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言深深,情几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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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又离别(1)

流泪的蒲公英

苏明第一次见到忧月的时候,我也在。那天苏明穿了件白色衬衫,衣领在风中飘动。忧月穿一件淡蓝色的连衣裙。那时忧月和我都是高中生,而苏明已经大学了。我知道苏明在大学里很受女生的欢迎,因为他的温柔和体贴。而我们最初见面的时候,我也能感觉到他的那般温和。忧月的脸庞升起一团暖暖的红晕。

苏明是来我们学校看校友的,却找错了班级,只好过来问路。后来他说要请我们吃东西。是在学校旁那家叫“香草屋”的冰淇淋店里见面,他给我点了草莓圣代,给忧点了月香草果咖。我想他倒是很了解我们的口味。忧月坐在他对面,很少开口。可我看得出来她的心里已经漾满了甜蜜。

忧月,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觉得你的品位就很不错哦。苏明突然说。

忧月笑了笑,用匙子搅拌她的咖啡。然后说,你的品位也不错。我知道忧月没有撒谎。

苏明说,对呀,学习美术的人,总是要懂一些时尚的。我们都怔住了。后来苏明告诉我们,他在美术系里学习,经常练习绘画,人物写生。苏明很厉害呢。我望着眼前这个英俊的白衬衫男孩,想,这下忧月又会怎么想呢?

忧月很快与苏明恋爱了。忧月时常告诉我,她和苏明在一起时那些有趣的事情。忧月说,苏明为她买了一件淡白色的衣裙,然后为她画了一张素描。等到忧月把画拿来给我看的时候,我明显感觉,忧月的面庞上有着一丝淡淡的悲伤。那不是属于与他谈恋爱时忧月的感情。这个表情应该是苏明的,为什么他要如此悲伤?我抬头看着忧月,她没有看出画里的情感。我叹口气,所以她是幸福的。

我去找了苏明的朋友,刚开始他死活不肯透露一丝一毫。后来我用100元钱买来了一个消息:苏明有个前女友和忧月长得很像,但是她却因脑中长了肿瘤去世了。我回到宿舍里,等着忧月回来,把消息告诉她。可是等了一个晚上,也没看见她回来。将近午夜的时候,忧月醉醺醺地回来了。倒头就睡。我看着她的衣服有些纽扣都错了位,就了然了。我咬了咬嘴唇,现在已经不能和忧月说那些了。

我再去找苏明的时候,是初夏时节。苏明在郊外写生。我从侧面看见这个男孩忧伤的轮廓,就是那种表情。我跑过去坐在他身边,我说,你打算对忧月怎么样?他没有转脸看我一眼,仍旧画他的画,过了许久才说,对不起。

一把火从我肚子里蹭蹭蹭地冒起来,我刚想发作,他又说,你看,蒲公英开了。我一愣,顺着他的眼神看去,毛茸茸的小生命四处乱飞。我又意识到他想转移话题,只好再次申明,苏明,你要对忧月负责,不要老想着画你的画。苏明没作声,我想他应该不会伤害忧月的。他比我更了解忧月。

我陪着忧月说话。忧月告诉我,那天他们都醉了。在苏明的寝室里,忧月发现了一张女子的照片,女子穿着一件淡白色的衣裙,像一个小小的天使。忧月一下子懵了,她跑到苏明的身边刚想问这女子是谁,不想就被苏明拥抱住了。那时候忧月也忘记了挣扎,听见苏明淡淡的声音,忧月,那就是你。

我说,那是苏明的前女友。忧月哭起来,说,那么他一直把我当作替代品么?

我抹去她的眼泪,说,忧月,你有没有想过当初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给我们点的那些东西,为什么那么符合我们的口味?忧月望着我。我说,因为他是早已安排好了啊。他从他校友那里知道我们的口味,然后故意来吸引你的注意力的。他早就想把你钓到手了啊。

忧月不再说话了,泪珠一滴滴往下落。

忧月说她要与苏明分手。可分手第二天,我却听说苏明又找了个女朋友,还是那种喜欢穿淡白色的衣裙,留着黑色长头发的女子,与苏明最初的女友惊人的相似。我从未想过苏明竟然是这样的男人。

我再次碰见苏明,已经是两三个月以后的事情。苏明揽着他的新女友,在街上经过。我走过去的时候,他似乎突然想起了我。然后他叫住了我,他说,上次作了一副画,你如果想要,可以送给你。我同意了。

就是那副我们在郊外碰面时候的画。漫天都是飘扬的蒲公英,很纯的一个画面。画面除了蒲公英之外,就没有任何东西了。我问他,为什么要画这些蒲公英。他说,蒲公英是无根的,很自由。我仍然疑惑,他说,我是喜欢过忧月的,可是我不再能在一个女子身边待这样长久。我说,可是忧月很难过。

苏明叹了口气,说,忧月并不是爱我。她还分不清楚什么是喜欢,什么是爱。

我望着他,那么为什么得到她?

苏明说,因为那时候我爱她。

我一直认为这是苏明的诡辩,我不相信任何不负责任的言辞。苏明走了之后,我把那副画烧掉了。我不想再想起我的生命里出现曾出现过这样的男子。他让我的忧月彻底地变了,变得沉默,不再有那般快乐的笑容了。她的忧伤常常像空气一样弥漫,挥之不去。

高考毕业后,我再与忧月相见时,她的眉目间有着隐忍的悲哀。她说她要离开这个城市。我问她,是因为苏明么?她没有说话。最后她告诉我说,苏明和那个新女友也没有交往很长时间。最后她说,苏明后来给我打过一通电话,他说了对不起,我问他第一次见面是不是安排好了的,他说因为那时候闻到我身上有淡淡香草味道,才为我点了香草果咖的。

我愣住了,突然想起那个时候我的上衣衣角别了一根草莓图案的胸针,那是邻居家的小孩子送我的,因为我曾经请他吃过草莓。所以,苏明应该是从这一点知道我的喜欢吃草莓的,是吗?

忧月说,也许他是真的爱过我。

那个时候,她已经泣不成声。

我在之后再也没有见过忧月。很久之后一天我翻阅杂志,偶然看见一篇有关花语的文章。说蒲公英的花语是:无法停留的爱。我突然想起苏明,那个喜欢蒲公英的男子,那个说他无法在任何一个女子身边待得太过长久的男子。而这样漂泊的爱,其实是源于伤害。

苏明爱着最初的爱人,所以记着她患病的时候那些忧伤的表情。所以他才会爱上忧月,再爱上无数个与爱人相似的女子。

记忆中,我仿佛看见那天的蒲公英在漫天飘扬,有很多的眼泪慢慢溢满了空气。

丢失的茉莉

他第一眼看见茉莉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沉了——像是被冰山撞了的船,倾刻间便万劫不复。说起来,他是家境优越的高干子弟,而茉莉只莉只是个乡下女子。举手投足,羞涩的,僵硬的,是未曾见过大世面的畏畏缩缩。受了委屈,只会咬紧了唇,睫毛上立即蒙上一层水雾。

然而,他偏偏就是喜欢她那不含脂粉气的干净。那样的干净,是早晨清澈的空气里,一朵白色的小花安静的开放,一缕缕幽香沁人心脾。他几乎没有耽搁一点时间,利用上大课的机会,“翻山越岭”传了纸条过去:我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好吗?几乎吓晕了那个叫茉莉的女孩子。

可是他锲而不舍,用了足足一年的时间,终于把这个羞涩的女孩子追到手了。只是,第一次带她出去应酬,便让他丢尽了面子。

那次是在必胜客,提拉米苏的香甜里闪烁着刀叉耀眼的光。他和朋友欢声笑语,茉莉不吃东西,表情微微有些尴尬。良久,当他恍然大悟般地想起教茉莉刀叉的使用方法的时候,眼角的余光却看到对面的女孩子揶揄的笑——那个女孩子,从高中的时候就喜欢他,只是他从来习惯了目不斜视。

他的脸在瞬间就涨红了。然而,他是真心爱茉莉的。所以,那个晚上,他发誓要把茉莉打造成最最完美的女子!

果然,第二天,他把茉莉带回了家,从西餐礼仪与服饰品位开始,一点点手把手地教:刀与叉的位置、喝红酒的姿势、站立坐走全是规矩;CD、LANCOME、CHANLE,香与香之间都是千差万别;ESPRIT、POSE、BELLE,裙裾与鞋是灰姑娘到公主的转折……

渐渐的,茉莉知道了吃日本菜的时候筷子要横放,知道了左手拿叉右手拿刀点七分熟的牛排,知道了喝红酒前微微的晃与小口的抿,还列举哈根达斯、星巴克如数家珍。现在的茉莉,去必胜客时即便表情生涩,举止却不差分毫。她看了很多书,功课又好,让城里的女孩子都没了骄傲的资本。夏天的时候她打男生身边走过的时会响起响亮的口哨,如果要形容,便只有一个“百媚千娇”。

直到有一天,他带茉莉参加一个自助餐会。从专注聊天的小团体中抬起头,他却惊愕的发现茉莉已经不在自己身边。他急了,惶惶地要找那朵洁白的花,却遍寻不见。他在大厅里急速穿行,过了很久终于在距离他最初站的不远的地方看到了茉莉水蓝色的裙。看到她的一刹那,他却突然止住了步子:为什么刚才没看见她?

到这一刻,他忽然悲哀地发现:他的茉莉,已经和大厅里所有的女子没有什么不同了!而造成这一切的。居然是他自己!

是他,亲手毁了山谷里那朵洁白芬芳,我见犹怜的茉莉花!

他才发现,原来,爱情最惨烈的结果,就是当你以爱为理由去改造一个人之后,才发现,你的爱就像一把刀,已经砍去了对方曾经吸引你的地方!

终于,他们在必胜客分手了。茉莉离开的时候眼里蓄满了泪水,却咬着牙不让它流出来——再不是当初进城时的那个小姑娘,一点挫折就泪如雨下。

看着茉莉渐远的背影,他颓丧至极。离开必胜客的时候,他回头看,灯火通明的店里依然有那么多张模糊的脸。

凛冽的冬天,爱情夭折的季节,我们把什么遗忘在必胜客?

当羊爱上狼

在这世上羊会爱上狼吗?羊不会,但人会。羊所以不会,是因为在自然简单的选择中,它懂得物以类聚的原则。人所以会,是因为人有情感,有思维,有爱。狼也许有爱,也许在她凶残的背后隐藏着巨大的温柔,只不过是我们一般人不会给它机会。

当羊爱上狼,此刻起你就注定了这一生要与狼共舞,你不仅要享受他的温柔,还要承担他的残忍;不仅爱着他的爱,还要承受他的凶狠。尽管他会在你遭到别人欺负时给予你保护,但更多的时候,他要欺负你,你无须埋怨,也别怀疑他的爱,这只是他的本性而已。“男人不坏,女人不爱”这样的话一度成为经典。印象中,不管是电影还是电视里,或者现实生活里,但凡有几分姿色的女子,爱上黑社会老大,爱上街头的混混,爱上有着斑斑劣迹的不良分子比比皆是。甚至于有些女人还因为坏男人锒铛入狱了,还希望为他生下孩子,情愿忍受一切的孤苦和不幸也要等到他出来。是什么样的动力能让一个女子为这样的狼作出会影响自已一生的决定呢?

“知音”期刊上有这样一则故事:说某华中城市有一女子,家境殷实,母亲为官,父亲从商,住着洋房开着名车,家里还自办公司,该女子是家中独女,被父母视为掌上明珠.不料该女子无意间相识了一名男子,很快被他洒脱的外表和甜言蜜语所折服,跟他爱上了。父母得知后,通过了解,查询到了这名男子的真实背景,其实就是一个街头混混,还坐过牢。当下坚决反对俩人交往,并将男子坐过牢的事情告知女儿,女儿轻描淡写地说:“这些事他都说给我听了,人都会犯错误的嘛,改过不就好了?”依旧从家里拿走大把大把的钞票和这男子粘在一起。父母心急如焚又不能将其打骂,只好断了她的经济来源。没有了钱,俩人潇洒不起了,男的又去外面行窃被逮个正着。父母以为女儿这下会清醒些了,没想女儿拿刀架在自已脖子上,声称父母不将男友保出来她就死在他们面前,父母劝告她说这男人不是好人,女儿却振振有词:“你们不拿钱给我们用,他当然只有去偷啊!”父母被她逼的无法,只好通过关系将男子保释出来。又想到既然女儿一心要跟他好,不如把他召到自家的公司做事,一来好监督他不再瞎混,二来让他学点东西做点正经事情。没想到男子上班没几天就嫌累,父亲看他能说会道,又将他安排在销售部,几天以后男子截留了客户的订货款,两万多元被他在赌着上输得精光。男子自知难逃追究,便先到女子面前告了她老爸一状,说如何如何看不起他,如何如何责骂他。女子听了跑来又跟父亲理论。父亲伤心已极,眼看着爱女要毁在这男子身上,自已却无法制止,怎么都劝不回头.该男子又在外大肆渲染,说别看女友的父亲是什么富豪,却拿自已无法,女儿给自已用了还要拿钱出来哄着自已……父亲爱女心切,却没法让她看清男子的真实面孔,如要让女儿过上一生的幸福,只有将这男子灭了。当下心一横,找了个借口与这男子见面,趁其不备,就是几刀下去,男子当场毙命,父亲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他自知杀人偿命难逃法网,给妻女留下遗书后自杀身亡。

女儿看着父亲留给自已的遗书,如梦初醒,追悔莫及地向天痛叫:“爸爸,是女儿害了你呀!”

分手在那个秋天

穿过又悠悠的岁月,走过慢慢的路。昨日的是是非非早以被岁月的风沙打磨平整,然而搁在心中的她将如何忘记?在每个冰冷漆黑的夜里伴着淡淡的月光悄悄下逝,留在枕边的只有汹涌的热泪。我知道今生今世我是不会忘记英儿的!

这是在安阳市深秋的一个黄昏。一个人满目无心地走在某条大街上,周围的一切仍是那么熟悉秋天的黄昏很美,一种很凄凉的美。夕阳把整个城市笼罩上一层金黄色,街上一辆辆车子飞驰而过带动着路边的纸霄飘起来打着回旋又静静地飘在地上。随着阵阵秋风吹来街道两旁杨树的叶子飘飘而至有种落叶飘零的感觉。叶子的离开是因为风的追求还是树的不挽留,谁也说不清楚。

是啊,秋是收获的季节。但为什么我却和英儿在这个时候分手了呢?

是伤痛。是留恋。是无奈。眼前的一切使我着,迷思念让我重新踏上我们彼此故事的开始……

我和英儿是在04年的春天认识的。那是我离开学校走向社会的第二年,那时候的我很单纯无知也很真诚,离开家一个人来安阳找工作的心情是很兴奋的。没有父母的唠叨,没有学习的压力我对这种自由自在的生活向往已久。很快我在火车站附近的一家宾馆找到份工作。就是给客人拎拎行李在柜台登簦记。一天上八小时班就是工资少了点一月才三四百元。但我很满足了因为我出来的目的钱不是最重要的。一个月四百元的零花足够了。随着时间的过去我对周围的事物才有了全面的了解,知道我们的老板不光开着这家宾馆他还有网吧。饭店。摩配门市都在火车站附近。由于我干活很踏实很得老板的赏识慢慢的我们都彼此有所了解他知道我有驾照有时我也被调到门市开车送货,后来我也知道我们这的员工都有免费到网吧上网的待遇。有时我在门市。有时在宾馆。下班时就跑在网吧上网。就这样我的生活简单而又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