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伊斯兰文化散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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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题记(1)

(一)

伊斯兰文化是世界穆斯林各民族人民共同创造的文化,伊斯兰教是伊斯兰文化的核心价值观,阿拉伯语是伊斯兰文化最主要的学术媒介。由于这种文化具有鲜明的阿拉伯特征,故又称“阿拉伯—伊斯兰文化”。伊斯兰文化最初(公元7世纪初)以阿拉伯人为主要载体而肇始于阿拉伯半岛,而后不断东渐西扩,走向世界,成为几个世纪当中世界的主流文化之一,有长达五百多年的黄金时期。伊斯兰文化历史悠久,博大精深,是世界上屈指可数的几大文化体系之一,在世界文明史上发挥了承前启后、沟通东西的历史作用,为人类文明的进步做出了显著贡献。伊斯兰文化至今仍有着旺盛的生命力,主导着众多的伊斯兰国家,也影响着世界。今天,世界上有50多个伊斯兰国家,有10多亿穆斯林人民。伊斯兰文化很早就传人中国,与中华文化有着漫长的交往历程。我国有回、维吾尔等10个少数民族的人民信仰伊斯兰教,他们对中华文化和伊斯兰文化的交流和发展做出过重要贡献。

对伊斯兰文化的研究,历来是各国学术界的重要课题。我国关于伊斯兰教及伊斯兰文化的考察和研究有很长的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唐朝。唐人杜环所撰《经行记》就比较准确地介绍了当时西亚各国的社会、经济、文化和宗教特别是伊斯兰教的情况。这一重要文献虽已散佚,但从杜佑《通典·边防典》引录的其中1510字的佚文片段中不难看出,《经行记》关于伊斯兰教(大食法)的记叙相当具体和准确,例如,关于伊斯兰教“认主独一”的基本信仰,其中讲道:“不拜国王父母之尊,不信鬼神,祀天而已。”关于伊斯兰教的礼拜、斋戒、聚礼等宗教功修以及穆斯林饮食起居等生活习俗也有具体记述:“无问贵贱,一日五时礼天。食肉作斋,以杀生为功德”;“其俗每七日一假,不买卖”,“又有礼堂,容数万人。每七日,王出礼拜,登高坐为众说法,日:‘人生甚难,天道不易。奸非劫窃,细行谩言,安己危人,欺贫虐贱,有一于此,罪莫大焉……’”;“断饮酒,禁音乐”,“不食猪狗驴马等肉”,“不食自死肉及宿肉”;“女子出门,必拥蔽其面”;“法唯从宽,葬为从俭”,等等。这些记述所以较为客观准确,是因为作者有长时间的实地考察,掌握了大量第一手资料。这是我国史料对伊斯兰文化最早也最正确的记载。

至宋、元时期,伊斯兰教及伊斯兰文化对中国来说已不是一种陌生的域外文化。由于这时期政治格局的剧变、军事活动的频繁以及商业交往的活跃等,造成中外人员的大量流动,大批阿拉伯、波斯商人、士兵、工匠等或贸易,或随军,纷纷来华,许多穆斯林以“蕃客”身份定居中国,积久成群,逐渐形成相对集中的居住区“蕃坊”,进而逐渐“华化”,在广州、泉州、扬州、杭州等沿海城市及长安、北京等大都市都建立起清真寺和公共墓地。有元一代,穆斯林的足迹几乎遍及全国,故《明史》有“元时回回遍天下”之说。中华文化与阿拉伯—伊斯兰文化在这时期也有了更为广泛的接触和多方面的交流,汉唐以来开辟的海陆“丝绸之路”持续繁荣,中国的印刷、造纸、制瓷、纺织等先进技术借阿拉伯而西传,远至欧洲;阿拉伯一伊斯兰文明大范围东渐,伊斯兰教及阿拉伯穆斯林相对先进的科技文化和独特的人文科学传人中国,涉及宗教、哲学、文学、历史、地理、天文、历法、医学、数学、建筑、军事等许多领域,仅元代秘书监收藏的“回回书籍”就达242部之多。元代著名航海家汪大渊还曾两度远涉重洋(1328~1332年;1334~1339年),穿行阿拉伯海和红海,远至今日索马里、摩洛哥等地,并撰有《岛夷志略》一书,记述了当时阿拉伯地区的情形和中阿交流状况。

至明清时期,我国对伊斯兰文化的介绍和研究有了新的进展和起色,特别值得称道的有两个方面:

一是陕西胡登洲(1522~1597年)先师开创出“经堂教育”模式,从此改变了伊斯兰文化研习领域“经文匮乏,学人寥落,既传译之不明,复阐明之无自”的局面。“经堂教育”的开展,使被称为“天方之学”的伊斯兰文化的研习活动在我国得以长期延续,内容涉及宗教、哲学、语言(阿拉伯语、波斯语)、文学、历史、地理、天文、历法等诸多领域,“经堂教育”还培养和造就出一代代精通阿拉伯语、波斯语并对伊斯兰文化造诣颇深的著名经师,为伊斯兰教在中国的传播和中伊文化交流做出了重要贡献。

然而这种研习活动仅局限于清真寺经堂内,且大多以口授的方式进行,没有留下重要的文字成果。

另一值得称道的进展是“以儒诠经”活动的开展。以王岱舆(约1584~1670年)、马注(1640~1711年)、刘智(约1655~1745年)等为代表的一批“回儒”,学贯中外,博通四教(伊、儒、释、道),致力于“用儒文传西学”,著书立说,“本韩柳欧苏之笔,发清真奥妙之典”,借用大量儒释道(特别是儒)的术语,以典雅的汉语阐发伊斯兰教义,介绍和研究伊斯兰文化。王岱舆的《正教真诠》、《清真大学》,马注的《清真指南》,刘智的《天方性理》、《天方典礼》、《天方至圣实录》等,都是这方面很有分量的代表性著作。

“以儒诠经”活动充分吸纳宋明理学,着力构建“回儒一体”的思想体系,认为“回儒两教,道本同源,初无二理”,用今天的话说,就是进行比较研究,开展文明对话,以期达到“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和而不同的境界。只是由于当时的历史条件所限,使得这种文明对话的努力和尝试并未引起主流学术界的重视。然而,“以儒诠经”活动在中国学术史、思想史上理应占有重要的位置,其意义和价值直到今天才被学界有识之士所称道,例如,当代新儒学的代表人物之一杜维明先生就认为,王岱舆、刘智等人的工作不啻是思想史上惊天动地的大事,因为在17世纪之前,伊斯兰文化最具原创性的论著均是阿拉伯语或波斯语的,而王、刘等人竟成功地使古代汉语也成为阐发伊斯兰神学思想的工具,而且更具哲学意味。杜先生还将刘智等人与利玛窦(Matteo Rieei,1552—1610)作了比较,认为中国和西方学界实际上都没有认识到在17世纪还有比利玛窦在中外文化研究方面更有贡献的人,那就是刘智,刘智在哲学和神学领域的建树远远高于利玛窦,利玛窦企图宰割和消解宋明理学,使其回到先秦,是对中国知识分子的一种侵犯,很具侵略性,这一点可以从他写给梵蒂冈的密信中看出来;而刘智等则不同,他们是中国人,是中国穆斯林学者,对儒学是去吸收和消化而不是去割裂,做到了视阈的融合,特别是对宋明理学的理解十分透彻,绝不亚于17世纪的任何一位汉族学者。实际上,利玛窦与王岱舆、刘智对待中国文化的心态完全不同。利玛窦以“他者”的目光看待中国文化,具体研究中又秉承西方“东方学”的传统,“我们”与“他们”的界限森然分明,“我们”是西方,是“文明”的代表,传播“文明”“福音”是“我们”的“天职”;“他们”是东方,是“野蛮”的代表,“愚昧野蛮”的东方需要接受教化和训导,因此所抱的是居高临下、教化蛮族异邦的心态,目的是为在中国传播天主教清道,而不是要对话,要美美与共,和而不同,这也就是杜先生所说的侵略性。而王岱舆和刘智他们这些“回儒”则不同,他们不是以他者的目光看待中国文化,没有“我们”与“他们”的界限,心态是一家人中的兄弟看兄弟,目的是要美美与共,和而不同。

总之,“以儒诠经”活动是中国伊斯兰文化研究史上的壮举,建树不凡,意义深远。按照伊斯兰文化的术语说,王岱舆、刘智等人实际上是在从事艰苦的“创制”(al—Ijtihad,伊智提哈德)]二作,旨在使伊斯兰教适应一个新的环境。“创制”是伊斯兰文化的重要特征和历史传统,是伊斯兰教的一种自我更新机制,圣训中讲到创制者得出错误的结论也可得到一份回报,即创制工作的回报,结论正确则有两份回报,既有创制的回报,还有正确结论的回报,可见伊斯兰教特别鼓励这种创制工作。怎样很好地开展创制工作,重启这一更新机制,使伊斯兰教适应新的时代,与时俱进,不断进取,依然是今天的穆斯林学者所面临的重要任务。

“以儒诠经”活动并不是没有不足和缺陷,实际上,无论是王岱舆、刘智,还是其他明清时期的回儒,尽管他们学通四教,毕竟难免有时代的局限,特别是他们所能搜罗到的关于伊斯兰文化的最新资料十分有限,从刘智著述中所采辑的书目来看,除了《古兰经》外,其中虽有一些大部头的权威经典著作,但也不乏末流边缘之作,这使得刘智他们不可能了解伊斯兰世界学术发展的动态和全貌,也难以对伊斯兰文化诸学科有全面系统的研究。对于这些局限,我们是不能苛求古人的,而应在他们开拓出的基础上继续努力,更加全面系统地介绍和研究伊斯兰文化。事实上,在对伊斯兰文化的译介和研究方面,在对中华文化理解的透彻方面,在将伊斯兰文化与中华文化的融会贯通方面,至今还很少有人能够与王岱舆、刘智等明清回族大儒的气度和建树相匹敌。

进入20世纪,辛亥革命推翻清王朝,中国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特别是新文化运动的兴起,使得中国学术界劲吹起一阵阵清新鲜活的空气。伊斯兰文化的研究也因此而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新气象。王皓然(1848~1919年)阿訇首倡革新传统经堂教育,新式伊斯兰学校以及各种介绍伊斯兰文化的报刊如雨后春笋般在全国各地创办,王静斋(1879~1949年)、达浦生(1874—1965年)、马松亭(1895~1992年)、庞士谦(1902~1958年)等知名阿訇频繁深入伊斯兰世界腹地作实地的考察,更有马坚(1906~1978年)、纳忠(1910~)等一批青年学子远赴埃及求学,了解伊斯兰世界文化发展之大势,并及时向国人予以介绍。所有这些,都使得这时期我国对伊斯兰文化的译介和研究呈现出空前繁荣的景象,涌现出许多杰出的学者,诸如杨仲明(1870~1952年)、达浦生、王静斋、哈德成(1888~1943年)、马松亭、庞士谦、马坚、纳忠、白寿彝(1909~2000年)等等,他们的大量学术活动拓宽了伊斯兰文化研究的领域,提升了研究的层次,取得了显著的成就,而且,在他们学术活动中,还始终贯穿着赤热的爱国精神,洋溢着浓郁的国民意识和文化自觉意识,体现出复兴包括回回民族在内的中华民族的强烈使命感和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