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实谁说痞子不英雄
2858600000052

第52章  小镇闹剧

秦惜点点头,痞子哥露出一个欣慰的微笑,扶起她,两个人慢慢地走回大妈的家里。

“以后要是我再做错什么了,你要跟我说,我改。但不准再什么话都不说就朝我发火了,我怕……”秦惜挽着痞子哥的手臂,靠在他的肩上,细声说道。

“嗯嗯,我向帮你保证,以后都不会了。”痞子哥摸摸矮自己半个头的秦惜,温柔地说道。

至此,一夜无话。第二天,当边境清晨的第一缕阳光射进大妈家的院子中,痞子哥推开房门,伸了个懒腰,睡眠意犹未尽地哈了口气。

“嗷呜……好久没有起那么早了!咦,大妈起地比我还早,不会又要做什么好吃的吧?”痞子哥看着从棚子中冒起的袅袅炊烟,走了过去。

大妈的确是起的很早,村子里的人都是这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生活虽然简单,却抛弃了繁华,在简单的日子里,是最纯粹的幸福。

大妈正在煮粥。粥是最简单的粥,不过一些青菜萝卜,却在大妈的巧手下,熬出了温馨的味道。痞子哥点了根烟,走了过去,对大妈说道:“大妈,你还像以前一样,起的好早哦。”

见是自己最疼爱的小枫,大妈答道:“哎呀,都习惯了,到了点自然就醒了。”

痞子哥把烟叼在嘴上,走进棚子中,想要帮着大妈添些柴火,一个意外的身影却已经蹲在柴火旁添起了柴火,瞧她生疏的动作还有一张被烟熏得像只花猫的脸蛋,痞子哥忍不住笑了起来,“哈哈,这是原生态的cosplay么,好大好美的一只大花猫啊!哈哈。”

秦惜抬起头,不注意被烟呛着了,咳嗽起来,说:“一大早和大妈起来煮粥给你吃,你还笑话人家!”

“哈哈。”痞子哥心情不错,一边扶起秦惜,一边忍不住逗她。

大妈一边煮着粥,看着昨晚闹脾气的两个人重归于好,心情也好了起来:“小枫,你怎么可以笑话人家呢?该打!”

“好好好,我该打,那个,小惜,你先去洗把脸把,烧火的活儿我来做就好。”痞子哥推着秦惜出了做饭的棚子,秦惜就去洗脸去了。

“小枫啊,事情我都知道了,秦姑娘是个好姑娘,她昨晚回来和我一起睡的,还哭着对我说对不起呢。其实她也没做错什么啦,就是在大城市里住就了来这里难免不习惯。但我看得出来,秦姑娘的心是很好的,她也很爱你,小枫,你要好好珍惜哦。不要辜负了人家才好啊。”大妈语重心长地对痞子哥说道。

“嗯嗯,我知道的,大妈。”煮粥的过程中,痞子哥一边和大妈聊着天,一边心不在焉地想到温茹蕴,还有钟晓芸,痞子哥有那么一阵的失神,在那一刻,他的脑海里同时出现了三个女人的身影,彼此分离,又彼此合并……

乱世佳人的笑,我们的痞子哥又该如何取舍呢?

吃过简单的早餐,痞子哥三个人准备收拾东西进入小镇。

为了安全起见,翼神是不能开进小镇的。痞子哥在多番考量之后,决定还是把翼神留在大妈家的后院之中。大妈用一捆捆稻草覆盖住了翼神,只要不是有心人有意为之,是不容易发现翼神的踪迹的。

出发之前,秦惜从车上拿出一个黑色的包裹,交给了痞子哥。痞子哥接过包裹,避开大妈的视线,拉着松森走进内间之中。

“延枫,什么事啊?神神秘秘的。”松森不解地问道。

痞子哥贼头贼脑地望了望屋外,看见大妈正在跟秦惜说说笑笑,没有在意他们的动作,然后回过头来,把包裹丢在床上,“交给你了,赶紧组装几把短的吧。”

松森疑惑着拆开包裹,一层又一层,里面的东西终于展露了出来,松森看着眼前的那些碎散的零件,忍不住就要叫出声来。痞子哥一看势头不对,赶紧对着松森做了个噤声的动作。

松森调整好激动的情绪,一边打量着眼前的那些零件,一边小声地对痞子哥说道:“我靠,都是好家伙!延枫,这些枪你从哪里搞来的?”

痞子哥拿起一把沙漠之鹰的弹夹,试了试出弹的灵活程度,然后回答松森说:“向秦惜的哥哥借的。我好说歹说,那小子才肯把这些原装进口的枪借我几支。”痞子哥说话间把弹夹扔向松森,松森利索地接住。“赶紧组装吧,趁着时间还早,我们还可以快一点进入小镇。”

大约二十分钟之后,一切准备就绪,痞子哥携松森,秦惜与大妈暂时地告别,真正地开始了他们来边境的行动。从小村庄出来,走到公路上搭了个顺风车,痞子哥三人在上午八九点时分踏上了小镇的石板路上。

不过,痞子哥他们是在演电影么?穿着打扮有令人眼前一亮的赶脚啊。

把镜头推进一些,就可以看到这三人的打扮,是多么的一反常态。我们的痞子哥戴着一副夸张的墨色蛤蟆镜,上身穿着一套银色亮丽的西装,脚下一双油光程亮的黑色皮鞋。再看脖子上,竟然还别上了一条鲜红的领带。这样的形象,让不知道痞子哥真正底细的人,会以为这是哪位来自豪门大家的富二代呢。再看看落后我们痞子哥半步的秦惜大小姐,今天是一副俏皮鲜丽的打扮。民族风的素色裙子活泼可爱,而又不容易引人注目,秦惜看起来俨然就是一位单纯无邪的白富美啊。不过她与我们的痞子哥的区别就是,痞子哥是由内而外的纯情**丝,装高富帅也只是徒有其表罢了,但秦惜不同,她本来就是货真价实的白富美,配合起扮高富帅的痞子哥来,乍一看,还真是郎才女貌天作之合的意思。

没错,为了行动能够更为地顺利,痞子哥三人经过讨论之后,决定乔装打扮用新的身份进入边境小镇。按照剧本的安排,我们的痞子哥扮作以为来边境镀金的豪门大少,而秦惜扮作一位不谙世事的千金白富美,跟着痞子哥来度假。那么松森呢,穿着一套黑色的西服,提着一个密码箱,跟在痞子哥少爷和少夫人秦惜小姐的身后,扮作一名身怀盖世武功的天下第一保镖。

这三人,大摇大摆地走在小镇的街道上。有那么一刻,我们的痞子哥心里有一点点爽歪歪。虽然穿着变扭的西装,但可以伴着秦惜这样一位白富美重游旧地,身后还跟着一位“忠心耿耿”的松护卫保护两人的安全,痞子哥恍惚觉得自己瞬间变成了真正的高富帅。觉得自己很有成为真正高富帅的潜质的痞子哥,一阵得意洋洋之后,马上回过神来,因为他察觉到了一丝不寻常。在痞子哥确认之后,他不禁感慨自己一行三人真是太的幸运了,刚进入边境就被人给盯上了。没错,很老套很俗耐的剧情之一,痞子哥他们被跟踪了。

乐天帮的老大长乐天,坐在租来的民房里,看着手中最后的一支香烟,不禁皱起了猥琐的眉毛。这是他最后一根烟了,那个卖假烟的徐老头再也不肯给他赊账了,还禁止女儿与不良问题青年长乐天来往。长乐天现在的心情,怎一个糟糕透顶!

哀声叹气地蹲坐在一张破旧椅子上,长乐天郁闷地抽起了最后一跟香烟,为接下来的生计发愁。自从那次例会之后,乐天帮似乎看到了幸福日子的希望。有那么一两天,作为老大的长乐天想象自己马上就可以升职加薪,当上边境社团联合会的总经理,出任CEO,迎娶白富美,走向人生巅峰,想想还有点小激动。可是当美好的憧憬被现实狠狠地拍下,长乐天才发现梦还是梦,现实还是现实,两者不为意志所转化,想象很美现实却很骨感。

就在长乐天哀声叹气一筹莫展的时候,肥仔像一个大肉球滚动一样急切地跑进了屋里。

“老大,猎物出现了!是块肥肉,一个高富帅和一个白富美,看样子是外地人!”肥仔的眼里露出赤裸裸的贪婪,就好像是一头待宰的肥猪送上门来,任他们随意宰割。

长乐天听到肥仔的话,眼里瞬间冒出两道精光,但作为老大,长乐天还是在激动的同时,多长了一个心眼,“他们一共有几个人?”

“一共就三个,除了那个高富帅和白富美,就还有一个助理,提着一箱钱屁颠屁颠地跟在他们的身后呢,他们八成是来旅行的。老大,那么好的机会,赶紧行动吧!”肥仔有些迫不及待地催促长乐天说道。

听完肥仔的汇报,长乐天抽着剩下的半截香烟,思考起来。目前,乐天帮的确是遇上了经济上的大问题,作为黑社会,不管他们专业不专业,但混成这样着实要让人笑掉大牙啊。别人笑话也就算了,在长乐天的眼里,面子根本就不值钱,他着急的是跟他一起混的几十个兄弟就快要没有饭吃了。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的慌,既然大家以他为首叫他一句老大,他就有责任不能让兄弟们没有饭吃。

一根烟被抽到底,长乐天结束了思考。扔了烟头,一咬牙,长乐天站了起来,说:“干!肥仔,纠集人马,马上到地方设埋伏,拿下他们!”

肥仔兴奋地就要出去叫人,又被长乐天一把拉了回去,“你跟那几个冲动的兄弟说一声,叫他们待会抢钱就好,千万不可伤及人命。我们是黑社会,但我们是有素质的黑社会,知道吗?”

“好的,老大!”肥仔的眼里只有待宰的肥猪,其他一切都是浮云。

肥仔屁颠屁颠地跑出屋外,点燃了一支信号礼炮。礼炮在天空炸了开来,浮现出一张笑脸的模样。不知这是巧合还是有意为之,不过,那礼炮的形状倒是很符合“乐天”这两个字的涵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