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在存在之上的权威不是以获得完成特定的社会作用的能力为基础,而同样是以一种能够达到高度自我实现和和谐的人格为基础。这样的人无须恐吓、贿赂、发号施令,本身就具有权威。他只要是一个高度发展的人,就能通过他的存在,而不是他做或说的什么,表明人能够成为什么。生活中的大师都是这样的权威,白璧微瑕,在各种文化和各种教育程度中的人当中都可以找到他们。围绕这个问题的是教育的问题。倘若家长们自己得到更大程度的发展,倘若他们身心平衡,保持和谐的话,就不会有权威式还是放任式教育之争了。儿童对这种存在式权威的反应是很热情的,因为他需要这种权威;那些强迫孩子、忽视孩子的人自己也没有做到他们向正在成长的孩子所提出的要求,那么孩子就会起来反抗他们。
随着以等级制度为基础和比原始社会大得多、复杂得多的社会的出现,基于权能的权威已由基于社会状况的权威所代替。这并不意味着,现在有效的权威必然没有权能,而只是说,权能已不是权威的本质部分。不管我们涉及的是靠基因的偶然性决定权能的君主制的权威,还是通过阴谋与暗杀成名的有恃无恐的罪犯权威或是那些在现代民主中出头露面被拍照的权威,或是那些能够支付选举的大量费用而当选的权威,在所有这些情况下,权能和权威丝毫没有或几乎不可能有连带关系。可是,在权威建立在某种权能之上的情况下,却会发生严重的问题。首先,在某个领域有才能的领袖在另一个领域就没有才能,这就像一个国家首脑能够在战争期间发挥才能,但在和平期间却不起作用一样。另一个例子,一个政治家在他刚刚开始发迹时可能为人正直、有魄力,一旦受到权威的诱惑,他就会失去他的这些特性。年龄和身体上的缺陷会削弱他的能力。最后,我们得看到,对一个小部族的成员来说,评价一个权威人士并不困难,但生活在我们这个制度中的千百万人对他们的竞赛者的一点点认识还是受那些公众关系专家门的影响得到的,对于他们来说,评价一个权威就困难得多了。
不管是什么原因使才能特性丧失了授与权能的作用,在大多数较大的和分等级的社会里面,这都是一个权威异化的过程。真正的或假定原始的权能变成了制服或头衔。如果权威穿着制服,配上相应的头衔,那么这些外面的标志就代替了真正的职权和才能。而实际上,权威却正是靠着这些才能。一个国王为了把这种头衔当作权威的象征来使用,可能变得愚昧、阴险、凶残,就是说完全不适合作为权威存在,尽管如此他仍然有权威。他占有这个头衔,人们就以为他拥有授予他权能的才能。哪怕是皇帝光着身子,可每个人都相信他穿着漂亮的衣服。
至于人们把制服和头衔视为授予职权的才能,这并不是自然而然地产生的。权威的占有者和那些利用权威的人必然会让人们去相信这种虚构,麻痹人现实的,也就是人批判的思维能力。每一个善于思考的人都知道用于宣传的各种方法,这些方法摧毁了批判的判断力,使理智不起作用,直到人屈服于那些陈词滥调。它们使人变得愚蠢,因为它们一方面使人没有主见,另一方面使人不再信任自己的眼睛和自己的判断力。这种人们信以为真的虚构最终会使他们看不见现实的本来面目。
占有与存在的生存方式在知识领域里的区别在于“我有知识”和“我知道”的不同表达中。“有知识”是说,获得可以得到的知识(材料)并保持对它们的占有,而“我知道”这种意义上的知识却有实际功用,是生产性思维过程的一部分。
如果我们回想一下像佛陀、先知们、耶稣、艾克哈特、弗洛伊德和马克思等思想家所代表的思想,我们就能加深对以存在方式生活的人知识特点的理解。在这些思想家看来,知识是从认识到我们这些所谓健康人的理智在感觉时会发生错觉时开始的。这个意思不只是说,我们对物理现实的认识不符合“实际的现实”,更主要的是说,大多数人半睡半醒,他们看不到,大多数被当作真实的和理所当然的东西,都不过是些他们生存在其中的这个社会的暗示影响所造成的虚幻而已。因此,知识一开始就是消除错觉,去掉错觉知识意味着,由表及里,追本求源,正“视”现实。知识的意思不是占有真理,而是通过表层,批判地、积极地向越来越接近真理而努力。
希伯来语的jadoa一词中包含着这种创造性的深入探究的实质,意思是指男子性爱意义上的认识和爱。佛陀这个觉悟者要求人们醒悟过来,把自己从“占有物质就是通往幸福”这种幻想中解放出来,先知们也告诫人们觉醒,要他们认识到,他们膜拜的偶像不是别的,就是他自己双手、自己想像所创造的东西。耶稣说:“真知必会使你们获得自由!”艾克哈特曾多次表达他的认识思想,他在谈到对上帝的认识时说:“认识不是纯一的思想,相反它分离并向上帝发展,就像上帝是赤裸裸的一样,从其存在中去把握他。”马克思说:“放弃不合实际的幻想的要求就是放弃一种需要幻想的状况的要求。”弗洛伊德的“自我认识”的概念基于这么一种思想,必须打碎幻想,以便觉察到无意识的现实。
这些思想家所想的都是人的健康,他们都对社会所认可的思想模式表示怀疑。在他们看来,知识的目的不是对人可以肯定的“绝对真理”的确定,而是人的更改本身自我证实的过程。对于知道的人来说,不知和知道一样重要,因为这两者是认识过程的两个部分,尽管这种类型的无知与懒于思考的人的不学无术有区别。存在生存方式的最高目标是更深的知识,而占有的生存方式的最高目标却是更多的知识。
通常,我们的教育制度想方设法把知识作为占有物传授给人,就像财产或者社会威望的传递一样,也许人们在未来要拥有这些才行。他们得到最低限度的知识是他们所需要的信息量,以便使他们能在工作中发挥作用。每个人还或多或少地拥有一包“奢侈知识”,用来提高自我价值感和与他预计相适应的社会威望。学校就是生产这些知识包裹的工厂,尽管它们通常强调,让学生接触的是人类思想的精华。许多学院对助长这种幻想可谓是得心应手。从印度的哲学和艺术直到存在主义和超现实主义,一个偌大的“大杂烩”呈现了出来,每个大学生都从里面啄食点什么;为了不限制他的自发性和自由,没有人要求他集中精力于一个主题,结果他连一本书也没有读完过。
在宗教、政治和个性的意义上,信仰这种概念也都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意思,一种是占有,另一种是存在。
在占有的生存方式中,信仰是对回答的占有,可对这些回答人们不能提供理性的证明。这种信仰由别人创造的思想构成,接受这些思想,是因为屈服于这些人——通常为一个官僚机构所代表。由于官僚的实权(或不过是虚构的权力)的作用,它给人一种可靠感。靠这种信仰,人们可以买到隶属于一个大的组织的入场券,他无须自己思考和做出决定,因为他的信仰已经替他解除了这个艰难的任务。现在,他属于占有正确信仰的幸福者之列。这种占有方式的信仰给人一种安全稳妥感。这种信仰宣称,要与最终和不可动摇的可以使人相信的知识联系起来,因为那些宣传和支持这种信仰的人权力似乎是不可动摇的。如果仅是以放弃自己的独立性为代价,谁不愿意得到这种稳妥感呢?
在我们内心可以感受到的上帝,本来是最高价值的象征,在占有的生存方式中却成了偶像。这就是说成了预言家,成了人创造的一件东西。人把他自己的力量给予这个东西,正是由于我的屈从,它同时也占有了我。
一旦上帝成了偶像,上帝所谓的特性和人的经验就格格不入了,就像是异化的政治教条一样。尽管偶像可以被赞誉为大慈大悲的上帝,各种残虐暴行依然在他的名下发生,就像对人类团结的信仰发生了异化就再不顾虑那些丧失人性的行为一样。在占有的生存方式中,信仰成了那些希望稳妥感人的拐棍,他们想在生命中寻找意义,然而却没有自己去寻找的勇气。
在存在的生存方式中,信仰则完全不同。人没有信仰也能生活吗?婴儿不相信母亲的奶水行吗?我们不相信周围的人,不信任我们所爱的人以及自己行吗?没有对生活规范有效的信仰,我们可以生存吗?事实上,没有信仰,人就不会做出成绩,就会叫人失望,就会在灵魂最深处充满恐惧。
存在方式的信仰首先不是一种对特定观念的信仰(尽管也可能是),而是内心的一个目标,一种态度。也许这样说更恰当,人在信仰中存在,而非占有信仰。人可以信仰自己和别人,信教的人可以信仰上帝。旧约中的上帝首先就是对人可以占有的偶像和众神的否定。上帝概念的形成尽管与一个东方国王相似,但从一开始就超越了自身。上帝不允许有名字,不许给他画像。在以后的犹太教和基督教的发展中,有过完全彻底的上帝非偶像化的尝试,或者不如说通过制定不准阐述上帝特性的规定,从而排除了偶像化的危险。从化名迪奥尼修斯、阿雷欧加比特到不知名的《无知的云》的作者和艾克哈特都进行了神秘主义宗教的极端彻底的尝试,在他们那里,上帝概念的要旨就是“神性”,接着还有在吠陀和新柏拉图思想中表现出来的观点。这种对上帝的信仰是靠内心对自己的自我神性特性的体验来保证的,它是一个不断的、积极的自我创造的过程,或是如艾克哈特所说,耶稣基督将在我们的自我之中永生。
相信自我、他人、人类,相信人有变得真有人性的能力也就是意味着稳妥感,但这种稳妥感是以自己的体验为基础,而不是建立在屈从之上,即不是屈从于一个给我规定一种特定的信仰的权威。这也是一种真理的稳妥感,这真理不是理性上强加的证据就能证明的,但我却坚信它,因为我依靠我主观经验的证据。我能够肯定一个人的真诚,但我直到他死前的最后一天都不能“证明”这一点。严格地说,单是从他至死保存自己的真诚这个事实本身就可作出这种推断,从实证主义的观点出发,他要是伤害了真诚,他也许会活得更长。我的稳妥感建立在我对他人基本的认识之上,以我亲身经过的真诚为基础。这样的认识取决于人在多大的程度上摒弃自我,取决于人是否能看到他自己的存在,认识到他内心力量的结构,取决于人是否能既看到他的个性同时又看到他是整个人类的一部分。然后人们才知道,他能够做什么和不做什么。当然我这样说并不是指人能够预言所有未来的行动,但是,他植根于性格特征中的行为基线还是可以认识的,如真诚和责任感。这种信赖基于事实,因而是有理性的,但是这些事实却不能用传统的实证主义心理学的方法来确定或“证明”。只有自己依靠个人的生命活力才能“注意到”这些事实。
根据不同情况,爱也有占有或存在的不同方式,因而也有两种不同含义。
爱情可以占有吗?倘若可以占有,那么爱情不就成了一个东西、一种物质,因而也就成了人可以拥有和占有的东西了吗?事实是决没有像“爱”这样的东西。“爱”是抽象的,她也许是一个女神或者一个陌生的生物,尽管从来没人见过这位女神。现实中只有爱的行为,它包含关心某人(或某物)、认识他、了解他、确信他、为他感到高兴的意思。这里的他(或它)可能是一个人、一棵树、一张画、一个想法。爱意味着,唤醒他(她、它)去生活,增强他(她)的生活活力。爱是一个让人变新和成长的过程。
但是,假如以占有的方式去爱,那么就会限制、俘虏或控制“爱”的对象。这样的爱充满压抑、丧失活力、令人窒息、摧残心灵、是毫无活力的爱,被称为爱的东西常常却是对这个词的滥用,以掩饰事实上并没有被爱的情况。究竟有多少父母爱他们的孩子,至今仍未被人所知。在西方最近二百年的历史中,我们看到不少对儿童施加暴行的报道,有对儿童身体和精神进行摧残折磨、有冷漠、纯粹的占有欲甚至性虐待,这些简直让人发指。因此人们反而更加相信,深情慈爱的父母不是规律,而是例外。
婚姻也同样有两种:一是建立在爱情之上,一是像传统的婚姻那样建立在社会的风俗习惯之上。真心实意彼此相爱的情侣看来是例外的情况。社会方面的目的、需要、传统、双方经济上的利益、对孩子的共同照顾、彼此依赖、或者彼此间的恐惧、彼此间的仇恨都被当作“爱情”,这情况直到有一方或双方认识到,他们并不相爱甚至从未相爱的那一刻为止。今天,可以发现在某种程度上人们在这方面又进了一步:人变得更加实际更加现实了,许多人只知性的魅力而不懂爱情,而且还把友好的、但有一定距离的乱交关系当作是一种爱情的等价物。这种新的态度导致更大的公平交易——即更加普遍地互换情侣。这种态度并不一定就会使人们遇上越来越多彼此相爱的人,实际情况可能是,新的情侣同旧的情侣一样,彼此相爱甚少。
从相爱开始到转变为“占有”爱情的幻想,这个过程常常可以在情侣彼此相爱的历史中很清楚地看到。在求婚期,一个人还不能肯定另一个的态度如何;求爱的人却想方设法赢得对方的爱情。他们富有活力、吸引力,有情趣,甚至还漂亮英俊——因为活力总是使一张面孔变得美丽。任何一方都没占有对方,每个人都有精力放在怎样存在,也就是说给与和刺激。
通常,情况会随着结婚发生彻底的变化。婚约给双方以肉体、感情、对方的爱以排他性的独占权。一方不需要再赢得另一方,因为爱情已经变成了人们占有的东西,变成了一个占有物。
双方不再像从前那样努力相亲相爱、触发情窦、互通情款,他们逐渐感到无聊,美的容貌开始消逝。他们感到失望和无计可施。他们不再是从前的人了吗?难道开始就铸成了大错了吗?通常,他们都在对方的身上寻找产生变化的根源,从而觉得自己受了欺骗。他们没有明白的是,他们俩已不是过去彼此相爱的他们俩;而占有爱情的误解正是造成他们不再相爱的根源所在。到了现在这个阶段,他们不再相爱,而去考虑共同占有他们所具有的东西:金钱、社会地位、一幢房子、小孩。有些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就这样转化成了一个财产所有者的联合会,一个由两个自私自利的人结合而成的团体:“家”。有时,他们还渴望重新唤醒往日的爱情,他(或她)可能沉湎于这样的幻想之中:一个新伴侣将会满足他(她)的渴望。他们自以为所要的不是别的,正是爱情。可是爱情对他们来说是一个偶像、一个女神,他们想完全屈服于她。爱情不是他们存在的一种表现。他们必定要失败,因为“爱情是一个自由孩子”(正像在一首老法国歌中所唱的),最后,这些爱情女神的崇拜者们陷入被动的境地,他们逐渐感到无聊,终于把往日的吸引力都丧失殆尽。
这些论断并不排斥这种可能性,婚姻是两个彼此挚爱人的最好道路。问题并不在婚姻本身,而在于双方以占有为准则的性格结构,归根结底,在于他们生活在其中的社会。就我所见,那些现代同居方式(如群婚、交换伴侣、乱交等等)的鼓吹者的企图只是用不断的新刺激来排遣无聊的感觉,用增加伴侣数目的方法来回避他们爱情中的困难,而不是去真爱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