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小乘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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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附(2)

§§§三、云南上座部佛教的寺院

由于上座部佛教在云南的分布地区不尽相同,所以各地寺院组织和僧团及其等级略有差异。在历史上云南上座部佛教为适合封建领主制的需要,形成了一套自上而下的与领主行政体系相对应的佛教寺院系统,即官家佛寺管理全地区佛寺和僧侣的制度。西双版纳上座部佛寺古时分为四个等级:最高一级设于召片领所在地,称拉扎坦大总寺,它是统领全西双版纳的总佛寺;拉扎坦大总寺之下设十二个版纳拉扎坦总寺和三十六个勐总寺;再下一级就是由四所以上村寨佛寺所组成的布萨堂佛寺,即中心佛寺;最基层一级就是属于一个寨子的寨佛寺。此外,还有由拉扎坦大总寺直辖的召片领府的若干“内佛寺”,随着封建领主制度的废除,这种寺庙的管理体制随之被取消了。但新的适合社会主义制度的云南上座部佛教管理体制还没有建立起来。汉语系、藏语系佛教寺院都有了相应的《共住公约》或《管理办法》,而上座部佛教寺院却没有这方面的规定。所以云南省宗教行政部门和省佛教协会根据现行政策法律和上座部佛教的实际,参照传统管理办法,采用了佛教协会与总佛寺相结合,分级管理,以点带面的管理办法。州、县两级分别设立总佛寺,由州、县佛教协会管理,分区(镇)或分片设立中心佛寺(戒堂佛寺),而这中心佛寺的设立注意到了教派的特点,方便信众。而村寨佛寺的教务工作由中心佛寺负责去领导和管理;中心佛寺则由县佛寺负责去领导和管理;各县总佛寺统归州总佛寺的领导和管理。这种从州到村寨都有与各级行政组织相对应的管理体制。

云南上座部佛教寺院的建筑,一般由大殿、僧舍和鼓房三个部分组成。中心佛寺以上的佛寺都设有布萨(戒)堂和藏经阁,部分较大的寺庙建有佛舍利塔。也有一些舍利塔是单独建在寺外的,但都离寺不远,这一类舍利塔都是由几个村寨合建的,并不单独属于某个佛寺,而是由几个佛寺共同管理。大殿的前面或山门两旁通常建有两个专为供奉“寺神”和“方位神”用的砖砌小龛。不论是群众的信仰或是某些佛教仪式的举行,都多多少少和原始宗教的神灵崇拜相联系着,甚至在某些方面还渗有婆罗门教繁琐的礼神仪式在内。

大殿是主要的宗教活动场所,只供释迦牟尼佛像一尊。此外就是悬挂在佛像背后或殿内列柱间的佛传和本生故事的绘画,某些较大的寺院还在佛像须弥座两边摆设王子仪仗,作为装饰。另外,有些佛寺还有被称为“兽竿”的法器,整齐地插列在佛爷法座四周的柱横木上。作何而用?有待考证。德宏、保山等地的寺院,在建筑上多为木结构的楼房。西双版纳、思矛和临沧大部分地区又多砖木结构的殿堂式平房。就一般现象而言,上座部佛教寺院还有这样的一些特点:

1脱鞋的规矩。佛门被认为是清净圣洁之地,任何人进入佛殿之前必须脱掉鞋子,否则被认为是对佛陀的亵渎。

2多数教派的僧侣并不弃荤腥,但是见杀不食,以示出家人慈悲为怀。僧侣只吃早上、中午两餐,过午后即不食。

3以献香花代替烧香。信徒到寺院佛塔拜佛,往往手拿一束鲜花,毕恭毕敬地插到佛案的花瓶里。居家的佛龛前,也是供奉着鲜花,给人一种幽雅美观的感受,绝不像我们汉地丛林烟熏火燎的景象,既浪费钱财,也污染环境。

§§§四、云南上座部佛教的僧团

云南上座部佛教的信仰影响到傣族社会的各方面,并起了直接的支配作用。男子在一生中要经过一段出家的宗教生活,摆脱人生烦恼,实践佛教戒律,成为一个新生或受教化的人,才能有结婚建立家庭和从事劳动生产的权力和社会义务。男子若不出家为僧,就是“岩里”,也就是“生人”。“生人”不仅被人瞧不起,而姑娘是决不嫁给“生人”的。因此,每个男子到十岁左右,都要送到佛寺当一段时间的和尚,时间长短不一,然后还俗娶妻,从事生产劳动。我们在西双版纳考察期间,就碰上骑自行车背书包上中学的小和尚,还有带红领巾的小和尚,而每个男人生来便注定是佛教徒,名字由佛爷给取,无论结婚、丧葬、生病、盖房都要僧人念经,每人从小就跟父母礼佛听经,参加佛事活动。云南上座部佛教各派,对男子入寺以后,依为僧时间长短和学业进程分为不同的等级。一般分为:

帕:即沙弥。这段时间主要是学习傣文,这是傣族每个男子一生中最重要的受教育时期。

都:即比丘(佛爷)。经过几年学习以后,掌握了一定的佛教知识,年满二十岁,便可以升为都,即佛爷。其中有大小之分,有大佛爷、小佛爷。大佛爷即成为一寺的住持,是不能还俗的。

祜巴:佛爷经过学习和钻研,掌握较多的佛典知识,便可以升为祜巴,即主僧。祜巴具有崇高的威望,可以成为一个地区的佛教领袖。

此外,还有“阿雅昙”(僧王)等。不同的地区僧侣的等级差别略有不同,有的把西双版纳分为七级,德宏州分为五级,但主要的是帕、都、祜巴三级。云南上座部佛教的女子也虔诚信佛,但极少有人入寺为尼。

僧侣要按等级披“帕楞”(黄袈裟)。帕的帕楞是一块长方形的黄布,叫“帕耶”;都这个等级的帕楞规格是由长方七个小块,横方九个小块拼缝而成的黄袈裟,叫“帕拉那”;祜巴级以上的僧谷则披长十一小块,宽九小块拼成的黄袈裟。

云南上座部佛教的僧侣都要守十戒,即:巴纳(禁杀生)、阿顶纳(禁偷盗)、阿朋(不通奸不玩弄女性)、茂萨(不说谎或不记前仇)、书拉(不酗酒)、唯嗄拉(过午不食)、咱污(不坐高处)、咱打鲁(不积畜经济,包括不经商赌博)、拉儿(不娱乐欢跃)、麻拉(禁戴花、不打扮)。此外,佛寺内还有六条有关规定:

1寺内佛爷在无人接替自己管理佛寺时,均不许还俗,私自决定还俗或逃出佛寺者,要负责赔偿寺内所遗失的一切物资;

2不满100户的村寨内的佛寺不许选升祜巴以上的高僧,否则有“罪”;

3大佛爷不能歧视本寺的其他佛爷,也不许歧视外寺的佛爷;

4佛爷违背巴唯律西哈(十五条教规教律)或违背佛教经典者有罪无理;

5开门节与关门节时,村寺佛爷应集中于“景”(城子)的佛寺(中心佛寺)内松留松玛(忏悔、祝福);

6僧侣玩弄女性者罚“盆闷、恩版”,意为腊条一万、银子一千。

云南上座部佛教宗教活动名目繁多,主要的有以下几项:

1浴佛节:时间在傣历的六月份,大约是阳历的四月中旬。这一个节日的把佛陀诞生、成道、涅槃三个日期合在一起庆祝。同时,因为傣历以六月为岁首,也就把这一节日当成新年来庆贺,所以傣族称为“桑节”。因为要举行浴佛宗教仪式,人们把佛寺内的浴佛仪式扩大到群众之间的相互拨水祝福活动,所以人们形象地又把这一节日称为拨水节。

2毫瓦萨:即雨安居,时间在傣历九月十五日至十一月十五日,整整三个月。德宏、保山等地要提前一个月左右。这期间每七天就有一整天和一个晚上为持戒日,要举行一定的佛教仪式,老年人有住进佛寺持戒、听经、坐禅等活动,僧侣必须遵守传统佛制和各自受持的戒律;一般信众就不出门,不起房建屋,娱乐和婚恋活动一律停止。

3赕坦:即献经节,一般在傣历的十一月,届时每户信徒可根据自己的心愿抄写一部经文(也可以出钱请人抄),送进佛寺,同时也制袈裟和各种生活用品布施僧侣。

4毫干节:时间在傣历二月份,以勐为单位的全体比丘在勐级拉扎坦总佛寺大长老的率领下,集中在某一佛寺周围的空地上,各自搭一小茅棚居住,每日早、晚集体上殿礼佛,中午集体进戒堂自恣。上午、初夜、午夜三次各自在小茅棚坐禅。而每日正午以前比丘们从布萨堂来,集体列队,每人左手持贝叶团扇,右手持禅杖,赤脚露右肩,胸前挂钵,结队到村边化缘乞食,信徒们集中在村边布施供养。这种完全模仿原始佛教僧伽的生活方式,时间为十天十夜,为西双版纳及附近地区的上座部佛教中“润派”所特有。

§§§五、云南上座部佛教的典籍

云南上座部佛教还保存了一部基本完备的巴利文三藏,这是我国的一份宝贵文化遗产和精神财富。这套巴利文三藏使用的是老傣文,这种文字最初是为满足抄写佛经的需要,由孟文、缅文演化而来。孟文、缅文最初来源于印度的婆罗米文字。老傣文依形体不同而分为“傣仂文”、“傣纳文”和“傣绷文”。“傣仂文”使用于西双版纳;“傣纳文”使用于德宏、临沧和思矛地区;“傣绷文”使用的地区很狭小。

巴利文三藏译为傣文的形式有三:一、音译。即用傣文字母拼写巴利原文,保持了上座部佛教三藏经典的原貌。二、意译。即由巴利语译为傣语,不懂巴利语的傣族皆能读懂、听懂。因为译文使用了傣语称为“我汉”的“白语文”,通俗浅显,有利于佛教的传布。三、半音半意。其中挟杂了大量的巴利语音译词语。傣文佛经以经、律、论的顺序排列,这不同于上座部佛教其他国家和地区,可能是因为受到汉地佛教的影响。经典的内容和南伟巴利语系大体相同,经藏共分为五部分,即《长阿含经》、《中阿含经》、《相应部经》、《增一阿含经》、《小部经》。律藏也分五部,即波罗夷品(比丘戒解说)、波逸提品(比丘尼戒解说)、大品(包括有关佛传、雨安居、医药、僧服等十章)、小品(包括羯磨、减净、生卧具、仪法、佛典结集第十二章)、附录(比丘戒、比丘尼戒解说及大小品注释)。论藏共收七部作品,即《法集论》、《界论》、《人设施论》、《双论》、《发趣论》、《诲事》、《摄阿毗达义论》。藏外,属南传佛教藏外部的傣文则不全,只有《弥兰陀问经》、《岛史》、《大史》、《小史》和《清净道论》。另外还有大量的傣族、布朗族著述。除经典的注释外,还有天文、历算、医药、历史、诗歌、传说及佛经故事。而遗憾的是云南上座部佛教的这部巴利文三藏还都是手抄而不是铅印。

§§§六、云南上座部佛教自养问题

云南上座部佛教与汉传佛教寺院的主要差异除了教义教规之外,就是没有形成寺院经济。汉传佛教寺院除了功德与山门票价之外,有自养业,僧侣既是修行者,也是劳动者,所谓“农禅并重”,这“农”已经扩大为生产经营,并非狭义地单指农业生产了。汉传佛教也贫富不一,自给自足是没有问题的了。云南上座部佛教的寺院,虽然形成了各级佛协组织与寺院相协调的管理格局,而自养业佛协也并没开展起来,寺院的经济还靠布施,甚至有些寺院还实行村寨“派饭”供养,虽然保持了原始佛教的风貌,但与社会的进步发展不太协调。笔者在云南上座部佛教的一些寺院了解到,信仰佛教的各族人民,由于经济力量的悬殊,供养也存在着差异。经济力量簿的供养,有时不足一庙僧侣之饱,尚需再出募化或者归家而食。经济力量强的布施,有时食后有余,虽能次日再食,但因气候关系,易腐坏而造成浪费。僧侣们希望有自养业,更希望能自行举炊。

原始佛教造成部派分裂的原因,归结为“十事”,其中即有“全银净”,即接受银钱的布施。坚持“十事非法”的耶舍长老一派成为上座部,坚持实行“十事”的跋耆长老一派,成为大众部,云南上座部佛教各寺院均设有功德箱。僧侣也接受金钱的布施,这已经是属大众部佛教的改革之列了。佛教基本教义的“四圣谛”的道谛列有“八正道”,其中“正命”一条,即正确合理求生活命的方式,凡是从事合法的(包括合乎社会法律和佛教戒律)正当职业以维持生计,都是佛陀所准许的,实若以佛陀的思想去衡量“十事”,正是佛陀告知阿难的细微戒可舍的范围。云南上座部佛教的领袖、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云南佛教协会会长刀述仁居士率先在他的家乡西双版纳的景洪县建立了种植培训和种苗基地,提倡上座部佛教寺院自行举炊,不完全依赖于托钵的生活。刀述仁会长还建立了“云南省佛教协会金轮公司”,拟开拓云南佛教的自养业,这是很有见解的创举。作者简介

弘学,本名李英武,重庆南岸人氏。1938年生。1957年毕业于西南民族学院藏语文专业,受教于我国著名社会学家、民族学家吴泽霖先生和他的夫人马时芳先生;先后问学于梁在农(智慧法师)先生和密悟格西;1956年三次谒见五世贡噶活佛,蒙授金刚三昧耶戒,又蒙授童七灌顶、秘密灌顶、智慧灌顶和名词灌顶,赐索郎泽仁。是佛学家正果法师的正信皈依弟子。从50年代起研习佛教典籍,对汉藏佛学和儒学都有相当的造诣。曾执教于空林佛学院、宝光佛学院和四川省佛学院。著述甚丰,公开出版有《佛学概论》、《藏传佛教》、《净土探微》、《佛典入门》、《佛教图像说》、《禅门风姿》等十多部著述,注疏佛典数十部,达千万余字。佛学小丛书、佛典丛书、曼陀罗文化艺术丛书、唯识文库、佛教各宗派小丛之主编、撰稿人。并有其他多种著述内部流通,发表论文若干。现任成都国学研究会会长、法门寺博物馆顾问等职;被多所大学聘为客座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