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罗素论人类理想境界(世界大师思想盛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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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高尚的信仰(3)

迷信带给教育的另一恶果是缺乏有关性知识的教育。主要的生理事实应当在青春期以前,当学生们并不激动的时候,简明而自然地教给他们,应当在他们青春期间进行非迷信的性道德教育。应当教导男女青年,只有双方同意的性交,才是正当的,这恰恰同教会的说教相反,教会认为一经结婚之后,只要男方还想生孩子,性交就是正当的,不管妻子多么不愿意。应当教导男女青年相互尊重对方的自由,应当让他们感觉到,谁也没有欺凌别人的权利。妒忌和占有欲能够扼杀爱情。应当教导他们矗得,把小生命带到世界上来是件极其严肃的事情,只有孩子的健康、良好的环境和父母的照料都有了可靠保障的时候,才能这样做。但是也应当教给他们节制生育的方法,以便保证他们想有孩子的时候才会生育。最后,还应当教他们懂得性病的危害以及防治性病的方法。在这些方面实施性教育,可能增加的人类幸福将是不可估量的。

应当承认,只要不生孩子性关系便纯属私事,与政府或邻里都没有关系,某些不会引起生孩子的性方式在目前还要受到刑法的处罚,这完全是迷信,因为这事是直接有关双方的事,对他人毫无影响。在已有孩子的情况下,认为尽量阻止他们离婚就一定符合他们的利益,这种看法也是错误的。酗酒成性、刻毒残忍、神经错乱,都是必须离婚的理由,无论是为了子女的缘故,还是为了妻子或丈夫的缘故。

道德准则不应当是使人类本能的幸福无法实现的准则。可是在男女人数很不平衡的社会里,这是严格贯彻一夫一妻制的结果。当然,在这种环境下,人们是会违反道德准则的。

然而,当到了只有大大削减社会幸福才能服从准则的时候,到了违反准则胜似奉行准则的时候,肯定也就是到了改革准则的时候了。如果不加改革,许多行为并不违反公共利益的人,就要面临忍受毁谤或者保持伪善这两种不应有的抉择。教会不在乎伪善,伪善是向教会的权力谄媚的献礼。但在别的地方,伪善已被认为是不应轻率施加的邪恶了。

甚至比神学迷信危害更大的是对民族主义的迷信,是只对自己的政府而不对其他政府忠诚的迷信。但是我不准备在这里讨论这一点,我只想指出,局限于本国的同胞是违背我们认为构成高尚生活的爱的原则的。当然,它也是违背开明的自我利益精神的,因为排他的民族主义即使对于胜利的民族也不会有什么好处。

我们社会受到神学的“罪恶”概念所酿成的苦难的另一个方面,就是对罪犯的处理方法。把罪犯看成是“邪恶”的,“理应”受罚的观点,是理性的道德不能支持的。有些人做社会不允许做的事,对他们尽可能加以阻止,无疑是正确的。我们不妨用凶杀作为其中最明显的例证。显而易见,一个社会如果要团结一致,让我们享受社会的欢乐与好处,我们就不能允许人们一有相互残杀的冲动就这么行动。但这个问题应该用纯科学的精神来处理。我们只要问一问:阻止凶杀的最好办法是什么?如果有两种同样有效的方法,我们应当采取对凶手伤害最小的方法,对凶手的伤害是完全令人遗憾的,就像外科手术的痛苦一样。这两种痛苦可能都是必要的,但不是值得高兴的事,所谓“义愤”的复仇感,不过是残忍的一种形式,绝不能用报复性惩罚的观点来证明罪犯的痛苦是有理由的,如果亲切和蔼的教育能够收到同样的效果,就宁愿采用教育的方法。如果教育的效果更好,那就更应该采用教育。当然,阻止犯罪和惩罚罪犯是两个不同的问题,使罪犯受苦的目的想起来大概是为了起威慑作用。假如监狱办得非常人道主义,使罪犯好像是免费受到良好的教育,就会有人故意犯罪以求入狱了。毫无疑问,监禁必须比自由难受些,但是保证这个效果的最好办法,是使自由比现在有的时候人们感觉到的更愉快些。但是我并不想在此谈论刑法改革,我只是想建议,我们对待罪犯应该像对待受瘟疫折磨的病人一样。两者都是对公众的威胁,两者都应被剥夺自由直到他们不再是威胁为止。然而,瘟疫病人是同情与怜悯的对象,而罪犯却是诅咒的对象。这是很不合理的。正是这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使我们的监狱治愈犯罪倾向要比我们的医院治愈疾病的效果差得多。

传统宗教的缺点之一是它的个人主义,与它有联系的道德也有这种缺点。从传统上讲,宗教生活可以说是灵魂与上帝的对白。服从上帝的意志就是良好品德,这对于完全不顾社会情况的人来说是可能做到的。新教各教派发展了“寻找救赎”的观念,但这一观念一直就在基督教的教义中。灵魂超脱的个人主义在历史的某些阶段中曾有过它的价值,但在现代世界中,我们需要的是社会幸福观而不是个人幸福观。在此,我要考察一下它是怎样影响着我们关于高尚生活的概念的。

基督教崛起于罗马帝国那些完全丧失政治权力,他们的民族国家被消灭后并入一个广泛的民族大集体的民众之中。在基督教纪元的最初三个世纪中,接受基督教信仰的人,并不能改变他们在其中生活的社会或政治制度,虽然他们深信这些制度是不好的。在这样的环境里,他们自然要采取一种信仰,认为个人能够在不完美的世界中保持完美,认为高尚生活同现实世界毫无关系。把我说的同柏拉图的“理想国”对照一下就明白了。柏拉图讲到高尚生活的时候,他描述的是整个社会,而不是个人。他这样做是为了解释正义,而正义基本上是一个社会概念。他惯于考虑理想国公民的身份,认为政治责任是理所当然的事。希腊失去自由以后就兴起了斯多噶主义,它在关于高尚生活的个人主义概念上,接近基督教而不像柏拉图。

我们属于伟大的民主国家的人,应当看到自由雅典的道德比罗马专制帝国的道德更恰当一些。在印度,政治环境很像基督时代的犹太人,我们看到甘地在鼓吹酷似基督提倡的道德,但是更激进的印度民族主义者并不满足于个人的救赎,他们需要民族的救赎。在这方面,他们采取了西方自由民主国家的观点,这种观点在某些方面还不够大胆和自觉,而且仍受着个人救赎这种思想的牵制。

高尚的生活,正如我们想像的,需要很多社会条件,缺少这些条件,高尚生活就无法实现。我们说,高尚生活是受爱激励并由知识导引的生活。这里所要求的知识,只有在政府或豪官致力探索与普及知识的时候才能存在。例如,癌症的传播是令人不安的——我们怎么办呢?目前因为缺乏知识,谁都无法回答。而这种知识是需要大量的捐助资金进行研究才可以出现的。此外,科学、历史、文学、艺术的知识,应该让想要获得的人都能获得,这就需要政府当局精心安排,而靠宗教的皈依是办不到的。还有对外贸易,缺少了它大不列颠的居民有一半就会饿死,要是我们都饿得奄奄一息,也就很少有人会过高尚的生活了。我们无须再举例了。尽管高尚生活和邪恶生活有种种区别,世界是个统一体,那些自称能够不依靠他人而独立生活的人,都是自觉或不自觉的寄生虫。

早期基督徒用以安抚他们在政治上被征服的个人救赎这种思想,当我们摆脱了十分狭隘的高尚生活概念时,便变得不可能了。在正统基督教的概念中,高尚的生活就是有道德的生活,道德就是服从上帝的意志,而上帝的意志又是通过良心的声音启示给每个人的,这整个想法就是受外族专制统治的人的思想。高尚的生活除有道德之外还包含许多内容:例如智力。良心是很不可靠的向导。因为它包含着对于幼年时听说的种种戒律箴言的朦胧回想,因而一个人的良心从来不会比这个人的保姆或母亲更为明智。一个人要过最完美的高尚的生活,就必须有良好的教育、朋友、爱情、子女,收入宽裕,不受缺乏与严重焦虑之苦,身心健康,还要有不是毫无趣味的职业。所有这一切,在不同程度上有赖于社会,也随着政治风云而起落。高尚的生活只有在高尚的社会里才能实现,否则便是不可能的。

这是贵族理想的根本缺点。某些美好的东西,如艺术、科学和友谊,在贵族社会也能蓬勃发展。在希腊的奴隶制度基础上它们能够存在,在我们自己的剥削制度基础上它们也能够存在。然而,以同情的方式或者仁慈的方式出现的爱,在贵族社会中是不可能随便存在的,贵族必须使自己相信,奴隶或无产者或有色人种是劣等泥土造成的,他们受苦遭难算不得什么。在目前,温文尔雅的英国绅士狠命地抽打非洲土著,使他们经历数小时不可名状的痛苦以后死在皮鞭之下:即使这些绅士们受过良好的教育,多才多艺,谈吐令人钦佩,我也不承认他们过的是高尚的生活。人性在某种程度上确实限制着同情,却总还不至于到这样的地步。在崇尚民主的社会中,只有狂人才会这样行动。在贵族理想中同情的极限最多只能做到谴责。救赎是贵族的理想,因为它是个人主义的。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个人救赎,无论加以怎样的解释和发挥,总不能当做高尚生活的定义。

救赎的另一特征就是认为救赎是巨大灾变的结果,就像圣保罗的皈依那样,雪莱的诗篇正好说明了用之于社会的这种想法:普天皈依的时刻已经来临,“混世魔王”逃窜无踪,“世界的伟大时代又将开始”。也许会有人说诗人是无足轻重的人,他的思想也无关大局,然而,事实却使我不得不相信,很多革命领袖的思想都酷似雪莱的思想。他们认为悲惨、残忍和堕落都是由于暴君、教士、资本家或德国人一手酿成的,一旦消灭了罪恶的这些根源,人心即可为之一新,我们大家就会永远过幸福的生活了。他们怀抱着这些信念,一直甘愿进行一场“消灭战争的战争”,比较幸运的是大败而归或者捐躯疆场的人,不幸的胜利者随着热烈的希望的幻灭而变得愤世嫉俗、悲观失望了。产生这些希望的终极原因,就是基督教的灾变性皈依为救赎之路的学说。

我不打算说革命永远也不需要,个人也好,社会也好,实现高尚的生活绝无近路可走。要创造高尚的生活必先建立知识、自我控制和同情。这是量的问题,也是逐步改良、早期训练和教育实验的问题,只有急躁情绪才使人相信可以一步登天。可能实施的逐步改良以及可以行之有效的措施,是未来的科学所要研究的问题。不过有些事现在也不妨说说。我将在最后一节中就目前有条件议论的部分加以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