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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精神世界的自然法则(一)(2)

20.然而对于我们来说,它们的存在是确确实实的。就好像在神秘莫测的宇宙世界中存在着一种不为人知的力量,它就像一只无形的魔手,操纵着整个宇宙,将宇宙的部分秘密呈现给我们。或者,它的意图很明显,即希望我们先了解其中的一小部分,进而了解其全部的奥妙。

21.在探索这些自然法则的过程中,我们走了不少弯路,吃了不少的亏,问了不少问题,而如今,所有的探索和努力都化为一个个的疑问。是不是自然法则也有其局限性,它只能在某个情况、某种场合下适用?对于未来的发展,它们是否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而那只拥有魔力的手,会否在最需要它的魔力的时候,却又吝啬地将其收回,给人类杀个措手不及?又或者,这只魔力之手将世界一分为二,一个是有秩序的宇宙,一个是混乱无序的宇宙,而其中居于更高的地位的当属那混乱无序者?

22.如果自然界是人类所熟知的和谐与美丽的象征,我们是否仍要讨论那些超出自然界的东西呢?或许,这样说它们会让人觉得不舒服。但那些非自然的世界是否也存在自己专属的规律和法则?也许那是一个完全不同于自然界的无法预知和感触的世界,在那里,某种神秘的力量会取代自然法则而成为万物运行的准则和参照吗?

23.对以上这些疑问,只要稍加考虑,我们就会发现只有在涉及到自然法则时,它们才有现实意义,而对于自然现象来说,它们是毫无意义的。精神世界里发生的现象在某种程度上和自然世界里的相似,它们之间具有可比性,这是毋庸置疑的。

24.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思想家们开始自然而然地相信:“在上帝的创造中,除了人类之外,还有许许多多的有形的真实存在的事物,它们的存在是无法否认的,它们的内在规律又是能为人类所感知和理解的。”

25.是从柏拉图向世人宣布其关于理想国的理论开始或者,最早是在耶稣基督所引用的圣经里或者,是从普罗提诺将世界看做一个意象的意象开始;又或者,斯维东堡的神秘主义才是它的开端……那么,培根和帕斯卡有没有可能是它的发起者呢?又或者,从“衣裳哲学”和“回忆录”就开始了?

26.对于弥尔顿曾经的疑问:“如果人类生活的尘世只是天堂的一个缩影,是否与天堂里的一切更接近的是尘世的思想?”如今,答案已是不言而喻的了。

27.自然法则所用的类比和现象所用的类比是截然不同的,两者的价值也是不可相提并论的。帕斯卡说:“自然是一幅壮丽的画卷。”这个比喻很优美,很有诗意,然而也仅此而已。贺维的“花园里的沉思”和弗拉维的“神化的管理”,都是说教性很强的著作。不可否认的是,尽管冗长,它们还是有那么一点可读性的。

28.圣经在教学领域享有极高的声誉。关于这一点是无法否认的,因为许多知名的教育者对此都曾发表过肯定的说法。语言的必需性要求我们必须并且只能将真相呈现出来。一切永恒不朽的精神化的事物,都是以尘世为外衣,以世俗为结构的。而思想是不能凭空存在和产生的,只有以物质为基础,以物质为媒介,思想才能表达出来。

29.但是,尽管其性质不一样,现象之间的类比和自然法则的类比确实存在着联系,并且这种联系是不可割断的,是必然存在的,即一切现象都必须遵循法则和规律。诚如我们所见,法则和规律之光照耀在真理上,将希望点燃;希望之光又照亮了“现象”前行的道路,加快了它前进的步伐。可以说,法则规律的发现无疑就是科学的发现。

30.如果我们能将自然法则应用到精神领域,就能用科学的方法解释精神层面的东西,就能以科学为依据来阐释自然的构成以及展示自然变化发展的进程。如此一来,精神领域的一切就如同物质世界中的事物一样,可以被感知和触摸,而不再虚无飘渺、不可琢磨。更进一步说,精神领域的一切已然科学化,就能经受住任何更精尖的科学的测试,然而此时已经没有这个必要了。

31.一般来说,一个类比是否恰当,是否贴切,总是受到最严厉最苛刻的质疑。毫无疑问,试图在特定的领域里发现或者建立类比,这必然会犯下许多大错,而这些错误又是不可避免的,是非犯不可的,否则,人类社会又怎会进步?至于这些相似之处的价值,可谓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32.即便是在讨论过程中,疑惑的出现也是不可避免的。就像约翰·米尔所说的:“任何一个关联,只要它能够被证明,关于其真实性和可靠性的质疑就会如洪水猛兽般席卷过来,势不可挡。”而对大部分人来说,真正的困难在于无法找到强有力的证据来证明其正确性,而与之相比,人们对这些相似之处的真正的价值估计不足,对他们而言,这仅仅是推理的一种方法。

33.殊不知,这种认识所带来的危害,远比无法找到充分的证据所带来的危害要大。而在应用方面,具有类比性的证据在表示沉默的反对或拒绝时明显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而当其用于证明那些显而易见的真理时却显得苍白无力。

34.类比性证据在用于论证时是非常有效的,因为它们彼此之间不会互相排斥。外来的论证也难以将其驳倒,相反,它们却能经受住任何外部的质疑和驳斥。就像某些武器一样,它们的用途不能用来置敌人于死地,取对方的性命,但总在最后的紧要关头,大显神威一番,将最致命的一击挡了下来。

35.相信大多数人都能知道这样一个现象,即类比性证据在论证中只能算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无名小卒,它所能起的作用是微乎其微的,甚至,有人还认为,类比性证据根本不能称得上是证据。但同时,也有许多权威人士认为,类比在逻辑里的地位是其他任何一种方法都无法企及的,是学习逻辑学的敲门砖。威廉·海弥顿便是这些权威人士中极有影响的一位。

36.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花费了不少的篇幅来讨论这个早已过时的命题,这值得吗?我可以很确定地说,这完全值得。并且,我还能举出两条令人信服的理由来。

37.首先,我们必须知道,自然无法直接证明宗教信仰的合理性,无论我们如何强人所难,这都是无法完成的,因此,我们就必须不再强迫自然去做这种永远不会有结果的蠢事。并且,那也不是它的功用所在。那么,是否自然就真的拿宗教信仰没辙了呢?当然不是。

38.自然的责任应是去阐释宗教,充当宗教的代言人。或许到了最后,自然对宗教的阐释反而成为了最有力的证据。就像谚语说的,“耳听为虚,眼见为实”。要证明一个事物的存在,最好的证据就是我们确实亲眼看到了它。我们总是认为眼睛是不会欺骗我们的,只有看到了,才能真的感受到它的存在。否则,任何人任何事都无法强迫我们相信。

39.长久以来,人们都希望能像先知或预言家那样,拥有能够预知未来的能力,能像他们那样“一叶知秋”,于细微中窥见博大,在转瞬即逝中体味永恒不朽。然而,这只能是人类的一个美好的却永远无法实现的心愿。

40.而正是由于这种不可得,人类的满心希望落空了,继而就被能使人窒息的失望所填满。失望导致不满,不满就会心生怨恨,就会使人开始怀疑。

41.第二个理由就更具独特之处。但在陈述这第二个理由之前,我们必须将某种特殊的情况考虑进去。这一特殊情况在接下来的章节中会详尽地叙述,但在这儿,我们要先有所了解。

42.一直以来,大众舆论就灌输我们这样的思想——精神世界的法则和自然世界的法则是完全一样的。而这是大错特错的。精神世界的法则仅仅是可以类比于自然世界的法则,但两者是完全不可同日而语的。就好比秋天象征着凋零和衰败,落叶则象征死亡,但自然世界的法则和精神世界的法则之间的关系却无法简单地通过这样的比喻或象征来表现出来。它们之间并不区分谁是主,谁是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