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甘肃近代社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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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社会教育(1)

社会教育是指人出生以后所接受的所有教育,包括家庭教育和各种生存技能的学徒教育以及传统的官学、私学等的儒学教育,后者在近代演变为学堂教育。不管哪种形式的教育都为社会的良好运行提供了保证,是社会从野蛮向文明进化的助推器。每个民族因文化传统不同,其社会教育的方式、内容等各不相同。因前面在相关章节里,对家庭教育已有所述及,而学徒式教育的内容太多,许多资料难以挖掘,故对这两种教育在此不多赘述。现仍以人们普遍认可的正统的主流教育来谈谈近代社会教育。在传统社会,以儒家教育思想为核心的一整套教育体系,是支撑中国传统社会运行的根本保证。儒家教育注重对人的道德的培养,追求人格的自我完善,但却忽视对人的技能的训练。进入近代,社会的变革使这种教育的缺陷日益凸现,在传统社会集权体系还没有瓦解之际,新式学堂教育就先取代了传统的儒学教育,并成为近代社会教育的主流体系。顺便说说,教育在从传统向近代的变革历程中,总的趋势是顺应了历史潮流。但传统教育在向近代教育过渡时,也存在许多问题,我们在继承、发扬、吸收等问题上出现了种种缺失,这种缺失在今天才显现出来,为当时的人们所始料不及的。下面就传统教育和近代教育的状况以及转变等方面的内容做些论述。少数民族的传统宗教教育也经过了向近代的变革,在论述中将有所涉及。

一、传统教育

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的光彩夺目之处是其文明的连续性,而文明连续性的重要原因就是有完备的教育体系。古代家(闾)有塾,乡(党)有庠,州(县)有序,国有学,这些均为传统主流教育的基本形式。其性质而言,有官学和私学之分,官学有义学、社学、书院等;私学有私塾和部分社学等。其教育目的是传播儒家思想,塑造教化人性品格,向科举考试输送童生,培养统治人才。接受私塾、义学等启蒙教育以后的童生才有资格进入府、县、州创办的社学或是书院继续学习。

儒家经世致用的“用”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步入仕途,兼济天下;二是修身养性,独善其身。前者和中国的政治制度结合以后,形成了选拔官吏的科举取士制度,分科取士,以士为官。凡官署所在地,必设教育生徒,主持地方科考的学官,省日学政,府日教授,州日学正,县日教谕(训导)。科考分级考试,有县试、府试、乡试、会试、殿试等名目。岁科试的试院(或称考院)和乡试的举院都为科举考试的场所,也都是选拔人才的机构。凡接受过启蒙教育的学子统称为童生或生员,生员有廪生、增生、附生等。至于独善其身,则更多地使人的行为和各种伦理规范结合起来,对人起一种制约作用。

清朝在各府、直隶州设考棚来考录秀才,届时各府、直隶州把所属各州县的童生聚在一起,由学政临棚主考。以兰州为例,兰州府试院地址在今天兰州市城关文教局。兰州府试院既要从六属(皋兰、狄道、河州、金县、靖远、渭源)的童生中考取秀才,还要从全省的武生中考取武举,所以把考取秀才的试院也称为“贡院”。今天的贡院巷就因贡院而得名。

甘肃乡试自明时与陕西合闱,清时仍袭旧制。康熙五年(1666年),陕甘分治后,学政仍两省合一。由学政主持的乡试贡院设在陕西三原,学政每三年到兰州巡视一次,主持选拔参加乡试的生员。甘肃士子要乡试,需长途跋涉到陕西三原才可。乡试是三年一次。甘肃离三原路途最近的考生往返也有七八百里,宁夏一二千里,河西两三千里,至于新疆等地则要达四五千里了。路途费时少则两月有余,多则三四个月,甚至达半年之久,花费浩繁,少则数十两银子,多则百数十两银子。许多人苦于路途遥远,花费开销太大,放弃求取功名,抱憾终身。凡到大考之年,辍考的生员约有十之七八。左宗棠任陕甘总督后,洞悉民情,着手解决此事。他上奏朝廷,主张乡试应陕甘分闱,并分设学政。同治十三年(1874年)清廷恩准,于是左公召集地方官员和汉回绅士向各州县募集白银五十万两,在省署兰州创建乡试贡院(也称为举院),修建起可容4000人应举的号舍。光绪元年(1875年),贡院落成,也称为举院。首次科考,应试者达3000人,比以往陕西应考者多出两三倍。以后甘肃学子免了长途跋涉的艰难。在当时的各省,萃英门贡院条件是比较好的,左宗棠的这项功德深受甘肃地方人士的称道。

清代的科举制度,本来是竞争考取,但因地区文化差异,也出现许多不公平现象。为照顾偏远地区,乡试就给各省分配名额。在陕甘未分闱时,甘肃并未分额,两省总计62名中额。同治八年(1869年),第一次举行在地方变乱后的乡试,经过地方奏请,甘肃分中21额。到陕甘分闱后,奏请额为40名,经礼部议准30名。光绪二年(1876年),乡试额增加10名,也就是甘肃每年的乡试都可有40人的额定人数,旗额3名除外。另外,甘肃汉回合试,分闱后,回民子弟无中榜者。为了鼓励回族向学,一科的与汉民同试,另一科另用良学编号,必须取中一名,这样可使回民每间一科便产生一名举人。这一举措鼓励了回民子弟应考的信心,开始乐于就学。由于乡试的便利,中额的增加,使甘肃地方人文蔚然起色。到光绪二年(1876年),甘肃设了学政,并将署地的街衢命名为学院街,也就是今天的学院街。这样,甘肃的科举教育和陕西才真正分开。甘肃分闱和分设学政后,整顿了所属各府州的试院,并重新分配了岁试名额。

儒学教育除了培养科举人才,还承担着传承文化的功能,各种形式的教育都是文化传承的载体。其中,规模大、影响大的首属书院。书院是儒学教育的最高形式,集教学、研究、藏书于一体,主张学研、讲论结合,间以议论时政。自清代盛兴八股取士风气以来,书院的科举气氛浓厚。清朝各省的府州县多设有书院,甘肃省属书院有两所,即雍正十三年(1735年)建立的兰山书院,光绪九年(1883年)建立的求古书院,这两个书院的山长必延宿学且为进士出身者执教,资历最低也要延用举人以上者执教。兰州府属书院有五泉书院,其他各府也均设有书院,平凉府有柳湖书院,庆阳府有凤城书院,西宁府有五峰书院,凉州府有成章书院,甘州府有甘泉书院等。另外,各个县也有书院,如皋兰有皋兰书院,金县(今榆中县)有青城书院,狄道州有超然书院等。清末甘肃有30余处书院(另一统计是70余所,可能是将清末毁坏的都计算在内的缘故)。

书院可谓传承中国传统文化的高等学府,有独特的教育管理体系。清末,甘肃书院内部管理情形以及教学情况如何,我们从相关的资料中得知点滴,以下简述之,从中可以看出传统教育的许多具体运行情况。兰山书院是甘肃最有影响的书院,在诸多书院里享有盛誉。清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前,山长由甘肃巡抚兼任,此后由陕甘总督会同陕甘学政(光绪二年始,会同甘肃学政),聘品学兼优的翰林、进士以及个别举人为山长。近代以来,先后有牛运震、吴震、张澍等任山长,这些人在甘肃近代都为一时硕学之士。兰山书院设山长一人,每年束惰为400两银子,薪水每月8两;监院1名,每年薪水银104两2钱;书办1人,每年支纸笔银14两2钱8分;门斗2人,支工食银23两6钱8厘。学生由陕甘总督、学政选录全省各府、直隶州的廪生、增生、附生、监生等人院学习,肄业后,准备考取举人。

兰山书院学生分为正课、副课两种,有名额限制,生员都享用一定的生活补助。清同治前,额定正课生为40名,每人每月补助膏火银3两;副课生80名,每人每月补助膏火银1两5钱。另外还有外课生,无定额,也无膏火银。当时该书院每年共需膏火银2400两。同治十一年(1872年),左宗棠定正课生40名,副课生50名。光绪七年(1881年),陕甘总督杨昌浚增加副课生10名;光绪十三年(1887年),陕甘总督谭钟麟增加副课生10名;次年,又增加副课生10名。至此,兰山书院共有正副课生120名,遂为定制。

每年二月,兰山书院便开始招生,应考者达三四百人,从中甄别录取。凡中考的正、副课生,一律住在书院,在斋房内潜心读书。落选者只准随课附考,不准入院居住,称为外课生。正课生、副课生、外课生也可以根据考试的成绩予以升降。正课生连考三级劣等者,降为副课生,副课生连考三级劣等者,降为外课生;外课生连考三级优等者,升为副课生,副课生连考三级优等者,升为正课生。兰山书院制定了严格的院规,对童生进行管理。兰山书院的教育经费有四个来源:省财政(藩库)拨支,书院学田出租,书院房产出租,官绅捐银发商生利。

兰山书院的教学目的是应对科举考试,所以,其课程的设置也有针对性。主要攻习八股文和试帖诗,八股文和试帖诗是科举考试的必备文体。课程有经学、史学、诗赋、书法等,教材为四书(《大学》、《中庸》、《论语》、《孟子》)、五经(《诗经》、《尚书》、《周易》、《礼记》、《春秋》)、《通鉴辑要》,还有宋明理学家的著作、讲义、语录、注疏等,诸如周敦颐的《太极图说》,朱熹的《朱子家语》等。另外,还要反复揣摩闱墨(乡试、会试考官选定中试的文字,编刻而成的应试范文),如《陇右校试录》等。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书院遵清廷旨意,添设算学,五年后又加策论。

兰山书院的山长讲授的科目以经史名篇为主,并让学生背诵指定的相关章节。每年的二月到十一月为考课期,考课分为官课、院课、小课。官课在每月初六进行,由陕甘总督、甘肃布政使、甘肃按察使、兰州道轮流命题、考试、阅卷。院课在每月十六日、二十六日举行。小课每月举行一次,不固定。院课、小课均由山长命题、考试、阅卷。一般的规制是官、院课写一篇八股文、一首试帖诗,小课做八首试帖诗。三种考课的成绩优异者可获得奖银,兰山书院每年考课银的奖励达220两。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以后考课废除了八股文,改为策论。兰山书院藏书丰富,在清末,除了传统的经、史、子、集,还购进了《西学大成》一书,以便于学子了解外部的世界。

省署所属书院除了兰山书院,另有求古书院,府属的五泉书院,县属的皋兰书院。这几个书院的规模、影响、学生数、山长薪水等均不及兰山书院。求古书院的山长每年束惰为200两银子,膳金60两,节金、聘金32两,另设监院1名,每年薪水40两,设书办1名,每年纸笔费30两,设斋夫、院夫各1名,工食银36两。而五泉书院山长的年束惰为160两银子,每月薪水4两,聘金4两,另设监院1名,薪水40两,书办1名,笔费15两,门斗2名,工食银各10两。皋兰书院山长每年的束惰为100两银子,薪水、膳金每月5两,端午、中秋节仪各4两,设监院1人,薪水80两,设书办1人,纸笔费24两,门斗1名,工食银10两,院夫1名,工食银8两。

求古书院有内课生十名,每人每月奖膏火银三两;外课生二十名,每人每月奖膏火银一两五钱;附课生无定额,无膏火银。其他书院也实行课考奖励制度。

除了书院,义学也是儒学教育的又一种形式,有官办的,也有私人捐办的。清末,甘肃约有义学百余所。义学的经费有由地方官筹集的,有从地方经费内拨出的,有地方官从俸禄中支捐的,有地方士绅捐筹的。义学都是稽查品学兼优者为师,招收寒门子弟为学,免费学习。各个义学的建立和规模均不固定,根据地方官个人才能和作为而定,纯属地方官员的个人行为。社学则为民间自筹自办的教育形式,经费自筹,教同社子弟。社学不固定,由地方人士筹办,清末甘肃有五六十所社学。

私塾也称私学,为民间办学的重要形式。富户设立的称“家塾”,主人承担开支;同宗的地方耆绅联合设立的称“族塾”,按入学者的地亩摊银,聘请先生执教,地方在宗祠或家祠;本村、本乡建的私塾称为“里塾”,由村里共同筹集资金。秀才或童生自办的私塾,称为“设帐”,这些私塾或设在家里或设在村里的庙堂里,有的一村一个,有的数村一个,富户多是一家便设一个私塾。各县都有私塾,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渭源有30余所私塾,每年二月二日开学,麦黄时放学,七月七日开学,腊月初八放学。先生可因材施教,没有留级和升级之说。先生的报酬称为束惰,对童生来说称为学课,由童生承担。束惰没有统一规定,根据各地经济情况而定。一般来看,一名在私塾就读的童生每年需交纳三四斗小麦,最多可达到一石左右。乡村集资筹办的私塾,束惰由乡村学董和先生共同商定,一年给先生支付约十石左右的小麦。民国以后,学课多为白洋,10岁以下的童蒙生月交学课是白洋1元。上私塾的生员除了交纳麦钱,在每年的端午和中秋还要给先生送节礼。

在乡村担任私塾的先生,其收人可以满足家庭的日常开支,在地方上算是中等户,或中上户,很少成为地方上的富裕户的。私塾先生从社会阶层来看,仍然是社会的劳动者。私塾的教育方式主要是诵读和仿格,教授的内容是童蒙识字课本和儒家简易读本,如《千字文》、《百家姓》、《幼学启蒙》、《幼学琼林》、《三字经》等。习字多在砖头上练习,每人怀抱砖头,蘸水写字。私塾没有规定的学制,一般童生在私塾的学习时间为三四年或五六年不等。

少数民族的教育多为宗教教育,相关内容见“宗教信仰”一章。

二、近代教育

清末新政以后,近代教育萌芽。当时,由于社会的变革,传统教育的局限性日益突出,革新教育成为众望所归。近代教育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育目的等许多方面都与传统教育截然不同,从萌芽到起步,经过了曲折坎坷的历程。下面以时间为线索来看甘肃近代教育从萌芽到起步的历程,期间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近代教育的萌芽时期,时间是从清末新政到辛亥革命以前。光绪之季,变法维新,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八月,清廷谕令各省创办大学堂,府及直隶州设立中学堂,各县(州)设小学堂。翌年,甘肃省在原兰山书院址暂设甘肃大学堂。以后各府厅州县相继设立了中学堂、高等小学堂、初等小学堂或两等小学堂。以后,各府的书院大多数相继改建为各府的中学堂,而各地原来的社学、义学改建为小学堂。清廷在推行近代学堂教育的同时,下令停止了科举考试,至此,绵延1300多年的科举制度便宣告结束。为了加强对近代新式学堂的管理,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清廷调整和变革了地方教育行政机构,以期望适应近代学堂教育发展的需要。政府设立学部,省设学务处,置提学使;各厅州县设劝学所,置劝学总董,后改为劝学员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