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男人模式:3000年关于男子品性的智者高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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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绅士时代的男子(7)

尽管他极其勇敢却世事洞达,

举止的温和简直就像是姑娘;

一生中他不管遇到什么对象,

也从来都不曾说过一句粗话。

这骑士真是忠贞、完美又温雅。

(黄呆火斤译《坎特伯雷故事》)

——

荣誉与名声

摘自弗朗西斯·培根《文论》

本文摘自培根《文论》中的《论荣誉与名声》一文。

荣誉的赢得就是指显露一个人的美德和价值而不披露其不利之处。有些人通过自己的行动的确是在追求和假装荣誉和名声,这样的人一般会为很多人所谈起,但内心里没有人真服他。反过来,另外一些人面临荣誉的时候总是有意自贬,以求使其价值稍减,不引起众人注意。如果有人做一件以前没有人做过,或做过但没有成功的事情,或者目的是达到了,但当时的条件又不是很好,那他一定会赢得更多的荣誉,远胜于假装某事万分艰难,或者自己的德行有多高,而其实只不过是拾人牙慧或步人后尘者。如果人如此约束自己的行为,如同上述的几种,那么,他一定会使无论哪一种人或哪几种人感到满意,因此而传出更圆满的乐声。如果把自己的荣誉投入某种行动,而这样的行动若失败就会使他蒙受羞耻,远不如持续进行下去而使自己得到荣誉,那么,他就是一个不善保持荣誉的人。获取的荣誉分解成许多不同的荣誉,那就会产生最快的反响,正如一颗钻石经切削而露出了许多光彩面一样。因此,人应该努力在荣誉方面超过自己的竞争者,要比竞争者做得好得多,而且全凭自己的努力。明智的跟随者和仆从对名声有很大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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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道德感的人

摘自西奥佛雷斯特《论性情》

人若没有道德感,那他就是愿意去做或说不名誉之事。没有道德感的人信誓旦旦而根本没有责任感,因他不惜让自己使用严厉的词句,甚至是露骨的辱骂。他天性属于低贱的那种人,缺乏最基本的体面感,而且差不多什么事都敢做。他在极清醒的时候敢于跳一次肚皮舞,而本来这时候是应该去喜剧合唱队充当一个配角的。在演木偶剧的时候,他向在场的每一个人收取门票,并与认为自己可以免费看戏的过路者争执。他极有可能开办一家秘密旅馆,甚或还开有一家妓院,或者会去收税。街头公告员、赌徒、厨师——没有哪一门职业对这样的人来说是太不名誉的。他让自己的老母无所赡养,他因小偷小摸而进法院,他对城里的监狱了如指掌,比任何人都清楚。

这种人似乎还属于那种当街聚众,以沙哑粗俗的嗓子与人争辩或破口大骂的人。其中一些人中途才来听其胡扯,另外一些人拂袖而去,懒得搭理他说的鬼话。但他会尽快把自己想说的无论什么话说完,因为他相信没有比拥有一大群听众更合适的场合来显示自己缺乏道德感。

另外,在庭上,他能够扮演任何一种角色:被告、原告或证人。有时候,他会宣称自己不知情而退出作证,有时候他又会以证人的身份出现在庭上,口袋里面藏着一大把证据,双手捧出一大叠文件。他认识很多流氓恶棍,而且还适合做身处要职的最坏的党徒。除此之外,他还向一时需钱的人放贷——当然会收取利息,12个奥卜尔他要收取3个,不是每年,亦不是每月,而是每天。他还从他们的行业里收取利息,从烤面包师到鱼贩无一不取,将自己的屁股钱袋塞得满满的。

[这些人经常惹麻烦,总准备羞辱别人,总准备高声叫骂,整个市场和商店都回荡着他们的恶言恶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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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能生巧

摘自约翰·洛克《论实践与习惯》

约翰·洛克(1632—1704)也许是英国最有影响力的哲学家。他在个人自由、宗教宽容与自由教育上的观点在美国也有很深影响。

我们与生俱来的智力与体力可以做差不多所有事情,能够轻易想象出来的事情,人类往往走得更远,但是,只有对智力和体力的锻炼,才能给予我们能力与技巧来完成任何事情,而且引导我们不断走向完美。

如果要一个中年农夫学会绅士的步态与语言,那他可能极不胜任,但是,他的身体同样合乎比例,他的关节同样灵活,他天生的各个部分也不会在任何程度上次人一等。一名舞蹈大师的双腿以及音乐家的双手可自然起落,变幻出规则和令人赞叹的动作,根本不需要考虑,也不会造成疼痛。但如果请他们互换肢体,那他们要想用自己不习惯的手脚来完成同样的动作却是难上加难,往往还做不成。他们会需要足够长的时间和很多练习方才能够达到相同的能力水平。我们会发现跳绳者和击鼓人有多么不可思议和令人惊讶的举动,不仅仅差不多所有人工的各类艺术都同样令人惊奇,而且,我还可以举出很多全世界人都注意,而且愿意付钱去观看的东西。所有这些令人惊叹的动作对一个未经练习的旁观者来说不仅仅可望而不可及,而且还差不多让他们无法想象,但是,除开经常使用和刻苦之外,这里面也并不存在其他的秘密,因为那些人的身体与常人无异,跟那些看得目瞪口呆的人是一样的。

身体如此,头脑亦是一样。一切都是练习使然:如果详加分析,大多数被人目为天生奇才的人,甚至包括一些最优秀者在内,我们会发现都是练习的结果,不断的重复使他们达到出神入化的地步。有些人因为善于逗趣、妙趣横生而受人喜欢,另外一些人极善寓言,还能讲一些适当和有趣的故事。这些方面的才能很容易因为天生的才智而养成,因为这方面并无一定之规。在两个方面中的无论哪一方面出众的人,他们都不是刻意让自己去学习那门艺术的。但是,确有这样的情况,一开始,某些人因为运气而得到别人的赏识,因而鼓励他再次尝试,并使自己的思想和努力都朝向那个方向,直到最后,他可以明显地感知自己在那方面的能力但又不知道从何而来,这被完全归之于自然的,很大一部分是利用和练习的结果。我并不否认,人的天性往往是首先使他想起这方面的事情的原因,但是,没有使用和练习,天性不会再朝前走一步,是实践本身带来大脑的能力的,身体方面的才能也是一样才能达到完善的程度。很多人具备诗人的气质,但一辈子为俗务所累,结果从来都没有写出任何东西,这就是因为没有不断改进的原因。我们看到,人们说话和推理的方法大不相同,有时候事关庭上或大学里的同一件事情。从威斯敏斯特大堂走向交易所的人会发现不同的天才,并朝着那种说话的方式转变:可是,人们不能认为所有出生在这个城市的人都跟在大学或法律学会受教养的人有着天生的不同。

所有这些,除开显示能够在人的理解力和才能上观察到的差别,与其说都来自天生的头脑,不如说是后天所得习惯外,还能够说明别的什么内容呢?如果有人想把一个超过50岁的乡下种树人变成一名优秀的舞蹈家,那他一定会遭人耻笑。这样的人在如此年龄段来做这样的努力,他成功的机会远不如教一个从来不习惯于正确推理,流畅地说话的人去推理和说话来得大,虽然必须在这样的人面前摆上最优秀的逻辑材料或演说资料。无论什么人,都不可能仅仅听到一些规则,或者把这些规则强行塞进他的脑袋里而成为出人头地的人,练习必须是确定做事情的习惯,而非对规则的机械反应:你不妨寄希望于现场用讲座或教课的办法传授给一名好的画家或音乐家一些音乐和绘画艺术,使其成为一名富于逻辑的思想者,或者成为严格的推理者,这完全可以通过一些规则告诉他,要他明白合理的推理是由什么构成的。

正因为如此,人的理解力以及天生资质上的缺陷或弱点,都归因于是否能正确使用大脑,我倾向于觉得,一般人会把这样的缺陷错误地归因于自然,还有很多人抱怨自己身体不灵活,而实际的缺陷却在于对这些能力的合适锻练不足。我们时常见到一些十分灵巧的人,而且思想也很敏锐,很会讨价还价,但是,如果你跟他们就宗教上的事务进行理性的探讨,他们看上去却会显出一脸痴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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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友情

摘自亚里斯多德《尼康马奇人的道德观》

绅士能从朋友的尊重当中得到乐趣,他也因此而尊重朋友。

我们对朋友应尽之责,与一个人心甘情愿地对自己负责差不多。据说,我们应该祝愿朋友好,就好像我们希望自己得到好的结果一样,我们竭尽全力做有益于朋友的事情,完全出自为他们的考虑。母亲对于自己的孩子就是怀着这种无私精神的,朋友对于朋友也应该如此,虽然彼此时有反感,从而使交往中断,但决不至于毁坏彼此为善。另有人说,朋友应该多多相处,具有同样的倾向和追求,能够体会彼此的悲欢。无论友情主要建立在什么样的和哪一种条件之上,我们都可以发现,所有的友情皆归属于一个良善之人对于自身也一定会产生的那种温情,所有人皆为这种温情所激励,以接近或自己觉得在接近一种值得尊敬和赞扬的性情,在涉及人类本性的问题上,这样的性情极有理由被认为是惟一不会出错的标准。惟有讲求品德的人才会在自己的内心与自己和平相处,因为他思想的全部力量都受同样一些动机的激发,并期望达到同样的目的:永远瞄准真实和固有的良善,也就是他知识层面的那种良善。对他来说,存在是一种益处,他真切地希望这样的益处能够保存下来,尤其是他内心会思考的那种本能的存在,也就是惟一他本人才具备的那种存在。因为每一个单独的人都会为了自己真实或明显的益处而努力,而在良善的人当中,这样的追求不谋而合:但一个人可以喜欢让这样的良善变成与自身完全不同的东西,则后者的良善对于前者来说就是一件值得稍加考虑的事情。在神灵当中,所有的良善都积存起来了,因为他永无例外,一直就是他本人所是的一切。而在人的方面,会思考的本能就是极适合于他,也永远是他本人的那一部分。追求思想纯正的人独处时也很快乐,他回忆过去时会感到愉悦,他思考未来时也会情绪高涨,他可以自由自在地神思无限,作出种种的推想和猜测,从中得到最不易传达出来的快乐。他的欢乐和他的悲伤各自与它们自身保持一致,因为它们总是从固定和有规则的活动中产生的。他不会此时为一件事情而开心,而彼时又为同样的事情而懊悔。因为他的内心一片详和,因此对于朋友也会产生类似的感情,因为他拿朋友当作自己的第二个自我,他对这第二个自我的同情心在达到至高境界的时候,会跟他自己在内心里体验到的那种内在的和谐极其相像,此时,他天性当中不同的本能就会结合起来,形成一个运动,并在同质的道德能量之河里涌动。

但是,许多生活极不规则的人看来对自己也很是满意。这是因为他们错误地看待了自己的性情吗?似乎应该是这样的,因为真正的恶棍总是从外表就能看出他跟自己不能够合得来,另外一些人也受到类似的影响,其程度跟他们向恶的发展进度成比例。意愿是一回事,而欲望和自己的偏好却是另外一回事,就跟那些屈服于邪恶之欲,可以说睁着眼睛自愿走向毁灭的人一样。同样,另外一些人因为懒惰或胆怯而回避他们自己明白最有可能提升自己的幸福的行为。人走到堕落的最后阶段后,他们在别人眼里看来可恶,对自己也感到憎恶,因此常常会毁灭自己的生命。尽管都发展到这种可悲的境地了,他们还会远离和回避自己,不喜欢除开自己喜欢的以外的任何一种社会,他们执迷于回旋在他们记忆之中的种种犯罪行为,和持续不断地出现在他们想象之中的深刻的内疚。由于他们内心里没有任何感到亲切的东西,因此也不会成为自己的爱心的对象。他们的欢乐和悲哀都不是前后一致的。他们全部的灵魂都处在混乱之中,分散于能使自己满足的本能与一个人让另一个人痛苦的快乐之间。当最恶的本能处在主宰位置上的时候,最深的懊悔就打下了基础。如果做恶人就是这样的一个结果,我们就应该努力争做良善之人,让自己生活在与自己的友情之中,也值得别人与我们自己建立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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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交恶友者

摘自西奥佛雷斯特《论性情》

喜交恶友,喜欢做坏事的人就是走邪路的人。这样的人想象他会发现生活到底是什么样的,如果他跟定有谋反国家罪的人交结,很有可能会成为一名恐怖份子。如果你描述某些人是值得尊敬的人,这人会说:“看上去如此而已……”然后就争论说,并没有任何人会承担责任——所有人都是一样的。像“某某是多么可敬的一个人……”这类的话,对他而言是一个玩笑。

他狡辩说,如果拿去进行考验,反倒是流氓恶棍才称得上是绅士。他承认,说的某些人的确是真事,但另外一些人却不是。“他们很聪明,性情不错,从来不出卖朋友。”他说,然后他会说诸如此类的某某人是他见过的最好的人。另外,每当有哪个恶棍在法庭上被审判,或者传唤到庭进行当众自我辩护,他都会带着同情心听他们的情况。“请记住,你们审判的是案子,而不是人。”他每次对陪审团都会这么说。他称被告是人民利益的监护者,为的是要监视破坏法治的人。“如果我们不跟这样的人站在一边,”他补充说,“那我们就没有任何人来操心政府是否良好的事情了。”

你还会发现他在扮演无价值之人的保护者的角色,或者试图搅乱陪审团,以便于在庭上做手脚。如果传唤他去发表个人意见,他会把对方的观点放到极其不利的一个角度。

一般可以说,同情恶棍行为的人代表仅次于恶棍的坏人,老话说得也有些道理:物以类聚,人以群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