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仙侠仙路争锋
2801600000911

第911章 成形

一击震碎本尊,那天劫终于散去,惟留下灰烬废墟般的秘境。

许妙然依依朱雀全都愣住。

本尊就这样死了?

她们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只是还未来得及伤心,就见那天地间波浪翻滚,一个人已从虚空处走出,不是唐劫又是何人。

“唐劫!”许妙然等人仙是大喜,随机又震惊起来。

灰烬重生,这岂不是地仙的手段,怎的本尊竟然已经会了?

“要不怎么叫仙灵之体呢。”分身悠悠道。

体修之能,论法术多变自比不上法修,但说到生命力强大,却是法修远远不能比的。完整的仙灵之体,正可再现地仙之能,仅此一项就凸显出离经炼体的珍贵。

这刻本尊出现,已自向许妙然飞来。

许妙然喜极投入唐劫怀中:“终于过去了,现在没事了?”

“没事?暂时吧。”唐劫却是低叹一声。

许妙然微愕:“怎的还有麻烦不成?”

唐劫想了想,这才将自己先前看到的兵主向天道挥刀一事说了出来。

“离经叛道,兵主所行乃逆天之路,为天地所不容。我承他衣钵,亦为天地厌恶之人,除非我放弃传承,否则象这样的天劫以后之怕还免不了……”

听到以后还有,许妙然等人也吓得呆了。

看她们那吓坏的表情,唐劫想了想终是将那句“且会越来越难对付”咽了回去,改口道:“莫担心,我能挡过这一次,自然也能挡住以后。”

大家这才松了口气。

许妙然对唐劫一向是极有信心,既然他说无事,那便无事。

还是依依担心道:“要不哥哥就不要再修炼兵道了。逆天而行,天地不容,现在收手,当还来得及。”

唐劫摇头道:“莫说这兵主之道中有大玄机大奥妙,就算没有,我能有今日也皆拖赖兵主传承,岂可因为危险就轻易言弃。大丈夫顶天立地,小小叛道之行又算得了什么?”

一番话声音不大,就这般平平淡淡说出来,却予人豪气干云之感,令人心折。众女眼眉转动,看唐劫的目光都满是异彩。

如果说本尊的唐劫就是霸气威猛盖世无双类的,分身的唐劫是淡墨青衫,仙风道骨型的。

这刻在本尊说过后,分身已道:“当年姬瑶仙无人能悟,故天道不存在。但现在看来,她错了。天道无人能悟,却有人能叛!既可叛道,那这天道便是存在的!”

依依不以为然:“那又如何?存于不存,与我何干?”

“错!”两个唐劫一起回答:“干系重大。”

“什么干系?”众女齐问。

“知道天道存在。就意味着仙路之上,修者还远未走到尽头;知道了天道存在,就意味着我们还有新的更伟大的追求目标;知道了天道存在,那么上悟天道就再不是一件不可能的事,只是以前从未有人成功过吧……知道了天道存在,修者的人生就有了新的目标与追求……”

说到最后,唐劫的声音已是渐渐低沉了下去,似是陷入了对未来的无尽期盼里。

这种对天道无尽的探索欲望是每一个大能之士必须共有的品质,非如此也不会有如此成就。

正因此,坐而论道于修者而言一直都是极有意义的事,非如此不足以明前路。

这刻心有所悟下,就见那分身唐劫身上突地神光微现,却是于道途之上又有领悟的表现。

许妙然笑问道:“夫君可是又明悟了什么?”

唐劫笑着摇摇头:“托天之福,先前那天劫之中有杀戮与毁灭的力量,那力量打在本尊身上,内中蕴含的道意却为我所吸收,却是带来些好处。”

“什么好处?”众人同声问。

唐劫淡淡回答:“也没什么,就是天痕剑瀑与十绝杀刃真正成形了。”

###声明

不想吵架,只说一下客观事实。

骨折,被鹦鹉啄洞都是事实,我也没打算以此为理由断更。

大家可以捏起拳头看自己的手,看到手背处四个突起吧?

我右手现在只有两个突起,第四第五根指骨直接平了。

手上的石膏现在还打着,照片也拍过,有打石膏的也有没打石膏的,一只手肿的跟馒头似的。在朋友圈和群里都发过,也就是纵横没有发图功能,不然照片直接发出来。

就算这样我也没断过更,只是更少点儿,更慢点。

昨天被鹦鹉咬,我仙路更的是两千多字,没因此少更,反而多了--骨折后日常是一千多字。

那些说我找借口拖更断更的,我真不知这话从何说起。

我说那些话,不是向谁诉苦,只是觉得这事好玩。

毕竟被鹦鹉咬比较少见,又是碰上连续受伤,所以就发出来博大家一笑。

所以我昨天说那个没半点诉苦的意思,就是觉得多了个故事。

我是作者,没有故事还要编故事呢,何况真事。

我要诉苦的话,大可以陈述单手打字有多麻烦。因为那不仅是降低速度的事,关键还分心。

以前码文至少不需要考虑打字问题,现在一边考虑小说一边还得找键盘,分心啊!

所以有些人就不要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

最后来总结一下。

去年右脚大脚趾脚指甲踢掉。

上个月左脚血泡刺,一直到骨折三天后才好。

然后是右手骨折。

昨天左手被咬伤。

整一年时间,四肢皆伤,鼻炎手术,发现糖尿病。

可谓多灾多难。

不过我想总结的不是这个。

是哪种更疼。

相信很多人都不会想到,所有经历里,带给我最大痛苦感受的其实是血泡刺。

那也是唯一让我认输受不了,跑过去要求换药的(我还算是抗痛的,医生给我接骨时说的)。

那不是伤筋动骨的痛,而是直接作用在神经上,让你全身瘫软的痛。

接着就是鹦鹉。

这货绝对是咬到骨头上了,不然不会这么疼,好在维持的时间短。

第三是脚趾甲被踢掉。

当然,我指的最痛是高峰痛,要论痛苦持续时间,脚趾甲第一,血泡刺第二。

最后才是骨折。

当然,我不是说所有的骨折都是最不疼的,我在医院两天,隔壁床上有个粉碎性骨折的,叫唤的那叫一个凄厉。

我猜他一定不支持我的分法。

其实就我而言,什么东西都是经历,是经验。

比如只有被鹦鹉咬过后,才会知道一只看气来不起眼的鸟儿咬合力有多惊人。

而在我被鹦鹉咬伤的一分钟后,我的第一个念头是:一只鹦鹉就这么狠,那老鹰又得多狠啊?看来还是小看了鸟的杀伤力,下次写书可以考虑给主角带只鹰……

就这么联想开了。

这就是我的习惯,喜欢总结,得出经验,结论,以及联想……

以此奉上,博大家一笑,当故事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