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挖历史(第一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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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清末改革为何失败?

袁灿兴

张朋园先生对清末15省的1643名立宪派进行了统计,分析的结果是:立宪派90%具有功名背景。他们曾在中央或地方担任过各种职务,最高为监察御史,最低为州县教谕。随着时代的转变,他们中的许多人或入新式学堂就读,或负笈海外,其中留学日本者多达105人,占6.4%。立宪派大多家境富有,平均年龄为43岁。

这些背景形成了他们既保守又进取的性格。他们家境富有,又有功名,进可为官,退可为绅;前者可参与政治,后者可以为地方领袖。只要清廷不亡,有功名的他们可以保持既得利益。而家境富裕也使他们惧怕社会动荡,所以他们支持清廷,希望保持现状。他们受过新式教育,对国家与社会现实有着切身了解。他们很多人参与了系列新式企业的创建,对工商业有着亲身体验。他们意识到不变革则中国不能强,所以他们主张立宪,希望渐进改革。

立宪派以张謇、汤化龙、汤寿潜、谭延闿、蒲殿俊等为代表人物。他们主张改良,建立君主立宪制度。他们反对暴力革命,主张在维持清廷统治的基础上,以和平请愿方式,促使清廷主动变革,达成开国会、行宪政的目标,走上君主立宪道路。

自庚子变乱,在内外压力之下,清廷不得不表态,将推行改革。清廷的表态,并不是统治集团自身执政理念发生了变化,只是大势所逼迫,唯有如此方能维系其统治。至于改革如何推行,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清廷不能预测。改革涉及到哪些实际内容,清廷也很模糊。拖到1905年,日俄战争中,日本击败俄国,这予中国以巨大刺激。“日俄之胜负,立宪专制之胜负也”,清廷开始认真对待改革问题。

随后清廷派出五大臣出国考察立宪,不想五大臣出国之前遭到了吴樾的狙击。在此之前,吴樾一直将暗杀的目标锁定在满清实力人物铁良身上。此年清廷宣布出洋考察立宪,康有为、梁启超等保皇党兴高采烈,宣布宪政时代即将到来。吴樾认为这是清廷所施展的手段,以延缓革命,遂决定刺杀五大臣。吴樾持激烈排满态度,认为“排满之道有二,一曰暗杀,一曰革命”。并称“我四万万同胞,人人实行与贼满清政府势不两立之行为,乃得有生之权利”。

1905年9月24日上午,吴樾换上了买来的官服,从北京正阳门车站混上了火车。火车上人多拥挤,吴樾挤到五大臣包厢前段的车厢夹道中,掏出炸弹准备投掷时,火车挂车,猛地颠簸了一下,炸弹引信触发爆炸。“惊天动地,石破城摇”,吴樾当场身亡,炸死三名侍卫,五大臣有两人受轻伤。次日慈禧召见未受伤的大臣,竟“凄然泪下”,感叹世事之艰险。

刺杀事件之后,五大臣继续出国,先后考察了日本、美国、英国、法国、德国、俄国等国。回国后,他们认为推行立宪有“巩固皇位、减轻外患、消弭内乱”的好处,建议“宣布立宪”。

1906年日9月1日,清廷发布了“预备仿行宪政”的谕旨。谕旨肯定了当下中国“日处阽危,忧患迫切”,须及时“仿行宪政”。但同时清廷认为“目前规制未备,民智未开”,不能立刻推行宪政,而要经过一系列准备,如改革官制、厘定法律、兴办教育、整顿武备之后,才可施行宪政。改革的核心则是“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

随后清廷就中央官制进行了改革,开始学习西方,创设了法部、邮传部、民政部、农工商部等部门。这些部门中分设尚书1人,侍郎2人,名义上规定高级官员不分满汉,但在13名高级官员中,只有4名汉人。次年7月,清廷又变更地方官制。改革看起来很美,但实际上无非是将旧衙门换上新名字,再添设一、二新机构做点缀而已。借助官制改革之名,清廷又将实力派大员张之洞、袁世凯调入京师,削掉他们的实权。

这次改革的结果是,清廷强化中央权力的措施,进一步加深了满汉民族矛盾,也加剧了地方与中央的矛盾。立宪派所期待的政治目标无一达成,国会没有召开,军机处依然存在,责任内阁无从出现。立宪派对此大为不满,遂联名上书,要求开国会。这些当时中国最有影响力的立宪派都开始离心离德,满清皇族感到前所未有的孤单,不得不进一步摆出改革姿态。

1907年清廷宣布,筹备在中央设立资政院,各省设立咨议局,并派达寿等三人分赴德、英、日三国考察宪政。又改考察政治馆为宪政编查馆,同时着手制定宪法。但这番改革,锣鼓敲打的响亮,最后成果寥寥无几。《神州日报》1907年9月1日载民间反应是:立宪“如镜之花,水之月,可望而不可及也”。

1908年8月27日,为应对立宪派的改革呼声,清廷颁布《钦定宪法大纲》,宣布九年之后正式推行宪政。1908年10月,慈禧、光绪相续去世,溥仪继位,其父载沣担任执政。

从1901年至慈禧、光绪去世,此八年间,在清室主持下,所谓的政治改革进行了多次,但总让人失望。这些政治改革总归是水中月,可望而不可及,而阻碍改革的主要力量是满清权贵。

早在1900年年底,英国驻汉口领事在一封信函中谈到,张之洞曾私下向他表示:“憎恨满人,因为他们把持中国,搜刮民脂民膏。他们不顾自己的能力和是否胜任,总能升官发财。中国要想改革只有一法:废除满人特权,不论是旗人的俸禄还是仕途特权。”这种看法,在当时的汉人大员中普遍存在。

那么,废除旗人特权,清除改革的障碍,在当时行得通吗?

就一般旗人而言,他们的所谓待遇,到了清末已不敷生活。能够享有荣华富贵的,只是具有爵位的满清亲贵。清廷的爵位有“亲王、郡王、贝勒、贝子、公”五种。王爵有“功封”和“恩封”两种,前者因为功劳而封,如清廷开国之后封的八家世袭亲王(铁帽子王),称“世袭罔替”。后者则因为出身而封,如皇帝的儿子被封为亲王。恩封的不可世袭,每一代降一级,直到降至镇国公为止。

清代亲王的年俸是1万两,郡王5000两,贝勒5500两,贝子1300两,公分为镇国公和辅国公,前者600两,后者300两,此外还有俸米等供应。这个俸禄的标准是在清初确定的,到了清末,靠俸禄已经不能满足贵族们的生活需要。他们必须要通过各种手段聚敛钱财,以维持自己的奢华生活。

在权力笼罩一切的时代,统治者手中的权力,对应必然是钱财,越高的权力,就能聚敛越多的财富。没有了权力,无能的满清亲贵自然要沦落到社会底层,为了生计而辛苦奔劳,他们如何肯放弃权力?

时代已经在进步,民族国家的观念开始普及,这国家,却不再是一姓、一族的了,而是所有人的。可在满清亲贵眼中,清国就是他们的。他们脑海中深深烙印的,仍然是昔日的那套王朝家天下、打天下坐天下的思维,他们固守着昔日的理念,把持着权力。

首席军机大臣历来由满族亲贵担任。庚子之后,由荣禄任首席军机大臣,荣禄是满人亲贵中比较能干的,又得到慈禧信任,尚有能力处理朝政。但荣禄做了两年首席军机大臣也就病死,此后由庆亲王奕劻担任首席军机大臣。

当时人评道“满员皆愚,惟庆亲王稍聪明更事”。可这个稍微聪明点的庆亲王奕劻,却以贪腐闻名。因为与大臣那桐合伙卖官鬻爵,被讥为“庆那公司”。

袁世凯升任直隶总督、北洋大臣后不久,得知奕劻要入军机处,派人给奕劻送去一张10万两的银票。此后,每逢奕劻府上有活动,从儿女婚事到孙子满月,所有开支均由袁世凯负担,不费王府一钱。1907年盛宣怀一次就送给奕劻日本金币两万圆。奕劻收下钱后喜滋滋地回信说:“杨柳风前,忽好音之惠我。荷蒙厚赐,崇饰贱辰,百拜承嘉,五中增感。”

奕劻的儿子载振听天津名伶杨翠喜唱戏,一见倾倒。天津巡警道段芝贵为了拍马屁,就以一万二千金价格购杨翠喜献给载振。没多久段芝贵谋到了封疆大吏的位子,越级被提拔为黑龙江巡抚。不想此事被御使赵启霖弹劾,成为轰动一时的“杨翠喜案”。慈禧痛骂了奕劻一顿,但终究满人一家亲,还得袒护奕劻。处理结果是,将段芝贵和赵启霖一起革职。

对奕劻,慈禧虽有不满,但环顾满人亲贵,不是老弱昏庸,就是纨袴恶少,实在找不出可以替代的人选。此时已在军机大臣上学习的醇亲王载沣,“少不更事”,难当大任。在筹备立宪,进行官制改革时,慈禧曾问载沣有何意见。载沣磕头称自己年幼无知,不敢妄陈。慈禧失望地说:“你怎可如此,不懂没关系,但应该去征询一下意见啊。”

对载沣,“人人都说他忠厚,但忠厚实则无用之别名”。慈禧也知道满族亲贵中无人可用,为之叹息不已。庚子年之后,李鸿章、刘坤一、孙家鼐,鹿传麟、戴鸿慈等一批有能力且对清廷忠心耿耿的汉人大臣相续去世,清廷所能依赖的,只能是这些颟顸的满人贵族了。

溥仪登基时不过三岁,其生父载沣监国摄政。载沣独揽大权,将六弟载洵、七弟载涛破例加封为郡王。又让载洵掌海军,载涛掌近卫军,兄弟三人此时不过20多岁。“诸王贝勒皆少年寡学,遍树党援,排斥异己,勾通阉寺,广行贿赂。”黄毛小子当国,这自然让久经世事、阅历丰富的立宪派瞧不起。而载沣等亲贵对立宪派也心生芥蒂,怕立宪之后,虚位于君,尽丧实大权矣。

在满清亲贵当中,唯独肃亲王善耆赞同立宪。善耆是满清王公中的“铁帽子王”,可以“世袭罔替”。善耆以圆滑著称,摆出一副开明姿态,但善耆心中自有小算盘。现在是载沣监国,一旦正式立宪之后,由于善耆与各省立宪派都有不同程度的交往,自然会推举他出任内阁第一任总理,掌控大权。1911年,各省咨议局代表联合提请立宪,载沣避而不见,唯独善耆接见。谈话时,善耆讲到兴起,将头上顶戴投掷于地,引吭唱了一段戏文:“先帝爷白帝城龙归天境。”意思是,如果光绪不死,早就实现立宪了。现在光绪死了,载沣摄政,自然不会立宪。潜台词为载沣是立宪的绊脚石。善耆的小心眼被载沣看穿,不久就将他的民政部大臣职务罢免。

总的说来,清廷的新政、立宪,并不是自发的一场政治改革,而是无奈的、被迫的自救行动。

对于满清贵族集团而言,绝对的权力带给他们的是无限富贵荣华,让他们放弃这一切实在太难太难。内外压力之下,他们会做出一定让步,以平息内部的不满,安抚作为同盟者的士绅阶层和实力大员。但让步只是姿态,退一步之后,他们要进两步。

满族亲贵及大员们陷于名利场中不能自拔。《民报》1906年第10期载:“凡人视盖棺美名,不若其切身利禄之重。故是非之心,恒不敌祸福之见。”现实中的利禄之重,让他们无力做出实质性的改革,只能将一些不痛不痒的行动,冠以“新政”的名号。新政举措主要有:“注重军事飞艇,倡捐海军经费,谕令核准报律,密查荒淫大员。”清廷将新政当作了自己的救命膏药,但这贴膏药,未能捂住清廷的创口,反而加速了它的溃烂。清末推行的新政涉及到诸多方面,如军队、户口调查、巡警、教育等。庚子之后,清廷背负了巨额赔款,财政吃紧,预算有限。新政的推行,迫使清政府不得不提高税收,并搞出名目繁多的税种,如房屋税、猪税、糖税、酒税等,民众不堪重负。于是,清末各地频繁爆发了民众反对新政的暴动,如捣毁新式学堂、新式警署、地方自治机构等。在农民看来,正是新政的推行,加深了他们的苦难。

1910年,一篇题为《革命党之光荣》的文章,虽然文笔晦涩,但读者不妨仔细领悟其中意思。文章说道:

“满洲政府常为不信之魁,非惟不为患,而且为利。姑无论加捐房税等,明明言以厘金相抵,而厘金之抽纳,且苛于前。又无论昭信票及国债票等之,全为欺妄,如招商局、电报等股票,有利则夺而取之。

“此等政治上之弊端,根本不能改良。总而言之,彼(清政府)绝不愿人民有好人,而后其灵祚乃长。故彼所选之官吏,苟非猥琐者敢信用之?至猥琐之官吏,而欲行整齐之政事?所以徒多文明之章程,实为纸上谈兵而已。”

概而论之,君主立宪的本质在于限制君主权力,保留君主名号,虚位于君,还权于民。清末立宪派所渴望的是英式君主立宪,即“实行国会制度,建设责任政府”,责任政府对国会负责,而不是对君主负责。但清廷政治改革所建立的却不是责任内阁,而是置于皇权(满清贵族)控制下的皇族内阁,根本目的是强化君权,保满制汉,这是立宪派和清廷的根本矛盾所在。

这样,清廷渐渐地将立宪派也推到了他们的对立面。当时稍有见识者均知清室已不可救药。到辛亥革命爆发后,立宪派们摇身一变。立宪派领袖汤化龙表示赞成革命,“无不尽力帮忙”。湖南立宪派则与革命党联系,“握手共生死”,支持革命党人起义,并在事后拥戴谭延闿为都督。四川起义之后,以立宪派浦殿俊为都督。山西、云南、江西等地立宪派也附从了革命。

(作者简介:袁灿兴,1979年出生,江苏靖江人,苏州大学博士,无锡城市学院教师,著有《枪口下的北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