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罗素论两性价值互动(世界大师思想盛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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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性知识禁忌的负面影响(1)

若要建立一种新的性道德,首要的是应当怎样规定两性之间的关系呢?人为地使男人、女人和孩子对有关性的事实一无所知,是否正确呢?在这方面的无知对于个人是极为有害的,而且一个制度若要依靠这种无知者维持,那是根本行不通的。我认为,性道德只能为那些懂得这个问题的人所接受,它的感染力决不会依赖于无知。这种学说认为,正确的行为决不会为无知所促进,也决不会为知识所阻碍,只有少数偶然的事情除外。当然,如果甲方希望乙方能够以符合甲方利益而不是乙方利益的方式去行动的话,不让乙方知道那些会使乙方了解到甲方真实利益之所在的事实,这对于甲方也会是有用的。这种做法在证券交易所中比较适用,但一般说来却不属于高尚的道德之列。

政府也往往隐瞒它活动的大部分事实。例如,每一个政府都会禁止透露战争失败的消息,因为失败的消息一旦透露,就有可能导致政府的垮台,虽然了解这一事实是符合民利益的,但却不符合政府的利益。绝口不提性的事实,总的说来属于另外一种范畴,但归根结底,在某种程度上是出于类似的动机。

最初,人们只是蒙蔽女性,因为人们希望她们的无知能有助于男性的支配地位。然而,妇女竟然慢慢形成思维定式,认为无知对于道德是必不可少的。而且一部分是由于她们的影响,人们开始认为儿童和青年,无论男女,都应当对性的问题尽可能地无知。在这个阶段,人们的动机不再是出于支配的目的,面是进入了理性的忌讳的范畴。关于无知是否合乎需要,还从来没有人研究过,因为若拿出证据来说明无知是有害的,就会触犯法律。一九二九年四月二十日《曼彻斯特卫报》里有这样几段话:

美国自由黑人对于玛丽·韦尔·丹尼特夫人的审判结果感到震惊。丹尼特夫人昨天被布鲁克林的联邦陪审团裁定犯有邮寄淫秽文学作品的罪行。丹尼特夫人是一本受到高度评价而且广为流传的小册子的作者,这本小册子以庄重的口吻阐述了孩子应当了解的关于性的简单事实。她可能会被判处五年的徒刑,或五千美元的罚款,或两者兼而有之。

丹尼特夫人是一个著名的社会工作者,有两个已成年的儿子。当初,即十一年前,她是为教育她的孩子而写下这本小册子的。开始发表在一份医学杂志上,后应编辑之邀,出了单行本。这本小册子曾经过几十位著名医生、教士和社会学者的认可,而且男青年基督教协会和女青年基督教协会已发行了数千册。在位于纽约郊区的布朗克斯维尔市立学校中,也曾用过这本小册子。

那位来自新英格兰的联邦法官置事实于不顾,而且拒绝任何著名的教育家和医学家出庭作证。此外,他还不让审判员听到著名的作家们对于丹尼特夫人那本书的赞语。事实上,这次审判不过是向布鲁克林的那些已婚的老年审判员宣读一下那本小册子而已,而这些人所以被选为审判员,只是因为他们从未读过H·L·门肯或哈夫洛克·埃利斯的作品。

《纽约世界》说,如果我们停止发行丹尼特夫人的这本书,那我们在美国青年面前,就没有用明确和诚实的语言去提出性的事实的希望了。这件案子将提交更高一级的法院审理,人们将以极大的兴趣等待着它的判决。

这件事发生在美国,但也会发生在英国,因为英国的法律和美国的一样。人们将会看到,英国的法律也不会允许那些向青年传播性信息的人提出专家的论据,以证明性知识对于青年人是需要的。一旦有了这种起诉,检查官也会公开要求所有审判员都应是没有读过任何会使他们按照理性去判断案子的书的白痴。英国法律直言不讳地宣布,儿童和青年绝不能知道性的事实,至于他们了解这些事实究竟有益无益,那无关紧要。现在我们不是在法庭上,而这本书也不是写给孩子看的,我们就可以讨论这样一个问题:那种蒙蔽孩子的传统做法,究竟是必要的还是不必要的呢?

传统的做法,父母和老师都是在极力蒙蔽他们的孩子。孩子从未见过父母的裸体,而且在很小的时候,他们就见不到他们的异性的兄弟或姊妹的裸体了,他们被告诫不许抚弄或谈论他们的性器官,一涉及性的问题,就遭到厉声呵斥。他们被告知:孩子是由鹳鸟带来或是从醋栗树下挖出来的。

不过,他们迟早会从其他孩子那里了解到那些事情,而那些事情往往采取一种歪曲的形式。孩子认为,他们父母之间的行为是见不得人的,是难以启齿的,因为他们总是极力遮掩,而且他们还知道,那些老师,也在有意欺骗他们。他们对于父母、婚姻和异性的态度因此无可挽救地受到损害。

那些受过传统教育的男女,很少有人能对性和婚姻产生高尚的感觉。他们所受的教育告诉他们,欺骗和说谎在他们的父母和老师眼里都是美德;一切性关系,即使是在婚姻以内,都是可恶的;在传种接代时候,男人所服从的是他们的兽性,女人所服从的则是她们痛苦的责任。这种观念使得婚姻对于男女双方都不是一件快事,而且那种得不到满足的本能变成了蒙着道德假面具的残暴行为。

正统的道德家认为,性冲动的表现形式在各个不同的发展阶段是有区别的。婴儿期性冲动的方式是喜欢抚弄身体的某些部位;童年后期的表现方式是好奇心和对“脏”话的偏爱;青春期则采取了更成熟的方式。

毫无疑问,性的意识会导致性的不端行为,因此,实现道德的最好方法,就是使青年人的身心绝对脱离与性有关的一切事物。所以我们不能对他们谈论任何有关性的事情,必须尽可能地阻止他们谈论这些问题,而且成年人必须装作世界上根本就没有这类话题。通过这种方式去蒙蔽一些少女,一直蒙蔽到洞房花烛夜,那是可能的。可以预料,那些事实会使她感到极为震惊,以致丝毫不差地表现出所有正统的道德家认为女人应当具有的性态度。

对于男孩,这个问题则要困难得多,因为我们不大可能把他们完全蒙蔽到十八或十九岁以后。对于他们,恰当的方法是,告诉他们手淫将不可避免地导致精神错乱,而与妓女性交则一定会染上花柳病。这两种假设虽然不是真的,但也只是一种善意的谎言,因为它们是为了道德才编造出来的。我们还应当教育男孩,在任何场合都不应该选论性的问题,即使在结婚之后。这样当他们结婚后,他能使他的妻子厌恶性,从而防止她有通奸的危险。婚姻以外的性是罪恶,婚姻以内的性不是罪恶,因为它是传种接代所必需的,同时也是人类的一种不适当的责任,是对人类堕落的一种惩罚。不幸的是,性行为总是和快乐相联系,除非我们遭受到极大的痛苦。但是通过充分的道德教育,这种现象是可以防止的,至少在女性中。在英国,在印刷品上宣称妻子能够而且应当从性交中得到快乐,那是违法的。总之,法律、教会和那些旧式的教育青年对于性的态度,就是如上观念。

这种态度在其他方面所造成的第一个最大后果是,它阻止了青年对于科学的好奇心。凡是有智力的孩子都希望知道世界上的一切事情,他们经常问及关于火车、汽车、飞机,以及雨的来源和孩子的来源等问题。所有这些好奇心所依据的不过是巴甫洛夫称之为“这是什么”的反射,但是这独反射却是一切科学知识的源泉。当孩子在追求知识的过程中,了解到这种冲动却被认为是一种罪恶时,他对科学的好奇心也被抑制了。起初他并不知道哪种好奇心应当有,哪种不应当有。孩子是怎样出来的这个问题是一种罪恶,那么,飞机是怎样造出来的,也一定是一种罪恶了。由此,他必然会得出一种结论:就是对科学的好奇心是一种不能抑制的危险冲动。

一个人在想要了解某一事物之前,一定要认真询问一下,这种知识究竟是邪恶的,还是合乎道德的。对性的好奇心遭抑制后,孩子必然会得出这样一种结论,即他所渴望得到的知识都是邪恶的,而惟一合乎道德的知识是人们所不渴望的,例如乘法运算表。以上原因破坏了孩子们对知识的追求,结果,孩子被人为地变成白痴。无可否认,那些受过传统教育的女人通常要比男人愚蠢,这主要是由于她们年轻时被有效地阻止了对于性知识的追求。

除了这种智力上的损失,还有一种极为严重的道德上的损失。正如佛洛伊德指出的,而且所有与孩子有交往的人都会很快发现,关于鹳鸟和醋栗的神话是没有人相信的。于是,孩子们就会得出一种结论,就是父母在骗他们。既然父母会在一件事上说谎,他们也会在另一件事上说谎,结果,他们在道德和知识上的威信便荡然无存。既然父母在涉及性的问题上说谎,孩子们自己也可以在这类问题上说谎。这样,他们就会养成欺骗和隐瞒的习惯,而且由于父母的恐吓,他们的生活总是充满着疑惧。心理分析表明,父母和保姆若指出手淫的恶劣后果,往往导致精神错乱,不但在孩提时代,在成年时代也是如此。

因此,在性问题上所采取的传统做法不仅使人们变得愚蠢、虚伪和胆怯,而且还会使相当多的人患精神病或类似的疾病。

现在,所有与青年人有来往的人,都在某种程度上承认了这些事实。然而,法律和执行法律的人却不知道这些事实。因此,每一个有充分的性知识而又必须与孩子来往的人,都要做出抉择:要么违反法律,要么使那些他负有责任的孩子遭受道德上和知识上无可挽回的损失。改革法律是很困难的,因为非常多的人都已走上歧途,他们对于性的兴趣只是根据这样一种信念,即性是邪恶、肮脏的。至少,在那些老人和中年人死去之前,绝无改革的希望。

道德家们的目的之一是要防止我们为性问题所纠缠;这种纠缠目前是极为普遍的。依顿的一位前任校长最近指出,学生之间的谈话不是沉闷的,就是淫秽的。尽管那些学生都是在传统环境中成长起来的。事实上,如果我们把性神秘化,就会大大增加青年人的自然好奇心。如果成年人像对待其他问题一样,回答孩子们提出的一切问题,给他们所要求的或所能够理解的知识,那么这些孩子就不会产生淫秽的观念。性的好奇心与其他各种好奇好一样,一旦得到满足,很快就会消失。因此,防止青年人被性问题所纠缠的最好方法,就是尽量告诉他们关于性的一切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