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古籍历代赋评注(先秦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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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对楚威王(1)

莫敖子华

莫敖子华,为沈尹氏,名章,字子华,故自称章,典籍中称沈尹华,亦称莫敖子华。楚威王时任莫敖之官(“莫敖”为楚国官名,春秋以前负责楚国北方的防卫与作战,非如旧说为司马或左徒之职)。他曾向威王讲述法制与古之典章文籍,灌输改革思想,因而引起了旧贵族昭釐的不满,于是通过侍卫官向威王进谗中伤他,王因疏之。他是吴起之后、屈原之前楚国一位具有爱国思想的作家,也是一位以悲剧告终的改革家。

《对楚威王》见于《战国策·楚策一》,姚鼐《古文辞类纂》题为“莫敖子华对威王”。《战国策》乃是六国之时的策士和一些文人的书信、上书、游说辞底稿与追记稿等的汇集,是策士们用来练习游说才能的材料,并不是出于史官的记载。由《战国策》一书编集之体例看,本文当是莫敖子华的一篇奏议或奏对追记稿,其题目应作《对楚威王》。本文文字有所错乱,今依赵逵夫《屈原与他的时代·莫敖子华〈对楚威王〉考校》(以下简称《〈对楚威王〉考校》)一文予以校改。

威王问于莫敖子华曰[1]:“自从先君文王以至不谷之身[2],亦有不为爵劝、不为禄勉以忧社稷者乎[3]”? 莫敖子华对曰:“如章不足知之矣[4]。” 王曰:“不于大夫,无所闻之[5]。”

莫敖子华对曰:“君王将何问者也?彼有廉其爵、贫其身以忧社稷者[6];有崇其爵、丰其禄以忧社稷者[7];有断脰决腹[8],壹瞑而万世不视[9]、不知所益以忧社稷者[10];有劳其身、愁其志以忧社稷者[11];亦有不为爵劝、不为禄勉以忧社稷者。”王曰:“大夫此言,将何谓也?”

莫敖子华对曰:“昔令尹子文[12],缁帛之衣以朝[13],鹿裘以处[14],未明而立于朝,日晦而归,食〔于王宅,服于天府,行不避人〕[15],朝不谋夕,无一日之积[16]。故彼廉其爵、贫其身以忧社稷者,令尹子文是也。

”昔者叶公子高[17],身获于表著[18],而财〔侔〕于柱国[19];定白公之祸,宁楚国之事[20];恢先君〔之德〕,以掩方城之外[21],四封不侵[22],名不挫于诸侯[23]。当此之时也,天下莫敢以兵南乡[24]。叶公子高,食田六百畛,〔赐六十邑〕[25] ,故彼崇其爵、丰其禄以忧社稷者,叶公子高是也。

“昔者吴与楚战于柏举[26],两师之间夫卒交[27]。莫敖大心抚其御之手[28],顾而太息曰[29]:’嗟乎!子乎!楚国亡之日至矣[30]!吾将深入吴军,若扑一人,若捽一人[31],以与大心者也[32]。〔今者拒强敌,犯白刃,蒙矢石,战而身死,卒胜民治,全我〕社稷,其为庶几乎[33]!‘ 〔 遂入不返,决腹断脰,不旋踵运轨而死〕[34]。故断脰决腹,壹瞑而万世不视、不知所益以忧社稷者,莫敖大心是也。

[1]威王:楚威王,名熊商,楚怀王(熊槐)之父。莫敖:楚官名,据《史记·楚世家》泷川资言考证,楚莫敖之官与司马之官并列于令尹之下,地位略似宰相。子华:名章。

[2]文王:楚武王之子,名熊赀,楚国第十八君,前689—前677年在位。不谷:不善,王侯自称的谦词。《老子》:”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是以侯王自谓孤、寡、不谷。“一说”不谷“合音为”仆“。

[3]爵:爵位,官阶。劝:《说文》”勉也“,”劝“、”勉“皆有为某事而尽力之义,此处指追求。按:此二句互文见义,谓不追求高官厚禄。

[4]”章“原作”华“。姚宏曰:”孙本’华‘作’章‘。“按:下文有”章闻之“云云,则莫敖子华名”章“。”子华“为字,氏沈尹,故亦称为”沈尹华“。古人自称举名,后面亦自称作”章“,则此处作”章“为是。又,”足“字之下,鲍本有”以“字。按:先秦时行文,介词常常省略;鲍彪以宋元以后引文习惯增之,不必。今据删(《〈对楚威王〉考校》)。

[5]大夫:指莫敖子华。闻:知。之:威王所提的问题。

[6]廉:廉洁,奉公守法。贫其身:谓安于贫困。

[7]崇:提高,提升。丰:增加。

[8]断脰(dòu)决腹:杀头剖腹。脰,颈,脖子。

[9]视:《渚宫旧事》作”竞“。按:作”视“是。其言一死而一切世事再不顾,乃是赞扬那种虽知不能而以死争之,为社稷而置生死于度外,气节高尚、无可与争的精神(《〈对楚威王〉考校》)。

[10]不知所益:谓除了社稷以外,不知道对自己有什么利益。

[11]劳其身,愁其志:犹《孟子·告子下》”苦其心志,劳其筋骨“之义。

[12]子文:即斗谷於菟,父谷都伯比与女私通,生子文,弃之于野,虎乳养之,后又收养。楚人谓乳曰谷,谓虎曰於菟,因名斗谷於菟,字子文,后事楚成王(前671—前626)为令尹,亦称令尹子文。

[13]缁(zī):黑色。帛:丝织物的总称。朝:上朝。

[14]鹿裘:鹿皮衣。鹿皮是兽皮中最贱的一种。处:居家。

[15]原文无”于王宅服于天府行不避人“十一字,今据《〈对楚威王〉考校》补。 ”未明而立于朝,日晦而归“,言令尹子文尽职尽责,不懈于事;”食于王宅,服于天府“,言其仰官家而衣食,无家私产业。天府:指朝廷之府库。行不避人:此句言子文光明正大,无不可告人之事。行,指行为。

[16]日:原文作”月“,今据《〈对楚威王〉考校》改。此句总承以上各句而言之:一方面言其只靠俸禄,无其他产业,另一方面言其无行贿索财之事,故无私蓄。

[17]叶公子高:即沈诸梁,为楚昭王(前515—前489)司马沈尹戎之子,字子高。因封于业(今河南业县),故称叶公,又称叶公诸梁。

[18]著:原文作”薄“,形近而误,今据《〈对楚威王〉考校》改。 表著:古代朝会之时卿大夫伫立之处,按贵贱及职位高低定位。”表“即标志,”著“指门屏之间。因其设表以为位,故名”表著“。《左传·昭公十一年》:”朝著定,会有表,……会朝之言,必闻于表著。“吴曾祺《战国策补注》已言之。缪文远《战国策新校注》云:”据下文,此句当与’崇其爵‘相应,吴曾祺之说盖是。“他如金正炜释”获“为”辱“,言”表薄未详,或为长薄之讹“等,则不可从。

[19]侔:原文无此字,今据《〈对楚威王〉考校》补。此句应与上句”身获于表著“意思相侔,文字相对。”财侔于柱国“,言叶公子高的财产可以同上柱国(楚最高官阶)相比。鲍彪《战国策注》:”财、材同。柱国以子高为材。“钟凤年《国策勘研》引《吕氏春秋·分职篇》:”白公胜得荆国,不能以其府库分人。……九日,叶公入,乃发太府之货于众。“以为”盖指叶公散财于楚都也。“刘盼遂、郭豫衡主编《中国历代散文选》上册注:”财同材,此言子高有上柱国的才干。“诸说并误。

[20]白公:名胜,楚平王太子建之子。白,楚邑名,胜曾做白邑的大夫。楚惠王十年(前479),白公胜作乱,袭杀令尹子西,惠王逃去,胜自立为王。月馀,叶公子高率国人攻白公胜,胜自缢死,惠王复位。详见《左传·哀公十六年》。下文所谓先君,即楚惠王。

[21]之德:原文无此二字,今据《〈对楚威王〉考校》补。”定白公之祸,宁楚国之事;恢先君之德,以掩方城之外“为排比句式,意义连贯。此句谓:恢弘先君之德,光被方城以外。掩:覆盖。

[22]四封不侵:四方的诸侯都不来侵犯。封,疆界。”侵“鲍本作”廉“。孙诒让《札迻》曰:”廉当读为谦,谓减少也。“说可参。

[23]此言楚国虽经白公之乱,其名在诸侯中未受损伤。挫:毁,伤。

[24]乡:通”向“,往,进。

[25]赐六十邑:原文无此四字,今据《〈对楚威王〉考校》补。此句谓:叶公子高受封赐的田地很多。畛(zhěn):田间小路。邑:古时县的别称。

[26]楚昭王十年(前506),吴、楚战于柏举,楚军大败,吴军攻入楚都郢(今湖北江陵县),楚昭王逃至随国。柏举:在今湖北麻城县附近。

[27]师:原文作”御“,形近而误,今据《〈对楚威王〉考校》改。卒:通”猝“,突然。一说”夫卒“指士兵,亦可参。

[28]莫敖大心:从《左传·定公四年》所记柏举大战的情况看,莫敖大心当指左司马沈尹氏(即叶公子高之父)。 御:驾车者。

[29]太:原文作”大“,今据《〈对楚威王〉考校》改,下”太息“同。太息:叹息。

[30]日:原文作”月“,字迹模糊致误,据《〈对楚威王〉考校》改。

[31]若:汝,你。扑:击。捽(zuó):鲍彪注”持发也“,即揪之意。

[32]与:助。

[33]今者拒强敌,犯白刃,蒙矢石,战而身死,卒胜民治,全我:原文无此二十一字,据《〈对楚威王〉考校》补。庶几: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