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景泰与丝绸之路历史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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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附: 《皋蘭縣紅水分縣採訪事略》校注(3)

梓澤已虛誰作主?武城雖小卻聞絃。

少陵破屋秋風嘆,廣廈而今庇萬千。

三七言絕前人

地經巨震久荒涼,誰為斯文作棟樑?

不是宦遊人締造,奚從美富覩宮牆!

四七言律邑監生閻玉麟,字子振

滿壁圖書摧竟殘,荒涼院落少芝蘭。

泰山已裂文斯墜,梁木其危材且難。

不勝秋風破屋感,何思宗廟美牆觀。

而今塗抹丹朱豔,大庇四方寒士歡。

五後學李善瀚,字淼之

義學自來育俊賢,四郊誦詠晚涼天。

地遭劫險斯文墜,道被困窮大廈顛。

一片苔階殘夕照,數椽茅屋網絲纏。

聖門今孰作良匠,鳥革翬飛計萬千。

一鱗蟲咸豐二年,有黃龍伏白茨水泉[距永城三十里]里人偵知,雾繞水面,鱗甲隱隱,火炎鮮紅,泉週白虫形似蝸牛,或云“龍蝨”,未知是否。野老焚香念,餘日雷鳴,龍去,霧散泉清,虫亦不見。

四年六月,永泰西北川[距城數里]大雨時行,倐一龍後形懸空,前形入雲,背青腹白,後爪伸縮,尾長托小腹下,有點,紅光甚鮮,旋轉多時,雷鳴上升,民皆見之。

一怪風咸豐五年,鴉兒崖[距永城二十里]陸娃夜夢一道人至榻前,言稱龍王討馬草料。驚覺是夢,亦未介意。不日忽起怪風,將陸娃五千捆麥磊吹旋半空,似朵烏雲,向北而去,不知所止。

一回匪入寇同治三年,渭南回叛,入寇永境,焚殺肆掠,民日愁苦。賴我聖主令左文相公掃蕩始平,民得康泰。

一永泰地震乾隆四十八年,地震有聲。嘉慶二十五年地震,至道光二年止。

道光二十四年,地震有聲,平地出阜,在城北川。

光緒戊子十四年九月二十九日申時,地大震,氣如狂風,聲若迅雷,山川崩裂,城垣頹圮,人畜壓傷,屋宇摧折。自是連日動搖,十載乃已。幸蒙我國家深恩淪洽,賑恤貧民,始得補葺。

一永泰隕星道光二十七年,一星墜城北川,夜放光約數丈,地面晝,尋之皆石,形同莫辨,夜復如故,里人跡光覓之,面面皆石,有移石數次者,欲獲星未,的夜光,月餘乃滅。

光緒十三年九月,星隕如雨,遍地皆明。

二十九年十月初六日寅時,一星自永城乾宮出,形如碗大,色赤,至地有聲,光徹天地,屋宇皆亮,氣始紅繼青,蜒蜿似蛇,時許尋滅。

三十年七月二十九日酉時,一星由永城巽宮來,形似碗珠色,火至地有聲,廬舍俱朗。

八月二十九日酉時,一星由永巽宮出,大如月,色紅,後隨三五小星,如珠色赤,屋宇皆明,至地有聲,墜城之酉宮武署前。

三十一年十一月十六日申時,一星如日,臨空聲吼如雷,光氣徹天,從永城北方墜去,未知至何所。

三十四年三月十六日申時,一星從永城兌宮墜至城外大照壁前,形如碗大,色赤,氣始紅繼青,蜒蜿似蛇,尋天鼓鳴。

一永泰豐歲道光二十五年大有。光緒十九年大有。

一永泰歉歲道光二十八年歲饑,人狗相食。同治六年歲饑,人狗相食。

一天錯行時令光緒戊申三十四年四月朔朝,倐風霾雪霜,大作互飛,觱發栗烈,勝於一日二日,直嚴冬狀,自寅至翌卯始息,將郊野禾苗草木凍殺乾枯,以成民災,歲饑由此。

一永泰天雨土光緒二十二年三月,連下數日細白土。

二十三年四月,連下三日黑細土,禾稼皆傷。

二十四年月屢下土,赤白黑等色,田苗皆傷,以成民災。

一義學原設永城西大街南,本朝初年,邑紳建設公館,以備總督巡閱住所,至乾隆時改為義學。光緒十四年地震傾圮,十八年代理分令吳公令士民閻兆祜等倡議籌欵補葺完固。

一衙署大明時察院公署設永城東北街,至本朝乾隆時改作城隍廟。

副將衙署明時設於永城西北街,至本朝順治時裁作參將,康熙間裁作遊擊,尋裁為千總,乾隆末裁作把總,今仍把總居住。

一社倉於城隍廟前院東西兩旁原設房屋十楹,今儲義糧約京斗壹千餘石。

一廟宇

文魁閣於東城巅原設高閣二層,至道光時改作此閣,咸豐二年重修,光緒十四年地震倒塌。今廢。

武廟萬歷時建南城街西靠馬道。至本朝順治時重修,康熙四十八年地震重修,光緒十四年震重修。

三官廟大明萬歷時建設武廟後,至本朝康熙三十六年補修,董事人岳鐘[瑛、榮、瑾]。

玉皇閣明萬歷時原設鼓樓,在永城街心,至本朝順治時被火,改作閣,內設象皮鼓,儲滲金鑼於鼓內,撾之有佳音,至同治年間被賊破鼓盜鑼,二物俱失。

火神廟明萬歷時設于東南城根靠馬道,乙卯歲立火星會,原設中營都司,作衙署。

馬祖廟明萬歷時設於東城街南,與火神廟背相連,原設本營遊擊,作衙署。

大佛寺明萬歷時設於北城街西靠馬道,內有本朝王一遴順治時於金城鑄來滲金佛一位,大佛額上有寶珠一顆,晝則轉色,夜則滿室明亮,至光緒二十五年被土司人盜去。

永福寺明萬歷時設於大佛寺外院南巷道旁,[即今之小寺]。

長樂宮明萬歷時設於北城根街東靠馬道,[即今之十王廟]。

真武樓明萬歷時原建城樓,至本朝順治時改作真武,[即今之祖師樓]。

土神廟明萬歷時設於東城街北靠馬道,天運二年立會。

四聖宮明萬歷時原設協署東旁小教場北牆根,至嘉慶間建移武署門前西旁。

觀音閣原設武廟頭門內,今將廟前賽樓改作閣。

倒座觀音閣原設長樂宮對面,今移建當街。

城隍廟明時設於北甕城內,至本朝乾隆時移塑神像於察院署,[即漢之忠烈公]。

猶龍閣明時設于南甕城外,[即今之太清宮]。

九天聖母廟設於用汲海西南,不知建自何代,無原匾可查。

龍王廟明萬曆間設於用汲海前。

二郎廟明時設于南門照牆後。

水龍王廟明時設於老虎溝口。

壽鹿山祖師廟大唐時尉遲公敬德監修。

燈山閣明時設於街中。

武廟牌房建於當街。

文魁閣牌房建於東大十字,今廢。

五眼井本朝雍正間岳公於永城上街東設井二,下街西設井二,岳府後設井一。

甘露池本朝康熙間岳公設於永城內北角。

用汲海明萬歷時李公設于永城南門外前。

大教場明萬歷時設於永城東南,距城二里許,原建揚武庭三楹,今無。大照將一,調將臺一。

園子在永城南。

老虎城建自漢時。

一山水

永泰周圍山水,南曰壽鹿山,[距城八里];北曰北山,[距城二十五里];東曰龍頭峴,[距永城六十里];西曰雙敦山,[距城一十五里];東南龍沙峴,[距城三里];西南煤溝山,[距城五里];東北沙河及獨善山,[距城二十里];西北陳家疃莊梁,[距城八里]。週圍沙河:東南大石頭沙河,常有細流;西南老溝沙河,掘出泉水;西官草溝沙河、雙墩沙河俱有小水,北大沙河、東北橫沙河俱無水,東無沙河,亦無水。

一林木

永泰西南一帶山曰壽鹿、黑水、雙墩等山,原有松柏,自落自生,不用人力培植,叢林蒙密,難計其數,其他栽種養護,不過榆楊柳杏而已。

一築永泰城碑銘世遠年煙当为“湮”,剝落不堪,其文前已詳載皋蘭舊志。

一墓塚

岳襄勤公祖塚地在白土梁岳家嶂,[距永城七里之遥]。

魏明威將軍墓地在大墩灘,[距永城二里許]。

岳公總兵官[諱]鎮國墓在永泰城南一里舊城東。

張武略將軍墓在永城南郭外用汲海東。

一永泰所屬上半堡村里

東井子川,[距永城十五里];細芨水,[距永城三十里];東南牙石頭,[距永城六里];騸馬溝,[距永城十五里];紅溝,[距永城三十里];小馬蓮水,[距永城五十里];大馬蓮水,[距永城五十五里]。

正南大莊、西溝、崔家墩、任家,[各距永城八里];柱子喇牌,[距永城五十里];西南老虎溝、曾家莊,[距城八里];李家莊、炭窑溝、馬圈溝,[各距永城十里];朱家莊、陳家莊、[各距永城二十里];余家台子,[距永城二十五里]。

正西煤溝子,[距永城六里];官草溝上下庄,[距永城七八里];陳家疃莊,[距永城十二里];耿家墩,[距永城十二里];雙墩子,[距永城十五里]。

正北二墩子、劉家川、周家庄,[各距永城十五里];沙河墩,[距永城二十五里];寺兒灘,[距永城三十里]。

以上諸村共[男女]六千七百二十一丁口。

永泰所屬下半堡村里

東趙家井,[距永城六十里];野狐水,[距永城五十里];中頭泉,[距永城九十里];東南福祿水,[距永城七十里];大喇牌,[距永城七十五里];陰窊山、灰圈,[各距永城八十五里];白坡子、三台井,[各永城一百二十里]。

以上諸村共[男女]一千九百二十八丁口。

《皋兰县红水分县采访事略》跋

2006年10月至2007年9月,余作为国家留学基金委派出之访问学者,游学日本。甫到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高田时雄先生带领参观汉字情报中心图书馆,在台湾学生书局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出版之刘兆佑博士主编的《中国史学丛书三编》中,书脊《皋兰县红水分县采访事略》(以下简称《采访事略》)赫然入目,遂抽出匆匆翻阅一遍,从作者名姓观之,皆为景泰地方本土人士,当时疑为创修红水县志前收集之资料,印象中目前所修县志中没有提到该资料。如获宝物,当即对高田先生说,此资料敝邑已无存。高田先生遂建议复印之。但刚至日本,恐有失体态,遂回答以后再复印。一月之后,办理了借阅证,遂借出复印。但由于在日访学任务繁重,无暇抄录。2007年10月回国,才在奔忙应酬之隙,依据复印材料抄录点校完成。本打算校注后出版,为故乡之文化建设贡献微薄之力,但由于2007年申请了日本学术振兴会基金,将在京都大学高田先生麾下继续从事我的本行饮食文化研究,无暇从事这项工作,加之《“景泰与丝绸之路历史文化研究”论文集》即将出版,故乡一些热心地方文化的研究者也急切希望早日面世,只好匆匆整理点校,附骥于后。又感觉多有缺憾,遂又急就撰成《皋兰县红水分县采访事略的成书背景和价值》一文,简单谈谈自己的看法。

在此,我要感谢高田时雄先生的充分理解和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所提供的方便。还要感谢景泰县的党政领导为挖掘地方文化、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有益举动,使这一珍贵史料及时与读者见面。

2007年11月3日寅夜于蜗蛙居

校录说明

1.《皋兰县红水分县采访事略》校录稿录自(台湾)刘兆佑博士主编、台北市学生书局一九八七年三月初版之《中国史学丛书三编》第三编影印稿。原稿存台湾国立中央图书馆。

2.原稿为抄本影印,竖写,无标点,每行字数不一。现据文意标点、分段,横排。

3.正文第一行和第二行为原稿封面。

4.原稿为繁体,按原样抄录。个别加反犬侮辱少数民族的字,一律改为正字,内容不作改动;俗体字一般按原样保留;明显为错别字者,出校。

5.部分双行小字,为阅读方便,用[]括之。

6.原稿字体大小不一,为突出所载内容,相应标题用黑体,并用空行隔开。

7.原稿在“清”、“国”、“皇”“朝”、“公”等尊称字前空一格,现一律顺排。

8.原稿条目与正文不空格,为阅读方便起见,均空一格。

9.原稿“万历”之“历”,均写作“歷”,现改作“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