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道德情操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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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论尊崇值得赞扬的品质,摒弃该受谴责的品质(1)

人是非常敏感的动物,感情高于一切:不仅生来渴望被人爱,也希望自己是可爱的,或者希望自己本来就很招人喜欢;他害怕被别人讨厌,也害怕自己真的让人讨厌,或者说害怕自己生来就遭人嫌弃;他期待来自他人的赞赏,也希望自身值得他人赞赏,或者说即使得不到他人的赞赏,依然自信地认为自己很优秀、无愧于任何溢美之词;他恐惧来自别人的谴责,也害怕自己的行为确实会遭来谴责,或者说即使谴责还没有降临也悲哀地确信自己就是得受点儿教训。

获得社会一致赞扬的某种道德品质会引发人们去追求、热爱,但并不意味着是追求相应的赞扬。虽然这两个原则之间有内在联系并且常常混为一体,但在许多方面它们是各自独立着的,且有着明显的区别。

我们会由衷地热爱和敬佩那些有着良好品行的人们,因为这不但会让我们心中升起一股美好的感情,还会鞭策自己的言行向他们靠拢,并成为可敬可爱之人。当我们被别人身上的优点佳绩折服时,会产生羡慕之情,进而为好胜心,也就是不仅仅停留在对他人的敬佩上面,而认为自己既然有做到跟别人一样好、一样值得赞扬的潜质,那么为什么不去超越呢?但是,要获得这种满足,我们有必要做一个客观无私的旁观者,尽力站在别人的角度审视自己的品质和行为,尽量采取别人可能对自己持有的态度。如果这样观察下来,自己感觉不错,我们就会感到快乐和满足,从而相信自己的能力,而如果别人真的是用那种我们在想象中揣测的眼光来评价自己的品行,然后观察的结果与我们非常相似,这种快乐和满足感还会大大增强。来自第三方的认可一定会使我们的主观认同更为坚定,也一定会强化我们关于自己的品质确实值得赞扬的自信力。从上面的详述中可以看到,我们热爱并追求某种值得赞扬的品质并不仅仅是为了得到赞扬,而我们希冀得到赞扬的源动力却是来自于对值得赞扬的品质的热爱。

如果某种品质得到众人的一致肯定和赞扬,但却不是出自最真诚的内心,这样的赞扬就会让我们的快乐大打折扣。人们因为不明真相或误解而随意地给予我们的尊敬和钦佩绝不是充分的,一旦我们意识到自己实际上并不值得被如此热爱,且一切真相大白后人们会完全转变感情取向来重新定位我们,满足感就会大为减少。如果一个人称赞我们是因为我们要做从未实现的行为,或者他称赞的是和我们的行为毫不相干的动机,那么我们会感到些许的沮丧,因为他称赞的对象是别人而不是我们自己,而这种称赞比任何责难更让人觉得难堪,他会让我们不断回忆起自己应该有而实际上根本不存在的令人羞耻的遗憾。打个比方,人们恭维一个涂脂抹粉的女人皮肤好,也许会满足她的一点虚荣心,但这种恭维却会让她联想起自己真实的肤色不过尔尔,相形之下不免深感羞愧。为一种似是而非的赞美感到高兴,只能证明其内心是极其浅薄、轻浮和空虚的。这也就是所谓人类的虚荣心,它委实害人不浅,正是它诱发了那么多极其荒谬卑劣的恶习,生发出虚伪做作和庸俗的谎言。如果没有足够的社会经验来清醒地认识这些庸俗的习性,我们大可以想象自己对庸俗所持有的最起码的感觉,然后就不会被庸俗误导了:爱吹牛皮的傻瓜绞尽脑汁地编造出一套子虚乌有的冒险故事,以期获得朋友们的赞美;妄自尊大的花花公子摆出一副道貌岸然、位高名重的空架子,连自己的内心也瑟瑟作颤。他们无一例外地陶醉在自己编织出来的春秋大梦中。这种水月镜花式的荒唐幻想会被任何一个有理性的人一眼看穿。虚荣者如果站在原以为被自己骗过的人们的立场就会惊讶于他们缘何会给予自己那么高的赞美,他心里实际上非常清楚朋友们究竟用哪种眼光看待自己,那种眼光完全不是他们表面上流露出来的赞赏。但可惜的是,强大的虚荣心总是会用浅薄的弱点和轻浮的愚蠢蒙蔽他们的眼睛、阻止他们反躬自省;当真相大白于天下的时候,或者当他们真的意识到自己卑劣的实质后,他们就会意识到虚荣的假象终会露馅,那只是迟早的问题。

昧于实情、无根无据的虚飘赞扬不会给我们带来真正的可靠的快乐,因为这种满足感经不起严格的考验。相反,即使并没有得到实际的赞扬,但是我们的行为在各个方面都符合标准规则,按照常理也一定会得到称赞和认可,这样的情况却会给我们带来真正的安慰:不是因为可能会得到赞扬而兴奋,而是为自己的行为值得称赞而内心愉悦。想到别人会对自己的行为毫无疑问地肯定,就算实际上没有得到任何称赞,心情还是会很愉快;反之,如果自认为自己的行为理应受到责备,就算周围的人并没有责备我们,也会感到惭愧的。也就是说,一个人在行动时已经恰如其分地遵循了公众普遍认可的标准,那么他在反省自己的行为时心里就会坦荡明净:站在公正的旁观者的角度来审视自己的行为时,他完全理解影响那些行为的全部动机。在回顾行为的每一个细节时亦会满心欢喜,因他此时用来看待自己的眼光并不是旁观者实际的眼光,而是人们在充分了解了他之后所可能采取的眼光,故即使人们对他毫不知情,他也不会在乎。如果他盼望已久的称许和赞美最终到来,他会带着同感毫不吝惜地称赞自己;即使迟迟没有得到人们的赞美,他也不会沮丧,因为那只是大家对实情一无所知。他对自己的行为可能会自然而然地带来怎样的结果明了于心,这些因果联系紧密纠缠捆绑在他的脑海里,使他习惯上预见到某种行为理所当然会带来怎样的感情。现实中的人们汲汲于追名逐利甚至不惜抛弃生命,他们知道一旦生命停止一切将烟消云散,但那份终将赋予自己的荣光却支持他们在想象中憧憬着一切可能;他们之所以做出常人无法企及的壮举,是因为耳边不断回响的虚幻的喝彩声和心头永久萦绕的清晰得只有自己能听见的赞美声驱散了他们心中对未知因素的恐惧感。就实际情况而言,赢得身后名和在现实世界中永远无法得到赞同之间,没有多少区别(来自现实世界的赞同只有在世人准确地了解我们行为的真正价值之后才可能发生)。既然前者常常会给后世造成异常强烈的影响,那么后者理所当然地会受到高度重视。

人喜欢取悦而不是得罪别人,上帝造人的时候就赋予了人这样的原始感情。他教导人为得到来自同胞的赞扬而快乐,而来自同胞的反对会让人感到痛苦。因为同胞的赞同最能让人愉快和惬意,他们的侧目则最令人羞赧和不满。

但是,如果一心只想着能得到同胞的赞同,而无法承受他们的批评,人是无法适应社会生活的。因此,上帝造人不仅让他渴望得到别人的赞同,也让他渴望自己拥有某种值得别人赞同的品质,或者说能够在人群中自我认同。前一种愿望能让人在表面上适应社会,假惺惺地行善隐恶,而后一种愿望才能让人渴望去真正适应社会,崇尚真善美,痛恨假恶丑。对一个健全的心灵来讲,后一种愿望似乎更为强烈。那种自欺欺人的称赞只能让最软弱肤浅的人陶醉其中、洋洋自得。肤浅者为之眉开眼笑,理智之人则无论何时都会坚决地予以拒绝。虽然理智的人在自知不值得赞扬的时候不会感到愉快,但是只要他认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无愧于赞扬,即使自己什么也不可能得到,他还是会觉得非常快乐。这是因为,在他看来,在不值得赞同的事情上获得人们的赞同不是什么值得追求的目标;就算是在值得赞同的情况下得到人们的赞同,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情。他毕生所追求的最高目标只是成为那种值得赞同的人。

只有在最卑鄙的虚荣心驱使下,人们才会渴望得到不该有的赞扬。在有必要得到赞扬的情况下,我们所渴望的不过是一种最基本的公正待遇。即使是在智者看来,仅仅热爱良好的名声和崇高的荣誉,而非觊觎从中可能得到的好处,也没有什么不对。只是智者不会把这些杂念放在心上,而且除非他确信自己的言行举止完全符合社会的一切标准,他绝不会贸然去做。此时,他不需要来自别人的赞赏以加强自我认同。即便这种自我认同不是他唯一的目标,至少也是他主要的目标,即他有能力担当就会去追求的目标,而对这个目标的热爱就是对美德的热爱。

总有一些品质会不经意地引起我们的喜爱和赞美,我们也很愿意在赞美和喜爱中升华出令人愉快的感情;同样,也总有一些品质会让我们憎恨和蔑视,想到自己也可能沾染上这样的坏习气,不免更加害怕。此时,自觉自己可恨、可鄙,比他人憎恨和蔑视我们更让人觉得恐惧。如果我们感到自己的行为毫无疑问会招来人们这样那样的感情,即使在人们信誓旦旦地保证不会对我们报以憎恨和蔑视的情况下,心里也会惴惴不安。一个人的行为违背了游戏规则,无论别人怎样劝他不要杞人忧天,说什么永远不会有人知道他的所作所为,也不会减轻他的罪恶感。只要站在公正的旁观者的角度审视自己的行为并发现自己无法容忍所有造成这种行为的动机,他就会为自己的行为感到无地自容。而如果他的行为已经众人皆知,那更是心灵上的奇耻大辱。彼时除非他对周围的一切视而不见,否则他无法在心灵上逃脱自己的愧疚感、在精神上摆脱来自他人的蔑视和嘲笑。如果此前周遭的人确实如此对待过他,那么他会觉得自己理所当然还会遭到报应,而且一想到那种曾有的折磨就胆战心惊。但是,如果他的过错是人神共愤、罄竹难书的巨大恶行,而不是仅仅会招来腹诽非议的小小不当,那么在清醒的时候,他一回想自己的行为,恐惧和悔恨就会痛苦地吞噬他的内心。即使他也深信没有人会知道自己的罪行,甚至冥冥中的老天也不会给以什么报应,那些可怕的感觉依然会如影随形地追随他一生,理应受到同胞的憎恨和愤怒的罪恶感让他寝食难安、度日如年。在真相大白之后,如果还没有放下心中的罪恶感,他一想到人们日后看待他时的怪异态度、表情和目光,恐惧和惊骇就会加倍袭来。良心深受谴责的人会感到这种极度的痛苦:它像魔鬼和复仇女神一样纠缠着自己,一个有罪的人,从而一生不得平静、安宁,经常深陷在自暴自弃和心烦意乱之中难以自拔。即使他自信能够隐瞒罪行,即使他根本不相信什么宗教,他也无法从中得到解脱;能够免受这种非人折磨的只有人类中最卑鄙最无耻的恶棍,他们才不在乎什么美名清誉,也对德行善恶完全漠不关心。这些极其令人不齿的人在犯下弥天大罪之后,往往会沉着冷静、想方设法为自己开脱罪责,甚至为了摆脱自己危险的处境,会主动承认在常人头脑里难以想象的罪恶。因为他们知道自己的罪行会激起那些被冒犯的人们的义愤,与其去饱尝那种想象得到的罪有应得的报复,不如像设想的那样以死来平息人们的愤恨之情,至少这样可能减轻别人对自己的憎恨,多多少少能够弥补自己的罪过,而自己将领受的可能是别人的同情而不是让人感到害怕后产生的怨愤——只要自己在伏法后平静地死去,来自同胞的宽恕与自己在揭发罪行前的无所谓相比,无疑是会让人高兴的。

即使刚强有力、不溺于情的人在这种情况下也害怕受到人们的责备。想到引发责备的过错更加恐惧难当,为了减轻这种恐惧感,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良心的自责,除非本来可以躲过谴责和惩罚,否则他们也认为自己有必要心甘情愿地去接受一些惩罚,并认为自己是罪有应得的。

最轻浮浅薄的人会因为一些自欺欺人的荒唐赞扬而自鸣得意,而意志异常坚定的人即使面对不应有的指责也会深感屈辱。他们大可以对在社会上传播的关于自己的流言蜚语嗤之以鼻,因为这些传闻本身荒谬不实,必然会在几周甚至几天之内不攻自破、烟消云散。但是,一个清白无辜的人即使拥有最坚定的意志,当别人将一个莫名其妙的惊天罪名归咎于他时,还是会震惊不已、羞愤交加,特别是当这种诋毁碰巧和一些貌似证据的事情一起发生。他屈辱地发现所有人都如此鄙视自己的人格,还津津有味地臆想着这些罪名可能属实。就算清者自清,这些谣言还是难免会在他的人格上涂抹一些不名誉的污点,甚至连他自己也这样想。他是绝对不会也不可能对这种严重的伤害予以还击的,但由此而生发的内心的忧愤是一种极其痛苦的感受,没有什么比这种无法平息的冲天怨气更折磨人的了。在一个清白无辜的人看来,世界上再没有什么比遭人诬陷说犯有令人发指的罪行而被送上绞刑架更为不幸的事了。此时,就是那些确实罪有应得的犯人的痛苦也比不上他内心的煎熬。窃贼和劫匪这类无法无天的罪犯一般不去想象自己的行为有多么恶劣,也就谈不上悔罪。他们已经将上绞架看作是在劫难逃的宿命,因而才不在乎这种惩罚是否公正。因此,当这种命运终于来临时,除了觉得自己没有同伙走运外,他只好听天由命;除了对死亡的恐惧之外,没有别的事情能牵挂这颗即将离世的心,这些卑微的可怜虫也能够面不改色心不跳地战胜这种恐惧。相反,清白无辜的人痛感自己遭到不公正的惩罚,由愤怒而引起的痛苦远在对外界恐惧带来的不安之上。当死亡似乎带着一种比平常更加黑暗和忧郁的阴影在渐渐靠近时,担心惩罚后可能带来遗臭万年的名声会让他惊恐莫名,想到今后亲朋好友们是带着羞愧甚至恐惧来回想他那莫须有的可耻罪行而不是满怀遗憾和深情来怀念自己时,他更加痛不欲生。人类向往安宁,也希望在所有国家中,这类致命的意外事故尽量不要发生,但是它们却不时出现,即使在正义之风盛行的地方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