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甘肃文史精萃2:学术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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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女娲神话

张崇琛

女娲神话是先秦神话的重要代表。如同许多先秦神话一样,这一神话也与历史传说及民间风俗紧密结合,因而它又具有着丰厚的文化蕴涵。可以说,透过女娲神话,我们正可以窥见远古历史及文化的某些方面,对于我们认识中华文化的源头和演变也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传说中的女娲,其主要功绩有二:一是补天,二是造人。我们先看有关补天的文献记载:

往古之时,四极废,九州裂,天不兼复,地不周载。火爁炎而不灭,水浩洋而不息。猛兽食颛民,鸷鸟攫老弱。于是女娲炼五色石以补苍天,断鳌足以立四极,杀黑龙以济冀州,积芦灰以止淫水。苍天补,四极正,淫水涸,冀州平,狡虫死,颛民生。

——《淮南子·览冥训》

这是说,远古之时,天塌地陷,正是有了女娲这位女英雄的出现,才得以补苍天,止洪水,杀猛兽,从而使民众安生。而为何会出现天塌地陷,从而导致女娲补天呢?《论衡·谈天》云:

儒书言:“共工与颛顼争为天子,不胜,怒而触不周之山,使天柱折,地维绝。女娲销炼五色石以补苍天,断鳌足以立四极。天不足西北,故日月移焉;地不足东南,故百川注焉。”此久远之文,世间之言也。

司马贞《补史记·三皇本纪》亦有类似的说法:

诸侯有共工氏,任智刑,以强霸而不王,以水乘木,乃与祝融战,不胜而怒,乃头触不周山,崩,天柱折,地维缺。女娲乃炼五色石以补天,断鳌足以立四极,聚芦灰以止滔水,以济冀州,于是地平天成,不改旧物。

两说皆以共工氏怒触不周之山造成天崩地缺,然后女娲起而炼石补天。而《列子·汤问》则认为女娲补天在前,共工触山在后:

天地亦物也,物有不足,故昔者女娲炼五色石以补其阙,断鳌之足以立四极。其后共工氏与颛顼争为帝,怒而触不周之山,折天柱,绝地维,故天倾西北,日月星辰就焉;地不满东南,故百川水潦归焉。

尽管诸书对女娲补天背景的述说不尽相同,然对女娲补天之事都持肯定的意见。由今观之,女娲补天之事虽是出于古人的想象,但透过这一神话,却可以令我们窥见当时人们的认识水平和远古社会的真面目。

首先,女娲神话反映了远古时代的人们对中华大地地理形势的认识。所谓“天倾西北”、“地不满东南”,正是对中华大地西北高、东南低的形象写照。这样的地理认识应是基于古人的亲自考察。女娲神话源于西北,其产生的时代为原始社会。而身居西北高原的人们当时即已知道中国东南部的地形特征,这不能不令今天的人们感到惊讶。这说明,原始时代的西北居民,其足迹所至,已经达于东南了。当然,女娲时代的人们还不能明了形成这一地形特征的原因,于是他们便创造了共工触山与女娲补天的神话,以图对这一自然现象进行解释。

其次,女娲补天神话也反映出母系氏族社会中女性的崇高地位。“补天”是一项最伟大的工程,而这一工程的实施者竟然是一位女性,这不能不说是对女性力量与智慧的赞美。一般认为,原始神话产生于母系氏族社会的全盛期。其时,不但领导氏族公社的是女性,而且整个社会中都弥漫着对女性的敬仰与崇拜。直到父系氏族社会的建立,女性的这种特殊影响也仍然存在。例如,殷周之际出现的《周易》中,便多处充满着尊坤意识。《老子》中的“雌守”观念,也是尊坤意识的体现。而女娲补天神话作为对女性力量与智慧最集中、最充分的展示,对于我们认识女性文化的源头及其演变,应是具有重要意义的。

再次,女娲补天神话还反映了古人的灵石崇拜观念,是中国最早的石图腾崇拜。女娲炼五色石以补天,既是由天上的彩霞而引发的一种美丽想象,同时也是基于对石的崇拜。古人最早居于山洞,故对石头充满了感情。他们不但借助烧热的石头以取暖并烤熟食物,而且也用石头治病(即所谓的砭石)。故在古人的心目中,石头是万能的,即所谓“灵石”。因之,女娲所用以补天的材料,也便舍石而莫取了。这种对石崇拜的观念一直延续于后世,所谓“泰山石敢当”和“石大夫”的民间信仰,便是远古灵石崇拜的余绪。而女娲炼五色石以补苍天的神话,应是中国人石崇拜观念的最早体现。

复次,女娲补天对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及处世方式也产生了重要影响。中国人遇事喜欢修补、完善,即所谓“成人之美”;而不喜欢破坏,即所谓“成人之恶”。所谓“不破不立”,并不为大多数中国人所接受。而中国人所补之“天”,也由女娲时代的自然之天,进一步演化为有意志的天,以及与民生密切相关的物质条件,所谓“民以食为天”者便是。再后,“天”又被与皇权和政权联系在一起,凡做了向统治者挑战的事,往往被称作“把天捅了一个窟窿”;而要维护和挽救政权之危亡者,则被称作“补天”。“补天”不成,又被称作“回天无力”。这种“补”的意识,在中国人的内心深处常常是根深蒂固的,甚至“以复古为革新”、通过注释经书以阐述自己思想的学术传统,以及中国人的勤俭观念,与人为善的品德,都无不与此有关。

最后,女娲补天本身所体现出的拼搏奋斗精神,不怕困难并勇于战胜困难的大无畏精神,以及为建设美好居住环境而具有的创造精神,也已成为中国人的精神财富。后世出现的“精卫填海”的精神,“愚公移山”精神,都与“女娲补天”精神是一脉相承的。

再来看看有关女娲造人的记载。这大致又有两种情况。一是女娲抟黄土造人,见《太平御览》卷七八引《风俗通义》:

俗说天地开辟,未有人民,女娲抟黄土作人。剧务,力不暇供,乃引绳絚于泥中,举以为人。故富贵者,黄土人也;贫贱凡庸者,引絚人也。

说女娲所造之人有穷富之分,自然是后人的附会之说,决不是原始人的观念中所能有的。如剔除这一点,则女娲造人神话所反映的恰恰是母系氏族时期以女性为中心的血统关系。其时,人皆知其母而不知父,于是便产生了女神造人的幻想,并塑造出这样一位伟大的母亲形象来。至于造人用的是黄土,当与我们民族的肤色跟黄土的颜色相近有关。况且,其时的人们已经能够制造陶器,而泥土既可以捏成各种各样的器皿,自然也可以捏成人的形状,这便引发了女娲抟黄土造人的联想。

之后,随着时代的发展,民族的融合,以及伏羲神话的进一步流行,女娲造人神话又被与伏羲联系在一起,从而产生了女娲与伏羲兄妹为婚以繁衍人类的传说。东汉武梁祠画像中的伏羲、女娲,便是人首蛇身作交尾状。而唐代李冗的《独异志》(卷三)更对此进行了形象的描绘:

昔宇宙初开之时,有女娲兄妹二人,在昆仑山,而天下未有人民。议以为夫妻,又自羞耻。兄即与其妹上昆仑山,咒曰:“天若遣我二人为夫妻,而烟悉合;若不,使烟散。”于烟即合。其妹即来就兄,乃结草为扇,以障其面。今时取妇执扇,象其事也。

所谓“人首蛇身”,当是暗示伏羲、女娲同属于古时的蛇图腾部落,亦即风姓。风字从虫凡声,虫即蛇。而“兄妹交尾”则反映了伏羲、女娲时代的婚制尚属血族婚。血族婚又称族内婚,是在血缘氏族内部排除了父母辈和子女间的婚配,只允许同辈男女间互相占有的婚姻形式。这种婚制在人类历史上是确曾存在的,在中国则大约开始于距今一万年左右的新石器时代初期,并一直延续有数千年之久。除伏羲、女娲的婚配外,晋干宝《搜神记》所说的“槃瓠产六男六女,槃瓠死后,自相配合,同为夫妻”的现象,也属血缘婚制。而由女娲独立造人到女娲、伏羲共同生人,这不但昭示着中国古代由女性生人到男女共同生人观念的转变,同时也预示着中国社会由母系氏族时期向父系氏族时期的过渡。到了五帝时期,当中国已完全进入父系社会阶段后,则生人的观念又有了新的转变,并被蒙上了男性权威的色彩,即由男女共同生人变为男性独立生人,“鲧腹生禹”便是一个典型的例证。后世的所谓“产翁制”也是承此而来。

再后,伏羲、女娲生人的传说又与洪水故事发生了联系。据说在一场洪水过后,人类灭绝,世间只遗伏羲、女娲二人,于是他们便结为夫妻,继续繁衍人类。这类的故事无论在西北还是西南都有流传,且多半以葫芦为依托,即伏羲、女娲兄妹是躲于大葫芦之中然后才得以不死的。葫芦既是济水之具,又是女性身体与生殖器(即子宫)以及生殖能力(多子)的象征,伏羲、女娲生人神话之借助于葫芦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洪水背景下的伏羲、女娲生人神话已是再造人类,而不是原始生人了,这与前述的生人神话又有所不同。从年代上说,也要更晚了。

除补天与造人外,传为女娲之历史功绩者,还有为高禖、作笙簧以及佐伏羲为治诸事。《路史·后纪二》注引《风俗通》曰:“女娲祷祠神,祈而为女媒,因置婚姻。”《路史·后纪二》也说女娲“以其载媒,是以后世有国,是祀为皋禖之神。”古人为祓除无子,往往置郊媒之神。郊媒即高禖,亦即婚姻之神(俗称送子娘娘)。据说青年男女于高禖前祭拜便可以求得子嗣。而有资格充当这类婚姻之神的往往都是一些著名的女性,如夏启的母亲塗山氏,殷契的母亲简狄,周后稷的母亲姜嫄都曾充当过高禖之神。在众多的高禖之神中,女娲无疑是最早的一个。此亦可见原始时代的人们对女娲这位始祖母的无限敬意与爱戴了。《世本》(张澍辑补本)还说:“女娲作笙簧。”笙簧又称芦笙。由于男女恋爱期间常常借吹奏芦笙以为引导,故而也有人认为女娲之作笙簧,实与其高禖之职责有关。可见,女娲不但创造了人类,也影响了此后人类的婚姻生活。

《淮南子·览冥训》东汉高诱注还说“女娲,阴帝,佐伏羲治者也”。唐司马贞《补史记·三皇本纪》也说女娲氏“有神圣之德,代伏羲立,号曰女希氏”,而“女娲氏没,神农氏作”。这说明伏羲、女娲的时代当在燧人氏之后,神农、黄帝之前。而女娲由伏羲之妹、伏羲之妇,又进而为伏羲之位的继承者,更说明人们对女娲功绩的看重与对女娲人格的尊崇了。

总之,女娲虽是神话传说中的人物,但同时又是一种有着深厚内涵的文化符号。而透过其神话的外表,仍能令我们窥见上古社会的影子,以及当时人们的生活方式和精神面貌。在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女娲神话既是中国古代文化的宝库,同时也是后世文化的重要源头。

(《甘肃文史》2007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