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道德情操论(上)
2442900000028

第28章 论良心的影响和权威(1)

在特殊情况下,软弱的人不能仅仅依靠良心的支持,他们不可能总是依靠那个想象中的与其心意相通的公正旁观者来支撑自己的信心。但是,在任何时候良心的影响和权威都是不可忽视的。只是在这个内心法官的指示下,我们才得以对与自己相关的事情了然于心,才能恰当地处理自己与他人的利益冲突。

如同肉眼看到东西的大小并非依它们的真正体积而是依它们的远近一样,人心之中天然生就的眼睛看起东西来也可能如此,并且,我们用几乎相同的办法来纠正这两个器官的缺陷。从我现在写书的位置来看,草地、森林以及远山的无限风景,似乎不见得大到能遮住我旁边的那扇小窗,而同我坐在里面的这间房子相比则小得不成比例。除了把自己放到一个不同的位置(至少在想象中这样做)在那里能从大致相等的距离环视远处那些巨大的对象和周围小的对象,从而能对它们的实际大小比例做出一些正确的判断之外,我没有其它办法可以对两者做出正确的比较。习惯和经验使我如此容易和迅速地这样做,以致几乎是下意识,并且一个人在能够充分相信那些远处对象是如何渺小之前,如果一个人的想象不按照对远处物体真实体积的了解扩展和增大它,那么他就必须多少了解点视觉原理,才能相信那些远处物体对眼睛来说只是显得很小却不是真正如看到的那么小。

由于原始人性中那些自私的感情顽固而强大,我们看重自己的蝇头小利甚于陌生人的最高利益,由切身利益引起的快乐或悲伤、渴望和厌恶情绪都甚为浓烈。只站在自己的立场上想问题,当然不可能将他人的利益也看作是理所当然的正常需要,于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便不惜损害他人的利益。只有我们转换了自己的立场,才能客观公正地处理这两种互相对立的利益的关系。但是,要使判断不偏袒于任何一方,我们就必须采取第三者的立场和眼光看待问题,而不能采取自己或对方的立场和眼光,因为这两种立场都与我们有利害关系。习惯和经验会让我们轻而易举甚至下意识地做到这一点。这时,如果正义感还不能纠正天性中的不公之心,我们就需要进行反思甚至是哲学思考:为什么自己对与我们休戚相关的邻人那么漠不关心?对他的悲惨遭遇如此无动于衷?

假如中国这个伟大的国家连同其数亿居民突然毁于一场地震,那么试想一个和中国没有任何关系的很有人情味的欧洲人听到这个消息后会有怎样的反应呢?我认为,他首先会对这些不幸的遇难者表示深切的哀悼,进而忧心忡忡、百般感慨地想到人世无常,人类辛辛苦苦创造的全部成果就这样在顷刻间灰飞烟灭。如果他是一个投机商人的话,也许还会联想到这种巨大灾祸对欧洲商界和世界贸易市场可能带来的影响。但是,当这一切悲天悯人的思绪全都过去以后,他还是会像平常一样悠闲平静地做生意、享受生活,似乎这种不幸的事件从未发生过。相反,即便是他自己遇到的最小麻烦,都会令他更为紧张不安。如果明天要丢掉一个小指头,他今天就无法入眠;但是,当他想到那素未谋面的亿万中国朋友在地震来临的前天晚上依然踏踏实实地酣眠,自己的小灾难与那样惨绝人寰的大毁灭一比就显得无足轻重了。一个天良未泯的人如果从未见过那亿万朋友,却愿意为了免除自己的小灾难而情愿牺牲他们的生命,人类的良心如此让人惊愕汗颜:即使一个腐败堕落至极的世界,也不会生出这样的恶棍。为什么呢?差别在哪儿呢?当我们消极地沉湎于卑鄙自私的感情的时候,又如何会在积极的道义方面慷慨激昂呢?如果我们总是沉溺于一己的私利而对他人的利益漠不关心,那么为什么普通人在很多时候、高尚的人在任何时候都愿意为了他人更大的利益而牺牲自己的利益呢?这不是人性中温和的力量,也不是上帝用来照亮人心的微弱的仁慈的火光,那只能够抑制最强烈的私欲冲动,这是一种在危难时刻更为强大的力量、更为有力的动机,这是理性、道义、良心,是那个内心的人,是那个判断我们行为的伟大的法官和裁判。当我们的幸福是践踏在他人的痛苦之上时,他的声音足以震慑住我们心中最剧烈的冲动,他大声疾呼道:我们不过是无数生命中的平凡个体,绝不高人一等;如果我们如此妄自尊大,必将受到人们的仇视、憎恨和诅咒。只有他才能让我们明白自己以及一己私利是多么微不足道,而且这个公正的旁观者的眼光才能纠正自己自私心理的歪曲发酵。他指出:慷慨的行为合情合理,而违反正义的行为则是丑恶的;为了他人更大的利益而牺牲自己的利益值得称颂,为了自己得到最大的好处而使他人受到哪怕是最小的伤害也是丑陋的。很多时候,不是出于对邻人的爱,也不是什么普世价值在推动我们按照神性的美德去行动。那只是一种在特殊情况下产生的更强烈的爱,一种更有力的情感,一种对光荣和崇高的爱,对伟大和尊严的爱,对自己本性中优点的爱。

当自己的行为会给他人造成直接的幸福或不幸时,我们不敢听从自私心理的使唤,把个人的利益置于众人利益之上。内心那个人会提醒我们:过于看重自己而不考虑别人,只会招来他人的蔑视和愤慨。贤能之人不会受这种情感的摆布。而任何一个优秀的军人对此都深有体会,他知道,如果他在尽军人天职、为国捐躯时踌躇不前,战友们就认为他是在危险面前退缩,从而对他投以轻蔑的目光。

个人绝不应该把自己看得比其他人更重要,即使自己可能获得的利益远远大于给他人带来的损害,即使前者比后者大得多;穷人绝不应该诈骗和偷窃富人的财富,即使赃物给自己带来的好处比给富人造成的损失更大。在这种时刻,内心的那个人会马上提醒他:你并不比周围的邻人更重要,而且你的私心只会招来人们的蔑视和愤怒以及必然会随之而至的惩罚,因为你违背了人类社会的安全与和平所赖以建立的神圣法则。正直的人会恐惧于自私行为给内心带来的耻辱感,那会是自己心灵上永远无法抹去的污点,他甚至宁愿无辜遭受外部的重大灾难也不愿自取侮辱。因为那条伟大的斯多葛主义的格言根植于他心中,它表达这样的真理:对一个人来说,用不正当的手段夺取另一个人的东西,或将自己的利益建立在他人的损失之上,要比由于肉体或外界原因造成的死亡、贫穷、痛苦等等所有的不幸,更加违背他的天性。

如果我们的行为不会给别人带来幸福或不幸,如果我们的利益和别人的利益毫无关联,更谈不上冲突,我们就不需要压抑自己与生俱来的、无法言传的自私心理以及对他人持有的冷漠态度。伦常教育让我们在所有重大的场合按照自己和他人之间既定的某种游戏规则行事,甚至平时的经济活动也能积极调整我们的道义原则以达到某种程度的和谐。但是,真正能纠正我们消极感情中偏差的东西,只有那极为整饬、精致的教育和严谨、深奥的哲学。

试图向我们讲授这一最难理解的道德课程的哲学家有两类:一类哲学家尽力增强我们对他人利益的关心,另一类哲学家则反向行之,即减少我们对自身利益的过分牵挂。前者让我们把爱自己的天性施及他人,后者则让我们将漠视他人的天性也诉诸于己。这两者的教义都远远背离自然合适的正确标准。

前者是一些哭哭啼啼、垂头丧气的道德学家,他们没完没了地指责我们竟然在众多同胞处于痛苦中时过着逍遥自在的生活:那么多可怜的人时刻面临着种种灾难,饱受贫困的煎熬、疾病的折磨和仇敌的欺压,挣扎在死亡线上,而你们竟然能视而不见,只是沉醉于自己的幸运生活而满心欢喜,这是多么邪恶的冷漠。他们认为,即使我们从未目见耳闻,还有一些人类同胞无时无刻不在遭受厄运的折磨,但这确为真实可想的东西,我们就必须以对他们的怜悯之情来抑制自己幸福生活中所有的快乐,并且脸上要习惯性地表现出一种悲天悯人的忧郁神情。但这是荒谬的:首先,对自己毫不知情的灾难表示过分的同情,简直是荒唐可笑、不合情理的。这个地球上每有一个受苦受难的人,就有二十个春风得意,或者至少还过得去的人,没有什么理由可以说服我们去为一个人哭泣而不是为二十个人感到高兴。其次,这种装腔作势的怜悯不仅荒诞,而且似乎根本就做不到;即使表面上能做到的人,那种悲痛也多是矫揉造作、多愁善感的惺惺作态;虚假的悲痛不能打动人心,只会使人们的神情和谈话不合时宜地变得阴郁沉闷。最后,即使这种心愿能够实现,也毫无用处,只能让抱有美好心愿的人更加感到痛苦。无论我们怎样关心那些跟自己素无瓜葛、完全为我们触及不到的弱者,都只是自寻烦恼、空自感伤,对他们毫无帮助。我们为什么要为远不可及的世界而自寻烦恼呢?当然,所有的人,无论在我们眼前或天际,都有资格得到我们美好的祝福,我们也会祈祷祝福他们。但是,就算他们是不幸的,我们也没必要因此而折磨自己。对于和我们毫不相干、我们既无法帮助亦无法伤害的人,所谓的关心只能是有限的,这也是上帝的明智安排。如果在这方面我们本来的天性有可能改变的话,那也不会带来什么好处。

我们有时候看到别人的成功会感到些许不快,这可能是嫉妒心使然,若没有这种自私情感的妨碍,我们可能就会快乐地向他表示祝贺。道德学家在责怪我们对不幸者缺乏足够同情的同时,也对幸运儿、权贵和富豪的崇拜心理大加批驳。

另一类道德学家通过降低我们对自身利益的关心程度来纠正人类消极感情中天生的不平等因素,古代的所有哲学派别莫不如此,尤以斯多葛学派为代表。斯多葛学派的理论主张:人不应该把自己与大众割裂开来孤独立世,而应该把自己看作是世界的一个公民、庞大自然界整体的一个微分子,为了整体利益他应该在必要时刻心甘情愿地牺牲自己的蝇头微利,一个人在心灵天平上不能将自己的私利凌驾于整体中其他同等部分的利益。我们应以世界上任何其他公民都会用来看待我们的那种眼光看待自己,而不应任由自私心理膨胀蒙蔽了双眼。我们应该把自己的事情当作邻人的事情,正如邻人看待我们自己的事情那样。埃皮克提图说:“当我们的邻人失去妻儿时,所有人都认为这是一种天然的灾难,是完全符合自然规律的事情。但是,想想吧,如果同样的事情发生在我们身上时,我们必会痛哭失声,不幸会将我们重重地压垮。所以,我们要牢记这一点:我们对于某个偶然事故发生在他人身上时所采取的态度,实际上也就是我们在同样的情况下自己的感受和想法。”

有两种个人的不幸会使我们的感情出离常轨:一种不幸先是影响与我们特别亲近的人,比如双亲、孩子、兄弟姐妹或最亲密的朋友等等,然后才间接影响到我们;另一种不幸直接影响到我们的身体、命运或者名誉,这些不幸通常是由疼痛、疾病、贫穷、耻辱、即将到来的死亡等等带来的。

前一种不幸无疑会造成我们情绪的剧烈波动,但是有时候也有可能只是冷静如常。如果一个人面对父亲或儿子的死亡或痛苦竟然无动于衷,好像他们是别人的父亲或儿子,他显然不是一个好儿子或好父亲。这种不通人性的冷漠态度不值得任何赞扬,只会遭到众人的愤慨和唾弃。然而,在家庭中经常有感情分配不均衡的情况,让人觉得不舒服。由于上帝聪明过头的安排,绝大部分人视自己的儿女高于父母,他们更爱下一代,因为接续香火的是儿女而不是日薄西山的双亲,再说,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和安全靠父母精心打理,而父母则很少有求于他们。因此,在这种强烈的感情面前,人们需要的是抑制而不是激发。道德学家们很少批评我们对子女的娇生惯养,只是力劝我们要克制对孩子的溺爱和过分的关心,这也同样暗示了我们不应该给予子女太多不适宜的偏爱。但是,他们会就孝顺的问题反复告诫:要情真意切地照顾自己的父母,在他们的晚年极尽孝道,以回报他们的哺育之恩。基督教也是如此,“十诫”要求我们尊敬自己的父母,对是否要热爱自己的儿女却毫无提及,因为上帝冥冥中已安排好我们怎样履行后一种责任。人们很少指责那些将疼爱孩子挂在口头的父母,却常常怀疑那些孝敬父母的儿女是在装模作样。同样,寡妇夸张的悲痛也让人们怀疑那是不是虚情假意。某种感情如果过于强烈,如果我们打心底相信其真诚,就会尊重它、相信它的真实性,就算我们可能不完全赞同,也不会予以严厉的指责。在虚伪的人看来,装模作样的表现也是值得赞扬的。

虽然我们对家庭感情的不均衡感到不快,认为偏颇的感情应该受责备,但也不会过分厌烦。父母对孩子过分溺爱和护短,最终对双方都没有任何好处;但是人们很容易理解这种感情,而不会对其大加指责和苛求。相反,如果父母缺乏这种感情,反倒让人觉得面目可憎:他对待自己的亲生儿女毫无温情,总是一副横眉怒目、暴跳如雷的样子,对任何事情都吹毛求疵,简直就是可恶至极的暴君、独裁者。当最亲近的人遭遇了不幸,我们不需要去强力压制激动的感情,这是正常而合适的,无动于衷才显得更虚假。在这种情况下,斯多葛式的冷漠不显得虚伪而矫情,是那么让人难以接受,以及这种想尽一切形而上学的诡辩伎俩而支撑起来的冷漠理论,除了助长花花公子的冷酷心肠继续傲慢骄横、飞扬跋扈外,一无是处。那些最出色地描绘了高尚微妙的亲情、友谊和其它一切个人和家庭感情的诗人和小说家们,例如拉辛、狄尔泰、理查森、马利弗、利科波民,不会都是在这种情况下比芝诺、克里西波斯或爱比克泰德更好的教员。

我们不会因为对他人的不幸予以适当的同情而忽视自己的责任,忧郁而深情地怀念朋友没什么不好,表面上的痛苦和悲伤似乎有损身心健康,但这是高尚品德和自我肯定的表现,不会给我们的身体、命运、荣誉带来不幸。有时候过分的感情表达显得不合适。但只有在极少的情况下,斯多葛式的冷漠无情才会浮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