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言让往事随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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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爱有路上(1)

说爱情

爱一个人,对于谁来说没有那么容易的,其实爱情并不很困窘,无论是一个没有爱情经历的人,不懂爱情的人,是正常的,有的人因此而有点为难了,不知该怎样面对爱情,别觉得自己无用,没事的,就慢慢来,爱情慢慢去体验,这样你才会明白什么是爱情。有谁想知道爱情,只要是谁敢去体会爱情的感情方面的问题到底是什么滋味,谁品尝到了爱的味道,这样对心理问题产生变化的,往往会面对爱情也许是有点尴尬和对此感到欣喜的。

如果你身边有了心爱的人,觉得他(她)给你的感觉如何,要是好的话,说明他(她)是个好的人,不过告诉你,对你好的人是很少的了,得以心去浇灌,使之得到她满足你的希望。这样日子才过得圆满…

当你值得珍惜时她(他),得安慰,疼爱一个人。女孩劝你什么,根据她的话使你满意就听她的,这样她会心里感到满足的,好像孩子听母亲话一样,爱,必须是适可而止,其实男孩不习惯女孩给他牢笼般的感觉的,要是知道了,千万别因上次那样给他自由,这样是不对的,让他会感觉你关心他不够了,否则会从手中抓住的沙子从手逢漏出,也是没有紧握住一跟放风筝的线,从手里溜去…

女孩的生气,其实觉得是可爱的,就像宝贝一样,得多宠宠她和哄哄她的,你想一切任何办法,哪能把她的生气转化为喜哦…

爱她,在路上不能一眼盯着别的女人,让她心感到会是什么样呢,女孩主要是得到给予她足够的温暖享受,比如给她一些有趣的话和动作,多陪陪她…可以说说你自己的事情等。

当你每次工作下班回来,不要因太累,一个对她她招呼也没有,这样是不好表现,日益能使她心渐渐变凉的,会对你的关心渐渐冷莫,女孩都是这样想让男人陪她一会,千万不要因她的缠而烦她,否则让她失望伤心的,既使你辛苦了,也得该下班回家陪陪她,最好不要多,记住十分钟就足够了。

爱情之路

CHAPTER ONE

“炎热的夏天在晚上还是可亲近的,城市的混沌也在黑幕下有了遮掩和逃离,好似一个浓妆艳抹的丑姑娘终于用化妆品遮住了满脸的雀斑而透露出几分少有的可爱。一个叫爱默的女孩站在二楼的阳台上,双手合十,心中默念道:“老天爷,你就保佑我这一回吧!让我考上师范,免去三年痛苦的高中生活,你要我做什么都行。阿弥陀佛!”仿佛担心如来佛的法力还不够,她又在胸前划了一个十字,让耶稣也来帮忙,就不怕两个老人家见面会吵架。

“嘟嘟……”

“准是丁明”,爱默抬头看了一下钟,准九点。“这时候除了他没别人。打电话来也不想想说什么,每次都让我绞尽脑汁,真希望哪天他能放我一天假!”

“Hello,丁明”爱默甜甜地对电话的听筒叫了一声。如果听筒就是丁明。他谁会对爱默有这样的表情竟会说出这样的话感到吃惊,而对电话这种交流工具丧失信心的。

“你在干吗?”

“家里有人吗?”

“不,哪的话。你打电话过来,我很开心。”她那颗心在她说这句话时猛烈地跳了一下表示抗议,幸好没真的裂开。

夏季的炎热,暑假的漫长,生活的无聊,都被看不完的武打书挡在爱默的世界之外。她不考虑一切问题而得了认真的美名。孰知一句“我在看书”既可是懒惰的代名词也可是好学生的标志。普通人总以为看书就是认真学习。其实,不动脑筋地看书或看不用动脑筋的书与无所事事,不翻任何书都是一样的。

爱默考上师范学校,录取通知书已经到了。可是她只兴奋了两三秒钟,也没想到从此就要受到上帝,耶稣,如来佛的摆布。这兴奋的时间之短让她惊奇,为何久盼的某件事真的发生时会如此平淡?似乎一切都是顺理成章,本该这样的。只是这份豁达也只有在事情真正发生时才会有。

为了尽量维持这好消息的长度,爱默想让别人和她一起保存。现在是九点,丁明的电话还没来。只有今天,她开始急切地盼望丁明的电话了。可是,看起来丁明也知道她今天在等他的电话并且知道她以往一切的口是心非,要借今天的机会好好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所以直到九点半电话铃才嘲笑爱默似地响起来。

“丁明,今天怎么这么晚才打来?我都快急死了,告诉你我考上师范了。”

“谢谢。”

“什么?你要去”念高中?”

“你请客,我一定到。8月15号见。”

CHAPTER TWO

虽然是早上,热辣辣的太阳已预示又一个响晴的暑日。丁明沿着微烫的柏油路走着,看到爱默和曼倩向他走来,两张被日光晒过后对自己愤怒的脸,连同老天爷的热,路的难找全都记在他的帐上。主人总要客气些,丁明在今天不好意思说爱默笨,没理解他的意思,只是作抱歉状地笑笑,礼貌地解释着。

年轻人的活动说多也不多:打牌,打麻将就把一天的时间耗费进去了。大家围坐一桌,仿佛间有一种突然长大的感觉。要分手了,一句句同学留念,一个个地址化为未来友谊的承诺。

高中生活也不象丁明所想的那样可以有所作为。缺乏毅力以及成功的及时鼓励,丁明在一个个中等成绩面前把刚开学时积蓄的壮志凌云都遗失殆尽,只剩下一种怀才不遇,对周围人的不屑和对自己的失败那英雄般的欣赏和憎恨。这一切都以一种空虚,彷徨的形式扰乱他的生活。他像一个痛苦的病人在漆黑无边的人生之路上横冲直撞,紊乱的理智对一切书本关上了大门。同时他又感到进了高中之后,父亲对他就不像小时候那样“棍棒底下出孝子”了,而是改用一种朋友之间的平等对话。他一开始对这种关系感到兴奋,向父亲坦白了许多心理的想法,并取得了父亲的帮助。可是,久而久之,他发现父亲的这种方式只是对儿子长大后的另一种管教策略,表面上的自由蕴藏着更多的服从。父亲给他选择的余地,同时也给他暗示他所希望丁明选择的答案。丁明像猜谜一样琢磨着父亲的想法,选择正确答案,让一向对自己严格要求的父亲满意。

高考和他心中的目标相差一截。丁明对自己失去了信心,甚至完全丧失了自我定位能力,把自己的一切都交给了父亲,并有一种“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佛祖舍身喂虎的豪情。

父亲说:“丁明,该找个女朋友了。”

丁明想:“也对,有个女朋友不是挺好的,就找一个吧!徐家茵还不错,陪我下棋,歌也唱得好,就她吧!”偶尔想起爱默,也只是一个很模糊的印象。好比房子新换了主人,对占据自己心灵的旧主人只能在事过境迁后像喝陈年老酒一样细细体会,开头的一句总是“很久很久以前”。

CHAPTER THREE

拨通了号码,爱默深吸了一口气,没想到三年前每天都打电话过来的那个人,今天在打给他电话时会这样紧张。

“是丁明吗?我是爱默,三年不见,你好吗?”

“曼倩请我们到她家去,你来吗?”

“你不认识她家吗?那你先到我家来,我们一块去。”

后天像专门为回忆而来似的,准备了一沓厚厚的陈年旧货。在爱默的心中像牛反刍一样涌上来。爱默拿出三年前的毕业照,望着那个笑得无比灿烂的圆圆脸的女孩,不禁摇摇头苦笑一声。三年,短短的三年为何像过了一个世纪。师范生活的简单,乏味就像欧洲黑暗的中世纪使爱默窒息,以至看三年前的自己恰似七十岁的老妪看自己的年轻时代一样羡慕不已。当时,爱默是多么活泼,开朗,对生活充满信心,对师范生活满怀憧憬。三年的师范生活给与爱默的却只是一颗疲惫的心和机械的学习。学校男女生比例的严重失调使一个学校该有的生气,活力荡然无存。偌大的足球场无人踢球,篮球架前只有为应付考试展示拙劣球技的女生。右脑都高度发达的女生没有左脑的平衡,使得理科在学校中成了无人问津的沙漠。大家都认为理科差些是应该的,谁学得好倒成了怪人。好比冬天街上满是穿着裙子的时髦女郎看见一个穿大衣的倒觉得不太协调。学校中的治学也仿佛上了鸦片瘾的人,上气不接下气的疏懒和荒唐。

不过,她对男女生比例失调这件事倒不太在意。她把精力都放在学习上,获得了充实和快乐。好比现在流行的千块拼图游戏,别人看着琐碎,单调,无趣,而拼图者自己却觉得兴奋和满足。在一次选拔考试中,她幸运地考上了师范大学小教系,是一名不经过高考就成为大学生的幸运儿。

“叮咚”

一声门铃响打断了爱默的回忆,她知道是丁明来了,心中一阵激动。丁明变了许多,长高了,更精神了,本来俊气的脸上又添了几分成熟。爱默知道丁明对自己的相貌是颇为满意和自豪的。初中时,他就爱摆酷,用自来水把头发梳得溜光,溜滑,看上去活像亲日派叛徒。当然,现在不一样了,经过三年的高中生活,他已不是当年的小男孩了。

聊一些关于近况的话,他们都明显感到彼此之间的陌生。初中的熟悉只能是一张照片,留在过去,没有丝毫可以延续的余地。

“8月15日,我考上大学家里请客,你早点来。”

“一定。”

暑假,是许多故事的背景,为许多人世间的事充当舞台。在这个炎热的假期,爱默的心头因为有了朋友的相聚和回忆而变得充实,更因为有了丁明以及和丁明的事变得有所期待。不过,她明白,希望是要以失望作赌注的,她不敢压太大的注。

因为有所期待,日子像直奔8月15日那一天。三年前的一切成为现在的话题。

“丁明有女朋友了,就是那个唱歌的。”

爱默的心头一颤,不禁喝了一大口手中的可乐。刚才丝毫没注意的歌声,现在一阵阵飘入耳际。那甜甜的歌声增添了爱默的不快和反感。黑暗中看不清那女孩,但想来一定小鸟依人般的使人怜爱。

丁明走上前来,一副主人的样子忙这忙那。爱默盯着他,牢牢地盯着他,真想立刻就听到丁明说这件事。她知道,自己会很灿烂的微笑,还会拿他俩取笑,叫那女孩小心别上丁明的当。反正,她会做个老同学该做的事。

“爱默,我有女朋友了。”

“我知道,刚才曼倩说的。恭喜你!丁明,你可要好好待人家,别在大学拈花惹草,哈哈!”爱默果然像想象的那样做得天衣无缝。只是手中的杯子明白这件衣服简直是衣不遮体。肚子里的胃也被猛灌一阵水和乱七八糟的话梅,橄榄,酒和一口淡淡的烟。

仿佛一个刚落地的娃娃就夭折了,这份痛持续的时间之短让爱默怀疑它是否有过。吃不到葡萄的狐狸都说葡萄是酸的,爱默把丁明所有的缺点在放大镜下审视了一遍,终于达到阿Q精神的最高境界。

可是这粒酸葡萄却没放过这只狐狸。丁明硬把两人之间若即若离的关系重新拉近,黏住,拧成一股厚厚的线团。爱默虽然时时有第三者的感觉,但她又用“友谊”和“蔑视常规”来开导自己,告诉自己没有和丁明恋爱。可是,交往,见面都是有瘾的。好比一个伤疤,在没好时你不去碰它,它很快就会痊愈。但你如果老是碰它,它就可能出脓,烂掉。可任何伤都要结疤的,就有人喜欢它烂过,才肯让它结疤。

爱默没想到自己会在快好的伤口上撒一把盐。她明知丁明是一颗定时炸弹却还时常放在身边。她这才明白原来自己是多么渴望一份感情,以前的用功读书只是为了填补感情的空白。没有一个爱的女人是有空做女强人的。弗洛伊德的泛性论是有道理的:当情感和本能得不到满足时,就会寻找其它寄托对象,书和学习就是爱默的情感的代替品。当真品出现时,替代品只能退居第二了。

爱默觉得不太能理解丁明到底在想什么。他那双大眼睛凝视前方或看着自己时总流露出一丝忧郁。爱默倾听着他的烦恼,把它们背在自己的肩上,和他一起分担。在谈到文学时,爱默不得不承认丁明有时比自己敏感,仔细,投入。丁明的见解通常能使爱默有豁然开朗的感觉。每当这时,她总是兴奋的看着他。她从来没见过这样的男孩。他有男孩的性格:自信,霸道,坦白;也有女孩的特征:敏感,细腻。

CHAPTER FOUR

眼前晃动着爱默送的礼物,丁明的心头—团乱麻,最近和爱默的交往使他再度发现和爱默在一起是最开心和舒适的。有那么多话可以说,每当自己不知说什么时,爱默都能接着说。而且,时常自己说半句,她就知道后半句了。“为什么老天要这样捉弄我呢?”他想,“为什么徐家茵是我的女朋友呢?我又不是很喜欢她。可是,现在爸妈,家茵的父母,同学,亲戚都见过面了。我是注定要和家茵白头偕老了。‘白头偕老’,天哪!听上去怎么这么象‘无期徒刑’,难道我真要这样走上婚姻的道路吗?只怪当初只想到女友带来的新鲜感,来缓解自己的无聊和空虚。现在像上了贼船永远脱不了和家茵的干系了。”想到徐家茵,丁明就一肚子不高兴,“虽然她是那样温柔体贴,我就像她的帝王指导着她,可大部分时候这种权利使我厌烦和隔阂。她为什么就不能了解我一点,知道我在想什么呢?”丁明不自觉中运用心理战术把两人关系僵持的原因都推给了家茵,正像一个被告极力陈述自己的无辜,反告原告是被告,自己才是最大的受害者。

“丁明,好久没去家茵家了。明天是星期六,去她家住一晚吧。顺便告诉她,我和你妈希望她来。”丁明的父亲喝了一口酒,满脸笑意的对儿子提出建议。

“爸,明天我们初中同学聚会,我大概没空。”丁明盯着一块大排答道。

“谁通知你的?有哪些人?”

丁明狠狠地咬了一口大排,乘着满嘴的肉就势回答:“爱默说的。还有好多同学呢。这次活动是爱默搞的,就在她家。爸,你还记得她吗?她是我们以前的班长,我和她座位挺近,挺合得来的。”这段话由于那块肉的帮助显得随意和镇定,丁明颇为满意。

“爱默啊,记得,这女孩子闷声不响的,不讨人喜欢。到我们家来,也不叫人。”

“其实她挺热情的,也许在长辈面前有点腼腆。爸,我觉得爱默挺好的。”丁明的眼睛还在研究那块大排。

“你小子不用再说了,我知道你又在动什么歪脑筋了。家茵这么好的姑娘你还挑三拣四,你对得起她吗?爱默有什么好?又高傲,又不会对人有礼貌。你被她用什么迷魂汤灌注了?明天的什么聚会你也不用去了,老老实实去陪家茵,听见了吗?你要是有什么对不起家茵的,看我怎么收拾你!”

“丁明,你来了!”徐家茵像看着一件宝物一样看着丁明。但因为父母在场,又不能显得很亲昵。脸上的笑容宛如加了蜜一样的甜。“这都是为了我”,丁明想到自己竟会有这样的力量而洋洋得意。拉着徐家茵的手也恢复到重遇爱默前的热情。可是,这份热情像给临死病人注射的兴奋剂持续不了多长时间。当只剩下他们俩时,他早就心神不宁地看不惯徐家茵的任何动作和言语,像梦游一样回答她亲切的问候,而在可以找茬的时候,又会突然异常清醒的对徐家茵横眉冷对。

“丁明,你怎么啦,最近有什么心烦的事吗?”

“没有”

“那就好。你好几个星期没来了,我在想你大概学习很紧张。哦,阿蕾和刘原分手了。昨天,阿蕾哭红着脸跑到我这里来。我也觉得好难受,刘原怎么可以这样对阿蕾呢,阿蕾是这样爱他。丁明,你会不会也不要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