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都市巨星
2356800000426

第424章 乐队试镜

五楼看起来就显得十分私密,走出电梯就只看得到眼前不到一百平方英尺的狭小空间,中间被一面玻璃墙区分了开来,中间种植着绿色盆栽,左右各有一张黑色的办公桌,看起来这一层被区分为了两个办公室,也就是百代唱片高层驻扎的地方了。雨果想着,会不会分别是唱片部门和版权部门的高层,不过楼上还有空间,也说不定办公室的分配到底是什么安排的。

左右看一看,就可以看到左手边的办公桌上放着“罗杰-法松”的铭牌,不过亨利根本没有任何犹豫就直接走了过去,坐在办公桌后面的秘书显然是认识亨利的,微笑地站了起来,“你终于来了,罗杰正在等你呢。”

亨利随意地挥了挥手,径直朝着办公室门前进,不过走到门口时却停下了脚步,看着秘书站起来敲了敲门,然后先是说着“亨利到了”,停顿了约莫两秒之后,就打开了办公室的门,示意亨利和乐队成员都可以进去了。

跟随着亨利的脚步走进眼前这间办公室,黑色主色调在巨幅落地玻璃墙的阳光之中削弱了少许肃穆,柔软的地毯将脚步的声音都巧妙地化解干净,视线余光可以看到不少绿色盆栽的身影,而墙角一面硕大的橱柜整齐摆放着黑胶唱片、卡带和光盘收藏,音乐公司的感觉扑面而来。

雨果落在了后面,看到一个高瘦的光头中年男人站起来和亨利寒暄,他心中却是有些讶异的,因为他记得亨利说罗杰只是唱片部门的副经理罢了,这个级别可算不上顶尖,但罗杰却能够拥有如此豪华的办公室。理由可以有很多,但雨果脑海里的第一个猜测就是:他是百代唱片派来美国发展的前锋,虽然说在总公司职务不是太高,但对于美国市场却拥有很大的决定权。

如果真的是这样,亨利能够和罗杰直接搭上话,那么亨利的能量就更加不可小觑了。而亨利听到了荣耀至死的犹豫和考量之后,主动提出让乐队先进行面试的原因,就值得商榷了,这显然就是亨利在为自己增加筹码,他不愿意在签约条件上退让。雨果不由有些好奇,玛丽亚到底是放亨利栽了多么大的跟头,让亨利如此坚决。

“雨果-兰开斯特。”看到正面走过来的罗杰,雨果连忙收回了思绪,伸出右手和对方握了握,简单自我介绍到。

但是罗杰却没有立刻松开雨果的手,而是愣了愣,然后回头看向了亨利,“你可没有告诉我这支乐队里有一位大明星。”亨利居然没有打着“雨果-兰开斯特”的名号卖狗肉来吸引罗杰的注意力,硬生生为一支全新乐队赢得了面试机会?

“在我眼里,只有歌手和演员的区别,我认识的演员可没有几名。”亨利倒是一点都不觉得脸红,再次确认了他不认识雨果的事实。

罗杰看起来却是对亨利的个性一点都不意外,他回头来对着雨果露出了一个大大的笑容,“很高兴认识你,现在看来,我可是挣了一个大便宜,他们绝对要羡慕我了。”

雨果听得出来,这里的“他们”应该是指百代唱片的竞争对手们。此时雨果终于认真打量了眼前的罗杰,其实他不是光头,脑袋两侧是有头发的,只是发际线已经退后到了后脑勺,这让整个脑壳都光秃秃的,灰白色的头发不知道是年龄原因还是原本的发色,高耸的额头上布满了皱纹,一双并不大的眼睛满满都是笑意,却让人看不清楚他的真实情绪。罗杰应该是五十岁以上的年纪了,又是身居高职,可以想象,他应该是一位老狐狸,这种大公司的领导层没有一个是糊涂人。

“是礼包还是炸弹,谁知道呢?”雨果笑呵呵地用一个小幽默做了回答,表示了自己的谦虚,这让罗杰呵呵笑了起来。

在黑色的沙发上坐了下来,不想这居然是那种生皮革的硬沙发,坐下来海绵根本就陷不下去,倒让人有些意外,也可以看出罗杰个性的一角。玻璃桌面上摆放着一份报纸,雨果视线余光留意到了,赫然是“纽约时报”,而翻开的页面并不是头版,而是娱乐版,娱乐版的头条十分醒目,“横空出世的摇滚乐队:荣耀至死!”写到乐队名称时,用红色的字体渲染,显得很有冲击力。

佩德罗、阿方索等人也都看到了这份报纸,不由都露出了欣喜的表情,彼此交换了眼色。

这篇报道今天早晨乐队成员都看到过,让他们很是开心了一阵。这篇由“纽约时报”进行报道的新闻,简单描述了乐队过去三个月来创造的壮举,并且对乐队表示了赞扬。

“这支叫做荣耀至死的乐队,国庆节之后从旧金山出发,一路横跨美国进行公路巡演,抵达了纽约,他们曾经在百万人口级别的大城市进行演出,也曾经光临仅仅只有数千人的安宁小镇,甚至还曾经在公路边的加油站进行临时演出,他们从来不在意观众的多少,但却用自己最精彩的音乐打动了观众,掀起了一股狂潮。他们在仅仅只有一名观众的街头完成了正常演出,他们也和三五名音乐爱好者一起尽情高歌,他们亦在数百名观众面前与其他摇滚乐队联手奉献了精彩对决,他们还在纽约街头引发了观众炙热的欢呼。

从西海岸到东海岸,从阳光明媚到寒风刺骨,从一名观众到三百名观众,荣耀至死将这一段旅途变成了属于他们的舞台!这个舞台,独一无二。”

这只是“纽约时报”中对乐队夸奖最浓缩的一段精华,在报道之中记者提到了,乐队将整个公路旅行变成了自己的舞台,这是一种全新的尝试和体验,不局限站在高高的架子台上,也不局限台下观众的炙热欢呼,乐队将旅行本身就变成了自我锻炼、自我升华的舞台,将摇滚精神融合到了自己的实际行动、自己的真实生活里。这种精神也使得“荣耀至死”这支乐队成为了最近两个月以来各大城市音乐爱好者们茶余饭后热烈讨论的话题,甚至诞生了一批愿意追随乐队的死忠粉丝,这俨然已经成为了一种现象,让人刮目相看。

荣耀至死昨天在格林威治村的演出,也引起了一阵骚动,这使得乐队很快就成为了媒体记者眼中的焦点。

不过目前而言,荣耀至死依旧只是一支地下摇滚乐队而已,刮起的旋风能够持续多久依旧是个未知数,而且没有出过专辑,也没有正式宣传,所以媒体仅仅是当做一个近期社会热点来讨论而已,算不上真正取得了关注。

“纽约时报”并没有专门提起荣耀至死队伍之中包括了雨果这名近期炙手可热的演员,单单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来了。虽然“洛杉矶时报”是没有放过这个细节,但西海岸和东海岸之间的差距还是显现了出来。

罗杰阅读了“纽约时报”的报道,这不稀奇,他将报纸留在了桌面上,显然是有他用意的。尼尔和雨果交换了一下视线,他们虽然也很喜悦,但冷静还是占据了主要思绪,毕竟对方可是百代唱片的高层,手中握有乐队未来的生杀大权——还有亨利这名潜在经纪人的未来合作走势。

果然,罗杰走了过来,就指了指桌面上的报纸,“我今天看了报道,倒是对你们这一趟公路旅行多了兴趣,愿意进行巡演的乐队数不胜数,但能够坚持到最后的本就没有多少,而不仅坚持下来还制造了如此炙热话题的,估计也就只剩下你们了。”

罗杰就这样直接切入了话题,倒显得很干脆,可以感受得到他的诚意,“所以我有些迫不及待想要见到你们,看看到底是一支怎么样的乐队,又是怎么样一路走到这里来的。”

罗杰说话的时候,视线有意无意就落在了雨果的身上,似乎在等待着雨果的回答一般,但这时尼尔的声音却响了起来,“这一趟旅行看起来很困难,但其实没有报纸上说得那么复杂,我们只是单纯喜欢音乐,单纯想要享受表演,所以一路就坚持了下来。不然我们的行程也不会那么慢了,三个月才完成横跨美国?这可不是一个值得炫耀的速度。”

罗杰有些意外居然是尼尔率先发言,他以为雨果才是这支乐队的队长,但他也只是微微抿了抿嘴角而已,很快就镇定下来,朝尼尔投去了视线,“喜欢音乐,每一支摇滚乐队都是这样说的,但能够坚持下来的,却没有那么多。”

“我们知道,但我们希望自己能够坚持下来,所以这才有了乐队的名字。”尼尔虽然紧张,而且也没有见过什么大场面,但这一次横跨美国的巡演让每个人都成长了许多,不仅是音乐方面,自己本身也是如此,所以尼尔在面对罗杰这样的重要人物时,还是很好把握住了情绪,“当然,雨果和福金的作用也很重要,乐队几次都想要放弃的时候,是他们坚持了下来。”

罗杰彷佛是听到了尼尔的话才转头一般,但他的视线却在雨果的身上多停留了一会,多了一抹探究和玩味:这支乐队的确有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