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孔子说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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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人际交往道在“恕”

古人云:“人之过误宜恕,而在己则不可恕。”自己应节制情欲,不应自己宽恕自己的过错和失误;但对于别人的合理情欲,则应以顺应与引导的方法予以宽恕谅解。

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语出《论语·卫灵公》)

孔子最早提出了“恕”的思想。

《论语》记载:子贡曾问孔子:“有一个可以终身不渝地履行的字吗?”孔子回答说:“那就是‘恕’字吧!”接着,为“恕”下了这样的定义:“自己所不喜欢的,不要强加给别人。”

其后的大儒们对此都作了继承性的发挥,如孟子认为人只要坚持据“恕”而行,就接近“仁”的境界了;朱熹则认为“恕”就是推己及人。

一个“恕”字重千钧,是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重要原则之一。

“恕”强调的是对别人尊敬,并表现为设身处地为别人着想,所以,至今还有其不可替代的伦理价值和生命力。

一般说来,在特定的时空环境中,每个人的社会角色都是相对明确的,如在商店内,一个人在购物,那他就是顾客;另一个人在接待顾客,那她就是售货员,此时顾客与售货员之间能否互相尊重,能否设身处地为别人着想,将决定购买过程能否完成和购买数额的多少,特别是售货员一方,如果她能体察顾客的喜好需求,待客热情周到,无疑会有助于商店的赢利。反之,就会损害商店的信誉,招致门庭冷落鞍马稀的局面。

所以,一些深受传统儒家思想熏陶的近代民族企业家,都注意到了“恕”的应用。如宋裴卿开办的天津东亚公司,就用大字高悬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训条,以此来要求公司的各级人员和颜悦色地对待顾客,不能贪一时的营业额而不负责任地将伪劣产品推销给顾客……惟有如此,才能增进供需双方的感情,使公司迎来一批又一批的回头客。

事实上,经商者与顾客交际应酬须讲究“恕”的原则,是一个特别的例子。在我们日常的生活中,无论是在家庭、单位或其他场合,“恕”的原则都是我们应坚持奉行的,它使我们能以自己之心去体悟别人的合理要求,不逆悖别人的合理情愿,节制自己,不执著于自己的意愿与利益,学会并更好地为别人着想。

在此基础之上,才可使人人都生活在以和为贵的社会中,这就是一个“恕”字给我们留下的最现实的启迪。

智者慧语

《圣经》有言:“你愿意别人怎样待你,你就要怎样待别人。”

可见,天下道理是相通的,东西方文化对此的认识,真可谓不谋而合。难怪今天的老外们仍称赞孔夫子把如此有价值的思想,全浓缩在一个“恕”字之中。

子贡问言

子贡问曰:“有一言可以终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已所不欲,勿施于人。”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自己所不喜欢的,不要强加给别人。这是为人处世的智慧,是我们一生要始终奉行的格言。

链接解读

子贡问曰:“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论语·卫灵公篇》第二十四章)

子贡问孔子说:“有一个可以终身奉行的字吗?”孔子回答说:“那就是‘恕’字吧!自己所不喜欢的,不要强加给别人。”

有一首《劝恕》诗写得好:“物我本难平,终身恕可行。施人先问己,不欲有同情。”

“恕”是推己及人的情操。

自己不愿意的,不要强加给别人;自己所愿意的,也应与别人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