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曾身为人类,通过初拥成为血族的女子,一度因为这次战役而感到痛苦。
她生来聪慧,见公爵已有停战的念头,她提出了一个想法,这个想法马上得到了公爵的赞许,他决定与人类一方的首领贺兰轩协商,如何在这个土地共同生存。
这个约定就是:莫里斯家族为贺兰家族提供住所和粮食,而贺兰家族为莫里斯提供血液。
贺兰轩欣然同意,他和族人被朝廷驱逐,已经流浪了将近一年的时间,在这一年内,族人饱受饥饿和疾病,人丁渐渐减少,因为他们是戴罪之身,根本没有一个地方愿意接纳他们,虽然血族对他们来说是异类,然而,他们已经没有更好的去处了。
当时,贺兰轩带领的流民队伍,足有数百人,而莫里斯家族极其管辖的血族,仅有数十人,为这么一点数量的血族提供血液并不会危及人类的性命。于是,贺兰家族留在了蔷薇小镇。
后来,经历了皇朝的更新换代,蔷薇小镇因为有莫里斯家族的庇护,战火一直没有蔓延至此,此后,又有一些饱受战争折磨,逃入深山躲避战火的人类发现了这个世外桃源。越来越多的人类来到了蔷薇小镇,在生活中,他们也渐渐地得知血族的一些特性和弱点,掌握了所血族畏惧的东西。血族深知人类的劣根性,他们之间永远无法真正地融合,所以血族搬离了居民区,居住在周边的山林中……
野狼已经连续几天挑灯夜读,正为了手记上的记载入迷时,突然传来了一阵阵机车的轰鸣声……
专心致志的野狼被吓了一跳,他心里咒骂道,哪个不知死活的家伙敢打扰他,而后,他顿时愣在当场,他好像忘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他连忙翻看今天的日期,看到日历上写着大大的“13”!
野狼脱口骂道:“我艹!”
心急如焚的野狼甚至连外套都没有穿,就风风火火地驾着机车,朝着青云峰驶去。
若不是刚才机车的轰鸣声响起,他根本就想不起来,本月十三号,也就是今天!正是血族成员约战流光的日子!
他的心里无比懊悔,不断地责怪自己,他不该忘记提醒流光,这场比赛她根本就不能参加!
若不是那天他揭开了流光的头盔,他不会知道流光是一名少女。
人类少女对于血族意味着什么?他太清楚不过了,她身上流淌着的是血族最喜欢的血液,今天抵达青云峰的“风之族”成员全都是血族,若有其中一人是那天出现的邪恶的血族,又或者血族发现了流光是一名少女,那么流光的性命……
那完全是送羊入虎口!
野狼几乎不敢想象那个结果,若是因为他的一时疏忽而让流光陷入险境的话,他绝对不会原谅自己!
夜风在呼啸着,红色的机车快若闪电,野狼的心中不断地呐喊,千万要赶上!千万要赶上!
青云峰,山脚。
“风之族”的成员已经基本到位,与“夜之族”不同,“风之族”的成员个个都生得十分俊美,还有穿着迷你裙的、性感的喷火女郎在一旁助威。当他们看到那个戴着头盔、驾着银色机车的人类抵达现场,所有的血族都安静了下来。
他们的视线全都集中在安然的身上,肆无忌惮地打量着这里唯一的人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