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老子的生命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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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老子故意违反思想律

我们了解了什么是概念语言之后,什么是象征语言也就容易说明白了。

原来所谓象征,就是“以象征(指示)意”的意思。乃因为常道(生命的形上原理)无声无臭,不可名状,无法用类概念来指涉;遂只好暂时借用现象界中的某一事物(象)或某一事物之名(概念语言)来姑且表示(征)一下。而既是姑且表示,自然是当不得真的。

但,本是指涉有限事物的概念语言(例如鹿就是鹿不能是马),怎样能借用来表示无限的道呢?(而道却是包含了鹿与马在内的全体)

这借用的办法或者程序就是:先就二分法中的A与非A两端(例如美与丑),选取其一(例如丑)为借用的对象,然后将它的定义无限引申扩张到包含另一端。于是丑也就是美(A也就是非A),遂可以无所不包而成为足以表示道的象征语言了。

至于在正反两端中要选取哪一端(选取美抑丑?)来表示道,原则上都无不可(于是美也是丑,丑也是美)。不过老子却通常喜欢选取反面的象或名来表示道(柔、弱、愚、昧、小……),这是因为世人通常执著正面(刚、强、智、明、大……)而忽略、否定反面,因此造成人生的偏蔽危难。所以老子才有意从反面切人去指示道,好提醒人:别小看柔弱,它也是真实人生(道)的一环啊!

但是,经过这样的借用程序,在语言使用上不就指鹿为马,天下大乱了吗?的确,在知识领域是不可以这样做的,因为违反了思想律。但在生命体验的领域却不然,老子正是要故意犯规,打破A只能是A不可以又是非A的思想律,来破除人心的执著,引导人超越正反二分的现象世界去领悟具体、整全的生命或道。

关于将概念语言无限引申以转化成象征语言,我们还可以就用老子哲学中最常用也最重要的一个字“道”来说明。

“道”就概念语言的身份来说,本来是“路”的意思(也就是可供人在其上行走的路,所谓“道可道”)。现在却借用来表示形上的生命原理,于是便需将它的含义无限引申,从现实上供人走的路(文化路、大同路……),引申为精神上人生成长的经历(所谓“心路历程”),这历程通常指向于人生究极的归宿,也就是真理世界,于是真理、原理也就可以被称为“道”,而有求道、悟道、行道等说辞了。这时的道当然早已不是概念语言而是表示无限真理的象征语言。

——2001年12月20日台湾《中华日报》副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