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六祖讲《金刚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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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应化非真分第三十二

一念发心。获福亦尔。应身化物。岂得已哉。真佛流通。于事毕矣。故受之以应化非真分。

经文

“须菩提,若有人以满无量阿僧祗世界七宝持用布施,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发菩提心者,持于此经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读诵,为人演说,其福胜彼。云何为人演说?不取于相,如如不动。何以故?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佛说是经已,长老须菩提及诸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闻佛所说,皆大欢喜,信受奉行。

直译

佛说:“须菩提,假如有人拿能装满无数的世界那么多的七宝来布施,又如果有善男子、善女人发了殊胜的无上菩提心,对这部经,甚至只对经中的四句偈,受持、读诵,并广为他人宣说,后者所得的福德胜过前者。应当如何为他人宣说此经呢?那就应当不执著于一切相,安住于一切法性空而不为法相分别所倾动?为什么呢?一切世间的有为诸法,皆如梦如幻、如泡如影、如露也如电,应作如是的观照。”

佛到此说完了这部《金刚经》,长老须菩提、比丘、比丘尼和所有的优婆塞、优婆夷以及世上所有的天、人、阿修罗,听闻了佛说法之后,全都非常高兴,并且从此信仰、受持、遵守、修行这部经书。

六祖讲经

【“须菩提,若有人以满无量阿僧祗世界七宝持用布施,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发菩提心者,持于此经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读诵,为人演说,其福胜彼。云何为人演说?不取于相,如如不动。】

七宝之福虽多,不如有人发菩提心,受持此经四句,为人演说,其福胜彼百千万亿,不可譬喻。说法善巧方便,观根应量,种种随宜,是名为人演说,所听法人,有种种相貌不等,不得作分别之心,但了空寂如如之心,无所得心,无胜负心,无希望心,无生灭心,是名如如不动也。

现代注释

如如:又作真如、如实,为五法之一。指正智所契合的真理,即不变不异、一切存在的本体。诸法虽名有差别,然此真如法性,乃是平等不二的,故称之为“如”。即是“一如”的意思。此“真如”乃是万有诸法之真实本体,万法不离真如,因此,万法彼此也是平等一如的,故云“如如”。另外四法为:相、名、分别、正智。

【“何以故?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梦者是妄身,幻者是妄念,泡者是烦恼,影者是业障。梦幻泡影业,是名有为法。真实离名相,悟者无诸业。

现代注释

有为法:意谓有所作为、造作之意。凡因缘和合所生的事物,皆是“有为法”。

观:即是以智能照见所缘境。

【佛说是经已,长老须菩提及诸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闻佛所说,皆大欢喜,信受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