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言千千缘,淡淡爱
2542400000012

第12章 爱之心碎(3)

叶凝也知道,自己并不是最优秀的,不漂亮,不会打扮,不会和男生说话,可是,她就是喜欢他,怎么办?爱情来了,是什么也挡不住的呀。

不过,相对比其他女孩子,叶凝有一个优势,那就是,沈非正好坐在她的后桌。可以说,只要是上学,她就差不多可以时时刻刻看见他。上课的时候,他就在身后,甚至可以感觉到他的呼吸,下课的时候,听他和同桌侃大山,或者,听他在身后唱歌。沈非是纯正的男中音,声音富有磁性,唱得真是非常的好听。他经常唱的歌叶凝还记得清清楚楚:《驿动的心》,《我的未来不是梦》,还有一首是他最喜欢唱的,也一直是叶凝最喜欢听的,那就是姜育恒的那首《再回首》:“再回首,云遮断归途,再回首,荆棘密布……”这首歌,可以说,在叶凝的心中,一直藏了这么多年。无论在何时何地,只要听到这首歌一次,叶凝的心便疼一次,可是,她又分明的喜欢和渴望听到这首歌!

现在想起,叶凝还在奇怪,那时的自己可一直都是个循规蹈矩的好孩子呀。可是,就是这个老师和家长眼中的乖孩子,居然就用自己才华横溢的笔,写了一封情书给沈非!其实,信刚一发出去叶凝也就后悔了:自己这是怎么了?父母知道了怎么办?他那么优秀,他会怎么看自己呀?他一定会拒绝的,到时自己还有什么脸去面对他呢?第二天,沈非的回信就来了,果然,他拒绝了自己!信的具体内容叶凝不记得了,但是,有几句叶凝还是记得清清楚楚的,也许,她这一辈子都不会忘。信的称呼,沈非没写叶凝同学你好,也没写叶凝你好,而是用了一个字:“凝”,信的开头是这样的:“凝,你好!请允许我这样称呼你,看了你的信,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其实,你是个非常优秀的女孩,我也喜欢你,但喜欢不等于是爱,我们现在的主要任务是学习,我们还没有资格谈爱……落款是你永远的朋友:“沈非。”叶凝看了这封意料之中的信,却觉得天都要塌了,心也要碎了。好在,叶凝平时就沉默惯了的,所以,谁也看不出她的变化。而沈非,却还跟没事一样,照样天天打球,天天在叶凝身后唱歌,全不知叶凝的世界,充满了忧伤。

临近毕业的最后一个元旦,沈非送了一张音乐贺卡给叶凝(当时的音乐贺卡还很少见),封面上是一串珍珠项链围成一个心,心的中间是一束火红的玫瑰。随着贺卡一起送到叶凝桌上的,还有一本《汪国真诗集》,这可是很少见的一本书,(它当时的定价是3.10元,这在1993年,这3.10元可以是一个农村家庭一周的生活费!)叶凝心里很是喜欢,把那本诗集是读了又读,看了又看,还细心的在每首诗的后面都写了评论,(当然,现在看看那时的评论,可真的是很幼稚呢。)后来因为伤心,更因为怕妈妈看到,沈非的信和那张贺卡被叶凝给撕了,但这本诗集,却一直珍藏了起来,一直珍藏在了叶凝的心底。

1994年,叶凝和沈非都高中毕业了,沈非考入了南方一个很好的大学,叶凝考了一个附近的医科大学。从那以后,他们一直再没有联系过,在新的学校新的环境里,叶凝也好像真的忘记了这个叫沈非的男孩子。可当有一天,妈妈去她的一个同事家回来,问叶凝,你认识一个叫沈非的男生么?叶凝心中一痛,却轻描淡写的说,噢,原来是我的一个同学。妈妈很奇怪的说,听韩伟(叶凝妈妈同事的孩子,叶凝的同学,男生)说,这个叫沈非的男生很优秀呢,还和韩伟说,以后要娶你呢。叶凝淡淡的笑了一下,瞎说。可是,她的心却如刀割一般,碎成了满地落花。

如今,他回来了,还为此组织了一次同学聚会,特意叫人通知了叶凝。

17岁年的分别,又用了17年的时间来等待,再见到他,真的是恍如隔世。人群中,他还是那样的引人注目,那挺拔的身姿,阳光的笑容,一如当年:“叶凝,你好吗?”叶凝,也还是那样,清清秀秀,斯斯文文,还是那样淡淡的笑着:“我挺好的。”

是的,可以说,叶凝这些年,真的一直都是挺好的。医科大学毕业以后,分进了一个很有名的中医院,现在,她是中医界很有名的医生,不仅仅是因为她的医术好,更让一些患者慕名的是叶凝的医德,她对待病人总是非常温和,非常的耐心,患者的锦旗挂满了叶凝的办公室。几年前,她嫁给了一个中文系年轻有为的副教授,并有了一个漂亮的女儿。现如今,叶凝是事业顺心,夫妻恩爱,女儿乖巧,还能有什么不好的呢?

沈非也偷偷的看着她,看着那个当年他曾那样心仪却又那样鲁莽错过的女孩,浅笑盈盈安安静静的坐在一大堆浓妆艳抹的女人中间,心,没来由的痛了。

趁着大家敬酒乱糟糟的时候,沈非来到了叶凝的身边,在她耳边低语:“一会儿散了我送你。”叶凝没做声,只是默默地看着杯里的红酒。

酒足饭饱,大家开始张罗着唱歌。沈非要来了麦克,眼望着叶凝:“我为大家唱一首吧!这首歌,我要把它特别的送给一个人,送给我心中一个最重要的人。”熟悉的音乐响起,叶凝的眼,一下子就湿了。“再回首,背影已远走,再回首,泪眼朦胧,留下你的祝福,寒夜温暖我,不管明天要面对,多少伤痛和迷惑。再回首,恍然如梦,再回首,我心依旧,只有那无尽的长路伴着我……”

是呀,再回首,恍然如梦。

叶凝深深的知道,过去的一切,只不过就如同一场梦。如今,多年的疑问解开了,其实,从那本诗集中,她就早该知道,沈非,当年也是爱他的。

想到这里,叶凝如释重负,于是,她又做出了一个和17年以前一样大胆的举动,她走上台去,在《再回首》的旋律中,在大家的注视下,在沈非惊讶的表情中,她拥抱了他,也拥抱了她曾经17年魂牵梦绕的青春岁月。

然后,她淡然的转身离开。

叶凝终于清楚的明白,她的沈非,她曾经千万次入梦的那个男孩,已经和她离得太远,远若花影,远若月辉,远的隔世离空,远的彼岸此岸。

身后,沈非的歌声还在夜风中传来:“……曾经在幽幽暗暗反反复复中追问,才知道平平淡淡从从容容才是真……”

不过年少

初蘋也不过是一个普通少女,单纯而干净,喜欢看那些泛着诗意和酸味的文字,喜欢站在树下遥望天空,开始幻想会有一天一个如同漫画中走出的少年一样的人物降临,拯救她这个遗落人间的公主。

在那些再简单不过的日子。初蘋不是个安静的孩子,她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和她的那帮花痴朋友们,一同叽叽喳喳得泛着花痴而过。

那一年是校庆日,盛大的节日,每逢50周年才会大肆庆贺的日子呢,那些所谓的从这间校园走出去的人,不论西装革履的大人物,还是汲着拖鞋到处乱晃的小人物会悉数到场。所以呢,这么个大日子,自然要遵循所谓的规矩,办一台节目晚会,要办晚会就必须有一群苦力——就是学生。

在那样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有着初蘋最为喜爱的音乐课,为什么呢,因为初蘋和她身后庞大的花痴军团都十分得憧憬那么一个帅气的音乐老师。这也不能怪她们的,谁叫偌大的校园里也就只能遇到一个这么个入得了她们宝眼的男性生物呢。那天,音乐老师叫了些人上台以便挑选晚会合唱队的人。可惜的是,平时大嗓门的初蘋一唱歌,那声音连蚊子的嗡嗡声都不如。因而,她在阳光下光荣脱离了花痴组织。而错失了一个欣赏帅哥的大好机会。

就在花痴军团开始合唱联系的时候,带回来了一个令人“振奋”的消息,就是,在合唱队里,有那么一个敲鼓的大好少年,打起鼓来那叫一个帅气和潇洒呀。因此心中无限羡慕和嫉妒的初蘋整天嚷嚷着要见识这么一位陈姓少年。似乎他们的气场不和,在那样一个看似大实际上很小的高中校园中,初蘋竟无缘见到他,哪怕一次。终于熬到了校庆日,某人兴奋不已,可以看到传说中的神秘陈姓少年了,但是,初蘋总有办法让人跌破眼镜,当合唱队开始表演时,她居然为了看音乐老师指挥时的挺拔背影,而忘了陈姓少年的存在,结果自是懊悔不已,被死党们唾弃几月之久。

到了凉爽秋日,体育课,时初蘋她们最为开心的自由活动课,初蘋与朋友们在篮球场旁八卦着,突然一朋友指着迎面而来的两个人,“看,是陈付!”初蘋闻言赶紧朝那边望去,竟是那样一个美好的画面,不禁楞了神,那个男生穿着白衬衫,普通的蓝色牛仔裤,白色帆布鞋,静静漫步在阳光下,就给人一种谪仙般的感觉。黑色的发线晕着金色的光圈,就那样浅笑着迎面而来,微风袭过,轻拂起他的发丝和衣角,竟是这般的蛊惑人心……

从那一刻开始,初见的画面盘踞在初蘋的脑海,不愿消逝。

到了下学期,初蘋因选了理科与花痴们分道,怀着不舍与淡淡的失落来到新班级,看着班级中陌生的脸庞,心中不禁感叹……令人意外的是初蘋的班级与陈付的竟只有一墙之隔,这般近的距离一直持续一年办的时间,直到陈付毕业离去。

从此初蘋枯燥的学习生活中便多了一味调料,便是寻找窗口人群中的陈付的身影。陈付是大初蘋一届的艺术生。艺术生啊,但他的身上却毫无艺术人的狂傲不羁之气,而是儒雅的如同一个书生般的,恬静而又充满了生气。难以想象那样的一个单薄的男孩子如何将鼓敲的那样大气,那样有力,如何在篮球场上肆意追逐奔跑,进而转身投球,一瞬落地,为自己进了一球而骄傲的高喊……然而,一切都是那么完美的结合在他身上。

每每初蘋从成堆的书籍中抬起头,寻着人群中那一熟悉的身影,心中总是欢喜的,就像一门必修课一般的真实存在于她的生活中。日子不紧不慢得过去,初蘋告别了高一的美好时代,陈付也进入了高三生活。高三呢……

高三,传闻中如地狱一般的生活,高三的学生会被淹没在书海之中,那么是不是会很少见到他了呢?不过相邻的教室,这是便显出它的作用来了。初蘋最最期待的便是坐在窗户边的位上。临近左边,可以眺望篮球场,然后眯着眼睛开始寻找那个熟悉的身影,看他奔跑投篮,暗暗喝彩,然后,在众人同情的目光中被数学老头提着耳朵站起来回答问题,然后在心中暗暗骂着坐下去,在老头“热切”的目光中认真听讲,一有空隙,又将头偏转过去。当座位临近右边时,初蘋总能轻易的从人群中找到陈付,因为陈付的班级被她的班级围在里面,不论他们班的人去哪,都得经过初蘋班,在窗口被初蘋检阅。而往往初蘋班级的老师最最喜欢拖堂,而初蘋总在一片抱怨声中装的一本正经的在听课,还是不是的配合老师点点头,实际上呢,她在用余光时刻关注着外面的境况。

在数不尽的高二日子中,初蘋一届的学生有个习惯,一下课,便都往阳台上待着,嬉戏或是静静站着,无论下课时间有多短,阳台这块宝地总是有人占据着的,初蘋自然也是喜欢那块地的。她最喜欢靠着墙,轻轻哼着歌,沐浴着阳光,若是看到陈付便装作不经意的低下头,等他的那双白球鞋以走远,再抬起头,看着他进了班级,再慢慢收回目光,勾起嘴角,也缓缓踱着步子进班,闭目养神。在阳台上,初蘋总有机会碰见他。那天陈付突然换下习惯中的白衬衫,穿了一件黑色衬衫,上面镶了一些水钻,在阳光下,轻轻得走来,配合着他清浅的笑容,高贵而帅气,让人移不开目光。

日子消逝的很快,初蘋已到了高二下学期了,迎来了小高考,考前有一个月之久的总复习,那段时间是初蘋最为忙碌却快乐的日子。因为那段时间她们的时间与高三交错,自然有更多的机会见到他。晚自习是见到他的绝佳时间段,当初蘋班结束吃饭时间落座的一瞬间,高三的下课铃便打响了,然后隔壁班的人会立马冲出教室去吃饭,而陈付每次都是慢动作得最后出门,慢慢得经过初蘋的窗子。每次见到他走过之后,初蘋才会拿起课本开始复习。因为小高考的课程并不困难,初蘋的大部分时间是用来发呆,或是好心情的给历史课本上的那些著名的人物开始画肖像画,还会得意地拿到前后左右去炫耀,换来了一众鄙视的目光才满意地收起自己的杰作。往往彼时高三短暂的休息时间已经结束了,打响上课铃,众人陆陆续续地从初蘋的窗口经过,回去继续奋斗,而陈付照样是最后的慢慢地踱着步子回去,往往嘴里还会哼着曲子。有几次由于初蘋的班里过于安静,到显得陈付原本不高的声音清亮起来,惹得一众大笑,初蘋也会跟着傻笑,却会面露得色,待老师假装咳嗽,笑声才会渐渐沉淀下来。

快乐而轻松的日子总是飞逝而过,一晃眼已经接近小高考了,班里的人也开始做着最后的冲刺,鸦雀无声。一个爆破声冲破空气,刺激着每个人的耳膜,鼓动着每一个人都抬头寻找声音的源头。寻声而望,一朵朵烟花在空中绽放,绚烂而夺目,一朵一朵,升空又有坠落,在空中寂寞的开起而后凋零。此刻,陈付恰好驻足在初蘋的窗前,静静欣赏着这美丽的,那张淡然却线条清明的面庞在烟花的照耀下显得明亮而炫目,终于烟花落幕,陈付转过身,与初蘋视线相撞,浅笑,举步,离开,留下初蘋暗自窃喜。

小高考在连绵小雨中顺利结束,放晴,而这意味着高考的临近和分离的到来。初蘋最为害怕分离的时刻,因而最近总是微微叹气,情绪低落,望着天空,要离别了呢……

高考的前一礼拜,全校大扫除,陈付也打玩了高中生涯的最后一场篮球,拍打着篮球经过正在努力擦玻璃的初蘋,看了一眼,进了教室。初蘋好不容易擦完,放好东西,出来靠在栏杆上静静看着别人忙碌,,继而转身趴在栏杆上,艳羡地望着高一的小子们,又不禁抬起头,看着高三学生们在对学校进行最后的告别。

感觉有人接近,初蘋转过头,看到陈付正站在自己身边,距离不过一臂长,在擦汗,循着初蘋方才的目光望去,面色迷茫,似乎在好奇她看什么竟这样出神,而后与初蘋相视,淡淡地笑开了。

“加油,好好考……”初蘋不自觉的冒出这句话。

“嗯,谢谢。”陈付笑着回答。

这一天,高三结束了高中地狱生涯,开始考前休整。

高考如期而至,高二忙碌的课业毫不受影响,还在继续着,偶尔初蘋抬起头,往往远方,他在做着考题麽?是否被刁钻的考题难到呢?

终于,高二结束。

高三,开始,而初蘋进过几番打探终于得知陈付考到了Y大,是众多学子所向往的高校。偶尔的,初蘋会想起陈付分别时的那句:加油。轻声地笑着,又埋头于题海中,嗯,我会加油,好好考的。

次年,九月,初蘋接到Y大的通知书。漫步于校园,与陈付擦肩而过,微微一笑,原来,不过年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