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别跟我谈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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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爱到底有多深(1)

她一下子惊醒,睁开眼却看到墙上映着一个人影,不禁吓得叫了出来。

她转过头。一个男人正站在浴缸旁笑咪咪地看着她!竟然是Jerry!

“Jerry!怎么,怎么会是你!”她用手捂住胸口,深深出了口气。“吓死我了你!”

“不是我,还会是谁?”Jerry用一种观赏的眼光微笑着看着她。

“真的差点被你吓死!我还以为忘记关门,闯进了什么不速之客呢!”Jerry的目光让她感觉有些局促。她有些后悔刚才太匆忙没有在浴池里加一些泡沫肥皂,那样她就不会如此一览无余地暴露在他眼前了。虽然他们俩在一起已经快两年了,尽管不是正式同居而是一种形式松散的共同生活,但是这样赤裸裸地暴露在他的面前,被他象观赏一件物品,一副画那样看,她还是感觉不太舒服。“但是你不是去参加公司里的晚宴了吗?这么快就结束了么?”她尽量使自己听起来不很尴尬。

“我怎么忍心让我老婆独守空房呢!”Jerry蹲下身脸上挂着狡黠的笑容。

“你什么时候娶我做老婆来着?我怎么不记得!”她知道Jerry又在和她开玩笑,於是故意板着脸说,接着又窘迫地意识到自己还在浴池里,脸不禁微微一红。“麻烦你把浴巾递给我好吗?”她轻声说。

Jerry没有动,仍然笑嘻嘻看着她说:“宝贝,不会这么健忘吧!你难道没有答应过要做我老婆吗?这样吧,你把左手伸给我,闭上眼睛,再仔细想想!”

“为什么?”她狐疑地望着他问,不知道他要玩什么花样。

“别问为什么,照我说的做好了!”Jerry故作神秘地说。

“不许耍我!”她闭上眼睛,感觉Jerry轻轻地拉住她的手,轻轻地把什么东西套在了她的无名指上。她好奇地睁开眼。一枚精致的白金钻戒赫然套在她的手指上!

Jerry已经从蹲姿转为跪姿,表情严肃地柔声问:“June,嫁给我好吗?”他望着她的眼神象极了一个等待老师公布考试结果的小学生。

她吃惊地看着他,吃惊得一时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以为是他的又一个经典的玩笑,但是当目光相遇时,他目光里的真诚又使她对自己的判断产生了犹豫。

她认出那枚戒指是他们俩两三个月前逛MALL时看到的。那枚戒指的钻石并不是很大,但款式非常精致。她记得当时她对它可算得上是一见钟情,喜欢得戴在手上试了又试。而那个金发推销女郎也以为他们要结婚,热情过度地一再鼓动Jerry给他未婚妻买下,还说什么这款是一款纪念版,限量发行,过了这村没这店云云。可恨的是,Jerry好象心不在焉地说:要那玩意干吗,我们又没打算结婚!况且这种戒指又贵又不实用!即使以后真结婚买个金的就够了,14K的最好,物美价廉……虽然Jerry会经常开一些经典的玩笑使她经常搞不大清楚到底什么时候他是在开玩笑什么时候不是,但是当时她还是感觉很气愤尴尬地下不了台,於是在恨恨地说谁稀罕嫁给你之后就把戒指放回了柜台。

男人和女人的不同就在于女人无论外表多么坚强,实际上都是爱的弱者,内心都渴望能有一个温暖的胸膛可以在无助的时候靠一靠,能有一双坚强的臂膀能在风雨来临的时候为她们挡一挡!可惜Jerry一直使她感觉似乎并没有在短期内和自己结婚的打算,象他这样的男人其实很多,他们虽然很会照顾女人哄女人开心,但是由於他们太爱玩了,太爱那份属於他们的自由了,所以他们也许会认为婚姻是对他们的一种束缚而始终拒绝婚姻。

不是有人把婚姻比作围城吗?但她觉得它更象蚕茧!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一旦作茧自缚,钻进了自己编织的婚姻的蚕茧里,就意味着永远地失去了自由,那份无拘无束的自由。只是女人可能会把这看成是一种幸福,人们常会听一些婚后的女人在一起时谈老公,谈孩子,但是又有几个结了婚的男人整天把老婆孩子挂在嘴边?她也听说虽然婚姻在许多没结过婚的人眼里是神圣的,但只有已婚的和结过婚的才知道那不过就是锅碗瓢勺奏响的一支可能会变调的交响曲,而且如果奏的不好根本就是噪音,所以也就无怪乎会有那么多的人争相破茧而出。

但是她竟然又错看了Jerry,她怎么也没有想到他竟然背着她,自己悄悄地把那枚钻戒买了回来并且这么快就向她求婚!只是她一时无法把印象中那个一向自认潇洒的Jerry和眼前跪着为她套上钻戒,表示愿意放弃宝贵的自由,情愿钻进蚕茧,情愿跟她一起来弹一首特别的交响曲的男人联系起来!

“我没有听错吧?”沉默了片刻,她终於开口,觉得尽管跟Jerry在一起那么久了还是好象一直不太了解他的真实想法,又或许她从没有尝试过去真正了解他。“你怎么会突然想起……”

“不是突然想起,事实上我考虑这个问题已经好久了!这枚戒指我也买了好久了,只是一直没有勇气送给你……害怕你会拒绝!”Jerry打断了她。“有时候夜里一觉醒来发现身边没有你,心里就会觉得非常失落,但是如果你在身边,我就会感觉很踏实。我想我心里是想要一个家了,一个有老婆夜夜陪伴,一个有孩子吵吵闹闹的家!而你是我心中唯一的人选!也许我离你的心目的Husband还有距离,但是请给我一次机会,好吗?June,嫁给我吧!”

“你什么时候买的?”她几乎为他的这一番近乎浪子回头般的真情告白感动到流泪,并在她内心深层的某处引起了共鸣。好象很少有女人在这样的时刻不会感动的,毕竟婚姻家庭是女人的归属和最终理想!

“那天从MALL回来后,我又返回去了。你也知道,那个推销员把它说得那么好,我真担心它会被人买走!”

“为什么不早告诉我呢?”她有些嗔怪地看着他说,心里涌起一股幸福的感觉。

“这么说,你是答应了?”Jerry瞪大了眼睛兴奋地问。

“嗯!”她用力地点点头。

“YES!”Jerry兴奋地做了一个自己加油的动作,然后突然伸手把她从浴池里抱了出来。

“啊,Jerry,你干什么!”她笑着在他怀里尖叫,被他突如其来的动作吓了一跳。“快把我放下!我还没有擦干!”

“等不及了!”Jerry一边笑着喊着说,一边大步向卧室走去。

“如果我刚才不答应,你会怎么办?”当Jerry把她放在床上俯身想吻她的时候,她突然问。

“那我就一直让你在浴池里待着,直到你答应为止!”Jerry想都没想坏坏地笑着看着她说。

她脸一红,还想说点什么,Jerry的唇已经封住了她的嘴……

夜已经很深了,黄雪琼还是无法入睡。这一天发生太多太荒唐的事!先是替苏昊去送拒婚书,然后又莫名其妙地坐在浴缸里接受了Jerry的求婚!够浪漫吧,只是怎么会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但是身边熟睡着的Jerry和套在手指上的钻戒又是那么真实地存在着的!Jerry对她的爱应该是发自内心的吧,她想,被爱也应该算是一种幸福吧,但是她到底爱不爱他,如果爱又到底有多爱呢?

窗外远处城市的灯火几乎照红了半个天。洛杉矶永远是座不眠的城市……

旧金山是一个湿气很重的城市,苏昊一直不太喜欢这里,就象他从一开始就不太喜欢洛杉矶一样。他不喜欢洛杉矶是因为他觉得那里太破太乱,与那座城市的名气相比实在是极不相衬:道路破,市容差,治安也不好。但是他不喜欢旧金山的理由则基本与城市本身无关。

旧金山的美是无可否认的,它不只有那座同时以美貌和杀人著称的金门大桥,它那些美丽的海湾、漂亮的街道以飘来飘去、时有时无的云雾同样让人有误入仙境的感觉。但是他还是不太喜欢这里,因为觉得它太拥挤,好象这里的每一寸土地都被充分地利用着,那些小山丘上挤满了房子,好象它们是由那些房子堆砌起来的一样;它太冷,甚至是在七月仍然可以看到穿着羽绒服在街上行走的人;而且它太忧郁,是一座名符其实的伤感之都。

在他的印象中,旧金山的一年四季好象都是躲在一层面纱后面,与其说象一个害羞的少女,不如说更象一个装酷的漂亮女人,总是故意卖弄风情地让人欢喜让人忧。难怪会有那么多的文人墨客把这里当成最爱,住在这里长了也许真的会促发人的创作灵感。

一个人跟一个城市如果有缘,即使一开始错过最终还是会来到的。几年前苏昊要到美国读书时对这座城市非常向往,到不是因为它的名气,也不是因为学校有多好,而是因为那时在这座城市里的某个地方住着一位他非常想见的人。虽然他不知道她的确切地址,但是他却一味相信他和她的缘分并没有结束,所以他和她一定会再相遇。

可惜他并没有去成旧金山,而是到了洛杉矶。但是正如他愿望的那样,一年多后,他由於导师的一个合作项目意外地被派到旧金山一年,而那时他也终於打听到他想要的地址,以为可以看到她。可惜当他按地址找去时,依人已去,人走楼空!原来人生早有定数,原来有些东西、有些人一旦失去就再也无法找回!他虽然与这座城市有缘分,但和她的缘分却好象已经尽了。若大一个美国,茫茫的人海,他和她也许就是两粒小沙粒,一旦分开就可能再也不会相逢!

苏昊坐在饭店的咖啡屋,隔着茶色的玻璃窗,眼睛一刻也没有离开饭店的停车坪。前一天的晚上,他开车进入这座城市的时候都有些恍然如梦的感觉。四年多了,他离开这座城市四年了,竟然会因为一封发自这座城市某个饭店的信,放弃了即将举行的婚礼,放弃了曾经给一个女人的诺言,只是因为另一个女人的一封信,他等了六年的信!他想他一定是疯了,不然如何能做出这样疯狂的事情?

四年前,他敲开了那扇门,以为会看见那惊喜,不,也许是惊诧的脸,他甚至曾反复想象过那重逢的时刻,但是她并没有出现,因为她已经离开很久了。他失望地正准备离去。谁知那个开门的女孩又追了上来问他要不要租房子,她正打算找一个roommate。最后在那个女孩的劝说下,他租下了那个townhouse(楼上楼下式的)公寓的另一间卧室,全部费用只是一百美元。一个月后女孩成为他的女友。她的名字叫Tracy。

在他所有关于这座城市的记忆中,挤满了那个身材窈窕,皮肤微黑的高个女孩Tracy。她和他踏遍了这里的每一个海滩,她为他在背上擦防晒油,她的头枕在他的肚子上笑着说那里面也藏着一片海;她开着一辆崭新的福特探险者,喜欢在高速上狂飙,是一个标准的公路上的猛女;她可以一整天、一整晚都陪他泡在实验室或者陪他在餐馆打工……

想不到他会因为这座城市认识Tracy,却又因为要来这座城市而选择放弃她!他是在非常矛盾的心情中做出这样的决定的,尽管这对於Tracy来说似乎太残忍、太不公平了,但正是她的那封来信让他明白了他必须做的事,他不能再自欺欺人,更再不能欺骗Tracy!他要去找她,他要当面问她当初她的不辞而别到底为了什么!是的,他要一个答案,不为什么,只为让自己下半辈子安心。他不奢望她发那封信是出于对他旧情难忘,他甚至可以坦然接受她有家庭有丈夫有孩子,但是他必须抓住这个机会找到她,得到那个答案,那个曾经困绕他很长时间,曾经令他经历从天堂到地狱的痛苦的答案!

他再次打开那封信。信是用饭店的纸写的,内容非常简单,就是偶然听说他要结婚,由於工作忙一时来不及买贺卡,就简单得祝福一下之类的话。

窗外一束阳光刺穿了阴蠡的云层,好象开辟了一条通向天堂的路。

那天好象也是一个阴阴的天气,他第一次见到她,不同的是她就是那束阳光照亮了他那颗原本抑郁沉闷的心。

她的朋友们都叫她梅子。如果不是他的母亲逼着他考什么研究生,如果不是他当时的女友绍欣欣求她爸爸帮忙,他可能一辈子也不会认识她。他的导师是绍欣欣父亲大学时的最要好的同窗,所以他虽然分数不是太好,仍然可以进入那所还算不错的大学读研究生,所以他在事隔十来年后终於又回到了北方那座城市,不同的是这一次他身边没有了奶奶,没有了雪雪,只是自己一个人。

梅子是他高中死党程远的大学同学。非常巧的是,他要去的那所学校正是程远的母校。由於绍欣欣,他延误了入学时间。在他将要出发的时候,绍欣欣忽然反悔了,死活不想让他去远方那个城市读书。他知道是因为黄雪琼的原因,但是自从分手以后他就和她又一次断了联系,他甚至不知道她到底去了哪里,是否又回到了家乡!后来在两家家长的劝说下,他母亲甚至拍着胸口为他们两个订下了婚期,只等绍欣欣一毕业就为他们办喜事,绍欣欣才勉强同意放行,但那时他已经晚了半个多月了。

哥们,真同情你!程远听了他的事把头晃得象波浪鼓,然后他说可以让他一个留校的同学帮一下忙。她就是梅子。别打她的主意,人家可是名花有主的!程远最后补充了一句。

我难道不是吗?他苦笑着说。

他是坐飞机回到那座城市的,因为他妈妈怕他坐十来个小时的火车会很辛苦,而且反正他爸有的是钱。但是下了飞机,他并没有立即在接人的人群中找到写着他名字的牌子。先开始他并没有太在意,后来慢慢地开始觉得有些不自在起来。同机的人已经走光,一拨又一拨的人被接走,只有他一个人还是孤零零地站在行李旁边,象一个等待家长来接的孩子。

这场景让他想起了小的时候,有一次他奶奶突然发病被送进医院,大人们慌忙地好象忘记了他,於是他就那样在幼儿园里眼巴巴地看着小朋友们被一个一个接走,最后还是雪雪拉着她妈妈来接的他。他不能肯定那记忆是否正确,可以确定的是这次恐怕他得考虑自己救自己了。他有些怪程远办事太粗心竟然忘了给自己那个梅子的联系电话。

将近一个小时之后,正在他盘算着自己是否该走人的时候,他看到了她。

她是那种能在人堆中被一眼认出来的女孩,所以她一出现,他就注意到了她。她几乎是小跑着进到候机厅,脸上挂满了焦急。她停下来仰头看了看航班信息,然后径直向他这边走了过来,手里还握着一个纸卷。她好象也一下子注意到他,因为她的目光很快就停留在了他的身上。

目光相遇,他冲她笑笑,点点头。

她犹豫了一下,还是打开了手里的纸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