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亦恕与珂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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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迷糊

我决定故事中的男女主角,分别叫做亦恕与珂雪。亦恕是学科学的;珂雪是学艺术的。

那么他们第一次见面的地点和场景呢?就选在刚刚那家咖啡馆吧。邂逅的时间是秋天午后,屋外有柔柔的风,路旁的树偶尔洒下落叶。在第三片落叶刚离开树枝时,珂雪拿起画笔,开始在咖啡馆内作画。而亦恕则在第三片落叶落地的瞬间,踩着第三片落叶,走进咖啡馆。珂雪为了画沾在亦恕鞋底的叶子,于是她们开始第一次交谈。

就先到这里吧,我也要回去了。这是我三天来最大的进度,真该感谢那个学艺术的女孩。拿起桌上的帐单,走到吧台结帐。结完帐后,我突然想起刚刚那个女孩没有付帐!我是否要提醒老板这件事?毕竟喝咖啡要付钱乃是真理。可是她给了我灵感,我算是欠了她人情,应该让她省下咖啡钱。

我是学科学的人,当真理与人情发生冲突时,总是站在真理这一边。‘她没付钱。’我指着那个女孩离去的方向。我的个性是非常直接,不喜欢顾左右而言他。“你想帮她付钱吗?”老板的声音低沉又干涩,好像把声音含在喉咙一样。‘今天的咖啡真好喝。’我的个性是如果不想直接面对问题,就会顾左右而言他。

走出咖啡馆,穿过马路,将自己的身影融入捷运站的人潮。自从试着开始写东西后,我很努力地观察眼睛所看到的一切。四季的天空变化、屋外洒进的阳光颜色、树木的摇曳方向和幅度、便利商店员工的笑容、等红绿灯的人的表情、擦身而过的人的背影……但我就是不会在捷运站内看人。因为我老觉得在捷运站内移动的人,很像一个个罐头。每个人都把自己包得好好的,外表虽然不同,但还是罐头。罐头内的东西虽然有差异,但我的眼睛又不是开罐器,怎会知道里面是什么?所以干脆闭上眼睛,摆烂不看。我说过了,我的个性是如果不能把一件事做到最好,那就干脆摆烂。

下了车,回到我住的公寓。刚在客厅的沙发坐下时,发现前面的矮桌上放了一叠纸。第一张纸上写着:“荒地有情夫”。这应该是我室友大东写的剧本纲要。我觉得剧名很暧昧,忍不住拿起来翻了几页。

正琢磨着为什么要叫做荒地有情夫时,大东正好回来。‘喂,你怎么取这种名字?’我问他。他看了看我手上的纸,说:“名字很俗,是吧?”‘俗?’我很纳闷,‘这名字不叫俗,只是有点限制级。’“限制级?”大东似乎也很纳闷,走到我身旁坐下,我把那叠纸还给他。“荒地有情天。”他唸出来,然后问:“这名字哪里限制级?”‘啊?’我很惊讶,‘不是荒地有情夫吗?’“夫你个大头!”他站起身大声说:“荒地有情天啦!”

我不好意思地陪个笑脸。其实这不能全怪我,大东写的“天”字稍稍出了头,看起来也像“夫”。不过在这方面,我倒是满迷糊的,从小就是。例如童话故事《卖火柴的小女孩》,我老是唸成《卖女孩的小火柴》。我的个性有时跟穿袜子一样,根本分不清左与右。

“你的小说进展如何?”大东把荒地有情天放下,转头问我。‘刚想好主角的名字以及一开始的邂逅而已。’“太慢了。”他摇摇头,“我故事中的男女主角已经开始接吻了。”‘你又不用上班。’我不太服气,‘可是我要上班啊,当然写不快。’“上班?”他一脸不以为然,“你上班时大概都在偷看女同事吧。”‘你……’我脸颊发烫,说不出话来。我的个性是如果被别人说中了糗事,就会开始结巴。

“对了,我女朋友晚一点会过来找我。”‘咦?她不是不理你了吗?’“哪有。我们只是发生一些小误会而已。”‘我知道了。你一定又跟她下跪道歉了吧。’我贼兮兮地笑着,‘男儿膝下有黄金是真理,女朋友代表爱情;你跟我不一样,当真理与爱情发生冲突时,你会站在爱情那一边。’“你……”大东也开始口吃。我的个性是如果开始说别人的糗事,就会口若悬河。

我再嘿嘿两声,就拿起公事包回到自己的房间。这个房间没啥了不起的,只是床上会特别凌乱。因为我不想让自己有事没事便躺在床上睡觉。我的个性是如果不想让自己死于安乐的话,就会想办法生于忧患。

打开电脑,整理一下思绪后,便开始在键盘上敲字。我写得算顺,不过由于打字慢,还是花了不少时间。写完要存档时,想了几分钟还是想不到适合的档名,只好暂时先把档名叫做:亦恕与珂雪。看了看表,已经很晚了,但大东的女朋友还没来,所以我还不能睡。说来奇怪,别人都是女友要来时,把室友赶出去;可是大东却是坚持要我在场。

大东虽说是我室友,但其实是我房东,这屋子是他父母留给他的。他是戏剧系毕业,当完兵后,在广告公司待了两年。但我刚搬进来时,他已经离开广告公司好几年。这几年他作些广告文案和写些剧本过日子,一直待在家里工作。

我伸个懒腰,觉得有些累,走出房门跟大东说我要先睡了。“你睡客厅好不好?”‘有房间不睡,睡客厅干嘛?’“你睡客厅的话,我可以唱歌或说故事哄你睡。”‘你有病啊!我又不是三岁小孩。’“拜讬啦!”大东的语气近乎恳求,“你在的话,她比较不会骂我。”‘我在客厅睡的话,她还是可以骂你啊。’“不会的,她会怕吵醒你。”‘那我还是可以回房间睡啊。’“不行啦。你房间隔音太好了,外面发生凶杀案也吵不醒你。”

‘要我睡客厅可以,不过我要抵一天的房租。’“好,没问题。”‘而且我醒来时,要看到我的早餐。’“你别得寸进尺喔。”‘那我回房睡了。’“你早餐的饮料要牛奶还是豆浆?”‘豆浆好了。’我走回房间拿出枕头和棉被,躺在沙发上说:‘烧饼上的芝麻,黑的要比白的多;油条要酥脆,不要太软。’“是。”‘跪安吧。’“混蛋。”大东骂了一声。我的个性是如果开始捉弄人,就会一发不可收拾。

我一觉到天亮,梦里并没有听见大东被骂,醒来后只看到我的早餐。漱洗完后,我开始找袜子。对于袜子这东西,我始终是迷迷糊糊的,常常找不到另一只。后来干脆所有的袜子都买深色无花纹的,只要凑两只穿即可。虽然深色有很多种,但幸好色差都不大,不易被发觉。不过即使袜子看起来都一样,我却开始分不清哪些是该洗的?哪些是刚洗完的?

穿上两只袜子,再穿好鞋,却发现身上穿的是短裤。只好再脱掉鞋子、脱短裤、换长裤、穿鞋子。通常要出门前,我一定会提醒自己要细心,不要遗落东西没带。但还是常会忘了某样东西。今天还好,忘了带的只是早餐而已。

其实我上班的地方,刚好在那家咖啡馆附近。以前每次下班经过咖啡馆时,都会学大禹,过门而不入。直到我的下班时间从五点半提早到四点半,我才偶尔进去喝咖啡。因为公司状况不太好,但老总又不希望裁员而造孽,所以从上个月开始,我们每天少上点班,但月薪也少了几千块。

为了弥补这失去的薪水,我开始帮大东工作。但我能做的有限,除了帮他处理一些杂务外,顶多在他肠枯思竭时,帮他想想广告文案或是广告的slogan。像护肤中心的“人尽可肤”、面膜广告的“人尽可敷”。有次广告公司要找个畅销作家拍洗发精广告,我还跟他建议:“我就是用这种洗发精洗头,愈洗愈有灵感”这个文案。不过大多数情况下,大东都没有采用我的建议。虽然如此,他还是会依据我的贡献程度,酌量抵销掉几天的房租。

最近大东接了一个电视台的编剧工作,每天忙着写剧本。他们那个编剧团队常常要开会,开会的时间也不一定。一来我不会编剧;二来时间上不能配合,原本是帮不上忙的。不过有一天我跟他坐在客厅看足球赛时,他问我:“篮球、棒球、网球等等都是一个颜色,为什么足球却是黑白相间?”‘喔。’我随口说:‘足球本来是白色的,但因为老是被人踢来踢去,久而久之被踢成瘀青,所以才会变成黑一块白一块。’他转头看着我,打量一会后,说:“你有天分喔。”‘什么天分?’我也看着他,‘踢足球吗?我太老了。’“不。”他说:“你的想像力不错,应该有写小说的天分。”‘是吗?’

“嗯。小说的英文叫fiction,原本就有想像的意思。”大东拍拍我肩膀:“怎么样?要不要写写看?”‘可是我没写过小说。’我跟他摇摇头。“谁学过抢银行?但第一次抢银行的人,还是可以抢到钱啊。”‘这比喻好怪。’“别管这比喻了,反正写小说像吃香菇肉羹一样简单。而且如果写得好的话,也许可以赚到几个月甚至几年的房租喔。”‘真的吗?’我想了一下,‘那倒可以考虑看看。’“不必考虑了,就写吧。”大东说,“不过小说的主题必须是爱情。”

‘爱情?’我摇摇头,‘我没什么经验,怎么写?’“写推理小说的作者杀过人吗?写武侠小说的作者是武功高手吗?”大东笑了笑,“所以写爱情小说的人,干嘛要有丰富的爱情经验?”‘说得也是。’我也笑了笑。“你写完后,我再改编成剧本,说不定有机会拍成电视。”‘听起来好像不错。’我还是有些犹豫。“当然不错啊,而且女孩子容易对写小说的人产生好感呢。”‘好吧。我试试看。’我的个性是如果举棋不定,就会让女孩子帮我下棋。

我毕竟是学科学的人,遇到问题时的第一个反应便是收集资料。我到租书店租了很多小说来看,试着研究小说这种东西。小说跟我以前写的研究报告差异好大,充斥大量的形容词和副词。像什么“刚强的骑士坚毅的外表中有着冷峻的嘴唇”,好多形容喔。而且如果把所有的形容词重新排列组合,改成“冷峻的骑士刚强的外表中有着坚毅的嘴唇”,和“坚毅的骑士冷峻的外表中有着刚强的嘴唇”,好像也不会差太多。我还看过“坚定的骑士坚强的外表中有着坚忍的个性和坚毅的神情”,这种一路坚到底的形容词。

连续看了几天的小说后,我便决定放弃这项研究的工程。因为我很害怕在耳濡目染下,我会把“我在海边等你来”这句话,说成“我默默的在静静的海边悄悄的等着你轻轻的来”。于是我只好试着去那家咖啡馆找寻灵感,动笔写小说。只可惜我没经验,光想主角的名字就花了三天。要不是那个学艺术女孩的出现,我可能还在咖啡馆内画飞箭。

想到小说已经有了开头,我边走边晃着公事包,心情很轻松。走进公司大门,第一眼便看到总机小姐,她正接电话,没有理我。总机小姐姓曹,长得甜美可爱,很受公司男同事欢迎。当老总开始减薪时,因为她要继续待着,所以我决定留下。我甚至觉得公司里没有一个男生递辞呈的最大原因,也是因为她。我的个性是如果自觉做了傻事,就会觉得别人也跟我一样笨。

从她第一天上班开始,她就很吸引我,我也很想更接近她。虽然还不知道她的名字,不过每天碰面总会打招呼点头微笑。但没多久我就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又是迷糊造成的。那时她刚拿到公司给的名牌,把它挂在胸口。我跟她打招呼时,看了一眼她的名牌,然后唸出:‘曹礼妈。’

我正觉得这三个字唸起来的音好像常听到时,只见她收起笑容,瞪了我一眼。我搞不清楚状况,摸着鼻子狼狈地回到我的办公桌。后来我才搞清楚,她的名字是曹礼嫣,不是曹礼妈。我很想跟她解释这只是我的迷糊而已,没有任何开玩笑的成分,可是每次看见她时,我就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连续几天她对我不理不睬也不跟我说半句话后,我终于鼓起勇气对她说:‘曹……曹小姐,别来无恙吧。’她只是抬起头看一下我,然后说:“你别来,我就无恙。”从此以后,只要看见她,我都会因羞愧而有些害怕,甚至觉得她很凶。我的个性是如果对一个女孩子感到害怕,就会觉得她很凶。

话虽如此,但我还是很想接近她。我总会在起身去倒杯水时,偷偷看她一眼。大东说得没错,我如果减少偷看她的时间,小说会写得更快。如果她刚好跟我视线相对,我会紧张得把杯子的水一饮而尽。因为是热水,所以我常烫到,久而久之我的舌头便比一般人红一点。

每天进公司时,我总会试着跟她打招呼。但我老觉得我的姿势和神情像极了在树叶间躲雨的猴子。今天也是如此。离开她的视线后,我打起精神,再度挺起胸膛,走向我的办公桌。

我的公司虽然不算小,但承包的工程都不大。我的工作性质很简单,画画设计图、跑跑工地,偶尔出去开开会。虽然上班时会有很多空闲时间,可以偷空写小说,这是人之常情;但工作要敬业不能摸鱼乃是真理。我是学科学的人,当真理与人情发生冲突时,总是站在真理这一边。

通常只要坐在办公桌前,我就会非常专注,像老僧入定。正因为专注,以致于常被电话铃声惊吓到。照理说,一个迷糊的人应该不会让人联想到专注这种特质,就像看到白雪公主不会联想到妓院一样。不过我的专注也是有所谓的生理时钟,只要快到下班时间,就会隐约感到一股杀气,于是自然清醒,准备下班。

按照惯例,我在下班前还会往曹小姐的方向看一眼。只要看到她起身离开公司,我便用最快的速度收拾公事包,跟着离开。如果我够幸运能跟她一块等电梯,她会立刻改变方向,走向洗手间。我只好一个人坐进电梯,让郁闷与我一同下坠。今天我仍然跟郁闷一起搭电梯下楼。

从力学的角度而言,电梯上升时,人的体重会增加;电梯下降时,人的体重会减少。但在曹小姐不理我的情况下,即使在下降的电梯中,我仍然觉得自己变沉重。我渐渐体会到,人的感觉常会超乎物理定律之外。因此就像电影里的超人总在公共电话亭换衣服一样,我总在电梯内改变思考模式,准备进入写小说的状态。

离开电梯,走出公司大楼,右转约三百公尺,就会到达那家咖啡馆。推开店门,靠落地窗第二桌的桌上仍然摆着“已订位”的牌子。我还是坐回老位置,靠墙壁的桌子。从公事包拿出一张白纸,开始琢磨着亦恕和珂雪的个人特质。想了一会后,我不自觉地拿起笔,又在白纸上乱画圆圈。正当我的思绪进入那群圆圈所构成的漩涡内时,“当当”声又来了。

我将思绪游离漩涡后,再抬起头时,学艺术的女孩已经坐在靠落地窗的第二桌,眼睛看着窗外。我正犹豫要不要跟她打招呼时,她转过头,开始在桌子上找东西。她要找的东西似乎不在桌子上,于是又打开手提袋,翻来翻去。过了一会,她右手敲一下头,重重叹了一口气。她将身体后躺,靠在椅背,视线开始四处游移。当她的视线朝向右边时,刚好跟我四目相对。

我点个头,微微一笑,算是打招呼。她虽因我的微笑而微笑,脸上表情却有些茫然,好像根本不认识我。照理说我们昨天才见过面,她应该认得我才对啊。于是我也因她的茫然而茫然,像一只正在思考香蕉在哪里的猴子。我的个性是如果感到疑惑的话,看起来就会像只猴子,这是我妈说的。可能她看到我的反应有些诡异,便开口问:“我们认识吗?”

‘咻咻。’我回答。“啊?”‘很多枝箭射来射去。’我又说。“什么?”她的表情更茫然了。我叹一口气,只得说:‘学科学的人。’“哦……”她恍然大悟,“你是昨天的那个人!”‘你好厉害。只经过短短一天,你竟然还能认出我来。’“真是不好意思,我实在是不太会认人。”她笑了笑,应该是听出我的话中“竟然”的涵义。

‘这不能怪你。我天生长着一副间谍脸。’“间谍脸?”‘嗯。我这种长相毫无特色,很不容易被认出,所以最适合做间谍。’“呵呵,你真是爱说笑。这跟你的长相无关。”她顿了顿,接着说:“其实最主要的因素是--我不是用“脸”来判断每个人的样子。”‘喔?’我很疑惑,‘那你用什么判断?’“感觉呀。”‘感觉?’我这只猴子,又要思考香蕉在哪里了。

“从我的眼睛看出去,人们的脸都长得差不多。”她边笑边说:“所以我都是依赖他们给我的感觉,去判断个体的差异。”‘你的眼睛太奇怪了。’“可能吧。”她接着说:“很多动物也未必光靠视觉来辨识个体呀,牠们可能靠声音,也可能是气味。如果你养过狗就知道,你再怎么易容或戴面具,你养的狗还是可以轻易认出你来。”‘这么说也有道理,可是我们毕竟是人啊。’“人又如何呢?”她笑了起来,“从人们的眼睛看出去,狗呀、猫呀、猴子呀、老虎呀,牠们的脸还不是都长得差不多。”

虽然我还不太能理解她的意思,不过我倒是想起一部电影。黑泽明的《影武者》中,跟武田信玄长得很像的影武者(替身),可以瞒过任何人,包括武田信玄的亲人甚至是妻子,但却无法瞒过武田信玄的爱马。“对了,我有画你哦,要不要看?”她摊开桌上的画本。‘好啊。’我站起身,走到她对面,坐下。

‘咦?我的脸有这么方吗?’画中人物的脸四四方方,而且五官模糊,嘴边还长了几条触须。“这是我的感觉呀。”‘我的脸明明是圆中带尖,怎么感觉也没办法感觉成四方形的吧。’我将视线离开画,问她:‘你会把一颗鸡蛋感觉成一本书吗?’“这跟形状没有关系,只是我对你这个人的感觉而已。”她的手似乎拿着一只隐形画笔,在空中画来画去,然后指着那张画:“你给我的感觉好像做事呀、个性呀都是硬硬的,线条不够smooth。所以对我而言,这就是你的“脸”。”

‘可是我又没留胡子,怎么会有这些须须呢?看起来好像……’“好像狗是吗?”她很开心,“你也有这种感觉吧,这就对了。”‘对个……’我硬生生把“屁”吞下,提高音量:‘你把我画得像狗,我当然会感觉到一条狗啊!’她笑得更开心,身体抖啊抖,抖落很多笑声,“昨天你给我的感觉像是很努力找寻某种东西,但不是用眼睛找,你只是四处嗅呀嗅的……”‘说来说去,你还是说我像条狗。’“我不是说你像狗。”她摇摇头,“我只是感觉到狗的特质而已。”

听她狗啊狗啊的说,我心里有些闷。虽然我爸也曾说我像狗,不过那次是因为我趴在地上找掉了的钱。我仔细回想昨天在这里找灵感的样子,真的会让人觉得像狗吗?想着想着就入了神,等我回神时,刚好接触到她的目光。‘又感觉到狗了吗?’我问她。“没有。”她似乎有些不好意思,“你现在的感觉像……”‘像猴子吧。是吗?’“没错。”她挺直身子,眼睛一亮,“就是猴子。”‘你跟我妈的感觉一样。’我笑了起来。我的个性是只要有人跟我妈的意见一致,我就会很高兴。

‘对了,你刚刚在找什么?’“笔呀。”她有些沮丧,“我老是迷迷糊糊的,今天又忘了带笔。”‘我也是很迷糊喔。’“是吗?我感觉不出来耶。”她笑一笑,“如果是迷糊的猴子的话,很容易从树上掉下来哦。”说完后,她发现咖啡没了,朝吧台方向伸出右手食指。‘你在做什么?’“续杯呀。”她说:“我这样比,老板就知道我的咖啡要续杯。”

她低头将视线放在画本时,翻了几页,指着一张图笑着说:“这张画的主题就是迷糊。”图中一个女孩子趴在地上,右手掀开床单,似乎朝床底下找东西。‘迷糊?’我想不通图名的涵义。“你看看,她左手拿着什么?右脚又穿着什么?”‘都是拖鞋吧。’“是呀。但她竟然还在床底下找拖鞋,这难道不迷糊?”她笑着笑着以致接不下话,于是顿了顿,接着说:“其实她只要同时想到左手和右脚各有一只拖鞋就好了,但她始终没办法同时想到手和脚,她一次只能想一样东西。”

‘你在画自己吧。’“对呀。”她笑了笑,“我一次只能想一样东西,于是常犯迷糊。”‘看不出来。’我也笑了笑。“我常常要坐电梯下楼时,却是按了朝上的“△”。”‘为什么?’“因为电梯在一楼,所以我要叫电梯上来,然后载我下去呀。”说完后,她一直笑。我也觉得很好玩,于是跟着笑。

因为我总是看到她专注地凝视窗外,所以很难联想到她有迷糊的特质。印象中学艺术的人要嘛颓废、要嘛前卫,似乎没看过迷糊的。而且我觉得艺术家的思考比较轻,于是逻辑啊、想法啊,总是飘啊飘的,很难掌握落点和方向。不像我们这一挂学科学的人,思考又硬又重,像混凝土和柏油路面。思考要转弯时,也是硬邦邦的,而且还要考虑弯道的离心力。

‘我有一个方法可以避免迷糊喔。’“真的吗?”‘嗯。我常常在手心写字,只要随时摊开手心……’说着说着,我朝她摊开手心,‘就可以提醒自己,避免忘东忘西。’“你手心有字哦。”‘是吗?’我将手心转向自己,上面写着:下午五点半市政府开会。‘哇!’我看了看表,已经快五点半,于是叫了出来。我从椅子上弹起,朝她说:‘我先走了。Bye-Bye。’

转身欲奔跑时,差点撞到正端着咖啡朝她走去的老板。老板双脚钉在地上,身子微弯并后仰,避过我的正面冲击。很难想像沉着冷静的人会有这么柔软的腰。“你还没付帐。”他的声音依旧低沉。看来整间咖啡馆内的人,就只有他不迷糊。

付了钱,冲出店门拦了辆计程车。到了市政府后才发现,公事包放在咖啡馆没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