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甘肃文史精萃2:学术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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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从伏羲谈及中华文化(2)

《易传·系辞下》曰:“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伏羲“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在长期的观察与思考中,“始作八卦”,用符号代替了结绳记事,这确实是人类认识水平的一大飞跃。

在太古时代生产力极为低下的情况下,先民们无力抗拒各种灾害。天地、水火、风雷、山泽这八种(四对)自然因素,与先民们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自然变化时时处处影响着他们的生存,他们只能在心理上敬畏之,祈咒之,奉祭之。这就可能与新石器时代的原始占卜活动有一定的联系。《艺文类聚·方术部》曰:“庖牺氏作,始有筮。”原始先民的占卜,有草卜、竹卜、石卜、骨卜、泥丸卜、鸡蛋卜等。西南少数民族就长期沿用竹叶卜。在伏羲神话中,为判断兄妹能否结婚,传说采用了种种方式。如两股烟柱能否合并为一体,箭头能否射中针眼等,实质就属于占卜。通过占卜希望得到神意显示,这可能正是所谓“以通神明之德”的意思。不过,八卦占卜不同于其他占卜,或说不单纯是占卜。八卦中既有天象占,又有物象占。一方面,它对各种原始占卜形式,进行了综合和概括,同时又容纳了中华史前先民,对大自然现象认识的不少经验和知识,这也可能就是所谓“以类万物之情”。孔颖达的《周易正义》称:“伏羲画八卦,万物之象皆在其中。”所以说,伏羲“始作八卦”是原始先民思想认识上的一大飞跃,是中华先祖的智慧结晶。

第三、清马啸《绎史》引《河图挺辅佐》云:“伏羲禅于伯牛,钻木取火”。伏羲时代的取火方法,已经进步到不是“钻木取火”,应当认为是“人工取火”。人类使用自然界雷电霹击森林起火燃烧的那种天然火,考古研究证明可推至更远时代,在旧石器时期已有发现。到新石器时期,一般是用人工取火。刘文英先生认为:“各地人工取火的方法,主要是矿石撞击和磨擦发热两种,传说中的燧人氏是用燧石撞击,伏羲氏则是用钻孔磨擦。”范三畏先生研究认为:“不过,需要稍作更正的是,以上‘钻木取火’之说应修正为‘钻燧取火’。这是因为现代中外都有人试验过,钻木发热时,‘温度始终在200℃以下,也就是在木柴的燃烧点以下,既没有火焰,也没有火星’,根本无法取出火来的。何况检先秦典籍,没有钻木取火的记载,倒多言‘钻燧取火’(原注《论语·阳货》),‘钻燧取火’(原注《韩非子·五蠹》),也就是说,是以火镰(钻)与火石(燧)相击取火的(原注闫崇年:《钻木取火辨》,载《社会科学战线》1980年第3期)”。

大地湾文化遗址及与之相对应的仰韶文化遗址,均有灰坑、灶台、火塘发现,可说明伏羲时代火已被广泛使用。火的广泛使用,对人类卫生健康,文明进步,具有重大意义。

第四、制嫁娶之礼。三国谯周《古史考》曰:“伏羲制嫁娶,以俪皮为礼。”唐李冗《独异志》曰:“昔宇宙初开之时,只有女娲兄妹二人在昆仑山,而天下未有人民,议以为夫妻,又自羞耻。兄即与妹上昆仑山,咒曰:‘天若遣我兄妹为夫妻,而烟悉合;若不,使烟散’。于烟即合,其妹即来就兄。乃结草为扇,以障其面。今时人取妇执扇,象其事也。”关于伏羲女娲兄妹成婚的神话,在我国南方少数民族中,则是把洪水泛滥和兄妹成婚的神话结合在一起叙述的。著名语言学家马学良先生在其《论少数民族民间文学与语言学、民族学的关系》一文中说:“洪水故事题材,是世界上很多民族共有的远古故事题材。光是写伏羲兄妹在洪水中和雷公斗争这类题材,据闻一多在《伏羲考》一书中的统计,北至长江流域一带,南至南洋群岛,就有二十多个民族流传着类似题材”(载《少数民族文艺研究》1982年第一期)。

所谓“以俪皮为礼”,就是用成双配对的兽皮,作为嫁娶的聘礼。有人认为这种兽皮是鹿皮。还有人认为,“俪皮”一种说法是两张鹿皮,作男女双方订婚之礼物;另一种说法是把一张鹿皮用刀划为两半,男女各执一半以为婚姻信物。为何要用鹿皮?可能鹿是当时捕猎的主要对象,鹿皮不仅易得,而且具有寓意生育的祈愿。神话中伏羲女娲成婚前的占卜,祈求神意显示。“神示”就等于“神媒”,天神做媒,当然没错,且有权威性,古人这种心理当是无可非议的。不管是神媒还是人媒,这种媒聘制要比所谓“男女杂游,不媒不聘”(《列子·汤问》)的确前进了一步,是人类婚姻制度的一大变革。我们认为这种兄妹成婚神话故事,无褒义无贬义,它反映了人类婚姻发展史上血族婚制阶段的真实情况,是符合人类历史发展规律的。

此外,关于一些文献记载的所谓伏羲“造书契”、“作历法”,以及伏羲女娲制乐器作乐曲等神话传说,我们不拟评说。一是因为真假难辨,到底创制到什么程度?也水平难测。人类文化发展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当然,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突出成就,如我们上面叙述的发明渔猎工具、始作八卦等四项突出成就。再扩大再概括一点来说,人们早就把“构木为巢,以避群害”作为有巢氏时代,把“钻燧取火,以化腥臊”作为燧人氏时代,把“作结绳而为网罟,以佃以猎”作为伏羲氏时代,把“斫木为耜、揉木为耒”、“日中为市”作为神农氏时代,这都是诸成就中最突出的成就,最具有代表性的成就。另一原因是,有的文化现象是久已有之,在伏羲时代只是继续沿用或加以改进提高,这不应算作创造发明;有的仅仅是稍露迹象或迸出火星,未被实践检验或尚未推广普及的事物,也不应算作创造发明。作为历史研究,假话不可真说,也不可随意添枝加叶。对有些以现代人思维推测原始人思维,过分渲染的文章;对一些把本来很简单的事物,说得神乎其神的文章,我们都不敢轻易苟同,这就是我们的态度。

二、“炎黄子孙”与中华文化

谈中华民族必谈“炎黄子孙”;谈中华文化必谈伏羲文化。它们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内在联系,在海内外“炎黄子孙”这一光芒四射的名称,深入人心,我国汉族和许多少数民族都认为自己是“炎黄子孙”。伏羲被中华民族尊为“人文始祖”,伏羲文化自然被认为是华夏文化的源头。中华民族的古代神话与传说同中华民族的文化起源,是相辅相成、紧密结合在一起的。此外,在海内外“龙的传人”之说也是经久不衰,重大节庆时的舞龙活动,愈来愈盛行,龙体变得愈来愈大愈长,龙姿变得愈来愈威武雄壮,受人喜爱,令人鼓舞。本章文字不妨就以“龙的传人”说起吧。

1.“龙的传人”说

数千年来,“龙的传人”四字一直在中华大地上响亮传播,并且名扬海外。闻一多先生在《伏羲传》一文中,有几段非常重要的话,征引于此。他说:“龙族的华夏文化才是我们的真正的本位文化。所以数千年来我们自称为‘华夏’,历代帝王都说是龙的化身,而以龙为其符应,他的旗章、宫室、舆服、器用,一切都刻有龙文。总之,龙是我们立国的象征。”又说:龙“是一种图腾,并且是只存在于图腾中而不存在于生物界中的一种虚拟的生物,因为它是由许多不同的图腾综合成的一种综合体。”又说:“龙图腾,不拘它局部的像马也好,像狗也好,或像鱼、像鸟、像鹿都好,它的主体部分和基本形态都是蛇。这表明在当初那众图腾单位林立的时代,内中以蛇图腾为最强大,众图腾的兼并与融合,便是这蛇图腾兼并与同化了许多弱小单位的结果。”又说:“大概图腾未合并以前,所谓龙者只是一种大蛇。……后来有一个以这种大蛇为图腾的团族兼并了、吸收了许多别的形形色色的图腾团族,大蛇这才接受了兽类的四蹄、马的头、鬣的尾、鹿的角、狗的爪、鱼的鳞和须,……于是便成为我们现在所知道的龙了。”李希平先生在《华夏先祖伏羲氏——中国龙文化的奠基人》一文中指出:“伏羲为首领的风姓氏族,可能是众多蛇系氏族中最强大的一支,他在联合诸蛇图腾的基础上,形成一个以大蛇为图腾的氏族联合体,以后又陆续通过兼并、联姻等方式,把以马、牛、狗、鹿、鱼、鸟等为图腾的渔猎氏族吸收进来,并将大蛇的图腾添加上马头、鹿角、鱼须、鹰爪等图形,变成一个生物界没有的怪形动物,这就是龙图腾形成的过程。由此可知,伏羲既是大蛇图腾团族的奠基人,也是我国古代龙图腾团族的始祖,故数千年来,凡自诩是龙的传人的华裔,仍称伏羲为‘人祖爷’,尊他为‘华夏先祖’,即‘龙的祖师爷’。这也说明,华夏族自古代形成时起,就是由多元族系融合而成的综合体,众多后期形成的诸民族,又多是在长期的历史阶段中不断地分合而形成的。”著名民族学家谷苞先生在《论中华民族的共同性》一文中指出:“在我国许多民族中,都有崇拜龙的习俗。龙是古代传说中的一种善于变化,能兴云降雨的神奇动物。在汉族中有许多关于龙的传说,过去在城市和农村里建有许多龙王庙,埋死人也要看龙脉风水来决定埋葬的地点。满、蒙、藏、壮、彝、苗、布衣、水等族中也有关于龙的传说。在云南省有崇拜龙潭的习俗,有些地方就是以龙潭为名的,如黑龙潭、白龙潭等。在广西的少数民族中有祭龙脉的习俗。在我国的许多民族中,都有用十二属相记生年的传统习俗,汉、满、蒙、藏、维、哈、柯、苗、彝、水、白等民族中都有这种习俗。在信仰伊斯兰教的维、哈、柯等民族中,只是把属龙属猪改为属鱼属狐罢了。”此段最后一句应特别注意的是把属龙改为属鱼。这里不是明显看出了伏羲氏龙和鱼的渊源关系了吗。

综上所述,我们完全清楚明白了中华文化的源流关系和多元形成的发展过程,我国各民族对中华文化的缔造和发展,都做出了各自的贡献。汉族和各少数民族的神话传说,存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不单反映了各个民族的民族文化交流和荟萃,也反映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共同性。神话曲折地反映着历史事实,龙文化与华夏文化,真像是存在着“血统”上关系似的,密不可分,永久相连。

2.炎帝、黄帝传说

傅小凡、杜明富两位先生从两合婚制考述了女娲、伏羲氏族联盟的后代。他们认为女娲伏羲氏族联盟的后代是有蟜氏和少典氏联盟,这个联盟的后代是炎帝和黄帝。从炎帝、黄帝联盟中分裂出颛顼、帝喾、他们向东发展扩大,后来演化尧舜联盟。炎帝、黄帝联盟还有另外几支新的联盟向西南发展,进入巴蜀一带形成蚕丛柏灌部和鱼凫部。禹是炎帝、黄帝的一支,离开西北后与东方颛顼族的鲧结盟。

关于炎帝和黄帝,有文献记载的诸如:《国语·晋语》曰:“昔少典娶于有蟜氏,生黄帝、炎帝。”《史记集解》皇甫谧曰:“《易》称庖羲氏(伏羲氏)没,神农氏作,是谓炎帝。”《帝王世纪》云:“神农氏,羌(姜)姓也。”《史记索隐》按:皇甫谧曰:“黄帝生于寿丘,长于姬水,因以为姓,居轩辕之丘,因以为名,又以为号。”从而可见,炎帝部落是羌人组成的部落,黄帝本姓公孙,长居姬水,因改姓姬。

著名历史学家顾颉刚先生在《黄帝》一文中说:“今所见神话多萃集于《山海经》,吾人欲知黄帝神话传说之初相,亦唯于此求之,《西次三经》‘……黄帝乃取地山之玉,而投钟山之阳’。地山,《穆天子传》作密山,其地在昆仑之东,而昆仑之西有轩辕之丘,此黄帝之所以号轩辕。《经》云:‘昆仑之丘,实为帝之下都。’是黄帝上则居天,下则居昆仑。《庄子·至乐》曰:‘昆仑之墟,黄帝之所休。’《穆天子传》:‘吉日辛酉,天子升于昆仑之丘,以观黄帝之宫。’知黄帝者居于昆仑之上帝也。以五行说绳之,黄帝必当居中央,而自神话之发祥地观之,则当在西北。故《晋语》谓其以姬水成。《庄子·在宥》谓其问道空同(今甘肃平凉)。《封神书》谓其墓在桥山(今陕西黄陵县,原注为中部县),铸鼎在荆山(今河南阌乡县)。《水经注·渭水篇》谓其生于天水,无一地非西北也。”著名民族学家谷苞先生因此说:“从地望看来,有关黄帝神话传说所涉及的地区,主要是羌族和汉族所聚居的地区,因此可以推断,黄帝的神话起初只是羌族和汉族所共有的神话。”

著名民族学家陈连开先生在《中国大百科全书·民族》的《汉族》条中说:“关于黄帝的传说,则标志着由母系氏族部落转化为父系氏族部落,并已进入部落联盟阶段。传说在黄帝之后相继以禅让方式为大部落联盟首领的尧、舜、禹,虽都被认为是黄帝的子孙,然而历史传说又表明,汉族远古先民,实包括来自羌、夷、苗、黎等氏族部落的人。因而,又有虞舜出自东夷,夏禹出自羌、戎的记述;还有一些传说中的人物,按不同记述,可解释成亦羌、亦夷、亦苗黎。这种历史传说的矛盾现象,反映了不同来源的氏族部落集团逐步融合为同一个族体,创造共同祖先的过程。”

著名民族史专家翁独健先生在《中国大百科全书·民族》的《中国民族史》条中说:“早在传说时代,居住在中国北方的人被统称为狄,其中大漠南北的荤粥是北方强族;东方的人被统称为夷,分布在黄河下游和淮河流域一带;南方的人被统称为蛮,包括九黎和三苗等;西方的人被统称为戎,其中羌人在黄河与湟水之间。在中原地区,炎帝之族先进入黄河中游,后来黄帝之族也迁徙到这里,两族逐渐融合。传说中的炎帝是上古姜姓部落首领,一说神农氏。姜姓是西戎羌族的一支。黄帝之族原先游牧于北方。虞、夏二代尊黄帝为始祖。”

通过以上诸位权威专家的论述,把对后世影响最大的炎帝、黄帝这两位伟大的传说人物,我们已基本认识清楚了。我们再不敢班门弄斧,在此多说什么,不然会被耻笑为废话的。

3.“华夏”、“炎黄子孙”观念

翁独健先生在上文中还谈到“华夏族”这一名称。他指出:“传说尧为部落联盟领袖时,由四方部落首领推举舜为继承人。禹的继承人皋陶,偃姓,是夷族。皋陶死后,伯益被预定为禹的继承人,也是夷族。夏帝启死后,五子争立,夷人后羿、寒浞曾‘因夏民以代夏政’,统治中原达数十年之久。所以在华夏族的祖先中,很早就包括了一部原属羌、夷等族的成员。商、周至春秋、战国(公元前16世纪~前221)黄河流域的居民历经夏、商、周三代,不断吸收周围羌、夷、戎、狄、苗、蛮等族的成分,逐渐形成华夏族。同时,东方九夷、东北肃慎、南方苗蛮、西方和北方的氐、羌、狄等族,与华夏族的联系日益加强。”

陈连开先生在上文中,阐释了“华、夏单称或华夏连称的族名”问题。他说:“从公元前21世纪以后,相继出现了夏商周几个王朝。夏王朝为大禹之后,商王的祖先本是东夷,周王自称其先民为夏人的一支,杂居于戎、狄之间,与羌人关系密切。……西周时,已出现华、夏单称或华夏连称的族名,以与蛮、夷、戎、狄相区别。……至战国(前475~前221年),秦、楚不仅与齐、燕、韩、赵、魏同称诸夏,而且是两个最大的华夏诸侯。七雄合纵、连横、兼并、争战,但族体相同,形成诸夏统一趋势;进至中原的戎、狄、夷、蛮也逐渐与华夏融化,于是华夏成为稳定的族体,分布区域也已达东北辽河中下游,西北洮河流域,西南巴蜀黔中,东南湖湘吴越等广大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