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言爱你,咫尺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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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真爱缘(1)

宁愿相忘

书上说:“时间可以冲淡一切。”眷一直相信。

相遇就像一场电影,走到一个地方,遭遇一段剧情,自然停留。侃侃而谈,转身离开,无悲无喜。于是眷拥有相遇里最简单的快乐,之后对这些人,除了记得她们跳舞的动态,却已经记不起最初的模样,原来时间是可以冲淡一切。

如果说男女之间的缘份是前世回眸的结果,那么,眷与枫的相逢前世不知道回眸了多少次,虽然不见得是一见钟情,却在邂逅的最初暗叹对方是彼此要找的那个人。

不管剧情演绎得如何的精彩,最终还是以惨淡收场,有些人,有些事,相遇只需短短的那一瞬,彼岸的回眸能感动一生,只是爱一个人,越是在乎却越容易失去,在乎自己是不是对他好到极臻,却让自己陷入无所适从的境界,对自己说忘记是一件很简单的事,分手。

红尘便无缘。

又是一季秋叶凉,街边的梧桐依然伫立,眷一个人走在街边,鬼使神猜走进“纤”牌服饰店,触入眼帘,一季的秋绿。枫说:“从没有看过有谁能如你一般把绿色穿得如此曼妙。”当服务小姐:“有什么可以帮你?”的声音传递过来,猛然醒悟,秋装上市倒是不少,只是绿襟飘飘,买来穿给谁看?不禁黯然。

车停在街边,静静地看着过往的人群,上空,三二只飞鸟无声地掠过黛色的天空,四周寂静得好像什么都不会发生,信手打开车的音箱“tonightIwannacry”点滴渗透。

迷情的人总爱自怜,密友见不得眷如此伤情,积极组织舞会,灯火耀眼间,纵情的人张扬地书写着奔放,有人过来介绍:“这是枫的女友。”舞曲嘎然而止,眷神伤,不能怪朋友的多事,故事已经定格,场影依旧,事已全非,容我静静地走开。

想起枫说,来年秋天,我们一起相约去看那满山遍野的矢车菊。而今满山菊黄,错失的情愫已迷失在那矢车菊的黄里。

原来时间在指间行走,却不能长到着忘记枫那么长。

好友隔三差五地要她男友收集身边优秀男士,放言一个月内把眷推销出去,可经历过一次一次地相亲后,却在她朋友里落下个冷美人的名声,好友叹息说:“眷,你无可救药了。”眷知道这不能怪他们,海拔太高,太过俊俏怎么可能成为缺点?

爱情不可说,其他的话说出来岂不是更难过。就像鱼在深海里吐出的晶莹泡泡,无所顾忌地浮上水面后,被毒辣的阳光一个个击碎,甚至还会听到碎裂时的声音,离开枫的那一刻,声音总是被泪封着,拼命的忍着,想缓过这一口气来,可是做不到!

这些看似简单的东西原来都不是以它们本来的面目存在,只要与情感相连,就长满了悲情,最后终于明白,越是装得淡漠,在心里却是越陷越深。

想要忘记,谈何容易!

昙花恋

如果我们不能在一起

我的心会想着你

如果我的心不能再想你

我的灵魂还陪着你

……

1

阿茜和古之月准备在国庆节举行婚礼,这时离国庆节只有一个多月的时间了。

他们是在区里组织的企事业单位的篮球比赛中认识的。正是初冬,那天,是阿茜和古之月分别所在的两个单位进行比赛,阿茜作为后勤和拉拉队成员随队来到比赛现场,而古之月则是他们单位的篮球手。两队的实力差不多,比分交替上升。阿茜不停地为自己的球队呐喊着,然而随着古之月及其活跃的频频投篮得分,阿茜的目光不知不觉落到了古之月身上。他身材不是特别高,瘦瘦的很挺拔,尤其是小麦一样的肤色很阳光。他非常敏捷灵活,满场穿梭,象风一样飘逸,不时引来阵阵喝彩。

比赛结束了,阿茜单位的球队仅以两分之差输掉了比赛,收拾完毕,单位组织大家会餐。因为经常一起比赛,两个球队之间并不陌生,吃饭时都坐到了一起。阿茜刚好坐在古之月旁边,这时她不经意地看了他几眼。一张脸棱角分明,一头齐肩的黑发又密又亮,两道浓浓的剑眉直入鬓角;眼睛大而黑亮,眼睫毛很长,说起话来乎闪乎闪的,眼波如一弯清泉上笼罩着青雾,迷幻而深邃;鼻梁挺挺的,额前垂下几缕被汗弄湿的碎发,美的令人心颤。古之月很活泼,席间谈笑风生,笑声爽朗清脆,洋溢着阳光般的青春气息。同时他也很细心地不时的给阿茜夹菜,两人边吃边有一句无一句的聊着,最后互相留了电话。

过了一个星期,古之月就约了阿茜,那天以后,两人就陷入热恋当中。并且带对方认识了自己的朋友,两边的朋友他们很快都熟了,大家经常在一起聚会,日子过的很开心。在大家的眼里,他们俩很般配,古之月俊朗潇洒,热情活泼,阿茜温婉贤雅,清丽可人,令朋友们赞赏不已。他们也见过各自的父母,双方的家长都很满意。

2

阿茜沉浸在即将当新娘的甜蜜中,整个人喜气洋洋的,明艳动人。这天下班,她去超市买东西,刚出大门,一眼看见古之月骑着摩托车一闪而过,车后座搭着一个女子,因为很快,阿茜没看见那女子的长相,只见她的背影,一头金黄色的卷发,穿的很艳很妖娆。阿茜知道古之月豪爽热情交往很广,一定是顺路搭了认识的朋友,也不在意。阿茜和古之月近来没怎么在一起,因为古之月告诉她最近工作很忙,还出差,他们只是偶尔通下电话。

阿茜依然每天开心的上班下班。这天,和她要好的女友阿芸看见她几次欲言又止,阿茜不解一再追问,阿芸才很委婉地说昨天她带孩子去公园看见古之月和一个女人在一起,那女人很时髦,穿的花里胡哨的,并且特意提到那女人染一头金黄色卷发。阿芸边说边问阿茜是不是有一段日子没和古之月在一起了,阿茜点头,想起超市门口看见的一幕,心思有些乱起来。

一下班,她就给古之月打电话,电话关机。阿茜顿时觉得有些沉重起来,整个晚上心都乱乱的。又是一连几天,电话依然关机。而且这两天还有两个同事也很疑惑地告诉她看见古之月和那个金发女子在一起,而且看见他们有说有笑,勾肩搭背的。阿茜再也沉不住气,决定晚上去古之月家找他问个明白。

刚进家门,母亲就递给她一封信,告诉阿茜送信人自称是古之月的朋友。母亲见阿茜脸色不好,叹口气劝阿茜早点休息。阿茜小时候父亲就去世了,她和母亲相依为命,只要她不开心,母亲总是一脸担心又不忍探问。

阿茜点头进了自己房间,急忙拆开信看,信上只有简短的几句话:这些天你因该听说了吧,是的,这一切都是真的,没有为什么。那女孩家很有钱,我不想活的太累,我喜欢享受。我不知该怎么面对你,对不起,忘了我吧!这几句话冷酷无情,阿茜仿佛一下被浇了冰水,从头到脚都僵了。

3

从那以后阿茜再没见过古之月,阿茜常常从梦中惊醒,总觉得是做了一个海市蜃楼般的梦。辗转反侧,曾经的柔情却又历历在目,她陷入深深的茫然中。

阿茜清晰地记着他们相识的那个冬天,古之月带她一起去看雪。古之月爱好摄影,拍了很多两人温馨浪漫的照片,在那个晶莹纯洁的冬天,阿茜许下了许多美好的愿望。

春天桃花盛开的季节,古之月牵着她的手徜徉在花海中,暖香微熏的清风里,他们憧憬着未来生活的种种情趣。

夏日晴朗的黄昏,他们相依坐在河边的柳堤上,看夕阳西下,想像着老了的模样……

最让阿茜陶醉的是夏日的那个雨夜。那天古之月骑着摩托车带着她去远郊爬山,回来的时候天下起了暴雨,他俩只得找到一家小旅馆留宿。说是小旅馆,其实就是山路边的农户腾出自己的一两间住房做出租屋,因为这里也算是个旅游点,经常有游人,农户们顺便赚点外快。

房间很小很简单,虽然有个电视但是因为打雷而断电,房东给他们点了蜡烛。两人浑身湿透,也顾不得害羞,脱了湿衣服用被单擦干身子不由自主地相拥在了那张小床上。被雨淋得冰凉的身体渐渐温暖起来。虽然一直在热恋中,两人从未像这样亲密过。

雨还在下,烛火被风吹得摇曳散乱。两人都还是处子之身,这突如其来的亲密有点紧张有点无措。阿茜羞怯地偎在古之月的怀里,任他亲吻,在他温暖的气息中渐渐融化。阿茜凝脂般的肌体在幽暗的烛光中像一匹发着丝光的软缎,处子的芬芳令古之月一下舒展开,像鱼一样游动,狂野炽烈的欢情潮水般不断涌上来,浅呻低吟……金风玉露一相逢……沉醉不知归路……

可是这个秋天,阿茜的心仿佛断了线的失落的风筝,那些良辰美景随着心的坠落变的遥远而模糊。一场比一场冷的秋雨淋着她的心,针扎一样的痛。

这个冬天仿佛比任何一年的冬天都漫长而寒冷,阿茜又开始了恋爱以前的简单生活,每天上班下班,下班回家就基本不出门,她的心结成了一块冰,麻木着没有感觉。

又到了春天,阿茜在母亲的陪同下相了一次亲,是隔壁的董阿姨介绍的,男方是董阿姨女婿的同事。对方是位公务员,一张国字脸,浓眉大眼的,中等个子,身材健壮,穿着中规中矩,看上去沉稳大方老城持重。两人例行公事般的谈了一会,对方自我介绍叫周川,谈吐得体又不失幽默,不时博得阿茜莞尔一笑。

初秋一个明媚晴朗的日子,阿茜和周川举行了简单而热烈的婚礼,阿茜的心终如倦鸟归林般栖息在属于她归宿的怀抱中。

往事如烟,被风吹散。一转眼五年过去了,阿茜也有了孩子,生活依然简单忙碌,恬淡而幸福。

4

春天的黄昏,乍暖还寒。街边花草树木的枝头,新一轮生命的复苏正含苞待放。

此时的古之月躺在重症监护室的病床上,五年来,他的日子基本上是在医院度过的。和阿茜准备结婚前一个月,在一次比赛中他突然昏倒,现场一片混乱。他被送到医院急救,没想到查出他患有先天性红细胞膜以及血红蛋白的缺陷,也就是先天溶血性贫血。他当时无论如何不相信自己得了病,他是那么健康充满活力。然而现实的却如此,而且这种先天性的缺陷基本上是无法修复的,只能依靠药物控制,严重时只能输血维持,并且得停止一切激烈的体育运动,否则像他这样爱运动会导致疾病急性发作危及生命。也就是说从此他就和医院脱不了关系了,生命能维持多久要看他身体状况以及疾病的病变程度。古之月万念俱灰,想到父母和阿茜,他心如刀绞,如果不是怕他们伤心,恨不得一死了之。想到以后他们将陪他一起熬着这灰暗绝望的日子,尤其对阿茜而言那将是多么的残酷,于是他不得不采取那样一个非常措施来结束和阿茜的爱恋,他知道这样会让阿茜痛苦难过甚至怨恨,但他相信随着时间的洗刷一切都会烟消云散的,阿茜会有一个重新给她幸福和爱的人。

那以后,他几乎不再想和过去的一切有所联系,他的那些朋友同事的关爱更让他无所适从,他宁愿一个人静静地承受这一切,宁愿一个人寂寞孤独。

每隔一段时间,他都得住院接受一个疗程的治疗,没完没了的吃药输血。由于药物中的激素成分,他的整个人都变了形,象充了气一样浮肿,尤其那张美轮美奂的脸已看不见棱角分明的轮廓,脸色晦暗蜡黄,头发眉毛也失去了光泽,眼神空洞而迷茫。因为时常头昏,他不得不半躺在床上,或者看看报纸杂志,或者什么也不做,怔怔的躺着,整个病房只有他总是沉默寡言,一天到晚很难得说一句话。

5

古之月没想到会无意中看见阿茜。

靠近住院部的后门外面有一个休闲广场,每天傍晚都有一些人在那散步活动。那天,古之月躺了一天,就想下去走走。他踱着缓慢的步子四处走着,却发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他停下来,怔怔地看着她从他身边走过,旁边跟着一个四岁多的小男孩。那个曾经清丽可人的女孩已经变得丰腴成熟,一脸专注地和孩子嬉闹着,流露出幸福的天伦之乐。

古之月的目光一直留恋在那个陌生而熟悉的身影上,仿佛要看尽她这五年时光里的变迁。纵使相逢应不识,不过一转身的刹那,一切都物是人非,古之月百感交集。

古之月想到阿茜应该住在这附近,于是从那天开始,只要不刮风下雨,古之月都会去广场,竟也能经常碰见阿茜带着孩子玩耍,偶尔会看见他们一家三口。他总是在离他们不远的地方或坐或站,静静地看着阿茜和孩子,如同一个丈夫看着自己的妻子孩子,一直到他们离开,他才慢悠悠地拖着孤单的身影踱回去。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半年多,直到古之月病情恶化。

春天来了,心却枯萎,今生的梦难剪断,太多太多的爱还放不下,只有在梦里期待来生来世。

同心而离居,忧伤以终老

最近,她常常做梦。

梦里六月江南,他执了她的手,西子湖畔,春风微漾,夕阳染红天。

他微笑着为她折了满满一捧花,轻唤她的名字。

眼前的男子温润如玉,眉眼清秀,朦胧间,却也饱含温情。

天边落霞染满双颊,花香醉人。她便醉了,醉在如梦的杨柳堆烟。

繁华一闪而逝。

醒来,凉薄的被衾,霜风凄紧,晓露微寒。

犹恐相逢是梦中。

又是,华丽的南柯。

已经,不用再服药了呢。

比她欣喜的,是书生模样的年轻郎中,布衣儒雅,却是天真的孩子气。

蜻蜓点水般的微笑,她抬了眸,却是一瞬的恍惚。

到底他,不是梦里人,尽管眉眼相似。

掩饰掉自己的不自然,她福了福身子,还多谢您这段时间的照顾。

没有预想中的客套寒暄,极腼腆的声线,

——那,以后,我还可以来这里吗?

红了双颊,年轻男子颇期待的望着她。

言下之意再明显不过,她倒也不恼,只是挂了客气的笑。

——奴家这开酒坊的,来者皆是客。自当恭迎……

男子很是无奈的离去,脚步声印着深深落寞。

叹了口气,全身无力瘫软。

真的,不是他。

再几日,便是九月重阳佳节。

艾草菊花,自是少不了,她细细的收拾,一身香氛浓郁。酒坊里,到处弥漫着雄黄酒的醇香。

生意极好呢,直到傍晚,才揉揉酸痛的脚踝,准备上楼歇息。

却有伙计来报,说角落里的白衣人还不曾走。

不用想也知道是他,年轻的郎中真是坚持的可以。

她微皱了眉头,这日日来的客人到底医好了她的故疾,也不好当面难堪。

算了,提了上好的竹叶青,挂了招牌的笑。

——公子,怎还在这里,不趁着良辰美景陪心上之人?

听她这样说,白衣人明显一震。懊恼更是不堪,难道她不知道,对她,早是情根深种。

见他不语,她继续说到,天色不早,还请公子早些回吧。

不曾想却被一把捉住双手,对上炙热的眸。

颤抖不已,恍然间仿佛置身江南。

不!不是!他,不是,他!

清醒过来,她狠狠的将他推开,声嘶力竭的喊:滚!

他跌跌撞撞的走出门去,门外秋雨萧瑟,止不住荒凉,道不尽凄苦。

而身后的她如抽掉灵魂的木偶,生生的,泪流满面。

他,怎么,就不是他呢?

到底,怎样,才可以忘却……

本是江南人。

记忆里,满目的映日莲蓬无穷碧,脑海里挥之不去的吴侬软语。

二八年华,少女梦幻如斯,哪怕身份低贱如草芥,却也幻想有朝一日得遇良人,从此生死契阔,白首不离。

这样的想法如雨后春笋在年轮渐长时不断拔节。

春日和煦,隔着珠帘,她看到那人衣袂飘起,掩不住的倜傥风流。顿时,桃花夭夭灼了眼,谢了所有旖旎,只为他而情深意动。

记得初相遇,斗草阶堂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