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甘肃近代社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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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社会物质生活(3)

1920年,陆洪涛任甘肃督军兼省长后,仿陇南镇守使孔繁锦铸造铜圆的先例,在兰州设厂铸造“当十”、“当二十”、“当五十”、“当一百”、“当二百”的铜圆。该厂用红铜为原料来铸造铜圆,最初铸造出的铜圆比天水的质量好,后因铸造量过多,材料紧缺,便往里掺加沙子,致使质量低下,流弊丛生,民间称为“沙板铜圆”。民间牟取暴利者竞相设炉私铸,遂使“沙板”泛滥。后陆洪涛一面令将“沙板铜圆”以兰平银一两,按二十串收回销毁;一面又从天津购进小印花机数部,将收回的沙板重新铸造为当十铜圆,以收尽沙板铜圆为止。

1926年,国民军入甘平定孔繁锦后,接管了天水铸币厂。1927年,刘郁芬将厂迁往兰州,在旧日的举院建甘肃造币厂。年底,开始铸造银元和铜圆。该厂的原料是甘肃军阀马廷勃、马廷贤的窖藏白银,有200多万两。用民国3年(1914年)天津铸造袁世凯头像模型铸造面值1元的银元(民间叫做‘老人头’),还铸造了一些孙中山头像的银元(1930年3月,蒋、阎、冯中原大战开始,国民军东下时带走了,没有在甘肃省内流通)。此外还铸造宣统皇帝(溥仪)像的银元,流通于藏区,标为‘藏元’;还铸造“当五十”、“当一百”、“当二百”的铜圆,布告全省流通。省政府规定银元的兑换,以1银元折合兰平银8钱。该厂设监督掌握全局。监督历来由甘肃省当局亲信或地方头面人物担任,在西北军入甘后(1928—1930年),由冯玉祥的部属担任;国民军离甘后,在甘肃省政府八大委员共同执政时期(1930—1931年),由地方士绅担任;陕军孙蔚如部人甘后(1931—1933年),由孙的部属担任。蒋介石统治时期(1933—1935年)改为厂长制,取消了监督。甘肃造币厂建立后,铸造的铜圆多在市面上流通,但比较大的买卖仍然用银两,零碎的买卖也有用制钱的。以后市面上主要流通铜圆、银元、钞票、制钱等。

民国以来建立的甘肃官银号发行的银票,是作为金属货币的辅币流通的,初期因业务经营不受政府的干涉,金融和政府财政分离,尚能维持正常发行。1920年以后,财政当局开支浩繁,时常短绌,多次向官银号透支,借以挹注,总额达300万两之巨,使官银号不堪重负;还有私人借账未清等原因而导致该号歇业。1924年甘肃银行成立,发行了三种七钱二分的银元票,分别为1元、5元、10元,并于票面印有“每元合兰平银七钱二分”字样。以后省钞信用渐著,因携带方便,且折合银数超过票面银额,纸币信用,日益稳定,民间也开始小额使用。1926年,国民军在张家口的银行在兰州设立了分行,命名为西北银行,发行钞票,刘郁芬限令收回甘肃银行发行的银元票。民国18年(1929年),又改甘肃银行为甘肃农工银行,专门发行铜圆票,尽数收回甘肃银行发行的银元票。国民军东归后,西北银行和甘肃农工银行的班底成立了富陇银行,福陇银行滥发钞票,问题百出,到民国21年(1932年)福陇银行停业。这些银行先后发行的纸制钱票(龙票、银票、银元票、铜圆票、银元券、铜圆券、钞票),虽然问题很多,但总的来看,信誉还是比较好,携带方便,基本保持了市场银根的稳定,这一时期兰州等地的物价波动不是很明显。

1933年4月,国民党甘肃省政府通令全省停止使用银两,改银币为合法流通货币。规定折合标准为:原银7.15钱,折合币1元。1935年11月4日,国民党财政部令各省地方银行发行钞票,取代银币、铜币,以纸币为法定货币(一般称为法币),废除银本位币,禁止银元流通,并限期银币持有者到银行足额兑换法币,国家收缴白银。此后法币在甘肃市面上广泛流通。同年,甘肃造币厂宣告结束。甘肃省政府开始推行法定的货币政策,统一发行纸币。当时地方不能发行1元以上的钞票,只能发行1元以下的辅币券。国民政府发行的纸币面额有1元、5元、10元三种票券,以后又发行面额200元、400元、500元、1000元、2500元、5000元的票券,接着国家银行又发行1万元、5万元、25万元、100万元、500万元的巨额钞票。前后发行了119种票券,一律统称为法币。

1939年6月,甘肃省银行成立,以后甘肃金融才和中央基本货币的流通趋于一致。抗日战争时期,国民党为解决财政危机,大量发行纸币,导致通货膨胀。抗日战争胜利后,法币贬值,通货膨胀更为严重,物价飞涨。民国32年(1943年),国民党政府为了挽救金融崩溃的局面,发行所谓的“金圆券”,并规定金为本位币。金圆券面额为1元、10元、2000元、5000元、1万元、5万元、15万元七种。金圆券1元相当于原来纸币的20元。民国34年(1945年),“金圆券”也开始贬值,又发行了“关金券”,1元换300元纸币,但经济的溃退已经无法挽回了,“金圆券”、“关金券”形同废纸。当时在甘肃兰州,理一次发也要240万元,1斤普通茶叶,售价84万元。由于纸币贬值,银元重新在市场上流通,甘肃省政府又发行了1元银元作为辅币,但终因原料缺乏,机器老化,后因解放大军压境,铸币厂停工,马步芳将机器设备和职工带到西宁。

需要指出的是在比较偏远的山区,近代货币的变化和影响不太明显,民间交易多用银币、铜圆和制钱,甚至许多地方仍然存在以物易物的原始交换方式。另外甘肃在军阀自铸铜圆的时期,一些地方还流通他省的铜圆。比如陇南部分县流通四川的铜圆,陇东流通陕西的铜圆,玉门等地也流通来自绥远的铜圆。外省货币流通本省,使本省的金融更加混乱。因各地货币的比价不统一,受害的最终是普通百姓。

2.面粉的加工

在传统社会,加工面粉十分不易,主要用石磨和水磨。石磨又称小磨,分人力小磨和畜力小磨,人力小磨盘较小,直径一般为70厘米,重约200公斤;畜力小磨由骡马牵引,磨盘较大,直径为129厘米,厚为15厘米,重约400公斤。一般由两匹骡马轮流拉磨,另雇筛面工专门筛面。畜力小磨有营业性的,有家用的。大户人家自备畜力小磨或人力小磨。村落里都有公用小磨,或同族内有公用小磨,或家里就有小磨。水磨在河流上建成,由水力冲激木轮,木轮牵动水磨运转研磨面粉。水磨磨盘直径约150厘米,厚约15厘米,体积可达0.28立方米,重达1000公斤。临近水流的村庄多用水磨,水磨比小磨要省力方便,其转速为2秒一圈,而人力推磨是20秒一圈,畜力拉磨则是10秒一圈。人力磨和畜力磨一般每小时磨面5公斤,而水磨则每小时磨面75公斤。兰州的水磨沟就是因建有水磨而命名的,永登县庄浪河畔的徐家磨、张家磨都是因建有水磨而命名的。凡私人经营的水磨,须向官方纳税。每座营业性的磨坊,需雇用三名雇工,雇工的工资用面粉支付。雇工非常辛苦,在水磨多的地方,竞争激烈,要自备礼品到大户人家去请磨户,并负责粮食和面粉的运送。兰州黄河流经地区,面粉加工还使用船磨。船磨是在黄河设船,安置水磨,由水流冲刷木轮转动研磨。

机器磨面出现后,传统的磨面业发生了革命性的变革。民国23年(1934年),甘肃造币厂附设面粉部,意欲装设磨面机器,后因故没有如愿。直到1940年7月,省政府才建立了西北机器面粉厂,该厂以资本10万元在萃英门内的甘肃机器厂装置了面粉机器,动力用电,洗麦及晾干仍用人工,每日出麦150袋。从此兰州开始了机器磨面的历史。1942年1月,中国银行雍行公司设兰州面粉厂,全部工序由机器操作,每日出面粉350袋。1943年,又有私营的民生面粉厂成立,有资本2万元,每日出面粉30袋。到40年代,兰州共有3家机器面粉厂,这些面粉厂从乡村收购粮食进行加工后,再售给市民,另外还承揽附近农民的粮食加工。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兰州有水磨90余家,小磨250余家,机器磨3家。机器磨每日生产面粉9万公斤。

传统社会人们照明用铜灯、陶灯等灯具,清油做燃料。藏族多用酥油点燃。生活燃料多为柴草,富裕人家冬季可烧煤炭和木炭。近代城镇的富裕人家可烧煤,一些贫穷的市民仍然用柴草做燃料。

3.度、量、衡

度量衡是民间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不可缺少的用具,甘肃近代各个地区的度量衡不相统一,官方和民间也各有其法。大致来看,度量衡的官方标准和民间标准混合使用。度多用手按之,或以步度之,以丈大略,似不差多少。土工以官尺的七寸为一尺,木工以官尺的八寸为一尺。民间量地,以步度之,度田的方长短斜圆,尽算在内,以此折算,买卖双方均无异辞。民间布的买卖用匹计算,一匹等于今天的20米,或以布的口面的长度来折算之。民国以后,度逐渐用公尺来丈量,当时人们认为公尺者,乃公家所定的缘故,实际是西洋的度法。

量以斗、升计。斗、升均用木板制作,为上下是方形,侧面是梯形的木匣。1石等于10斗,1斗等于10升,1升等于10合,1合等于10勺,1勺等于10撮。各地斗升的容量不尽相同,按公制看,1升等于5公斤,10升为1斗,一斗则为50公斤,也有1升为2.5公斤的,一斗为25公斤的,还有每斗为16公斤,1升即为1.6公斤的。比如镇原3斗为兰州地区的1斗。

衡有炭秤、百货秤、盐秤三种。顾名思义,炭秤为秤炭的,盐秤是秤盐的。炭秤为木条筐,底小口大,一般底宽0.27米,口宽0.4米,高0.83米。百货秤以今16两为0.5公斤,城乡一律,并无畸重畸轻之殊。各地民间集市的衡器并不统一,在大的集市,牙行专门从事斗行、秤行等的买卖交易活动。他们通过和官府的关系来包办行市,缴包金,从官府手里包了斗和秤后,雇人过载,从中收取过载费。在藏族聚居区,人们的交易活动基本停留在以物易物阶段,购布以布的口面为基本单位来丈量,购盐以碗为度量标准来进行交换。

近代商业兴起后,人们的经济交往逐渐频繁,不规范的度量衡带来诸多不便。民国20年(1931年),省政府拟在省城先推行统一的度量衡,以市制为单位,以市尺、市斤、市升等为标准,以后度量衡逐渐规范化。而民间仍然用传统的度量衡来进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