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中国佛教与传统文化(第六卷)(方立天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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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印度佛教的创立、演变和外传(2)

释迦牟尼学说的基本出发点是,断定人生是“苦”。生老病死是苦,不得不跟所憎恶者在一起是苦,不得不与所喜爱者分离是苦,物质上和精神上得不到满足也是苦,等等。他认为人生的本质就是“苦”,人生所处的世界也是“苦”。为什么会有“苦”呢?因为有“生”。生是苦的开端,生命是受苦的实体。为什么会有“生”呢?这是由“业”决定的。人有身、口、意三业,这些行为、言论、思想决定了未来的果报。众生根据所造业的善恶不同的性质,而在“六道”(天、人、阿修罗、畜生、饿鬼、地狱)中轮回。众生为什么会“造业”呢?因为“无明”,即无知,对佛教所讲的一套学说无知。众生又为什么会“无明”呢?因为有贪心和追求享乐的欲望。因此,要消灭“苦”,就要“不生”(“无生”);而要“不生”,就要不“造业”;而要不“造业”,就要断除“无明”,相信佛的教说;而要断除“无明”,就要根除“贪”、“爱”。只有根除“贪”、“爱”等欲望,才能相信佛教,消除“无明”,进而不“造业”、“不生”,最后消灭“苦”,获得“解脱”。

释迦牟尼的这种学说,涉及人和世界的起源问题。他反对婆罗门教的神创造人和世界的说法,继承了刹帝利卜拉瓦罕王创立的“轮回”说和婆罗门教的“业力”说,进一步提出“缘起”说。“缘”,指条件、因果关系。他宣扬“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世界上的一切事物和现象都是互为条件、互为因果的。人生现象就是由“无明”、“行”(意志活动),乃至“生”、“老死”等一系列不同环节组成的互为因果的循环过程。因此,要消除后果,必须根除前因。要消除人生的痛苦,不能靠祭祀拜神,也不能是一味折磨自身,而只能采用净心和恪守道德规范的方法,消除“贪”、“爱”和“无明”这些产生痛苦的原因,才能达到目的。

(二)解脱说

消灭人生的痛苦,是为了达到解脱的目标。婆罗门教认为解脱的最终目的是,使个体灵魂的“我”和宇宙主宰的“梵”达到统一、同一,也就是所谓亲证“梵我一如”的境界。释迦牟尼反对这种主张,他认为人是由物质的与精神的因素和合而成的,没有精神的主宰,没有灵魂,人是“无我”的。他吸取耆那教的清净与染污的学说,又抛弃耆那教对于染污的原因和清净的证得的理论,主张以“涅槃”为解脱的目标。涅槃是梵文Nirvāna的音译,原意是指“火的熄灭”。释迦牟尼所讲的涅槃是指通过修持,熄灭生死轮回而达到的解脱目标,是佛教的最高理想。具体说,涅槃就是贪欲、无明、烦恼永远灭尽的精神境界,就是超越生死的解脱境界。相传,释迦牟尼在成道时,曾宣称他获得了真正的知识:生死已断,已得较高生活;无明已破,知识已生;黑暗已破,光明已生。他的心灵超越世间,得到了解脱。

(三)中道说

关于达到涅槃的方法,释迦牟尼在首次说法中,就根据他的实践经验明确指出,“享乐”和“苦行”是两种过分的行为,都不可取,不能学,只能“舍此二边,有取中道”。就是说,只有遵行不偏不倚的“中道”才是合理的正确的修行方法。他强调自我放纵和自我虐待是两种极端:一味追求满足肉体的欲望,是卑鄙的;自我禁欲,毁形残身,是疯狂的,二者都是无益之举,都不是正常的宗教生活。正常的宗教生活应当是正确的沉思、学习、行动。释迦牟尼的中道说,既和主张享受的顺世论不同,也和提倡苦行的耆那教不同,实质上是在取舍这两派主张的基础上并结合自己切身体验建立的,这就必然带有浓厚的调和色彩、中间色彩。历史的辩证法表明,正因为释迦牟尼的中道说不持极端,适应性强,所以很快获得了广泛的流传。

释迦牟尼也以极大的热情和精力,从事创建僧伽制度的活动。僧伽即僧团,是出家佛教徒的组织形式。当时婆罗门教并没有组织起来过宗教生活,耆那教是有组织的,佛教也实行有组织的修行生活。除了僧伽,佛教还有在家修持的信徒,称为“居士”。起初释迦牟尼只准男人出家,后来又允许妇女出家,甚至接受妓女出家。跟随释迦牟尼出家的人,以婆罗门出身的居多,也有商人、猎人、理发师、强盗、杀人犯等,奴隶是被禁止入教的,在释迦牟尼的传记中没有提到首陀罗加入佛教僧团的事,事实上他们也难以挣脱奴隶主的统治,出家修道。相传释迦牟尼有弟子500人,也有说1250人,其中有名的“大弟子”10人,如婆罗门出身的舍利弗和目犍连(简称目连),协助释迦牟尼领导徒众,出力很大。大弟子迦叶(摩诃迦叶)也属婆罗门种姓,传说后为佛教第一次结集的主持人。又如释迦族人阿难(阿难陀),是释迦牟尼心爱的随从侍者,释迦牟尼临终时就将最后的教导托付给他。释迦族人的理发师优婆离(优波离)、释迦牟尼的亲生儿子罗罗也是大弟子,此外须菩提、富楼那、迦旃延(摩诃迦旃延)、阿那律(阿尼律陀)也都是释迦牟尼的主要门徒。

起初,释迦牟尼并没有为僧团制定任何体制。僧团的戒律是根据所发生的事例逐渐形成的。遇到发生事件和疑难时,僧人请释迦牟尼裁决,于是他的决定被认为是关于此事的“法律”,也就是戒律。释迦牟尼制定的戒律,涉及个人品德行为,包括衣、食、住等生活方式的各个方面的一系列禁忌,构成了信徒们的宗教实践,也成为维护僧团组织和秩序的有力杠杆。这些戒律中,最重要的为在家和出家信徒共同遵守的五戒:戒杀生、戒偷盗、戒邪淫(出家的戒淫)、戒妄语和戒饮酒。至于为出家的僧、尼制定的戒律,更是条目繁多,非常严苛。重要戒律一经制定,就不更改。但是,释迦牟尼并不强迫他人遵守,也不要人发誓服从或作出理智上的牺牲。

释迦牟尼还为僧伽规定了云游乞食、雨季安居和犯过忏悔等制度。据传,起初释迦牟尼的弟子是一年之中不分季节地在外云游。每天步行到有人烟的地方募化午餐,手持饭钵,眼睛向下,默不作声,接受别人放进钵中的任何食物,包括肉食。有时也接受某一虔诚人士的邀请到其家中吃午饭,主人将其预备好的食品放进僧人的钵中,再吃。午后专心坐禅,不再进食。但是不久,释迦牟尼就吩咐弟子们遵守行脚僧人的既定惯例,一年之中大部分时间在外徒步旅行,雨季则休息3个月。印度雨季约在5月至8月之间,在此期间禁止外出,以免伤害草木小虫,而要在寺内坐禅修学,接受供养。这段时期称为“安居期”。在安居期即将结束、众徒拟分赴全国各地云游乞食以前,要召开为期两天的忏悔集会,称为“自恣”。请别人尽情(恣)揭发自己的过失、错误,自己进行反省忏悔;同时也随别人的意愿,尽情检举其过失、错误,以有利于改过归正。

随着出家僧人增多,集会需要一定的场所,每年坐雨安居,更需要有专门的居处,于是就有寺院的建立。释迦牟尼在世时,随着威望的日益提高,信徒们也逐渐形成风俗,专门为他修建房舍,供他休息、居住、坐禅、讲道。这些建筑已经具有寺院的规模。相传萨罗国舍卫城的一个大富商,叫做给孤独长者(须达多),他在皈依释迦牟尼后,想请释迦到舍卫城度过安居期。他选定波斯匿王太子祇陀(逝多)的花园,经过多次商谈,他以足够铺满全园的金钱购得此园。祇陀太子出卖了花园地面,而将园中树木奉献给释迦。因以两人名字命名,称为祇树给孤独园。给孤独长者在花园中修建了住室、休息室、储藏室、库房、厅堂、浴室、水池等,供释迦使用。祇树给孤独园也称为祇园精舍,与王舍城的竹林精舍,并称为佛教最早的两大精舍。释迦牟尼在此居住说法长达25年。

释迦牟尼创立佛教教义,并经过45年云游各地,广泛传播,吸收信徒,组织僧团,佛教逐渐为印度人所接受。释迦牟尼被弟子们奉为教主,他逝世后的遗骨被奉为圣物,成为信徒们顶礼膜拜的对象。他一生行事的重要地点也成为信徒们敬仰的圣地,如降生地迦毗罗卫、成道地菩提伽耶、初转法轮(首次说法)地鹿野苑和涅槃地拘尸那加等,都成朝拜的圣地。释迦牟尼在世时,把教义口授给弟子,相传在他逝世的当年,由大弟子迦叶召集众多比丘在王舍城共同忆诵确定佛教经典,即所谓第一次结集,由大弟子阿难和优婆离分别诵出经、律二藏。此后又再辗转相传,后世发展为《阿含经》。此经就是早期佛教基本经典的汇集。在释迦牟尼创立佛教和他逝世后100年间,佛教主要在古印度恒河中游一带流传,佛教教团比较统一,都奉行释迦的教法,比丘持戒严谨,基本上以乞食为生。历史上通称这一期间的佛教为“早期佛教”,也称“初期佛教”。

释迦牟尼创立佛教是东方文明史上的重大事件。它不仅影响了印度宗教和思想的各种部门,影响了尔后印度历史的发展,而且由于它的向外传播,也影响了亚洲许多国家的宗教、伦理、哲学、文学、艺术、民俗的变化和发展。

应当肯定,佛教绝不是拯救人类苦难、克服社会危机的灵丹妙药。它为人们所指引的解脱之道,只能导致人们去一味专心于个人的修持,以求达到个人的心灵平衡、精神愉悦,从而脱离社会的现实生活和火热斗争,无视社会的改造。历史表明,佛教在发源地印度流传到13世纪就趋于消亡了,在中国到唐代以后也走向下坡路了。但是佛教的产生,毕竟是曲折地反映了人民的愿望和要求,因而也是有一定的历史进步意义的。至于佛教所带来的文化的发展,其中有些内容也是应当予以充分肯定的。

释迦牟尼创立佛教,企图按照佛教教义去改造世界,使人民摆脱痛苦,获得精神的解脱。但是劳动人民的痛苦和剥削阶级的痛苦是根本不同的,广大人民的痛苦主要是由于剥削阶级的压迫和剥削,由于科学技术的不发达造成的。摆脱痛苦的正确途径,应当是铲除产生压迫和剥削的阶级根源,提高科学技术水平,发展经济,不断改善人民的生活。释迦牟尼强调解除痛苦、达到理想境界的途径是,出家修道,断除欲念,并且把希望寄予来世。这只能把人们引向消极的服从和忍辱的道路,使人们安于现状,听任现实命运的安排,逆来顺受,自我安慰,自我麻痹。这不仅不能减轻和解除人民的痛苦,相反,还有利于剥削阶级,成为他们维护统治的工具,从而更加深了人民的苦难。

从释迦牟尼创教活动得到的社会支持力量来看,佛教代表的是刹帝利、大富豪商的利益。佛教产生时,得到了摩揭陀国的频毗娑罗(影坚)王及其嗣子阿阇世王、萨罗国的波斯匿(胜军)王及其妻子末利夫人、释迦部落国的罗阇摩诃那摩、阿槃底国的罗阇摩度罗等统治者的大力扶植。如频毗娑罗王就给释迦供养,还给了一处宣传场所——竹林精舍。此外,上面提到过的大富豪商如须达多,就是释迦的最有力的施主。据佛典记载,释迦牟尼刚成佛时,从菩提树下站起来,最先向他奉献食品的是两个商人。在释迦招收的弟子中,起先是五比丘,其次就是商人耶舍,耶舍一次就带来了60个人,皈依释迦。佛教“五戒”中的“戒偷盗”,具有保护私有财产的作用,这在当时对促进商业发展是十分有利的。商人也最害怕战争,“五戒”中的“戒杀生”也备受商人的拥护。佛教徒和商人的主张都属于主张变革的沙门思想体系,是非正统的异端,同受婆罗门的歧视。经济利益、学说主张和社会心理的共同点,把早期佛教和商人结合在一起了。由此可见,佛教是代表刹帝利种姓和吠舍种姓中富商阶层的利益,而不是代表劳动者利益的宗教。虽然佛教并不直接代表劳动者的利益,但是它和刹帝利、商人互相依靠、互相支持,是适应当时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要求的,间接地对劳动者也是有利的。

释迦牟尼创立佛教的进步意义,主要表现在反对婆罗门教。婆罗门教主张梵神创造世界说,提倡杀牲祭祀,推行四种姓的不平等制度。佛教反对神创造世界说,不承认婆罗门的神权,不崇拜偶像。释迦牟尼也反对杀牲祭祀。婆罗门以祭祀为职业,祭祀规模大,时间长,要杀大批耕牛。婆罗门为国王举行一次“灌顶大礼”,要收取10万头甚至20万头牛的酬金。佛教不仅谴责杀牲祭祀,还规定了“戒杀生”的戒条,这对保护耕牛和发展农牧业,起着有益的作用,也是符合农民利益的。佛教还对种姓制度表示强烈的不满,反对婆罗门的四个种姓不可改变和“婆罗门至上”的观点。释迦牟尼主张“四姓平等”,首先是业报轮回方面的平等,也就是无论种姓、出身、职业的高低,都根据自身的业报决定生死轮回。婆罗门教主张,只有高级种姓的人才含有梵的分子,才能最终与梵结合、统一,获得高级的“再生”。佛教把人的宗教尊严置于从属于人的个性和品行的基础上,而不是从属于某一种姓的特殊地位上,强调每一个信仰者都可通过努力修持而期望获得超度。佛教打破人种优劣论,强调人格的教化和自我完善,认为修善业、有功德的低级种姓的人也可以在下世生于富贵人家,修恶业、有罪过的高级种姓的人也可能在下世生于低贱人家。其次是在出家修行和僧伽内部实行平等。佛教宣传所有的人都有权出家学道加入僧团,而不问其出身如何,属于哪个种姓。在释迦的僧团中,理发匠优婆离就是出身于低级种姓的。在僧团内部,不管原来种姓高低,都是彼此平等的。释迦牟尼的这种“四姓平等”的观念,在宗教领域里众生平等的观念,体现了一定的民主倾向,具有历史的进步意义。但是,释迦牟尼的“四姓平等”主张是不彻底的,他不是从根本上反对整个社会的种姓制度,而是反对婆罗门,其目的在于提高刹帝利和富商的社会地位,尤其是提高刹帝利的政治地位。对于种姓的产生,佛教不同意婆罗门教宣传的神造成的观点,而提出是由社会分工造成的新说法,并且在种姓排列的次序上,总是把刹帝利放在第一位。可见它并不主张从根本上废除种姓制度,只是想贬低和否定婆罗门种姓,甚至还迁就种姓制度,承认社会的不平等。同时,还应指出,释迦牟尼的“四姓平等”说,客观上还掩盖了阶级的对立和斗争,这又是有利于剥削阶级的。

此外,佛教的缘起说中,阐述了因果联系的理论,发挥了一切事物都是由多种原因、条件所构成,并处在永恒的不断变化的过程之中的观点,这都是合理的辩证法思想。释迦牟尼反对祭祀,不拜偶像,重视个体道德的自我修养,强调主体人格的自我完善,这也有其合理和积极的一面,虽然他所设计的宗教生活、修持途径、解脱目标,从总体上、本质上来看,是错误的、不可取的。释迦牟尼还反对神权,不承认神创造世界。但是又承认天神的存在;不承认灵魂不灭,但又主张轮回转世,从而陷入了深刻的理论矛盾之中,不得解决。

§§§第二节部派佛教、大乘佛教和密教

释迦牟尼创立的佛教,在印度经历了早期佛教阶段之后,又相继经历了部派佛教、大乘佛教和密教三个阶段,到13世纪初便在印度本土衰落了。

一、部派佛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