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魔女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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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通天之塔(3)

我认了出来,这是传说中的魔兽芬巴巴,王之宝藏的看守者。

因为芬巴巴的雕像非常巨大,我只能从下往上慢慢地瞧上去,我把目光移上去,待到对上芬巴巴的眼珠——那大如皮球的眼珠,倏然一震,仿佛看到了传说中的恶魔,然后用尽全身力气大叫:“他是活的,他是活的!”

已经迟了,芬巴巴的雕像立在正中央,他们经过的话,必须穿过芬巴巴脚底,有几个脚步快的犹太突击队士兵就走到了雕像的基座下来,听到我的警告,先是傻乎乎地看了一眼我,然后再抬起头,愕然地发现,头顶居然有一头巨大的魔兽,从石化状态中恢复过来,咆哮一声,顿时咬住一个人的脑袋,“喀嚓”一下,咬成两截。芬巴巴像嚼糖一样,吃着脑袋,它一声长啸,无头的尸体落在地上。

芬巴巴猛然从基座上跳下来,落在地面上,沉重的身体在落下的一瞬间,使得地面都震了一震。

“愚蠢的人类,你们胆敢挑战芬巴巴的威名,只能以你们的死来赎罪!”

芬巴巴忽然口吐人言,而且是大家都听得懂的英语。就在大家惊讶的时候,芬巴巴手指一挥,众人的身后又响起一连串的咆哮。惊讶地发现,那些蝎人也活了过来,张牙舞爪地扑向众人。

几十个犹太突击队士兵和亚伯拉罕、沙龙、萝卜丝还有我一起被怪物们团团围住,这些怪物,即使最矮的也是大个子数倍。连我这种高手也不禁牙齿咬得格格作响,完蛋了,这次真的完蛋了!

沙龙咬紧牙关,喝道:“弟兄们,既然要死,和他们拼了!”

一声令下,几十把自动步枪和榴弹枪,毫不客气地射向七个怪物。然后,叫我目瞪口呆地一幕出现了。

沙龙带领的犹太突击队士兵,执行标准的作战方略,以两三个人为一组,对准一个怪兽集团攻击,几把自动步枪射过去的凶猛,丝毫不亚于一挺重机枪。子弹如暴雨一般地射到怪兽身上,怪物们措手不及,全部中弹,能够射穿钢板的子弹,瞬间给怪兽们造成了巨大的损害。那些怪物在子弹暴雨的袭击下,好像大雨中的沙丘,立时土崩瓦解。那榴弹枪最是威猛,一枪下去,轰地就在怪物身上砸出一个大洞。怪物毕竟是有实体的生灵,而非幽灵,一下子被炸开一个大洞,能活吗?不过一分钟时间不到,在怪物的惨叫声中,犹太突击队士兵无人伤亡,全歼除芬巴巴以外的全部怪物。

我因此目瞪口张,他以为战斗会一边倒,只是结局反过来,在现代化武器的巨大威力面前,怪兽们毫无反抗力,被炸个稀巴烂。顿时犹太突击队士兵们的信心空前膨胀,而芬巴巴面无人色——假如他有表情的话。

沙龙一挥手,旌麾指向,将全部武器对准芬巴巴,后者立时做出了一个任何人都不会相当的动作。

他“扑通”一声跪下,因为身子太重了,地面还震了三震,趴在地上,苦苦哀求:“好汉饶命,小的有眼不识泰山,饶命!”

“扑哧!”我终于受不了,笑了出来。

想不到怪物也像人一样,欺软怕硬,刚才横啊!现在就软掉了。

萝卜丝目瞪口呆,那沙龙也吓了一跳,之前对付的怪物,都是没有智商的东西,只有你死我活,难得碰到一个会说话的,哪知如此脓包。

亚伯拉罕冷冷地说:“我们为什么要饶你,你不仅杀害了我的同胞,而且意图不轨。”

那芬巴巴趴在地面,磕头如捣蒜,说:“我知道吉尔迦美什宝藏藏在什么地方,饶了我,我就可以带你们过去。

沙龙说:“即使不用你带路,我们自己也可以找到,有意义吗?”

芬巴巴说:“有,我知道吉尔迦美什最珍贵的宝藏——黄金宝库的所在,那个东西,收藏的十分隐秘,只有我知道,你们杀了我,就得不到这样东西了。”

亚伯拉罕心念一动,点点头,那芬巴巴大喜,立了起来,得意洋洋地立在犹太突击队士兵后面,犹如一头宠物一样。

我说:“我倒是奇怪,你怎么会说我们的话。”

芬巴巴露出尴尬地神色,只好回答说:“刚才我吃了那个人的脑袋,不是因为肚子饿,而是要吸收他的记忆。有了他的记忆,我就可以说你们的话了。”

我心念一动,芬巴巴极有可能也是幽冥人制造出来的,否则怎么也会用吃脑子这种方式,来获取记忆呢?我突然想到了西辽王陵里面的那几个动物头塑像,和眼前的怪兽一样,莫非都是同一个人制造?看来控制西辽的幽冥人女王,和太古之王果然有一定的联系!

沙龙“哼”的一声:“那怎么不知道枪的厉害?找死吗?”

“时间不多,还没有来得及消化。”

芬巴巴便带着众人前往吉尔迦美什收藏宝藏的宫殿去,见识过了犹太突击队的威力之后,芬巴巴一下子从盛气凌人变得非常恭敬,巨大的身躯却低头垂首,唯恐这些小个子的家伙发怒,一下子把自己炸成碎片。沙龙面无表情,不知道心里在想着什么,而我却觉得颇为有趣。因为无论在电影还是其他传说中,所谓的怪物,不是一下子被爆头干掉,就是怪物干掉人类,如同芬巴巴这种通人性的怪物真是少见,因此我忍不住开始询问芬巴巴。

“唉,芬巴巴。听说你最初是森林的守护神兽,后来因为被吉尔迦美什打败,才成为了他的守护神兽,是吗?”

芬巴巴愕然,回答说:“这怎么可能、我本来就是吉尔迦美什创造的,理应服从他的命令。”

我叹了一口气,上千年的历史流传,足以把事实歪曲到看不清它的本来面目。我看到刚才那些蝎人被炸碎以后,碎片既不是血肉,也不是机械零件,不知道是什么玩意,和那些西辽王陵的动物头一样奇怪,于是好奇地问道:“那些蝎人也是一起被制造出来的吗?你们究竟是用什么制造的?”

芬巴巴摊开手说:“我不知道我们究竟用什么被制造出来的,当我开始知道自己存在的时候,潜意识里就被植入必须服从吉尔迦美什的命令。”

我暗自琢磨,鬼神一类的说法他是不信的,想到数千年前,科技的发展思路不同,或许制造机械的水平也不一样。

“那么吉尔迦美什又是一个怎么样的人?”

芬巴巴回答:“吉尔迦美什不是一个人,他是一个称号。就像你们语言中的……”

他思索了一下说,“神之子的含义。在我们的时代,神住在高高的山上,拥有无穷的力量,而吉尔迦美什就是神在人间的代表,拥有神的血统。每一代的吉尔迦美什,都是统治大地的王者,在我被制造出来的八百年间,我见过了数十代王者。见识了他们的伟大的功勋,那时候真是一个强盛的年代,城市在天空中飞翔,人们畏惧王者。”

我记得三民曾经讲过,最初的时候,在桃花人和幽冥人没有分野之前,那些外星人拥有强大的力量,但是在地球上却非常不适合生活,所以不得不改变形态和生殖状态。后来一部分选择人类作为模板,和人类的基因结合,创造新的诸神。吉尔迦美什传说有三分之二的神格,想来是最初她们创造的新一代诸神,除了女人之外,还有男人,但是到了后来不知道为什么,就只剩下全是女性的桃花人了。

“那为什么吉尔迦美什的帝国会毁灭?”

芬巴巴摇摇头,说:“我不太清楚,因为我只呆在这里,负责守门,只晓得后来战争爆发,城市沉入地下,王者死去,帝国就毁灭了。”

穿过一座座造型古朴但是不失气势恢弘的宫殿,芬巴巴终于领着众人来到一扇巨大的门面前,说:“到了,这里便是吉尔迦美什藏匿财宝的宝库!”

沙龙见大门紧闭,原本想用炸药炸开,但是芬巴巴力大,用力一推,便“吱啊”一声,甫一挤开一条门缝,那些财宝特有的金灿灿光芒,就像多雾的伦敦,突然从云层中射出的太阳光一样,照亮了整个世界。每个人的呼吸不由得加快,眼睛瞪得大大的,看着芬巴巴完全打开大门,整个世界最大规模的宝藏呈现在人们面前,那黄澄澄的金子、红润润的珍珠、白闪闪的银子,堆积的像山一样高!每一个人都张大嘴巴,露出惊讶的神情,说不出话来。

许久,还是一丝声响都没有,直到芬巴巴说:“尊贵的人们,这些财宝,都是你们的了!”

“是我们的了!”

沙龙忙不迭地冲了进去,没有指头的手一把抓住一块三斤重的金子,塞进衣服口袋里,哈哈大笑:“都是我的了,都是我的了!”

其他人顿时眼红的要命,眼见有人先行进去,连亚伯拉罕的命令也不管,一个个争着冲了进去,或是抱住一块金子,或是抓取一把珍珠,表情各异,哈哈大笑者有,呈现痴呆状有,更多的是陷入了疯狂状态。

亚伯拉罕咽了一下口水,他是富裕家庭出身,但是瞅见如此众多的财宝,也终于忍不住。好歹身为上位者,颇是自制地慢慢走进去,或拿起一块金砖,或抓起一把宝石,东瞅瞅,西看看。

众人被各自的爱好吸引,只有我和萝卜丝仍旧双手抱胸,和芬巴巴一起,像是看动物园里面的猴子一样,看着发狂的众人表演。

“你不喜欢财宝?”

芬巴巴奇怪地问道。

“切,钱财乃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再多有个屁用,及时用才可以。再说了,”我冷笑道,“你光用这些玩意来打发我们,当我们是叫花子啊,最珍贵的王之宝藏,你怎么没有呈现出来?”

“王之宝藏?”芬巴巴莫名其妙。

“你我都是有智商的,且不说你的智商到底有多高,但是装傻显然没用,别跟我说不知道王之宝藏!”

“哦?那是什么?”

“说你装傻,你还装,看我讲出来以后,你怎么抵赖。传说,最初吉尔迦美什是一个残暴的君主,自恃拥有三分之二的神格,力大无比,聪明过人,骄傲自大,连众神也看不下去,于是制造了世界上第一个神造之人——半人半兽恩奇都。两者都强烈地意识到对方的存在,总有一天必定会狭路相逢。恩奇都在神妓的引诱下来到乌鲁克城下,与吉尔迦美什相遇,两人大战三百回合,不分胜负。所谓不打不相识,两人竟然成为了好友,于是两人共享王位,平等地治理国家。他们先后战胜沙漠中的狮子,消灭城市里的天牛。但是恩奇都因为得罪了天神阿努,受到死的惩罚堕入冥界。之后的故事便是吉尔迦美什畏惧死亡,前往冥界去寻找不死的神药。”

芬巴巴说:“神话大致如此,虽然和事实有些出入,但是差别不大。”

我冷笑道:“但是你别忘了,很多事实流传了上千年,真实的含义已经被扭曲到无以复加。拟人化的恩奇都并不是一个人,他是一个宝藏,人称为王之宝藏,或者又称为深渊之宝藏。拥有这个宝藏,就拥有无穷的力量,吉尔迦美什失去了王之宝藏,才变得害怕恐惧,然后他再次前往冥界,获得了王之宝藏。你说是吗?芬巴巴?”

芬巴巴赞许地说:“现在我才发觉,原来你是他们中间唯一一个没有被蒙蔽的人。”

我大笑道:“很简单,我不喜欢钱!”

亚伯拉罕听到我们的对话,先是一愣,然后叫道:“都给我起来,你们这些家伙,难道忘了我们来到这里干吗?”

我之外的人,最先清醒过来的是沙龙,他不愧是带队的长官,当下也不理会眼前的黄金,看到疯狂的众人,毫不客气地举枪射击。

嗵嗵!自动步枪巨大的响声,在封闭的宫殿里,更像是一个扩音器一样扩大了十倍,顿时把众人给惊醒。沙龙喝道:“士兵们,记住你们的身份,你们不是盗贼,而是战士!给我起来!”

士兵们被枪响惊动,呆呆地看着长官,一个犹豫地说:“但是……”

“闭嘴,你这个特拉维夫乡下的穷小子,没有见过钱吗?这些钱我们即使一亿年也花不光,又不会跑掉,你们担心什么。给我起来,你们这帮蠢货,先给我执行任务!”

士兵们在沙龙的严厉命令下,不约而同地收敛身心,将放下的武器拿起来,集合成一队。

我们穿过巍峨的诸神之殿,向着宫殿的中心位置靠近。方才我从城市大碗的高处边沿,就已经看到过,在中心的整个大碗形状神殿的中心位置,是一根奇特的擎天柱,高耸入云,照亮整个地下世界的奇妙光线,就是从上面散发出来的。

我抬头仰望眼前的那根巨大的擎天柱,看得脖子都酸了,也没有看到顶头。

“不错,因为眼前这根石柱,就是传说中的通天之塔——巴比伦塔!”

《圣经·旧约·创世记》第十一章记载,太古时代,人类都说同一种语言,他们联合起来,兴建一座能够通往天堂的高塔。为了阻止人类的计划,上帝让人类说不同的语言,一夜之间,各个种族和民族无法沟通,因此计划失败,人类各自东奔西走。因此巴比伦塔也就有了一个混乱之塔的名字,在希伯来语中,巴比伦念作巴别,意思就是混淆、变乱的意思。

然而在古代巴比伦语中,“巴别”或“巴比伦”都是“神之门”的意思。同一词汇在两种语言里竟会意思截然相反,着实令人费解。

个中的缘由,却是在古巴比伦时期,巴比伦的统治者根据传说,重新修建了一座巴比伦塔。然而这座巴比伦塔,即使是最为高大巍峨的时候,也不过九十六米高而已,和现在动辄上百米的建筑物来说,实在是小巫见大巫,在当时却是相当雄伟的建筑。修建这么高的塔的人,便是新巴比伦国王尼布甲尼撒二世,他灭掉犹太人的国家,将他们全部带到巴比伦,当做奴隶,直到六百年后波斯皇帝居鲁士才拯救了他们。将近半个千年的奴隶生涯,使得犹太人对巴比伦的神之门恨之入骨,对它施以诅咒,随着日后犹太人耶稣的基督教流行,巴比伦的本意反而被遗忘。

但是建立在巴比伦城的那座通天塔毕竟只是模仿神话的赝品,眼前的这座擎天柱,才是真正的巴比伦之塔!

之前亚伯拉罕以为那种能够传递任何物体的石阵是通天之塔,直到看到眼前的真正高塔,才开始相信。

我们此刻都在巴比伦巨塔的基座上,从下往上眺望,整座巨塔蔚为壮观。巨塔是圆柱形的,仅仅基座部分周长就超过三公里。巨塔位于基座上,向上延伸,周长随高度而减小,纵然如此,以基座的庞大基数在,到顶部依旧有惊人的面积。

巴比伦之塔的基座和塔身都是呈现朱红色,上面雕刻有一道砖块类似的花纹,但是整座塔却仿佛是一个整体,并非有一个个的部分拼接起来,上面没有一丝痕迹,没有一丝缝隙。

从地面到基座,有一排石阶连接,石阶差不多有几百级,通向五十多米高的基座上。

大家跑了几百步台阶,到达距离地面五十多米的基座上。

基座上面,是一片约摸数万平方米的空地,巨大的巴比伦之塔就矗立在离我们不远的地方。巴比伦之塔的底部,开着一扇空门,马、狗以及舌分两叉的一只龙的浮雕装饰。传说这些动物是上古大神马尔杜克的圣畜,而巴比伦之塔就是为他建造的。于是便以这些浮雕装饰。

大家小心翼翼地步入巴比伦之塔的内部,里面和外面一样明亮。进入这些宏大的建筑,人类的目光本能地朝上眺望。我抬起头,目光仰视,实在太大太高,以至于我不停地以自己为中心转圈。宏大的建筑,第一次给我以震撼的感觉,仿佛是一只蚂蚁在仰望埃菲尔铁塔一样。

“不知道如此之高的塔如何上去?”

亚伯拉罕指着巴比伦之塔内部,那儿有一条阶梯如牵牛花的藤蔓一样螺旋而上。我倒吸一口凉气,不知道要爬到猴年马月,忍不住叫道:“啊,这实在太高了,爬一圈到上面的话,我看不亚于十场马拉松。王之宝藏虽然珍贵,但是拥有巨大的力量,吉尔迦美什时常要用它打仗。假如他每次都必须爬上去一次,我看不用打了,爬到顶端都已经脱力,直接投降敌人算了!”

萝卜丝耸耸肩,说:“我不知道,不过看来我们得爬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