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哲学家讲故事(大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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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人生篇——活着究竟为什么(3)

从某种意义上讲,人确实离不开社会;从另一种意义上讲,人也确实需要孤独。正因如此,即便是再好的朋友,哪怕是相爱的情侣,倘若是如胶似漆、耳鬓厮磨地守在一起,早晚也会生厌的。什么“他乡遇故知”也好,什么“小别胜新婚”也罢,这些生活经验恰恰从反面证明,人有其渴望孤独的一面。然而从另一面看,人不仅渴望孤独,而且畏惧孤独。因为一味的孤独既不会给人带来价值,也不会给人带来意义,更不会使人产生安全感。孩子晚上怕黑,因为黑夜使其感到孤独;老人晚年要伴,因为老伴能够帮其抵御孤独。所谓“孤影自怜”也好,所谓“独木难行”也罢,统统道出了人对孤独的畏惧之情。

记得有一位垂危的病人说,我不怕死后尸体的腐烂,我不怕死后骨肉的生烟,我只怕孤魂野鬼那无尽的寂寞、永远的孤单……说穿了,死的可怕,便是那永远的孤独。正因如此,古代的帝王虽称孤道寡,但死后却总要让他那娇妻美妾陪他下葬,至少也要搞些石人石马与之为伴。从西安秦陵那威风凛凛的兵马俑,到北京定陵那金碧辉煌的地下宫殿,这些表面上的豪华与奢靡无非是在掩盖人类畏惧孤独的某些弱点。

死人如此,活人更是这样,无论是东方的伦理血缘,还是西方的宗教上帝,这些被称之为“文化”的东西,大都是为了摆脱孤独的幻想和手段。甚至令人怀疑的是,倘若没有心底的孤独,人们是否还会访亲问友,是否还会谈情说爱!然而遗憾的是,与生俱来的孤独是无论如何也排遣不尽的,“貌合神离”“同床异梦”的事情就不必说了,即便是轰轰烈烈的友谊、山盟海誓的恋情也难以将孤独荡涤殆尽,就如一句歌词——“情到深处人孤独”。生活经验告诉我们,越是要逃避和摆脱孤独,孤独就越是要找上门来: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我们感到孤独,在杯觥交错的酒场上我们感到孤独,在五光十色的舞会里我们感到孤独……

鲁迅先生有句大家耳熟能详的名言:“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其实,这种“任个人而排众数”的良知和果敢,固然是难能可贵的;然而即使是流血,也仍然有一个社会群体的观念背景作为其精神的支撑。因此,更为困难的,则是将自己置于“彷徨于无地”的孤独境地。对此,鲁迅也是深有体会的,他在《影的告别》一文中写道:“有我不乐意的在天堂里,我不愿去;有我不乐意的在地狱里,我不愿去;有我不乐意的在你们将来的黄金世界里,我不愿去。然而你就是我所不乐意的。朋友,我不想跟随你了,我不愿意。我不愿意!呜呼呜呼,我不愿意,我不如彷徨于无地。”这难道不需要更深的果敢、更大的勇气?或许,人注定是要孤独的。打个不恰当的比方,人就像那社会海洋中的一叶孤舟,他只有撑起那只孤帆,独自完成自己的人生孤旅。

人生的超越

人的肉体生命只能延长,却不能永驻。无论你是声名显赫的帝王,还是得道开悟的高僧,死后都将是一抔黄土。因此,人们便不得不在肉体之外寻找精神寄托。这便是“爱智慧”的意义所在。

一、偷盗神火的普罗米修斯

关于人类的起源,希腊神话中也有一个普罗米修斯造人的故事。

据说,天和地被创造出来之后,大海波浪起伏,拍击海岸。鱼儿在水里嬉戏,鸟儿在空中歌唱。大地上动物成群,但还没有一个具有灵魂的、能够主宰周围世界的高级生物。这时,普罗米修斯降生了。他是被宙斯放逐的古老的神祗族的后裔,是地母该亚与乌拉诺斯所生的伊阿佩托斯的儿子。他聪慧而睿智,知道天神的种子蕴藏在泥土中,于是他捧起泥土,用河水把它沾湿调和起来,按照世界的主宰——天神的模样,捏成人形。为了给这泥人以生命,他从动物的灵魂中摄取了善与恶两种性格,将它们封进人的胸膛里。在天神中,他有一个女友,即智慧女神雅典娜;雅典娜惊叹于普罗米修斯这一神奇的创造物,于是便朝仅具有一半灵魂的泥人吹起了神气,使它获得了灵性。

就这样,第一批人在世上出现了。他们繁衍生息,不久形成了一大群,遍布各处。普罗米修斯则充当了人类的第一位教师。凡是对人有用的,能够使人类满意和幸福的,他都教给人类。同样地,人们也用爱和忠诚来感谢他,报答他。但是,最高的天神领袖宙斯却要求人类敬奉他,让人类拿出最好的东西献给他。普罗米修斯作为人类的辩护师,也因此触犯了宙斯。作为对他的惩罚,宙斯拒绝给予人类为了完成他们的文明所需要的最后的物品——火。但普罗米修斯却想到了个办法,用一根长长的茴香枝,在烈焰熊熊的太阳车经过时,偷到了火种并带给了人类。

听到这个消息后,宙斯大怒,他吩咐火神给普罗米修斯最严厉的惩罚。但是火神很敬佩普罗米修斯,悄悄地对他说:“只要你向宙斯承认错误,归还火种,我一定请求宙斯饶恕你。”普罗米修斯摇摇头,斩钉截铁地说:“为人类造福,有什么错!我可以忍受各种痛苦,但决不会承认错误,更不会归还火种。”

火神只好把普罗米修斯带到高加索山,用一条永远也挣不断的铁链把他缚在一个陡峭的悬崖上,让他永远不能入睡,疲惫的双膝也不能弯曲,在他起伏的胸脯上还钉着一颗金刚石的钉子。此外,宙斯还派一只神鹰每天去啄食普罗米修斯的肝脏,但被吃掉的肝脏随即又会长出来。尽管如此,他还是没有屈服。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直至一位名叫海格力斯的英雄将他解救出来为止,他一直忍受着这难以描述的痛苦和折磨。

火是智慧的象征。在普罗米修斯向人间撒播火种之前,人尽管有了人形,但还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人。因为人还没有智慧。据说,当时的人,他们不知道该怎样使用他们的四肢,也不知道该怎样使用神赐的灵魂。他们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如同梦中的人形,漫无目的地走来走去,却不知道发挥自身的作用。他们不知道采石,烧砖,砍伐林木制成椽梁,然后再用这些材料建造房屋。他们如同蚂蚁一样,蛰居在没有阳光的土洞里,觉察不了冬去春来夏至;他们做样样事情都毫无计划。

但是,这时的人,虽然愚昧,却没有痛苦。而普罗米修斯向人间撒播了火种以后,人的灵魂虽然变得高贵了,痛苦和烦恼也就就接踵而来了。宙斯之所以让普罗米修斯交还火种的寓意,正在于此。而倔强的普罗米修斯,却坚持要向人间撒播智慧的痛苦。所以,他犯了罪,就要受到惩罚。因为他既改变不了人类肉体能力有限的现实,也无法帮助人类实现追求无限的命运。提升不上去,也堕落不下来,注定了人一生的挣扎和痛苦。

想来也是如此。人是自然界中最孱弱的物种。帕斯卡尔不就说过吗?人是自然界中最脆弱的东西。但是,就是这个最脆弱的东西,却又是整个物种中最聪明的动物。聪明本来是好事,但是人还贪婪,就有点麻烦了。聪明让人认识到自己的有限,而贪婪却让人不安于这种有限。聪明并贪婪,才是人痛苦的根源。众所周知的伊甸园神话,已经形象地暗示了这一点。

那么,贪婪的人如何实现人生的永恒不朽呢?如何完成从有限到无限的跨越呢?对于这个问题,不同的文化,不同的民族,都有着不同的尝试。但总的来说,不外乎两种:一种是追求生命的不朽,一种是追求精神的超越。从埃及法老修筑的金字塔,到中国皇帝建造的地下宫殿,我们都看到了古人千方百计追求长生不老的努力。他们总是希望有限的肉体生命能够无限地存活下去。不幸的是,聪明绝顶的人逐渐意识到,肉体生命只能延长,不能永驻。无论你是声名显赫的帝王,还是得道开悟的高僧,死后都将是一抔黄土。因此,人们便不得不在肉体之外寻找精神寄托。这便是“爱智慧”的意义所在。

说到这里,我们似乎可以理解西方的哲人们为什么总是纠缠住“世界的本原”这个问题不放了。他们之所以不满于对现实世界进行就事论事的研究,而要超出自然科学的领域去探究超验和永恒的哲学本体,与其说是为了给自然科学的研究提供一个更为坚实的基础,不如说他们是在为人类的存在寻找一个更为永恒的家园。这个家园就是终极的关怀。

看来,“爱智慧”对人来说实在是一件迫不得已的事情。一方面,我们可以说人高贵,有思想,不会像猪那样吃了睡,睡了吃,在被屠宰的那一刻还没有危险感。但另一方面,爱智慧何尝不是因为贪婪,是追求肉体永生不得退而求其次的做法?既然不能拥有全知全能的智慧本身,也就只能去爱智慧了。

二、不能偷食的禁果

在《圣经》的“创世纪”一篇中,有一则尽人皆知的伊甸园神话。

上帝在创造世界之后感到有些孤单,便用泥土照着自己的样子创造了亚当,后来又用亚当的一条肋骨创造了夏娃。上帝在东方辟了一个园子给亚当和夏娃居住。这个园子就叫做伊甸园,那里简直就是天堂。

在伊甸园里有许多树,其中有两棵树最特别,一棵是生命之树,一棵是智慧之树。据说吃了生命之树的果子可以长生不老,吃了智慧之树的果子便有了智慧。上帝告诫亚当和夏娃,伊甸园中唯有智慧之树的果子不能吃,吃了就会死。但是后来亚当和夏娃禁不住蛇的诱惑,终于偷吃了智慧之树的果子。于是,悲剧发生了:他们被赶出了伊甸园,而且子孙万代都不得不为这个偷食智慧之果的“原罪”付出代价。

没有吃到生命之树上的果子,人就不能长生不老;而吃了智慧之树上的禁果,则让人意识到了自己不能长生不老。于是,人就开始了痛苦的思考。哲学就这样产生了。

伊甸园的神话,暗示了人是一个矛盾的存在。一方面,人偷吃了智慧之果,有了和上帝一样的智慧。可是,人没有吃生命之树上的果子,被轰出了伊甸园,也有了一个早晚会死去的肉身。人有肉体并不可怕,大不了可以像动物那样无忧无虑地活着。古希腊有个哲学家叫皮浪,他就主张人像猪一样活着。前文已讲过,据说有一次,他同他的同伴们一起乘船出海,遇到了风暴。同伴们都惊慌失措,他却若无其事,指着船上一头正在吃食的小猪说,聪明的人应该像猪一样不动心。

可是人变不成猪。因为除了沉重的肉身,人还有一个高贵的灵魂。灵魂不甘心成为肉体的奴隶,总想摆脱挣脱肉体的束缚,重新回到天堂。动物之所以不痛苦,并不是因为动物不会死,而是因为动物意识不到自己会死。而人之所以会痛苦,是因为人必然会死去,而且还和这个无法改变的事实做着悲壮的抗争。

如果人是动物,就不会提出哲学问题;如果人是天使,则不需要提出哲学问题。麻烦的地方正在于,人一半是天使,一半是动物,才会提出那些自己无法回答的哲学问题。人属于自然,但还想超越自然;人本来生命有限,却总想达到永恒。还是尼采说的好:“人便是一根绳索,连接在禽兽和超人之间——架空于深渊之上。”

三、上帝的慰藉

曾经有这样一个故事。说是在一场辩论会上,人出乎意料地败给了猪。猪的辩词是:“你们监狱里押的是人,刑场上枪毙的是人,挑起侵略战争的还是人,可无论在监狱、刑场、还是侵略战场上,却连我们一个影子都没有,世界上最最残暴的事是不是人干的?”

人辩不过猪,既不是人的嘴笨,也不是猪能言善辩,而是因为人在欲望的驱使下干了很多动物干不了的肮脏事。动物靠本能活着,行为本无好坏。而人就不一样了,不仅有干坏事的欲望,而且还有干坏事的头脑。一旦灵魂约束不住肉体,各种欲望就会像打开了的潘多拉盒子,泛滥成灾。

美国最近一项对人脑的研究也证明了这一点。这项研究表明:人脑分三个层次:最深的层次是“爬行类脑”,中间是“哺乳类脑”,最上层是“灵长类脑”。

人的行为是随人脑的进化而进化的。攻击、争夺、恐吓、讨人厌恶的行动都是爬虫类的行为;激烈的感情、微妙的情绪、母体的本能行为都属哺乳类;知觉及判断、行为的压抑及实行、语言活动、深思熟虑、知性行为等属灵长类行为。但由于进化得仓促,在人类身上经常出现有攻击性的爬虫类脑和具有克制行为的灵长类脑混淆的现象。

由此看来,肉体不仅是有限的、必死的,而且还是邪恶的、罪孽的。人之所以具有魔鬼的一面,正是因为其肉身都是由欲望的细胞组成的。这些欲望如同娇艳欲滴的禁果,引诱着天使般的灵魂趋之若鹜地堕落,沉迷于快感而淡忘了幸福。人要想得到拯救,就必须摆脱肉身的束缚,而摆脱肉身,就是要用“灵魂”去战胜“魔鬼”。唯有灵魂,才能将人带入天堂。人的悲哀就在于人高尚的灵魂被一个沉重的肉身羁绊着,得不到拯救。人所居住的地球属于“欲界”,因此只要是拖着肉欲的身体,就永远得不到救赎。只有彻底放弃肉欲,灵魂方能得到拯救。而这,也正是基督教所宣扬的。

关于宗教,马克思曾经有一个非常精辟的论述:“宗教里的苦难既是现实的苦难的表现,又是对这种现实的苦难的抗议。宗教是被压迫心灵的叹息,是无情世界的感情。”对西方人而言,现实正是无情的,人生也恰是无奈的,偷食禁果的原罪注定了人唯有靠一生的劳作才能换来救赎。而这种救赎必须尽量摆脱罪恶的肉体。正如托马斯·阿奎那所说:“人生在世,不过是行色匆匆的旅客。”自然的道德生活可以使人得到尘世的幸福,但这种幸福是暂时的、虚幻的,只有神性的德性生活,才能使人换得永恒的、真正的幸福,即来世的天国幸福。这个说法弥漫着强烈的宗教情绪,它昭示着人的幸福不在现实中,而在通过信仰朝向上帝的过程中。如果我们去读一读但丁的《神曲》和弥尔顿的《复乐园》,对这一点将会有更为形象的认识:里面不仅有高高在上“天堂”,还有十八层以下的“地狱”。上天堂,还是下地狱,完全取决于“因果报应”。正如卢克莱修所说的:“人有自由意志,成人成兽全在自己。”

由此看来,上帝在西方人的心目中是何等的重要!对他们来说,可以不吃饭,可以不睡觉,但却不能没有上帝。没有上帝,生活就没有了依托,人生就失去了根本。西方人的价值世界和精神家园正是这么一个看不见、摸不着的无形世界。正是这个世界,给了他们存在的价值和活下去的勇气。就像我们前面提到过的:死亡不可怕,因为人死亡以后会上天堂;这个世界的神秘并不可怕,因为上帝创造的这个尘世是和谐的,只要人发挥自己的理性,就能够认识到这种和谐;人遭受苦难并不可怕,因为上帝并不会抛弃他的任何一个子民。正如伯奈特在《早期希腊哲学》中所说的:“我们在这个世界上都是异乡人,身体是灵魂的坟墓,然而我们决不可以自杀以求逃避,因为我们是上帝的所有物,上帝是我们的牧人,没有他的命令我们就没有权利逃避。”当年尼采喊出了那句“上帝死了”的惊世骇俗之言时,对西方人信仰的冲击和动摇,我们这些黄皮肤的人是远远无法体会的。

四、第一推动者

在自然科学,特别是物理学中,“上帝”一开始是作为“第一推动者”的设定而出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