此, 老子还进一步揭露当时社会的种种不和谐景象:

朝甚除, 田甚芜, 仓甚虚, 服文彩, 带利剑, 厌饮食, 财货有余, 是谓盗芋。

一方面是农田很荒芜, 仓库十分空虚; 一方面却是统治者住着美好的宫室, 穿着锦绣衣服, 佩带锋利的宝剑, 吃着精美的食物, 占有着多余的财富。这种极不和谐的社会现象,对一个“大国” 来说, 的确是十分可怕的, 难怪老子径称这些统治者为强盗头子(“盗芋”)

了。再看老子对统治者过度行为的警告:

强梁者不得其死。(42章)

民不畏威, 则大威至。(72章)

民不畏死, 奈何以死惧之。(74章)

民之饥, 以其上食税之多, 是以饥。(75章)

统治者盘剥无度, 肆意妄为, 自以为“强梁”, 到头来却不得好死。当他们的压迫到了一定限度, 即人民不怕威力的时候, 那么可怕的事就要发生了。到了那时, 再用死来吓唬他们也是无济于事的。可见, 老子是坚决反对统治者走向极端的。

最后还要指出的是, 老子之所以要用“烹小鲜” 来喻“治大国”, 实与他的整体思想特征有关。老子思想具有明显的阴性特征, 即尚阴观念, 或曰雌守观念(“知其雄, 守其雌”)。而鱼与水都具有阴柔的品性, 所以老子不但常常把水比作道, 称赞水的美德(“上善若水, 水善利万物而不争”), 也用鱼及与鱼有关的事情来阐明道(如“鱼不可脱于水”、“民忘于治, 若鱼忘于水”)。这样一来, 不但加深了人们对老子“道” 的阴性特征的理解,同时也使《老子》一书具有了鲜明的文学色彩。但正如一切形象都大于思维一样, 《老子》一书中的有些形象(包括“治大国若烹小鲜”), 遂令后人很难用现代的思维方式和明晰的语言来准确地加以表述了。而从另外一面来说, 这却是老学万古常新之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