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道教自然观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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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天人合一(3)

第五,"人心天心,欺心欺天"。明初道士赵宜真撰《原阳子法语》对此认为:"人心即天心,欺心即欺天。……天心本与我心同。"《道藏》第24册,第87页。这里表达了"天人同心"思想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天与人二者具有"同心"之属性,这种同心之属性乃表现为"天心本与我心同;二是天心与人心具有统一性,这种统一性具体表现在"人心即天心",二者难解难分,彼此不分你我;三是天心与人心具有彼此尊重、相互平等之特点,你尊重我,我尊重你,不可欺心,不可欺天,否则"欺心即欺天",同样欺天即欺心。道教宇宙"本心论"将心看作宇宙万物之根源,从己之心就可以认识和了解天地人所共同具有的本然性,是道教天人同心思想的重要特征所在,反映了道教在天人关系方面的认识以及对天人关系内在系统性的把握。但是道教天人同心思想是建立在以心为本体的思想基础之上的,其意义在于"心"而不是在于"天",这种天人同心思想是对于人心之本质内涵的颠倒与"异化",既是道之本性"本心"说的基本反映,又是其"本心论"宗教化天人观的本质体现,反映了道教在认识天人同心关系上的主观性与局限性。

二"三才顺动于天理"

——天人合顺

道教天人合顺是建立在道教天人同心基础之上的天人合一关系的重要内容,反映了道教在认识天人关系方面所具有的整体与系统的思想。道教天人合一关系是建立在天人"合"的基础之上的,这种"合"首先体现在天与人心之"合",其次才表现为天人关系之顺,使天人关系具有"合顺"之表现。"合顺"是天与人在运动演化中的动态体现,是天人"合"且"顺"之于宇宙天体运动演化之规律的内在要求,反映了道教对于天人关系运动演化动态变化的基本认识。

第一,"三盗玄合,三才顺动"。天人合顺具体表现在天地人三才之间的合顺关系,这种关系构成了天人合一关系的基础与出发点。唐代张果先生注《黄帝阴符经注》中说:

天地以阴阳之气化万物,万物不知其盗,万物以美恶之味飨人,人不知其盗,人以利害之谋制万物,万物不知其盗。三盗玄合于人心,三才顺动于天理。《道藏》第2册,第757页。

这里表达了天人合顺思想所具有的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天人合顺的必要性。天人之关系由于具有"万物以美恶之味飨人"、"人以利害之谋制万物",就需要天人之间形成和建立"合顺"之关系;二是天人合顺的关键性。天人"盗合"之关系是在"人不知"、"万物不知"的情况下所形成的,这种"盗"与"合"的关键在于人心之合;三是天人合顺的自然性。天地万物与人形成了相盗相合之关系,才使得天地人相互运动与演化表现为其合顺之特征,而这种"合"、"顺"之基础在于宇宙之"天理"。所以,道教认为三才之顺合,一在于人心之关键,二在于天理之自然,其中"心合"则在天人合顺中起着根本性的主导作用。

第二,"天人之道,应天顺人"。天人合顺之本质乃体现了道之属性,这种道之属性是天人关系的基础与"应天顺人"之必然,体现了道教自然观在认识天人关系方面的内在要求。张果先生注《黄帝阴符经注》中对于天人合顺之"心合"作了进一步的解释:

天人之道远而应近,与时皆行者,是应天顺人,如不得时而动,终莫能会机契运也。且夫域中四大至高者天,尚不能擅发于人,恐龙蛇之起陆。故龙隐于水,蛇藏于泽,不藏而交相于陆,是彰天之发也。人不得天时而动,则天地晦冥,阴阳错序,变昼为夜,以示人之擅发。故天得人而行,人得天而动。若人识机以时而动者,虽鬼神莫敢测其情,阴阳莫敢知其奥。发号施令必不徒然,是谓合发,人之运,心合道,默契天真,则三才定其位。《道藏》第2册,第761页。

这里从"应天"、"顺人"到"心合"、"定位",表达了道教天人合顺思想所具有的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天人合顺关系的基本内容表现于"应天"、"顺人",这种"应"与"顺"之本质在于"与时"、"契运",顺"天时"而动"心合"道默契天真;二是天人关系表现为二者的互动:"天得人而行,人得天而动",在这种互动中人具有主观能动性,即"若人识机以时而动者"则"三才定其位",实现天人所具有的合顺之关系;三是天人关系表现为若"与时","不得时",则其天人关系合顺之结果是不一样的:其一,人不得天时而动则"错乱",即"天地晦冥,阴阳错序,变昼为夜,以示人之擅发";其二,人识机以时而动则"合发",即"鬼神莫敢测其情,阴阳莫敢知其奥。发号施令必不徒然,是谓合发人之运";四是天人关系要做到合顺就必须"会机契运",使天人互动而顺合,实现"与时皆行"、"得时而动"而应天顺人之结果。

第三,"天人一心,机道同辙"。天人合顺不但是天人一心之体现,而且是天人运动演化之机所具有的"道"之要求,体现了天地人运动演化之"同辙",是天人合一关系的内在机理与外在表现。南宋内丹学者夏宗禹(即夏元鼎)在《黄帝阴符经讲义》中对天人合顺又作了进一步解释:

天人一心,机道同辙,自六欲七情有以夺其性真,则业识火炽,不知其孰为天,孰为人,又孰为机,孰为道也。上盛洪慈,阐明奥旨,谓性即天也,天即人也。至理浑融,不可致诘,必得其机而应之,则自然吻合。是机也,岂世俗机巧变诈之为乎?非也。乃机缄之运不疾而速,机关之应若合符节耳。人能明此之机,心同造化,自然机应不失,则天道立矣,人道定矣。固非曰舍人道而别立天道,亦非曰先立天道而后定人道也。盖人道即天道,天道即天机,天机即天性。所谓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道藏》第2册,第723页。

这里表达了天人合顺所具有的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道教认为天人合顺的主要体征为"天人一心,机道同辙",这种特征是由于天人所具有的"天即人也"所决定的;二是天人合顺的基本内容表现为人天"浑融"、"应机"、"吻合",即"至理浑融不可致诘,必得其机而应之,则自然吻合是机也。岂世俗机巧变诈之为乎";三是天人合顺的效果为天人"心同"、"机应"、"道定",即"心同造化,自然机应不失则天道立矣,人道定矣";四是天人合顺的基础为"人道"与"天道"之合,即"非舍人道而别立天道,亦非先立天道而后定人道也。盖人道即天道,天道即天机,天机即天性";五是天人合顺的基本途径为"存心养性",即"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说明道教天人合顺思想具有系统的理论基础与内在原理,是道教天人合一思想的本质内涵与具体体现,对于建立和发展良好的天人合一关系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三"天人混融,无二道矣"

——天人合同

天人合同既是道教天人合顺的目标和追求,又是实现天人合一的必然环节,是道教天人合一的重要内容和本质体现。"天人合同"是宇宙运动而天人合化之结果,又是道教关于天人合一思想的前提或"预合"。道教从"天人同源"开始,经过"天人同化"、"天人同气"、"天人同命"到实现"天人合一",需要通过"天人同心"、"天人合顺"、"天人合同"来完成。其本质思想反映了道教天与人关系的"合和"而"为一",使人与天为一"合同",天人关系变得更加亲密无间。

第一,"天人同文,地人同理"。战国时期《冠子》认为:"万物无以成类,百业俱绝,万生皆困,济济混混,孰知其故,天人同文,地人同理,天文地理与人同焉。"《道藏》第27册,第211页。这里对于天人合同所具有的立体合同关系作了三个方面的论述:一是道教认为天人合同表现于"万物"、"百业"之中,是其"万物成类"、"百业俱灭"、"万生皆困"、"济济混混"之机理;二是天人合同的立体表现在"纵横"、"文理"两个方面,即"天人同文"、"地人同理";三是天人合同是全方位、全方面的"合"与"同",即"天文地理与人同焉"。"万物"、"百业"、"万生"由于其"天人合同"之"故"而"成类"、"俱灭"、"困济"等。同时,人与天之间不但是融为一体的存在体,而且还应该形成"天文地理与人同"彼此和合,相互交融之关系。从而使道教加深拓展了对于天人合同思想的认识与范围,体现了天人关系发展所特有的阶段和内容,符合天人合一关系发展的规律与要求。

第二,"和同天人,使之无间"。南宋绵州道士王希巢注解《洞玄灵宝自然九天生神玉章经解》说:"修行之法,莫非返身成诚之说,既能返身则与天为一,则是知天之所为,知人之所为者,至矣。所谓至者,和同天人之际,使之无间。"《道藏》第6册,第434页。道教在这里表达了天人合同所具有的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天人合同表现了天与人具有既"合"又"同"之属性,这种"合"与"同"是人与天为一之前提;二是天人合同所具有的条件乃为"知天之所为"、"知人之所为",只有在天人关系中满足这些条件,使知天人之所为,则天人合同"至矣";三是天人合同是可以通过"修行之法",提高人的主观能动作用来调整与改变天"诚"之关系的状况,使天与人表现"为一";四是天人合同之特点乃为"和同天人"、"使之无间",使天人合一关系"至"者也。所以,道教认为人可以通过"修道"使之达到与天亲密无间,返身与天为一的境地。"在行动上改造天使合于人的理想,以至天人相合无间,归于当然,达到天人的谐和,即动的天人合一。"刘鄂培主编《张岱年文集》(第一卷),第344-345页。这不仅对于建立和改变天人和同之关系具有能动作用,而且,还为理顺和调整人之修道行为提供了思想和理论基础。天人和同只有在知天知人之所为的情况下才可以实现,这种知天知人是达到"天人无间"的条件。只有达到天人无间之际,才能实现天人合同之结果。

第三,"天人混融,无二道矣"。南宋道教上清派法师萧应叟注《元始无量度人上品妙经内仪》中认为"千和万合自然成真"是天人合同思想的主要体现:"千和万合自然成真……千神和为一神,万气合为一气,自然之理契合成真。"《道藏》第2册,第371页。体现了天人合同自然之属性。对此,南宋道士禇伯秀在《南华真经义海纂微》中说:"天之非人,人之非天乎。天人混融乃真知也。"《道藏》第15册,第266页。"入于廖远,合乎自然,天人混融,无二道矣。"同上,第291页。要做到天人合同首先必须"天人混融",使天与人彼此难解难分,相互融会,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天人合同是天人在宇宙运动与演化过程逐渐形成与发展的天人观,其所表达的则是人与天之间关系的"合二为一",这种将天与人二者合一的思想与认识是通过其天人混融来实现的,天人之间要实现合一之目的,就必须首先做到天人之混融,彼此不分你我,实现天人之合同,才能实现天人之间的合二为一而"无二道矣"。既然天与人二者"无二道",则彼此同舟共济,就可以达到"人法天以成形,气与道以合体"。《道藏》第22册,第867页。实现天人二者"志同道合",别无二道之天人合同,并为最终实现天人合一奠定理论基础。

四"天即人,人即天"

——天人合合

道教天人合一思想的本质体现是由天人同心、天人合顺、天人合同到天人合合发展的变化过程,这种过程既是道教对于天人关系的本质认识,又是道教天人合一思想形成与建立的自然过程。"中国哲学中所谓天人合一,有二意谓:一,天人本来合一;二,天人应归合一。天人关系论中之所谓天人合一,乃谓天人本来合一。"张岱年《宇宙与人生》,第75页。道教天人观所具有的"天人本来合一"性,即"天人同源"的基本思想与基本观点,是道教自然观重要的组成部分和系统的思想与观点,体现了道教在天人合一观发展的基础上,由天人观向生命观发展的必然要求。

第一,"天性人兮,人与天一"。道教认为:"人与天一也。"《道藏》第36册,第689页。道教"天人合合"思想将天与人放在同等相合为一的基础之上,认为天与人具有合合为一之属性,这种合合为一是道教天人合一关系的前提与条件,其具体表现在:"天即人,人即天。人之始生,其得于天也,既生此人,则天亦在人矣。"《道藏》第27册,第738页。这里表达了天人合合所具有的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天人合合既表示了人与天合合,又表示了天与人合合,人与天合合是人为之能动性,天与人合合则是天为之必然性。即:"天性人兮,人性天自然,一点无名朴。"《道藏》第23册,第813页。道教认为这天人合合是由于天具有人之属性,而人又具有天之属性,才使得天人合合乃至于天人合一成为可能,并具有最基本的条件与合合之基础;二是天人合合是表明天与人之间彼此不分你我,即"天即人,人即天",人与天是没有严格的界限与划分的,并将这种思想贯穿于道教生命观之中;三是天人合合之原因是由于人与天"始生"合同,即"天人同源"性。天人始生合合而使天人合合具有持续性与运动性,并使天人在宇宙演化与发展过程中实现天人合一之目标。

第二,"与天同愿,与神为安"。由于天人具有共同之性,就使得天与人之间在表达其"合一"之愿望上达到天人合合,具有共同之合合愿望。而这种目标的实现则是"天人同其愿"《道藏》第7册,第785页。之表现。"天人同其愿"表达了天人之间有着共同的理想和愿望,天人同其愿乃道之必然,并最终实现人与天之共荣共生。所以,道教认为:"郁郁家园盛,济济经道兴,天人同其愿,缥缈入大乘。"《道藏》第24册,第762页。这里的入"大乘"是道教借助佛家思想而产生的天人共同的理想和良好的愿望,也是人通过"道兴",实现天人合合的主要目的。《太平经钞》则认为:"天之照人与镜无异。审详此意与天同愿,与真神为其安。"同上,第316页。"天之照人与镜无异"是道教天人合合最为鲜明的表述。天与人之照,如镜之反映与被反映之合合无异。道教将这种天人合合又归结为天人所具有的内在必然性,即天人合合表现为"与天同愿"、"与真神为安"等方面,从而实现天人合一之目的。

第三,"天人齐等,天人共爱"。道教还认为要实现天人合合之目的,还必须做到天人之平等:"天人齐等,无有高下。"《道藏》第15册,第272页。天与人在相互平等、相互尊重并无有高下的前提下实现天人关系的合合为一。当然《金丹真一论》认为天人合合还必须做到:"天人共爱",《道藏》第24册,第158页。这种"共爱"是道教天人合合的又一重要条件,其内容表达了天人之间应当具有的和谐、尊重、责任与相互奉献。《洞玄灵宝自然九天生神章经注》认为:"天人一惯之妙,天与人无二理,吾之心即天地之心,吾之气即天地之气,既乘一诚,此感则彼应。"《道藏》第6册,第469页。道教认为天人合合是天人一贯之妙之体现,其必然性表现在"天人无二理"、"此感则彼应",即天人合一具有内在之机理,具体合合乃为天地与人之"心气"合合。因此,以"诚"之心尊重并按照这种天人"心气"合合规律行事,我们就可以最终实现人与天的和谐统一。即如金代道士侯善渊《黄帝阴符经注》中所说:"人心于天性同德,故为心之机也。天道无为,独立不改,人道相通,以定其心。"《道藏》第2册,第823页。说明天人"心气"合合之关键是人与天的"诚""融""通",人顺天之必然于"诚融通",是道教天人合合观的本质所在,也是道教天人合一之目标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