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道德情操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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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论上帝的法则:道德普遍原则的影响和权威(2)

另外,还可以从许多别的角度来证明以上观点。由于上帝至高的圣明和慈悲,他创造人以及其他生灵的初衷是想让他们得到幸福,除此之外不会有其他任何目的。让我们来观察上帝的这种行为,以证明增进幸福和驱除不幸是上帝所有行为的目的。道德感也会驱使我们想方设法地增进人类的幸福,也就是说,我们是与上帝同道的,一同为了追求人类的幸福。如果我们违背了道德感,那就等同于是在破坏和阻碍上帝为了让人类幸福而制订的计划,换句话说就是在某种程度上与上帝为敌。因此,当我们按道德感的指令行动时,会充满信心地祈求得到上帝的特殊恩典;当我们违背道德感的指令时,就不自觉地害怕受到上帝的惩罚。

也可以通过其他理论和天性来阐明上述道理。想想那决定这大千世界芸芸众生的普遍原则吧,稍微细心一点便会发现,这世界虽然貌似极端庞大繁复,但几乎任何一种美德都能够得到回报和鼓励,当然,特殊情况除外,这法则几乎屡试不爽,即美德的付出永远不会落空。工作上勤俭、持重,就会在所从事的行业里获得成功,这是一种合理报酬。那么是不是还存在着一些终生都不会得到任何回报的美德呢?美德最好的报酬是财富和敬意,而这些不是遥不可及。身边人的信赖与敬重,最能促进人们的诚信、公正和慈善美德的产生及延续,希望被人敬慕的人也许并不指望飞黄腾达,因为发财并不会给这类诚实公正的人带来更多快乐,他之所以感到快乐是因为别人信赖他。美德就是这样对珍重它践行它的人进行补偿。不过,在某种特殊的不幸事故中,好人也会被怀疑为是某种罪行的嫌疑犯,从而在今后的岁月里饱受人们的歧视和白眼。虽然他仍旧是个诚信正直的人,但却因为那场意外的变故失去了一切。生活中充满了不可预测的事情,一个谨小慎微的人,仍然可能被地震砸死或者被洪水淹死,与这种天灾比起来,好人遭到冤枉的机率要小得多。要取得身边人的信任和尊敬,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做到品质的诚信、公正和慈悲,这些品质最想得到回应的也是信任和尊敬。一个人的某种单一行为可能极易遭人误解,但人们却不大可能看错他所有行为的总体特征。只有在极个别的情况下,一个清白的人才有可能被误认为是有罪的。而且,出于对他一贯的规矩言行的熟悉,即使他真正犯了罪并且证据确凿时,也会有很多人为他辩解。同理,一个恶棍在他的品德不为人广知的情况下做的坏事,也许没有人会知道,甚至还会有人赞许他,但所谓纸包不住火,面具一旦被撕破,过往以及现在的种种恶行终会大白于天下。即使某件坏事并不是他做的,人们也难免将怀疑的目光投向他。罪行与美德都会得到人们的相应回应,并且出于普遍规律的调节,这些报答最终都是公正而恰如其分的。

虽然用冷静的哲学眼光来看,决定众生命运的普遍规范通常会使人们适得其所,优游其中,但是它们未必跟我们的自然天性完全和谐。某些美德会引起我们天然的好感,以至于希望把所有的荣耀和报答都归于它们,甚至是一些本应归于其他美德的荣耀和报偿。反之,某些罪行会使我们极度反感,总是希望它们遭到各种倒霉和羞耻的事情,包括那些本来不该归到它们头上的倒霉和羞耻之事。我们欣赏大度、慷慨和正直的气质,以至于希望用权力、财富以及荣誉等来报答,即使这些报偿同那些美德没有任何必然联系,而是应当归于节俭和勤劳。从另一个方面看,欺骗、虚伪、残忍等这些让我们厌弃和蔑视的行为不合常理地取得了某些好处时,我们会感到愤愤不平,就算有时它们也具备某些勤劳的品质,得到相应的好处无可厚非。一个恶人勤奋地辛苦耕作,而一个怠惰的好人好吃懒做,那么谁会在秋后取得丰收,谁又会在来年挨饿?恶人的某些优良品性也会得到上天的照顾,但我们却感性地偏袒那些懒散的好人,恶人的勤劳使他得到了过分多的报偿,而善人的一朝懈怠带给他多到不可理喻的痛苦。理性的产物——法律会剥夺那些叛国之徒的财产,即使他们勤勉从事,对那些热心公务但大手大脚的优良公民法律也会进行补偿。于是,在上帝的指导下,我们对财产进行重新分配,来履行上帝的旨意。在这里,我们奉行的规则与上帝遵循的也不完全一致,自然给美德以报偿,而给恶行以惩戒,这并没有涉及我们的思维和激情中的关于各种品德的优劣想法。相反,我们只看到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一点,所以努力使各种善行与恶行都得到相称的评价。上帝的规则对他来说是合理的,我们遵循的规则对我们自己也同样是合理的。两者都是为了一个同样伟大的目标:社会的安定团结、人性的完美愉快。

虽然人类习惯于通过改变财物的自然分配状况,而且就像诗人所歌颂的无所不能的神灵那样屡次用特殊手段来干预现实,惩恶扬善;但是,善恶的消长并不会取决于人类善良的意志。天地万物的自然进程非常迅猛,远非有限的人力所能干预。虽然自然进程的指导规范是出于最睿智高尚的目的,但其结果有时总会让后人嗟叹不已:大鱼吃小鱼,有准备的人打败毫无计划的人,而且各种计划只有符合上帝规定的方式才能实现,这些规则不止是客观必然的,也会充分合理地激发人们去勤劳敬业。在这种规则下,忠诚与正义如果受屈于残暴阴损,旁观者的心中将会燃起强烈的怒火。人们会对那清白无辜者惨遭苦痛报以何等的哀伤同情,又会对陷害者卑鄙的阴谋诡计报以何等强烈的义愤。冤屈虽然使我们感到由衷的愤怒,却往往爱莫能助。所以,当人们对世间的所有希望丧失信心时,就会把呼号正义的对象转向上苍,希望那位宇宙伟大的缔造者来到自己身边,亲自贯彻他制定的用以指导人类行为的各种原则,并亲手完成他为我们设定的各种计划。人们总是希望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一个人在这个世界的所作所为都会在未来世界里得到清算。于是,人们就会虔诚地信仰、向往那个未来世界。这不仅是因为人性的弱点或者顾虑重重,还出自最崇高最真诚的本性以及对善行的尊崇和热爱、对罪恶的厌恶和摒弃。

雄辩而睿智的克莱蒙特大主教对此有着夸张而富有想象力的评论,尽管听起来显得不够礼貌:“任由自己亲手创造的世界处在无序的混乱中,这种乱象和上帝的伟大相符吗?任由野心勃勃的篡位者废黜善良的国君,忤逆的儿子弑父,泼悍放荡的妻子杀夫,这些与上帝的伟大相符吗?那高高在上的上帝难道可以像看戏一样欣赏这一切荒唐悲惨的事情发生而置身事外吗?上帝的伟大就是在这些暴行面前表现为软弱、不公甚至暴虐吗?卑微的人就应该放任暴行,或者冷对善行吗?如果所有这些卑劣的表现就是我们如此崇拜的那个上帝的品格,我宁可不承认你是我的教父、我的保护人、我灵魂痛苦的安慰者、我怯懦时候的鼓舞者、我忠诚不贰的报答者。如果这样,你就只不过是个懒散荒诞的暴君,为了自己无聊的虚荣而践踏人类的幸福。你之所以创造人类,只不过是为了无聊时有可供摆布的玩偶而已。”

上帝被看作是人类行为的普遍原则的制定者,他观察我们今生的行为,并在来世对我们进行奖惩,从而让我们进一步认识到,指导自己行为的最高准则就是顺从上帝的意志,大凡信仰上帝的人都会承认这一点。只有大逆不道、极端荒谬的坏蛋才胆敢忤逆上帝的意志,并毫不理会智慧和权威的上帝给予他的指令。人的行为总会受利益因素的驱使。我们明白,即使自己的恶行可以逃避他人的注意和社会的惩罚,但永远无法欺骗明察秋毫的上帝,这亦是限制我们幼稚冲动的最后一道防线。很多人肯定经常想到这个问题,因此不会对此感到陌生。

宗教无疑强化了人类本性中的责任感,以致人们总觉得虔诚的信徒会比较诚实公正、值得信赖,因为人们认为宗教信徒的行为不单单只受那些通常准则的制约。俗人和信徒都重视声誉和理性,也重视他人的赞美和对自己的评价。但信徒还有另外一种约束:即他做任何事情,都会像至尊的上帝就在旁边监督一样谨慎,上帝对他的行为观察完毕后会立即进行清算或补偿。所以,虔诚的信徒最值得信赖。无论什么地方的宗教,只要不分裂为各怀鬼胎的卑鄙的小集团和宗派,只要他们视道德责任高于一切,而不是把注意力都放在繁琐教义上,没有通过荒唐的花哨仪式欺诈善男信女,那么我们就完全有理由对虔诚的信徒报以充分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