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罗素谈人的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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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厌烦和兴奋

厌烦所起的作用,远远没有受到应有的足够重视。我相信,它是在整个历史长河中起推进作用的一个巨大动力,今天更是如此。

厌烦似乎是惟有人类才具有的一种情绪。被捕获的动物确实也会变得烦躁不安,上下踱步,张口打呵欠,但从性质上来说,我认为它们的体验是不可能同人类的厌烦类比的。大部分时间里它们是在警惕敌方、寻找食物,或是两者兼有,有时它们在求偶,有时在设法保持温暖。但是即使在它们不快活的时候,我想它们并没有觉得厌烦。可能类人猿在这方面以及其他不少方面同我们相似,但是我从来没和它们一起生活过,因此没有机会做这一实验。

厌烦的基本要点之一是:把目前的状况同别的状况进行对比。厌烦的另一要点是:人的官能不能处于繁忙紧张状态。从企图危害你性命的敌人身边逃跑,我想这是使人难堪的,但这决不是厌烦的。一个人在被处死时是不会感到厌烦的,除非他有那种近乎超人的勇气。同样,没有人在做首次演说时会打呵欠,惟一的例外是已故的德文郡公爵,他却因此而受到贵族的尊敬。

从根本上说来,厌烦是一种受到挫折的欲望,那些期望发生的事件本身并不一定是令人愉快的,它们只要使厌倦无聊的牺牲者知道这一天和别一天有所不同就行。厌烦的反面,一言蔽之,不是愉快,而是兴奋。

追求兴奋的欲望深深扎根于人类的心灵之中,尤其是男性。我想,比起以后的各个时代来,这种欲望在狩猎时代更容易得到满足。追猎是令人兴奋的,战争是令人兴奋的,求爱是令人兴奋的。一个野蛮人会在一个女人身边睡着她的丈夫时设法和她通奸,尽管他知道,只要这个丈夫醒来自己只有死路一条。这种情境,我想是不会令人厌烦的。但是随着农业时代的来临,生活开始变得单调枯燥了,当然贵族例外,他们仍然处在而且一直停留在狩猎时代。

我们听到过很多对机械生产劳动沉闷单调的抱怨,不过我想用旧的耕作方法从事农业劳动是最枯燥乏味的。真的,同大多数慈善家的观点相反,机器时代大大减少了整个世界的人们所感受到的厌烦的总量。在雇用劳动者方面,工作时间里并不孤独,而夜晚的时光可以在各种娱乐活动中消磨度过,而这在旧式的乡村里是根本不可能的。

再看看中下等阶级生活的变化吧。从前,晚饭过后,当妻子和女儿拾掇妥当,于是一家人团团围坐,开始“大团圆”的欢乐时光。这就是说,一家之长去睡觉了,妻子忙着编织,女儿们宁愿自己要么死去,要么神游趸巴克图。她们不许看书,不许离开屋子,因为当时流行的做法是,这个时候应该由父亲与她们说话,而这对一家人来说都应是一种快乐。要是运气好,她们最终也结了婚,于是便折磨自己的孩子,让她们的青年时代同自己所经历的一样沉闷无趣。要是运气不好,她们便做处女,或最后当个老奶奶的侍女、仆佣——这种命运正像野蛮人施加于其牺牲者身上的命运一样可怕。

在我们评判100年前的世界时,应该记住这一厌烦的重负,历史时代越往前移,厌烦的压力也就越重。

试想一下中世纪农村冬天的单调生活吧。人们不会读书写字,天黑以后只有蜡烛给了他们些许光明,那堆柴火的烟雾散满了惟一的单间屋子,室内依然寒冷透骨。外面的道路实际上根本不能通行,因此他们几乎见不到来自邻村的人。一定是这类厌烦产生了搜捕行巫者这种习俗。这后来成了冬天晚上惟一有点生气的活动。

比起我们的祖先来,我们经历的厌烦要少得多了,但是我们更害怕厌烦。我们开始知道了,或者说是开始相信,厌烦不是人的自然命运的一部分,它可以通过对兴奋的积极强烈的追求而予以避免。

姑娘们现在大多自己谋生,多半缘于此,她们能够在晚上去寻找兴奋刺激,去躲避她们的祖母一辈当年不得不忍受的“大团圆”时光。现在人人都可住到城里去。在美国,那些买不起汽车的人,至少有了一辆摩托车,可以骑着去看电影。而且他们家里都有了收音机。年轻的男女们相见约会比起以前来方便多了,每一个家庭女佣可以期望一星期至少有一次兴奋的社交聚会,而这足以使18世纪英国小说家珍·奥斯汀的《家玛》小说中的主人公期待不已了。

随着社会地位的提高,对兴奋的追求也越来越强烈。那些有条件的人不停地从一处转向另一处,走到哪里,便把欢乐带到哪里,狂舞乱跳,饮酒作乐,但是出于某种原因,他们总希望到了新的地方会有更多的乐趣。

那些不得不靠挣钱谋生的人,在劳动时间里只好忍受厌烦的折磨,而那些有足够的钱财以免却劳动之苦的人,便把完全摆脱厌烦的生活作为自己的理想。这是一种崇高的理想,像其他理想一样,比起那些理想主义者的假设来,那是更难获得的。与欢乐的前一天晚上比较起来,早晨总是令人厌烦的。人会有中年,甚至晚年。人至20岁时想到,到了30岁生命即将完结。我已经58了,不可能再持这种观点。

或许把人的生命资本当做货币资本来花是不明智的。或许一定量的厌烦是生命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希望摆脱厌烦的愿望是很自然的。的确,各个民族只要有机会,都会显示这一愿望。当野蛮人第一次从白人手里尝到酒的滋味时,他们至少找到了一种摆脱单调枯燥生活的方法,因此,除非政府加以干预,他们便会喝得烂醉如泥,一醉方休。

战争、屠杀,以及迫害等,都是企图摆脱厌烦的一些方式,甚至与邻居吵一架也要比无所事事好一些。因此,厌烦对道德家来说是一个极重要的问题,因为在人类所犯的罪恶中,至少有一半是出于对厌烦的恐惧引起的。

不过,我们不应该把厌烦看做完全是邪恶的。

厌烦有两种,一种是产出型的,另一种是愚滞型的。产出型是由于缺乏毒品引起的,愚滞型则是由于缺少活动所引起的。

我并不是说毒品对人的生活一点用处也没有。例如,有时候,一个明智的医生开的药方里就有鸦片,而且我想这种情况比禁烟主义者假设的要多得多。但是对毒品的迷醉狂热,甚至让不加约束的本能冲动所控制,这是决不应该的。而适用于解决吸毒问题的,在一定限度内,也适用于对付各种兴奋。一种过于充满兴奋的生活会使人精疲力竭,在这种生活里,人需要得到连续不断的强烈刺激,才能产生那种快乐的颤栗狂喜。一个习惯于过度兴奋的人,就像一个对胡椒有着过分嗜好的人一样,到头来,对足以使任何人窒息的一定数量的胡椒,他甚至不能品尝出一丝味道来。要避免过度的兴奋,一定限度的厌烦是不可缺少的,过度的兴奋不仅有害健康,而且会削弱对各种快乐的欣赏能力,用兴奋代替广泛的机体满足,机灵代替智慧,惊诧代替美感。

我并不完全反对兴奋。一定量的兴奋是有益身心的,但是,同一切事物一样,问题就在数量上。数量太少会引起人强烈的渴望,数量太多则会使人疲惫不堪。因此,要使生活幸福,一定程度的厌烦忍受力是必要的,这一点从小就应传授给年轻人。

一切伟大的著作都有令人厌烦的章节,一切伟人的生活都有无聊乏趣的时候。试想一下,一个现代的美国出版商,面对着刚刚摆到他面前的《旧约全书》手稿,不难想像他会发表出什么评论来,比方说《创世纪》吧——“我的天,先生,”他会这么说,“这一章太不够味儿了,面对那么一长串人名,而且你几乎没作什么介绍,可别指望我们的读者会产生什么兴趣。你的故事嘛,我承认,开头还不错,所以起先我的印象还相当好,不过你真是想把一切统统倒给读者。把要点留下来,水分给我挤掉,篇幅好好削一削,再把手稿带来给我看看”。

现代的出版商是会这么说的,因为他知道当代的读者对厌烦的恐惧。还有孔夫子的《论语》、伊斯兰教的《古兰经》、马克思的《资本论》,以及所有那些被证明是畅销书的圣贤之书,他都会持这么一种看法。不独圣贤之书是这样,所有那些精彩的小说也都有令人乏味的章节。要是一本小说从头至尾每一页都是扣人心弦的话,那它肯定不是一部伟大的作品。那些伟人们的生平,除了某些辉煌的时刻以外,也并不总是那么绚丽夺目的。

苏格拉底可以时而去出席一场宴会,在喝下去的毒芹酒开始发作时,他也一定会从自己的高谈阔论中得到相当的满足,但是他一生中,大半时间还是静悄悄地和凶悍泼辣的妻子黏西比一起生活,下午出去散散步,或许在路上遇见几个朋友。据说康德在其一生中,从未离开柯尼斯堡10英里远以外。达尔文呢,在周游世界以后,余生就是在他自己家里度过的。马克思则掀动了几次革命,尔后在不列颠博物馆度过了他的一生。

总之,可以发现,伟人们的特征之一就是平静安逸的生活,他们追求的快乐,并不是那种在外人看来兴奋激动的快乐。不通过坚持不懈的劳动是不可能取得伟大成就的,这种劳动是如此艰苦,如此使人全神贯注,使人不再有精力去参加那些更劳人身心的娱乐活动,惟一的例外是加入假日里恢复体力消除疲劳的活动。

对或多或少有些单调的生活的忍受能力,应该从儿童期就开始培养。现代的父母在这方面是有相当责任的,他们给孩子提供了过多消极的娱乐活动,诸如电影、戏剧、味美的食物等,他们没有认识到,对孩子来说,除了某些很少的例外,过着日复一日相同生活的重要性。孩子们需要的快乐,主要应该由他们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创造,从自己生活的环境中去取得。

那种一方面令人兴奋,一方面又不需付出体力代价的快乐活动,诸如看戏等,应该尽量减少为好。这种兴奋究其本质而言犹如毒品,兴奋越多,追求兴奋的欲望也就越强烈,但在兴奋期间身体的消极被动状态则是违反人的本能的。

一个小孩就像一株植物一样,让他不受干扰、在同一块土地上生长时,才发育得最好。太多的旅行,太多的形形色色的感觉印象,对青少年并没有好处,会使得他们长大以后缺乏忍受寂寞生活的能力,而惟有寂寞才能使人有所创造。

我不是说寂寞生活本身有什么长处,我只是说,某些美好的事物只有在伴以一定程度的单调时才有可能获得。以19世纪英国诗人华兹华斯的诗《序曲》为例,对每一位读者来说,显然,对华兹华斯的思想和感情中任何有价值的东西,老于世故的城市青年是不可能有同样感受的。

一个孩子或青年,在他具有某一严肃的创造性目标时,他就会甘于忍受巨大的厌烦,他发现这是走向成功所必须的。但是如果一个孩子过的是放荡享乐的生活,那他的头脑就不会自然产生这类创造性目标,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的头脑里想的,总是下一个快活享乐,而不是距离尚为遥远的成功。

基于以上理由,一代不能忍受厌烦的人就将是一代小人,这样的一代人适当地与缓慢的自然发展过程分离开来,在他们身上任何一种生命的冲动都渐渐消亡,犹如花瓶中被折断的花儿一样凋谢枯萎。

我并不喜欢用玄乎隐秘的语言,但是这里如果我不用听上去有些诗意的而不是科学的语言,我就不知道怎么来表达我要说的意思。不管我们怎么认为,我们总是大地的造物,我们的生命就是大地生命的一部分,就像动植物一样,我们也从它身上汲取营养。大地生命的节奏是缓慢的,对它来说,秋天和冬天同春天和夏天一样重要,休憩和运动一样重要。对儿童来说,比成人更为重要的是,同地球生命的潮汐涨落保持某种联系。通过无数世代,人的躯体已经适应了这种节奏,基督教在复活节里也体现了这一点。

我见过一个两岁的孩子,他一直生活在伦敦,有一回他第一次被带到葱绿的乡间去散步,时间是冬天,一切都是湿漉漉,道路泥泞难行。在成人眼中,并没有什么可引人注目的,但是在孩童的眼里却闪现出奇异欣喜的光彩,他在潮湿的土地上跪了下去,把脸埋到青草里,嘴中发出快乐高兴的咿呀叫声。他所体验到的那种欢乐是原始的、质朴的、又是广泛的。那种得到满足的机体的需要是如此地强烈,这种需要得不到满足的人很少是精神完全健全的。

有许多快乐,我们举赌博作为一个例子吧,它本身没有和大地的联系因素。这一类快乐一旦停止下来,就会使人感觉无聊不满,渴望着什么,却又不知道自己究竟要什么。这种快乐带给我们的是不能称做幸福的。另一方面,那些把我们和大地的生命连接起来的快乐里,则有着使人得到极大满足的东西,在它们停止以后,它们带来的幸福依然存在,尽管其强烈程度比起那些更令人兴奋的放荡胡闹来要低些。这中间的区分差别,可以有从最简单的到最文明的长长一串行业。我刚才提到的两岁幼儿便显示了与大地的生命融为一体的最原始的可能形式。但是在高一级的形式上,同样的情况则可以见诸诗歌。

使得莎士比亚的抒情诗如此卓越感人的便是因为诗中充满了使两岁的幼儿拥抱草地的同样一种欢乐。请读一下英国诗人雪莱的诗《致云雀》中的第一句“听,听,云雀”或是“来到金黄的沙滩上”,你会发现,那两岁的孩子只能以口齿不清的叫喊显示出来的感情,在这些诗里以更为文明的形式表现了出来。

或者,我们再来看看爱情和纯粹的性爱之间的差别。爱情是这样一种体验,它使我们整个身心得到复苏新生,恰像植物久旱之后受雨露滋润一样。但是没有爱情的性交全然不属这种情况。在瞬间的肉体快感过去之后,随之而来的是疲惫,厌恶,以及生命是空虚的这类意识。爱情是大地生命的一部分,没有爱情的性爱却不属于此。

当代的城市人所遭受的那样一种厌烦,是与他们同大地生命的分离密切相关的。这种分离使得生活变得灼热、无聊而又干枯,犹如沙漠之中的朝圣远行。在那些富裕有钱、可以自己选择生活方式的人中,他们所遭受的那种特别难以忍受的厌烦,正像它看上去显得很荒谬一样,是由于他们对厌烦的恐惧而产生的。在逃避产出型的厌烦时,他们成了另一种更为严重的厌烦的牺牲品。

幸福的生活在很大程度上必定是一种宁静安逸的生活,因为只有在宁静的气氛中,真正的快乐幸福才能得以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