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哲学常识1000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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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异彩纷呈的哲学学说(15)

阿芬那留斯和马赫一样,自诩超然于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对立之上。他认为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各执一端,把“主体”与“客体”、“自我”与“非我”、“意识”与“环境”置于彼此对立、相互从属的关系中,因此“形而上学”地割裂了统一的自然世界。阿芬那留斯说,他的哲学与这种“形而上学”反道而行,致力于恢复“真实的统一”世界的面貌。

阿芬那留斯认为,“真实的统一”世界是由“纯粹经验”构成的。他的“纯粹经验”与传统理解的经验不同。它既不是物理的,也不是心理的,而是超出两者之上的“第三种东西”,是“一种没有掺入任何经验的东西的经验”。他断言:在这种纯粹经验构成的统一的世界中,“主体”与“客体”、“自我”与“环境”、“物理”与“心理”的对立消失了,二者相互依存,不可分割,处于“原则同格”中。他说:“我把自我称之为原则同格的中心项;把周围的环境(无论是人还是树木)称为对立项。”中心项和对立项并不是对立的,它们同属纯粹经验。中心项离不开对立项,没有自我也就没有环境,“两者是不可分割地同格的”。阿芬那留斯自称这是“反形而上学”、“反主观主义”的“素朴实在论”。但是,正如列宁所指出:凡是没有进过疯人院或受唯心主义影响的正常的“素朴实在论”者,都承认环境,世界是不依赖自我、意识而客观存在的。阿芬那留斯的“原则同格”论与马赫的“中性要素”说一样,不过是贝克莱和费希特主观唯心主义的老调重弹而已。

●阿芬那留斯的费力最小原则包括哪些内容?

“费力最小原则”是阿芬那留斯哲学体系的基本原则之一,与马赫的“思维经济原则”相近似。他认为生物有机体有一个重要特点,就是维持生存,亦即自我维护的原则。他说,人的中枢神经系统也是如此。为了自我维护,就得极其节约地使用精力。因此提出了思维的费力最小原则。

阿芬那留斯说,科学所反映的不是事物的客观情况,而仅仅是心灵和思维的合理性活动。科学无须超出经验的范围去揭示其本质和规律,而只须按费力最小的原则记述纯粹经验的关系。按照这个原则,因果性原则、实体性原则都应该取消,因为在纯粹的经验中找不到这些原则,这些原则是人带给经验的,他们歪曲原物。因此,思维费力最小的标准就是思维活动的合理性,思维活动的合理性就是心理、物理反映的合理性或满意感。比如我们称太阳为“恒星”而不称“一个炽热的火球”,不是因为“恒星”的提法更正确,反映了太阳的本质,而是因为恒星的提法更适合人们的心理,使人感觉满意。

按照费力最小原则,科学和哲学只是对世界的经济地思考,只是使心理满意,而与客观世界毫不相干。他说,认识是什么呢?就是恢复中枢神经系统的平衡。他举例说,安迪斯蒂芬常常看见大海,已经习以为常。但是有一次,这种习以为常的东西破坏了他的中枢神经系统的平衡,于是在认识方面发生了问题。什么是海?他回答说:海就是地球上的汗水,就像人身体上的汗水一样。这个回答,使他的神经系统恢复了平衡。而这个回答就是认识,认识就是恢复平衡的东西。也就是说,只要心理感到满意、愉快,就达到了真实的认识。按照费力最小原则建立世界图像时,无须考虑现实的原则,只须适应思维规律,使心理感到满意。

●文德尔班认为事实知识和价值知识有什么区别?

文德尔班是新康德主义的代表人物,弗莱堡学派的创始人。文德尔班继承了康德“现象界”和“本体界”的划分,将世界分成事实世界和价值世界。其中,事实世界是表象世界、现象世界、理论世界,价值世界则是本体(自在之物)世界、实践世界。与这两个世界相适应,他认为有两种不同的知识,即事实知识和价值知识。

文德尔班认为,这两类知识有着重要区别。一切关于事实知识的命题都是表示两种表象的内容的相互归属关系,而一切关于价值知识的命题则表示估价意识(主体)和被估价的对象的关系。事实命题都是普通的逻辑判断,它们决定着事实与事实之间的关系。例如:“这朵花是红的”,就只表示花与红之间的关系,其间丝毫不混杂主观因素。与之相反,价值命题则不表示事实之间的关系,而表示主体对对象的估价和态度。例如:“这朵花是美的”,就表示我对这朵花的估价。这朵花之美不决定于花本身或花与其他对象的关系,而完全决定于我的估价。因此,文德尔班认为,价值命题根本不受诸如因果规律那样一些支配事实命题的原则的支配,没有必然性;价值命题的意义完全不是决定于事物之间的关系,而是决定于主体的情感、意志。文德尔班将价值分为特殊的价值和普遍的价值。所谓特殊价值就是存在于个别人的意识中的价值,它决定于个别人的情感和意志。所谓普遍的价值则相当于康德的“绝对命令”,是“应当如此”的价值,是存在于一般人的意识中的价值,它决定于一般人的情感和意志。普遍价值就是标准价值或者说价值的规范,即进行估价时所依据的标准与规范。特殊的价值是心理学研究的对象,而普遍价值则是哲学研究的对象。因此,哲学就是关于普遍价值的批判科学。

●什么是威廉·詹姆士的彻底经验主义?

实用主义的代表人物威廉·詹姆士把自己的实用主义观点称之为“彻底的经验主义”。在《真理的意义》一书的“序言”中,詹姆士对彻底经验主义有一个概要的说明。他说:“彻底经验主义首先包括一个假定,接着是一个事实的陈述,最后是一个概括的结论。”所谓“假定”是:只有能以经验中的名词来解释的事物,才是哲学上可争论的事物。所谓“事实的陈述”是:事物之间的关系,不管接续的也好,分离的也好,都跟事物本身一样是直接的具体经验的对象。所谓“概括的结论”是:经验的各个部分靠关系而连成一体,而这些关系本身也是经验的组成部分。

在詹姆士看来,整个世界就是一个纯粹经验的世界,然而纯粹经验是怎样构成“实在”世界的呢?詹姆士认为,这是人们对纯粹经验进行选择和加工改造的结果。纯粹经验本身只是一种处于原始混沌状态的孤立的感觉群,只有当人们按照一定的兴趣,对这些不确定的、零碎的感觉、感受加以选择、组织,才使它们构成实在的现实世界。所谓“实在”,在他看来只是意味着对我们情感生活与能动生活的关系。因此,任何能引起和激起我们兴趣的东西就是实在的。詹姆士认为,把纯粹经验加工改造成实在的东西,关键取决于各人的兴趣、利益、情感或意志。“我们对实在怎样说法,全看我们怎样给它配景。实在的实在,由它自己;实在是什么,却凭取景;而取景如何,则随我们。”“所以,就是在感觉的领域内,我们的心也仍有一定任意选择的自由。凭我们的取舍去留,而划定这领域的界限;凭我们的好恶重轻,而划分它的前景和背景;凭我们的顺序,从这个角度或那个角度去看。总之,我们拿到的是一块大理石,而雕成石像的是我们自己。”

●维特根斯坦的语言工具论指什么?

在阐述语言游戏说的过程中,维特根斯坦还论证了语言是一种工具的思想。他说:语言是一种工具,语词也是一种工具。语言的意义不在别处,就在于使用它的过程中。维特根斯坦认为,由于语言不是对事实的描述,语言本身没有固定的意义,其意义是在语言游戏中根据约定的规则而形成的,因此可以说语言就好象一种工具,它的意义并非取决于它所指称的对象,而是取决于它的使用方法。这种观点被后来的日常语言学派解释为“意义即用法”。

维特根斯坦提出语言工具论是他把语词同工具加以类比的结果。在他看来,工具本身当然没有什么固定不变的意义,其意义是什么完全取决于它被用作什么。比如,一把螺丝刀,它本身没有什么意义,它的意义要看人们用它来做些什么,用它起螺丝,它就具有了开启螺丝的意义;拿它去开罐头、撬窗户或伤害人,它的意义就变了,就变成另一类工具或凶器了。作为一种工具,语词本身也没有任何意义。孤零零的一个词(比如:“火”、“红”)是没有确定的意义的。只有运用这些词来表达思想,它才有意义;而且用法不同,词的意义也不同。比如在“火是红的”,“他有一颗火热的心”这两种不同的用法中,“火”这个词的意义是不同的。语言作为人们交际的手段或工具,其意义也全在它的用途。由于各种语词的用法是多种多样的,其意义因而也是多种多样的。

●对传统形而上学,维特根斯坦进行了怎样的批判?

维特根斯坦认为,各种哲学问题的产生,都是由于哲学家们对语言有着某种误解所引起的。过去的哲学家们都不懂得语言是一种工具,而离开语言的日常使用,孤立静止地去考察语言及其语词的意义,枉费心机地去寻找它们的对应物。其实,离开语言的使用,离开语词在使用中的用途去考察语言的意义,就像是离开工具的使用以及工具在使用中的用途去考察工具的意义一样,是不会有结果的。在他看来,形而上学是一种精神病症的语言。精神病者讲话总是语无伦次,没有意义,别人也听不懂。形而上学也是这样一类病症性的语言,它没有意义,别人也听不懂。

形而上学哲学家不按照日常语言的规则讲话,不在语言的具体用途中考察它们的意义,而是违背日常语言的规则和用法,盲目地去寻找它们的绝对意义,就像着了魔似的。例如什么是物质,什么是精神,什么是时间,什么是真理等问题,如果按智力正常的普通人的日常语言去使用这些概念,根本不会引起争议。然而,传统哲学家们不在日常语言的通常意义上使用这些词,相反却总是去探索什么是物质本身、精神本身,什么是时间本身之类的问题,这就难免陷入形而上学的无谓争论之中。

维特根斯坦说,这些陷入形而上学思辨之中的哲学家,就好像是掉入捕蝇瓶中的苍蝇,由于囿于自己的误解、偏见和习惯,它们左冲右突,却四处碰壁,找不到走出捕蝇瓶的出口。他认为真正哲学的任务就是治疗语言的精神病,就是为哲学家们澄清语言的混乱而提示方向。他的哲学就是为这些围困在屋里而想到屋外的人找到出口,为到处碰壁而飞不出去的苍蝇指出飞出瓶去的道路。

●什么是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

奥斯汀是现代西方哲学中日常语言学派的领军人物。他对日常语言哲学的重要贡献,在于他提出了言语行为理论。奥斯汀反对认为语言意义的源头在于说话者的内心状态的主张,认为同样一个语句在不同的语境中可以有不同的意义,甚至完全相反的意义。因此,解释语句意义的重心,应从说话者的内心意向转到言语的行为方面来研究,即从言语行为方面去考察语句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