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人生大师论哲理智慧(世界大师思想盛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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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生存的法则

人的真正的生命——理性意识与动物性的自己之间的关系所表现的部分——是在人放弃了动物性的个人幸福时才开始。人会舍弃动物性的个人幸福的时期就在理性的意识于人体中觉醒之时。

那么,理性的意识是什么呢?约翰福音书有如下的解说:“开始之时,以释语来表达理性、英智、语言等等”,“以这个释语为基础所产生的东西中,没有一种不依靠这个基础。”理性是对其他一切的东西定义时而使用的,但是,理性本身却无法以其他的部分来定义。

理性是无法下定义的,我们也毫无必要来下定义,是由于每一个人都知理性是什么。当我们与他人谈话或交际时,最有把握的是我们所知道的理性会控制我们的言论与行动,所以,我们都确实地了解到理性是与我们生存中的一切东西息息相关的惟一基础。我们最了解的是对于理性比其他的任何部分都更了解。在这个世界里,我们所知道的一切都与我们的理性法则一致,因此,我们才会了解。我们必须了解理性,不能不去了解,因为想要有理性生存者作为基础的法则就是理性。也就是说,理性是人类作为生命活动根据的法则。正如动物吃了食物而繁殖,这是动物的法则;草木等等的植物成长而开花结果,这是植物的法则;地球和天体运动时,也依一定的法则。人类的生命法则与支配外界各种现象的法则相同,只是对于理性的法则而言,人类本身即意识性地要来追寻这个法则,可是,对于支配外界现象的法则,我们纵使不理睬,也仍会单独地来追寻其法则,这是不同之处。天体、动物、植物等等是在我们的外界所产生的眼睛所看得到的现象而皆从属于“理性的法则”。也可以说,对于世界上,我们所知的外界的一切也都可用眼睛看得到的,是都从属于理性法则的关系。我们人类本身应该追寻这个理性法则,而且必须去理解。

我们的动物性肉体从属于肉体的法则——惟独一人以眼睛看得到的情况下——也就是我们往往将这种从属的状态视之为生命,这是极大的错误。虽然与理性的意识有着连带关系,但是,动物性肉体的法则即与草木、天体、矿物的法则同样的,也就是对于人类而言,是无意识中对我们的动物性肉体作用。可是,我们的生命法则是我们的眼睛所看不见的法则。其原因是这个法则并非已经追寻的法则而是现在在我们的生命中正在追寻的法则。我们必须追寻本法则,让动物性的自己从属于理性法则而来获得幸福的事实,我们的人生就是在这个事实中。必须使动物性的自己从属于理性的法则,这才是幸福。有些人对于我们的生活还不了解,而将动物性的个人幸福与生存视之为人类的人生的一切,这是错误的;当这种人放弃人生的事业之时,必定会舍弃自己真正的幸福和自己的生命,而来采取眼睛看得到的动物性的肉体活动——这种活动是与我们无关系的进行,当然,在我们的人生中是不应有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