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罗素论两性价值互动(世界大师思想盛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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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论性爱问题

从历史方面来说,我们认为,现存于各文明社会的性道德来源于两种截然不同的出发点,一方面是确定父亲身份的欲望,另一方面是禁欲的观念,即性是罪恶的,尽管它是生育所必不可少的。前基督教时代的道德和迄今为止的远东道德都是前一出发点的产物,只有印度和波斯除外,因为这两个地方是禁欲主义传播的中心。当然,确定父亲身份的欲望在落后的民族中是没有的,因为这种民族不知道男性在生育方面所起的作用。虽然男性的嫉妒在某种程度上也限制了女性的放纵,但总的说来,女人比早期父权社会要自由得多。在此过渡时期,一定有过激烈的冲突,因为那些关心自己父亲身份的男人无疑认为女人的自由必须受到制约。在这一阶段,性道德只是为女人而有的。男人也许不能与已婚女人同居,但是他却可以随意与未婚女人同居。

随着基督教的产生,出现了避免犯罪的新动机,道德标准在理论方面对男人和女人是完全一样的,然而在实际方面,它对男人是很难实行的,因此男人违反这道德标准时,比女人违反这道德标准更能采取宽容的态度。早期性道德具有一种纯属生理上的目的,就是孩子在年幼的时候,应当得到双方的保证,而不是仅仅得到一方父母的保证。这种目的在基督教的理论中是没有的,尽管事实并非如此。

直到近代我们才发现,基督教和前基督教的性道德一直处于变化之中。基督教的性道德不再像以前那样深入人心,因为宗教的正统性已经减弱,就连那些忠实信徒也不再笃信不疑了。二十世纪出生的男女,下意识还保持着原有的态度,但总的说来,他们已经根据他们的意识,不相信私通即犯罪的说法。至于性道德中那些前基督教的成分,由于某些原因,已经有了变化,而且现在仍在变化之中。首先一个原因就是避孕法的应用,这亲的身份是可以保证的。人们也许会说,女人在这一点上会欺骗她们的丈夫,但在以前,女人照样可以欺骗她们的丈夫。如果我们的问题仅仅在于谁是父亲,而不是是否应该与所爱的人发生性关系,欺骗的动机就会微弱得多了。对于父亲身份的欺骗也许间或有之,但比起过去对于同居的欺骗则要少得多。丈夫的嫉妒也完全可能由于新的风俗而适应新的情况,而且只有当妻子打算选择其他男人作为孩子的父亲时,才会发生在东方,男人们对于太监的特权总是默许的,而大多数欧洲男人对此则极为不满。东方男人所以默许太监的特权,是因为太监不会给父亲的身份带来疑问。随着避孕法的广泛应用,这种默许的态度推广起来也更容易。

将来即使女人不用像过去那样克制性欲,父母双全的家庭可能还是会存在的。然而,性道德改变的第二个因素可能具有更为深远的影响。这就是国家参加抚养和教育孩子的程度不断提高。迄今为止,这个因素在欧洲比在美洲更起作用,而且主要是在雇佣劳动阶层中产生影响,而且雇佣劳动者毕竟占人口的绝大多数,所以国家取代父亲,最终是要遍及全人类的。在动物中,父亲的角色是提供保证和抚养,但在文明社会中,保证由警察提供,而抚养则可能完全由国家提供,至少在最贫困地区是如此。如果真地做到了这一步,父亲就不再有任何显著的作用了。至于母亲,那将有两种可能。她也许继续她原有的工作,而把孩子交给国家照顾;如果法律能如此规定的话,在孩子年幼的时候,由国家付给母亲抚养孩子的费用。如果采用了后一种,那它可以暂时用来维护传统道德,因为一个不贞洁的女人可能会被剥夺获取报酬的权利。但是,如果她得不到报酬,她将无法抚养孩子,除非她去工作,而把孩子寄托在某个幼儿园中。由此看来,在抚养孩子一事上,经济能力不仅取消父亲,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取消母亲,当然这是针对贫困的父母而言的。到那时,传统道德的一切传统理由都将消失,而新道德的新理由将会出现。

如果家庭解体能成为现实,这并不令人高兴,父母之情对于孩子是很重要的,而幼儿园假如规模很大的话,它势必是极正统而且极严的,如果不同家庭环境相互影响,将会达到可怕的程度。而且,除非事先建立一个国际政府,否则,各个国家的儿童都会受到残忍的爱国主义教育,这将使得他们成人之后不可避免地互相残杀。仅就人口问题而言,我们也需要一个国际政府,不然,那些民族主义者肯定会促使人口的增长大大超过应有的程度,而且由于医疗保健的进步,解决人口过剩的惟一办法就是战争。

社会学问题往往是困难而复杂的,但个人问题,却是相当简单的。关于性是万恶之源的学说对于个人的性格产生了极大的损害,这种损害始于童年而终于就亡。传统道德把性爱打入十八层地狱。所以它也极大地破坏了一切友情,从而使人们变得吝啬、残忍。无论我们最终接受哪种性道德,它必须是不带迷信成分的、得到公认的和有证可依的。性不能没有道德,这正像商业、体育运动、科学研究和其他人类活动不能没有道德一样。但是,性并不需要那种以社会里的无知之人所提出的古代禁律为根据的道德。在性问题中,与在经济和政治问题中一样,我们的道德至今仍为恐惧所支配。现代的一些新发现已经证明这些恐惧是不合理的,但由于我们在心理上不能适应这些新发现,它们所带来的利益大都失去了。

和一切改革一样,从旧制度过渡到新制度困难重重。那些主张改革道德的人就像苏格拉底一样,总是被指责犯有毒害青年的错误。这种指责并非毫无根据,即使他们所主张的新道德被完全接受之后,将会产生比他们所要改革的旧道德更美好的生活。熟知东方伊斯兰教的人都说,那些认为一天祷告五次没有必要的人,也不会尊重我们视为更加重要的其他道德规定。一个对性道德提出改革的人特别容易遭到这样的误解。

新道德区别于清教主义传统道德的主要原则是:我们相信本能应当受到引导而不是压制。只要我们提出这个原则,很快就会赢得现代男女极为普遍的赞同,若要让这个原则充分发挥它的效力,那就非得充分理解它的含义,并及早付诸实践。如在童年时代,本能受到压制而不是引导,那么在以后的一生中,本能都会受到某种程度的压制,因为童年时代的压制会使本能采取极不应有的表现形式。

我所主张的道德并不是简单地对成年人或青少年说:“服从你的行动,为所欲为吧。”生活中必须有一致性;对于那些不能立即产生利益,而且并非每时每刻都具有吸引力的事情,不能放松努力;必须考虑别人;应当有正确的标准。我并不认为自制应当成为目的,我希望我们的制度和道德习惯能自觉地压缩到最低限度。使用自制就像使用火车上的制动器一样。如果你出了正轨,自制就是有用的,如果你仍在正轨上,自制就只能是有害的,没有人会主张火车行进的时候不停地使用制动器,同理,错误的自制习惯也会对那些导致有益活动的精神产生不良影响。自制会使这些精神主要耗费在内心的斗争上,而不是消耗在外部的活动中。因此,自制虽然有时是必要的,但总的说来是有害的。

人生中需要自制的程度取决于本能在童年时代的待遇。孩子的本能既能产生有益的活动,也能造成有害的活动,这就像火车头上的蒸汽一样,它既能将火车送达目的地,也能使火车出轨。教育的功能就是把本能引导到有益的而不是有害的活动方向上去。如果这一任务能在童年时代完成,他们一般都能够过一种有益的生活,而无需严格地自制,也许有极少数危机的时候除外。另一方面,如果早期教育的内容只是限制本能,在以后生活中由本能所产生的一部分行为将会成为有害的,因此这些行为就非得不断地受到自制的约束不可。

人们所以要用特殊的力量去压制性冲动,一方面是由于性冲动具有非常强大的力量,而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传统道德使性冲动成了一件特殊的事情。大多数传统道德家认为,如果我们的性冲动得不到严格地控制,它们就会变得轻浮、混乱和粗俗。他们所以持有这种观念,是因为他们发现那些人虽然在童年时代具有一种约束,但以后却企图摆脱这种约束。但是,这种人即使不能很好地约束自己,那幼年时代的约束力仍会在他们身上起作用。所谓良心就是盲目地和无意识地去接受儿时所得到的戒律。这种良心使人们觉得,凡是传统风俗禁止的行为都是错误的,而且这种感觉就是在理智上具有完全相反的信念的情况下,仍会继续存在。于是,它造就了一种自相矛盾的个性,这是一种本能和理智不能结合的个性,而且本能是轻浮的,理智是贫乏的。

在当代世界,人们开始不同程度地反对传统说教。最常见的一种现象是,反对者在理智上承认他儿时所得到的那种道德是正确的,但却总是假惺惺地忏悔说,他没能鼓起足够的勇气依从这道德的真理去生活。对这种人,我们不屑一顾,他最好还是改变他的行为,或改变他的信仰,使两者一致起来。第二种人的表现是,他的有意识的理智虽然反对他儿时的那种观念,但他的下意识还是把它们全盘接受。在强烈情感,尤其是恐惧的作用下,这种人会突然改变他的行为。一场重病或地震会使他一反常态,放弃他的理智信念,而突然相信他儿时的信念。即使是在普遍情况下,他的行为举止也会受到限制,这种限制虽然并不能使他的行动按照传统道德所谴责的方式进行,但它也不能使他的行为出于诚意,他的行为也就因此价值殆尽。

要完满地使新道德完满地取代旧道德,就必须全心全意地去接受那种新道德,而不只是形成意识思想的一部分。对大多数人来说,因为他们童年时代所得到的都是旧道德,因此,很难对新道德做出公正的评价,除非这种新道德能在早期教育中得以应用。

性道德必须以一些普遍原则为根据,对此,人们的意见基本相同,尽管人们对于这些原则所产生的后果众说纷纭。首先,男女之间应当有深切而真实的爱情,这种爱情应包括双方的全部个性,并把它们融为一体,使双方都得到充实和提高。其二,孩子在身体上和心理上都应得到充分地关心,这两条原则虽然看上去普普通通,但它们所造成的后果却使我不能不赞成传统道德进行的某些修改。现在大多数男女的婚姻缺少真实而深切的爱情,如果他们在童年时代少一点忌讳的束缚,这种爱情是完全可能产生的,他们缺少必要的经验,即使有这种经验,也是通过秘密的和不应有的方式得到的。

另外,由于嫉妒得到道德家们的赞许,人们认为应当互相监视。当然,如果夫妻绝对相爱,彼此毫无不忠之心,那是再好不过了。即使不忠之心真的存在,那也不应当看成是一件可怕的事,两性之间还应该存在友谊,美好的生活不可能建立在恐惧、束缚和彼此干涉自由之上。如果没有以上因素,我们仍能保持忠诚,那固然不错,但是如果我们觉得保持忠诚需要付出极高的代价,那我们若有偶然的失足,还是彼此谅解为好。即使具有肉体上的忠诚,相互间嫉妒所造成的婚姻不幸,也往往比相互深信对方所造成的不幸要大得多。

许多自恃道德高尚的人把父母对于孩子的责任看得太渺小了。在目前父母双全的家庭制度下,只要有了孩子,父母就有责任全力保持和谐的婚姻关系,即使这需要极大的自制。但我们所需要的自制不只是传统道德家们所提供的那种自制,我们必须控制妒忌、暴躁、专横等冲动。父母之间的严重争吵往往是造成孩子神经错乱的原因,因此,我们应当极力避免这种争吵。如果一方或双方缺少足够的自制力,在孩子面前避免不了冲突,那这种婚姻还是解除的好,这至少比孩子成天听到父母高声叫骂、互相指责,甚至看到他们大打出手要好得多。

那些提倡更大自由的开明之士所希望的事情,不可能一下子变为现实,从此那些成年人甚至青少年,可以任意发泄他们那些由道德家所造成的受到损害的冲动。这是一个必不可少的阶段,如果没有这样一个阶段,他们的孩子也会像他们一样在恶劣的环境中为成长健全的自由必须从小学习,否则,我们所得到的自由很可能只是一种轻浮的、表面上的自由,而不是具有完整个性的自由。轻浮的冲动会导致肉体上的过度行为,而精神依然处于束缚之中。从一开始就受到正确训练的本能可以产生良好的行为,这些行为比那些源于喀尔文生主义于所形成的教育行为要好得多,但是这种教育已经产生了恶劣影响,所以我们以后要消除这种影响是极困难的。

心理解析对世界最伟大的贡献之一,就是它发现童年时代的束缚和恐吓会产生这种恶劣影响,而消除这一影响则需要长时间的心理治疗。这不仅适用于那些显而易见的精神病患者,而且也适用于大多数表面正常的人。那些儿时受过传统教育的人,十分之九对于婚姻和性是不会具有高尚健康的态度的。这种人不可能会具有我所视之为最高尚的态度和行为,最多能使他们意识到自己所遭受过的危害,并说服他们不要再用那种他们曾身受其害的方式去摧残他们的孩子。

我所主张的学说并不是一种放纵的学说,因为它所包含的自制丝毫不在传统说教之下。使用自制的目的与其说是限制自己的自由,不如说是不要干涉他人的自由,我认为,如果一个人从小受到良好的教育,那他会比较容易去尊敬他人的自由和人格。但那些从小就认为我们有权以道德的名义禁止他人行动的人,要他们放弃这种名正言顺的迫害行为无疑是非常困难的,甚至是不可能的。但这并不意味着,那些从小受到比较自由的道德教育的人也是如此。美满婚姻的本质是彼此对于人格的尊重,以及肉体和精神方面极为深切的亲密关系,这使得男女之间的真正爱情成为最富成果的事情。和一切伟大而有价值的事情一样,这种爱需要有它自己的道德,而且常常需要为了大的利益而牺牲小的利益,这种牺牲应当是自愿的,否则就会违反为爱情而牺牲的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