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言为爱落泪心无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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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梦中的时光(3)

1993年夏天,铜锣湾街头,我穿着白色校服,背着重重的书包,脚步匆匆的饶过血溅街头的亡命徒们。却在街角看到了漠然注视一切的你。那一瞬间,感受到的是你眼中传来的无边的寒冷。当金黄色长发男子拿刀用力刺向另一个男子的背后,你嘴角似乎微微笑着。而我的心像被刺透的身体,猛烈的颤抖着。

1998年5月31日,在继父将我赶出家门后,我背着吉他,走上了并不平坦的音乐之路。肮脏的地下室,嘲笑,侮辱,在忍受一切后,我又遇见了你,你递给我一个信封,一言不发的走远。

信封里装着的是一张金卡和一张画。你为我描绘了一幅美丽的梦。雪山,麦田,溪流,村庄,少年,不属于我,更不属于我们。

你永远不知道,那幅画,我至今仍然珍藏着。那张卡,被我抛得很远很远。对于我来说,这是一种伤害。

2004年,武道馆体育场一片寂静,已经是凌晨4点半。天色微微发亮,昨夜的狂欢气氛已经渐渐暗淡。O.S.T乐队的贝斯手,也就是我,站在场地中央,橙红色的曙光喷薄欲出。透过场馆的如丝晨曦勾勒出一个女子的轮廓。场馆内几乎空无一人,独留我们两人在默默的对视着。乐队的几个兄弟累到在运动场的休息室,亚洲巡演使我们精疲力竭。

我捋了一下金色的刘海,点了一支登喜路。

你穿着略显单薄的衬衫,似乎很旧的levi‘s牛仔裤。你缓缓的说“光芒万丈的你,出现却又将消失。”

你走了过来,递给我一样的东西。我看到了我扔掉的那张卡。

“其实在我心里你一直很努力,也很有天分”你没有说下去,因为我已经捂着脸,蹲在了地上。

我看到了卡的背面,细小的字写着“钱是借你买吉他的哦,挣了钱双倍还我,卡号后7位是我的电话,期待你的来电,我喜欢你。”

我抬起头,美丽一如往日,我站起身将她抱在胸前,感受到了一如初见般的冰冷。她推开了我“我已经结婚了。“我看着她手上的钻戒,苦涩笑容蔓延到了嘴角。望着脚下的草地,明亮的绿,温润的水滴蔓延。我们仍在互相注视,直到世界恢复寂静。

在1995年的夏天,我在她的桌子旁偷偷的放了一张纸条“嘿,我们之前在铜锣湾见过面的竟然分到了一个班,之后三年都要成为同学了呢,相信我们一定会成为朋友的。”谁都不知道,纸条被风吹得很远很远,谁都不会相信,这一切的错过。

颓废娃娃

每次都是在这里听Hip-Hop;每次都是在这里抽紫树;每次都是在这里良心发现。他整个人都投入在了美妙的幻境中,被烟头熏黑的眼睛,充满着迷茫。骨头缝里流露出的那股痞子气,是一种特有的气质。看看照片上的那个娃娃般的肖像,他疑惑的点头,那么善良的面孔?谁的?

每次都是在那里听R&B;每次都是在哪里抽More;每次都是在哪里百无聊赖。她整个的人都隐匿在了喧嚣的环境中,被酒精麻痹的面孔,充满着疲倦。骨头缝里流露出的那股淑女气,是一种童年的积淀。看看照片上那个舞女般的肖像,她疑惑的点头,如此妖艳般的面孔?谁的?

对差生来说日子结束在早晨,男孩喜欢在上学的路上经过河边的一排排杨柳,他一直相信,柳树是有灵性的。是一个孤单的灵魂,一个仅仅会随风起舞的灵魂。他毫不在意老师是否在班级中谈笑风生,他喜欢早晨看着晨练的人群,那些老人,所迸发的夕阳般的魅力是他痴迷。他可以感受到每个人的内心:红的,黄的,白的,绿的。他对自己的这种奇妙的感觉,丝毫不提。他不想叫人把他叫做怪胎。他喜欢刺激,讨厌生命在虚无中过渡,他无休止的挥霍自己的青春。他喜欢李白的“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他的灵魂从来没有清醒过,他喜欢把生命当游戏,仅仅是游戏他总是寻找任何寻欢作乐的机会。无聊的生活是对他最大的讽刺,他讨厌平淡的生活,所以、他会抽很多烟一盒,两盒,三盒。他调侃的对朋友说“哥抽的不是烟,是命”

对差生来说日子会开始在傍晚,女孩喜欢在放学的路上经过街边的一家家夜店,她总是思考,那家夜店收留她?夜店的故事每夜都在变化。新鲜的不能在新鲜,就像腐烂的肉块总能吸引蝼蚁一般,哪里的刺激,会令所有的痞子、砰然心都。刺激=夜店,这是一个多么完美的夜店公式,或许、日子的无聊会令一个女孩感到抓狂,于是她学会了酒精麻痹自己。在那些无赖的嬉笑声中,喝完一杯杯的酒。直到最后一个无赖被她灌醉,她扬起自己笑颜,娇红的脸庞,冲那些无赖嚷嚷“都他娘的垃圾”然后,冲出夜店。在街角、一吐为快。吐完,她哭了,她何尝不想“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每个和她一样的女孩都想要这样的生活,可是,谁会要她这个如此放荡的女人,谁配的上她的家庭,她的背景。每次,和那些姐妹喝酒抽烟是说“妹喝的不是酒,是毒”

他喜欢在街角看一个女孩,这个女孩却不认识他,他每次看到女孩喝的烂醉,他会心痛。至于心痛的原因,烟头知道,可惜,他们的生命已经熄灭了。每次在街角听着Hip-Hop等着那个女孩出来吐得不省人事,他才会觉得一天没有虚度。自己很变态,他总是对自己说。因为,他不了解自己为什么会在这里等待一个女子吐得不省人事,他给自己找了不错的接口,一次,他和往常一样,只不过、几只喝醉的混混出现在他一如既往的景色中,嘻哈的服装,高大的身材,老式的录音机,不成调的Hip-Hop。他鄙夷着,像是鄙夷一群狗。他打跑了那些无聊的混混,貌似女孩的贞洁抱住了,鬼知道,自己是不是在做无用功,不过他还是给自己找到了一个不错的接口,见义勇为、护花使者。

她喜欢在篮球场看一个男孩,这个男孩却不认识她,她每次都在自己的窗台向球场张望,他在等一个总是打架的男孩,他喜欢看那些暴力的镜头,四溅的鲜血,飞舞的板砖,还有那个喜欢笑眯眯看着对手的男孩。她总是幻想,男孩被打得没了人样,因为,自己没见过男孩被人打。她觉得自己很贱,会趴在窗台上看一个男人。她在心里嘲笑自己,然后拿出手机,打通那个喜欢自己的男孩“我再也不想见你妈的垃圾”她对着电话穷嚷了几句。便又趴在了窗台,看那些警察处理作案现场,树在微风中荡漾,阳光在树上荡漾,花在阳光下荡漾,花在心中荡漾。她听到花在嘲笑自己“我再也不想见你妈的垃圾”她哭了,为谁哭?她自己也不知道、或许是那男孩。

男孩约了几个朋友,又找了几个女人,连续几天的无聊,击垮了男孩的最后一道防线,刺激、刺激。他在心中默念,为了刺激,他突然萌发了、玩女人的想法。几个人扭曲在一起,男孩也搞不懂自己到底玩了几个女人,他只记得。昨夜他喝得很多。呼吸着浑浊的空气,他突然想到了那个女孩,昨天,她还是在哪里喝酒么?我要去找她“你好坏”身边的女子娇羞的抚摸着他的脊背,感觉像是妓院,他丢给女人钱包,忘记是多少钱在里面,他只想逃离这个散发这腐烂气息的地方,上学的路上,依旧是杨柳伏岸,只是树叶早已凋零,这便是北方冬天的残酷,那些树没了灵性,男孩淡淡的想,他这次没有留恋那些晨练的人,他突然想早早的赶到学校,好好的上一天的课。

女孩和人打赌,千杯杯不醉的她喝醉了,她迷茫的被一群人抱出了夜店,感觉有人在撕扯她的裙子,她下意识的用手提着裙子,不叫那奇怪的力量扯下裙子,在衣服被撕裂的瞬间,她清醒过来了。她拼命的嚎叫,希望有个人来救她。那些面目狰狞的流氓在色无忌惮的玩弄着她的身体,她拼命的反抗。毕竟是一个柔弱的女孩子,原本的空旷的大街,把她的呼救声放大到了无限制的分贝。她在崩溃,她突然间后悔了,后悔子的放荡不羁,后悔自己没有安心的在家里过平平淡淡的日子,同时也憎恨着社会的黑暗,为什么,会有这么一群禽兽。忘记了,有多久。她清醒了,看着周围麽生的环境,她看了看自己,从民警的讲述中得知自己的获救经过她很是欣喜,她匆匆的赶往学校。

他停住了,看着那个熟悉而陌生的身影。她也在这个学校?他疑惑的望着她。可是,想想那个放荡的自己,那个在昨夜云雨的自己,配么?他反问自己。

她停住了,看着那个熟悉而陌生的身影。他也在这个学校?她疑惑的望着他。可是,想想那个****的自己,那个在昨夜疯狂的自己,配么?她反问自己。

他走进了学校,永远不知道自己是她关注的男孩。她走进了学校,永远不知道自己是他保护的女孩。

平行线,努力的靠进、永不相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