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红崖湾的秘密:1978年陇西率先实行包产到户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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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包产到户的由来和今后的发展(1)

——关于甘肃省包产到户问题的考察报告

陆学艺王小强

在本人采访张自强、陈得录等领导、组织陇西包产到户的当事人时,他们反复提到当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农经所陆学艺和王小强深入陇西大地调查包产到户的事情。据张自强回忆,当时,陆学艺年龄稍大一点,也就是三十多岁的人,王小强是个二十多岁的青年人。他们在陇西调研期间,不怕陇西生活条件差,不怕群众家里卫生条件差,深入生产第一线,深入群众家里,了解和掌握了陇西包产到户的第一手生动资料,撰写了很有分量的调查报告,文章不但被中国社会科学院办的杂志发表了,而且被甘肃省委办公厅办的一份党内刊物也发了。张自强希望我设法联系上陆学艺、王小强两人。巧的是南开大学的刘纯彬教授熟识王小强,介绍我与王小强在网络上相识。王小强很是感谢张自强书记还记得他,要我代他向张书记问好,并向我寄来了他与陆学艺当年的调查报告,提供了陆学艺的联系方式。事后,陆学艺与我联系上后,他认为编《红崖湾的秘密》一书很有意义,既表示支持,又同意将与王小强合写的文章编出。——编著者

内容提要

本文作者根据对甘肃部分地区包产到户的调查结果认为:一在自然条件差,生产工具落后,生产者文化水平低的生产力水平上,硬要用行政办法组织吃大锅饭的集体生产,必然产生盲目生产,瞎指挥、财务制度混乱、干部多吃多占,农民负担过重等一系列无法克服的弊病,使广大劳动农民丧失生产积极性,从而使农业生产停滞不前。二在一家一户还能够使用简单的手工工具从事农业生产全过程的情况下,包产到户是适于生产力水平的劳动组织形式。三实行包产到户,是生产关系的一次很有必要的调整,决不是所谓的“权宜之计”。包产到户,不是几千年单干的简单重复,包产到户以后,也不会沿着原来“小队核算——大队核算——公社核算”这样由小集体到大集体,由集体到全民的老框框发展。在全国大工业占主导地位的前提下,商品经济的发展使包产到户具有广阔的前途,使它有可能成为中国农业现代化的起点,成为由自给自足的小生产向专业化、社会化生产和新的联合组织过渡的一个不可缺少的中间环节。

1980年8月25日到10月1日,我们在甘肃省农村调查,先在省里听了有关部门的介绍,然后到兰州市郊区、榆中,定西地区、定西、陇西,渭源等县作了实地调查。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共甘肃省委解放思想,在农业生产中组织了各种形式的责任制,其中最受欢迎的是大包干作业组。去冬今春,一些地区的社队开始搞了包产到户的试点,在全省广大地区,特别是困难地区,产生了极大的反响。很多群众认为这个办法好,纷纷强烈要求实行包产到户。对于广大群众的这种要求,省委本着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和放宽农村经济政策的基本原则,积极领导,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满足群众的要求。到今年8月中旬,搞包产到户的生产队已占全省111428个生产队的38.76%。夏收以后,在省委统一领导下,中部干旱地区和部分困难地区实行包产到户的工作已全面迅速展开。据省农委介绍,应群众强烈要求而计划搞包产到户的生产队,平凉地区和临夏自治州均达70%,定西和武都地区均达80%,天水地区达81%,张家川自治县达99.7%。初步匡算,除河西三个地区原则上不搞包产到户外,秋后搞包产到户的生产队将达到全省生产队总数的60%~70%。从我们在农村接触到的许多干部群众和农业生产的实际情况看,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在地广人稀、经济落后、生活困难地区索性实行包产到户的指示,确实符合这些地区农业生产力水平的实际,代表了广大干部和社员群众的心愿,合乎民意,大得人心。

一、包产到户产生的必然性

广大农民群众为什么这样强烈地要求实行包产到户?这个问题很值得我们深思。通过对甘肃部分困难地区农业生产力现实状况的粗略考察,我们深切体会到:三十年来,尽管我们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仍有相当一个数量的困难地区,目前的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不相适应,原有的体制限制了这些地区农业经济的发展,限制了农民改善生活的努力;农民群众实行包产到户的意愿,正是生产力要求调整生产关系的表现。

必须看到,农业合作化以后,在工业生产发展的带动下,农村的交通、电力、机械都获得了相当程度的发展。许多农村植树造林、兴修水利、普及文化教育、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建立商业网点,使很大部分地区生产的基本条件,发生了显著变化。对这些成绩,无疑,是应当充分肯定的。但是,这些成绩是不是就足以使农业生产力的性质发生根本变化?这些变化是不是就足以成为不断变革生产关系、搞“一大二公”的根据?这就很值得研究。

据我们考察,在甘肃,特别是在占全省耕地面积40%的中部干旱地区以及相类似的困难地区,农业生产的自然条件,新中国成立三十年来,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事实上,在“一平二调”的共产风和大炼钢铁运动中,在“以粮为纲”、“牧民不吃亏心粮”等错误口号指导下,原有稀少的植被不仅没有得到保护和发展,反而经常处于十分惨烈的破坏之中,长期以来,在单一抓粮、孤立地治水改土、平均主义吃大锅饭、人口增长等一系列因素的综合作用下,破坏生态平衡的情况已极为严重。近年来,甘肃省中部干旱地区水土流失面积已占全区总面积的91%,每平方公里年流失土壤5000—9000吨。其结果,一方面使该地区三十年发生了二十多次旱灾;一方面粮田越种越瘠瘦,加剧了农业生产上的恶性循环。另外,由于人口逐年增长,人均占有耕地面积也逐年下降。从这个情况看,可以说相当一部分地区农业生产的自然条件并没有明显的改善,甚至不如农业合作化以前。

从生产工具的现实状况看,新中国成立三十年来,农用机械和电力的发展,确实使农业生产的性质有了很大改变。但是在大部分山区和丘陵地带,山高坡陡,沟壑纵横,机械和电力发挥作用的领域,往往只限于磨面、碾米、打场、排灌、公路运输等农产品加工和辅助性生产。农业生产主要依靠的还是畜力,即所谓“二牛抬杠”。然而,今天许多地区的大牲畜,数量和质量都不如合作化以前了。例如榆中县,合作化以前有大牲畜:38683头,其中役畜32928头。1979年统计,牲畜头数减少920头,役畜减少2509头,整个牲畜质量下降。另外该县1954年只有农业户23514户,平均户有大牲畜1.64头;如今农业户激增为62977户,平均户有大牲畜仅0.6头。因畜力不足,个别地方还是人拉犁,所以群众有“耕地不用牛,套的剪发头”之说。至于农民手中的生产工具,除了部分铧犁有所改进外,大部分与过去并无差别。群众曾风趣地自嘲说“我们是1007部队”,即一根扁担、两个筐、一张锄。不能不承认,这是对相当一部分农村生产力水平的真实写照。

再从最主要的生产力——人来看。新中国成立三十年来,我们普及文化教育的成绩是不容否认的。但是,在很大一部分农民吃不饱肚子的情况下,文化教育也很难不受影响。各地农村,特别是困难地区,都有大量文盲、半文盲存在。例如原甘肃文教中上水平的陇西县,全县农村青壮年(16—45岁)120139人,其中文盲半文盲就有78185人,占65%。显然,在一些用豆子、树枝计算工分的地方,一方面干部不可能用结绳记事的方法来把握几十、上百人的集体经济;一方面,群众也不可能用同样的方法去理解集体经济。另外,这些农民读不懂《资本论》,因而不可能通过抽象的逻辑思维去超时空地建立起共产主义信仰体系。如果他们的生产条件和生活条件没能得到根本的改变,他们是决不会凭空启迪出“穷过渡”论者念念不忘的“极大的社会主义积极性”来的。

从以上我们对生产对象、生产工具和人三个方面的简单考察可以看出,这种生产力水平,与从“一大二公”退下来的政社合一、三级所有的体制,是不相适应的;而在这种生产力水平上硬要靠行政权力建立起一套行政的管理体系,则必然要发生与建立者的理论教条相违迕的“异化”,必然会很容易地使这种行政管理体制向封建主义性质的统治演化。不错,用算术的眼光看,即便是小生产的简单集合,也会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完成单个小生产所不能完成的巨大工程。秦始皇的长城、隋炀帝的运河,就是明证。但是,如果把这种临时性质的劳动组织形式,在平均主义的分配原则下,用行政管理手段,将其作为一种社会生产形态固定下来,就必然会带来一系列无法克服的弊病,从而挫伤直至泯灭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阻碍直至窒息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第一,农业生产种植种类繁多,经营项目广泛,其结果又受地理环境、气候、生产能力,市场供求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本来就是一个较复杂的过程。在各地自然条件不一、生产水平各异的情况下,将几十户农民组织起来共同生产,需要相当程度的文化水平和管理水平。可是许多地区的基层干部却缺乏甚至不具备管理集体生产的能力。例如陇西县生产大队、生产队两级干部8454名,其中文盲半文盲2536名,占30%。这当然会使许多生产队的农业生产,完全处于盲目的被动状态。据我们了解,很多干部除了机械地照搬上级的指令以外,既没有本事合理组织和使用现有的生产能力,也没有能力安排、计划本队的集体生产。许多困难队,年年换队长,年年生产上不去。渭源县祁家庙公社上对坡生产队,全队21户,1962年以来有18户当过生产队主要干部(队长、副队长、会计),其中8户人当过生产队长,却连一个小学毕业生都没有。另外,在我们政社合一的体制中,负责指挥农业生产之责的国家干部,对生产结果并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这就为凭主观意愿的“瞎指挥”大开方便之门。合作化以来,大炼钢铁、农业学大寨、以粮为纲、农田基本建设运动中一系列违反客观规律的“瞎指挥”,更给本来就处于盲目混乱状态的集体生产平添了无穷的灾难。

第二,组织集体生产不容易,管理集体经济则更需要相当程度的会计水平。在许多群众食不果腹、衣不蔽体的条件下,大量文盲半文盲的存在必然造成大量集体经济财务管理的混乱。据调查,定西地区10124名会计人员,能记上账的6034人,工作能力差到干脆不适合做会计工作的4090人,占40%。该地区去年调查了7148个生产队,其中账目较清楚的有3337个队,大致有账的3023个队,账目混乱不堪的有788个队。据陇西县1977年调查,全县生产队会计,业务生疏到不会记账程度的占30%左右,财务混乱、不能按时向社员公布账目的约占41%。其实在这些经济困难、文化落后地区,会计即使能算清账,能按时公布,群众也看不懂。我们接触的许多农村干部和社员群众,能说得上去年分配大致情况的没有几个。这种情况下,“民主办社”必然成为幻影。

第三,在物质生活资料普遍缺乏的贫困条件下,集体经济管理和财务的混乱,必然给少数人多吃多占和挥霍浪费集体财产、浑水摸鱼提供可乘之机。定西县去年在1872个生产队搞了财务检查,其中有经济问题的(贪污、挪用或缺款不清)就有192个队,占10%以上。临洮县新甸公社新甸大队的五个生产队,从1966年到1975年,十年时间竟干脆没有记账,分配时有多少分多少,多拿的就多拿了,少拿的就只好少拿。靖远县水源公社陡城大队20个生产队中,有14个去年没有分配账目,钱在谁手里是谁的。据陇西县云和公社1977年统计,全社用于请客送礼等不合理开支,粮食4910斤,洋芋15.59斤,买烟、茶、酒等花现金872.52元。该社双湾生产队因侦察失盗小麦550斤一案,又吃掉粮食550斤,洋芋1040斤,尚未破案。碧岩公社庞坪生产队队长贾思义,在社员没米下锅的情况下,还两次贪污476元。我们听到不少干部群众反映说:如果再搞一次“四清”,问题肯定会比当年大得多。

第四,在农业生产力水平很低,基本生产过程尚无需专业化分工的情况下,用行政办法集合起来的集体生产中的人为的分工,只能对农业生产起到阻碍作用。首先越来越多的基层干部脱离直接生产劳动,已成为群众的沉重负担。很多群众气愤地说:“我们过去几个村养活一个保长,现在一个村养活几个保长。”据我们调查,情况确实如此。例如榆中县上庄公社,26个自然村,新中国成立前属三个半保,有保长、保队副、保丁十余人;新中国成立初原三个乡,也只有干部十名左右;目前,按实行包产到户精简之后的编制计算,除去18名公社干部外,还有拿固定补助的6个个大队干部26名,49个生产队干部98名,三项合计142人。如果算上民兵干部、妇女干部、共青团干部、社办企业干部、计划生育等其他干部的补助,群众负担就更多了。另外,在三级所有的体制中,各种企事业对农业劳动力的平调,各种人为的专职分工,普遍造成农业生产劳动力严重不足,更成为农业生产者不堪忍受的沉重负担。例如陇西县渭河公社1977年共有3906个劳动力,实际上在农业生产上的仅有2224个,占57%;该社渭北大队1354个劳力,抽调外出(大都是精壮男劳力)的合同工、临时工,公社、大队企业工、水电工、扩路工、护林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专业队和各种非生产人员共508人,长期有病和其他原因不能劳动的135人,农业生产上只剩下711个劳动力,占57.5%。我们还调查了渭源县祁家庙公社布世生产队,该队52个劳力中有男劳力35人,最好的男劳力中有养牲口4人,放牛2人,养羊2人,开磨面机2人,开手扶拖拉机2人,护林员2人,赤脚医生1人,林场和公社医院的合同工2人,民请教师2人,长年基建队(1978年取消)5人,再加上基本脱产的正副队长2人,会计1人,保管1人,记工员1人,共计29人,真正在农业生产上的男劳力只有6人,其余全部是妇女、儿童和老人。老百姓曾自嘲说“我们是3861尖兵部队”(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不唯宁是,那些不从事农业生产的干部和专职人员,不仅要从生产队分粮食,而且工分普遍比农业第一线的妇女,儿童、尖脚老太婆挣得多,还要农业生产来特殊养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