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中国社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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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边缘生存:隐秘的群体(7)

按照报纸上的联系方法,记者找到一名已有多年从业经历的“私人侦探”朱先生,这名“私人侦探”坦承,目前京城的调查公司的主要业务来源还是婚外恋调查和债务调查。他说,在人们印象中,往往把私家侦探和“二奶杀手”划上等号。其实这是一种误解,当然,婚姻忠诚度调查是我们私家侦探的业务之一,但这只是其中一部分。记者从北京几家“调查公司”了解到,他们的业务远不止这些,可以说是五花八门。换句话说,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只要你出钱,“调查公司”都可帮你搞定。比如执行案件、债务纠纷案件及商业秘密调查。如果有人明明有钱,却故意欠债不还,委托人就可请“调查公司”帮助摸清对方财产状况和下落。假如企业的商业秘密被人窃取,企业也可请“调查公司”找到企业所属产品被侵权假冒的情况和制假窝点。可以说,“调查公司”所接的活涉及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

朱先生说:“现在我们做得最多的业务就是查‘二奶’。这倒不是因为我们这方面最拿手,而是因为是私人行为,物质条件和信息资源也受到制约,使用的工具就是汽车、能进行远拍和暗拍的照相、摄像设备,所以没法像人家外国侦探那样查凶杀案等比较大的业务。”他打开随身带的包,向记者展示了所有的“工作器材”:几支韩国产的录音笔、两部微型数码照相机、摄像机、望远镜、对讲机等。记者发现,这些器材都算不上高档或者“专业”,在北京市场上都能买得到。

“你们公司以什么方式提供服务呢?”听记者这么问,朱先生笑了笑得意地说:“像家庭琐事,调查起来太容易了。你只需提供被调查人的单位、照片,我们就可以满足你的要求,不就是看他有没有第三者嘛,我们每天在他下班的时候,蹲守在单位门口,他去哪儿、与谁接触,我们随时会告诉你,保证把他查个‘底朝天’。

以前我们就曾受一位女客户的委托,跟踪过一位先生,结果这位先生在外面真有外遇,经常和一个女人出入高级宾馆……”

据北京一刚成立不久的调查公司透露,该公司成立两个多月来,就接到过百个电话。“这一类电话大多数是妻子们打来的。”一名“私人侦探”说,“她们的情绪都很低落。有一些则直接找上门来,大多抹着眼泪。‘他为什么要出去包呢?’一名前来咨询的女士气愤地说,‘如果过不下去,他可以提出离婚,离婚是光明正大的事。’”

据了解,在调查公司受理的婚姻调查业务中,60%与家庭婚姻问题有关,其中多数是妻子调查丈夫在外是否“包二奶”,这种情况在北京很突出。

在阜成门附近的一家茶馆,记者以客户的名义约见一位姓李的“调查公司”经理,据这位经理透露,在北京,婚外恋的调查费用一般起价3000元,高的则达到1万元,再根据委托人提供的线索多少、侦查难度、时间、开销等具体情况加价;

债务方面的调查由于需要动用“调查公司”的关系网四处“打点”,因而一般收费在1.5万元以上甚至更高。收费方式一般是先交全部费用的一半或七成,余下费用待事成之后再一次性付清。李经理说,京城的“私人侦探”业虽然在收费方面有一定的默契,但绝大多数收费都很有弹性,有时候同一家调查公司在受理类似的业务时收费就可能大不一样,在调查过程中讲好的费用也可能因情况改变而增加,这都取决于调查公司与客户间讨价还价的情况。

在“调查公司”的墙上,记者看到上面挂着一个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在“经营范围及方式”栏内写着:信息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社会调查,科技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李经理坦率地说,我们一般不在公司谈业务,都是在外面约个地方见面谈,觉得客户很可靠,才会带到公司。记者问:“从事私人调查的业务合法吗?”“当然不合法了!但我们营业执照上有这项:社会调查。我们可以打‘擦边球’开展婚姻调查和第三者调查取证。实际上这些事情,我们不查,那给谁查呢?男的‘包二奶’,公安局也没工夫管。”这位经理理直气壮地说。在和这位经理的交谈过程中,记者发现他一直非常小心地回避着“私人侦探”这个敏感的词。当记者问到公司人员组成情况时,李经理向记者透露说:“现在做我们这行的主要是四种人:一种以前是公安侦察人员或退伍老兵,调查手段娴熟,行业素质较高;二是律师;三是原先从事其他调查行业,最近转业的;第四种是一些并无相关经验的人员,只因有利可图而加入。就拿我们公司来说,现有5名专职调查员,兼职调查员110余人。5名专职调查员中有3人是侦察兵转业,1人是特种兵转业,1人是退休警察。兼职调查员都是各方面的专业人才,有退休警员、职业摄影师,有学计算机的,有学化工的,也有学法律的,绝对是专业水准。我招人的要求是:应变能力强,有一定法律知识,长相不能‘太有特点’。要做一个称职的私家侦探并不是只会盯梢就行,‘私人侦探’的门槛很高,首先要懂法律,在合法调查的前提下,还要学会用法律自我保护;其次要思维敏捷,具备一定的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比如要有较高的驾车技术等;最后要身强力壮,现在干这行的大多是25岁到35岁的年轻人,毕竟做‘私人侦探’除了用脑还要有体力。”

既然市场有需求,那么私人侦探们的日子一定过得很滋润。当记者问到“调查公司”调查员的收入这个敏感问题时,李经理笑了笑说:“‘私人侦探’还不是一个合法职业,但是,它却有很大的社会需求,所以我们的日子还不错,也算得上社会中的高收入阶层。但目前业务还是很难开展,原因有三个:一是由于私人侦探属非法行为,不适宜大张旗鼓地公开做广告,所以业务无法进一步拓展;二是因为受各方面条件限制,很多委托业务无法完成,客户也就会拒绝付费;三是由于私人侦探属非法行为,一些委托人常常‘黑吃黑’,这些人又往往都是‘有点背景’的,事成之后,他们如果不按谈妥的价格付费,我们也没办法。”

据业内人士介绍,尽管“私人侦探”始终存在于地下,但其收益却相当可观,巨大的市场需求和巨额暴利无疑是这个行业屡禁不止的原因。很多债务追索、产品质量调查都需要企业来承担,这造成企业对有一定专业知识的调查人员的大量需求。

暴露的问题不容忽视

记者在暗访中发现,由于“私人侦探”属于非法行业,没有纳入规范管理,在高额利润的驱动下,一些没有任何专业知识和职业背景的人混在其中,所以鱼目混珠,使得目前整个“私人侦探”行当显得十分混乱和不“规矩”。

问题一:利用顾客弱势心理进行欺诈。

近两年,北京出现了众多打着信息咨询旗号的调查公司,业务范围涉及婚外恋、债务、商务等方面,由于涉及个人隐私,多数客户在受骗后担心被别人发现,不敢声张或报警,而一些调查公司恰恰抓住了客户的这种心理,或肆意抬高价格或以所掌握的私人隐私要挟客户以达到勒索财物的目的或中途卷钱失踪。

问题二:以盯梢为业挖隐私赚钱。

北京的一些“调查公司”,专门替雇主调查指定对象的私人情况,搜集雇主所需要的证据,从中牟利。据一位“业内人士”称,他能搞到客户所需的各种照片,他告诉记者,他们在调查婚外恋时,主要是对被调查者进行全天候跟踪监视,伺机进行偷拍、偷录、偷摄,而帮人进行债务调查时,则主要是通过关系到银行、税务机关、工商部门查找被调查者的账号、税单、工商登记等凭证。“私人侦探”容易触犯刑事法律。不少“私人侦探”都承认他们经常冒充国家工作人员,使用非法获得的证件,这些行为已经违法。

问题三:收费贵,手段低劣、违法。

“如果是步行跟踪某人,每小时收费300元,需要汽车跟踪,每小时收费600元,亦可以承包案件,查包二奶要4000元。”这是某调查中心的“私人侦探”报的价。“雇佣他人收集信息本应当是无可厚非的,但目前的私人侦探机构多数是靠非正当的手段收集资料。比如有的“私人侦探”还可以帮人离婚。他们会派人去勾引不愿离婚的一方,如果能够成功地拿到证据,提出离婚的一方就可以达到目的了。如果男方非要离,可又抓不到女方的错,这就得来点损招。不过收费相当高,起码得1万元以上。”北京某“调查中心”经理神秘地向记者透露,“这样的事情我们公司也做过,不过多是女的想找男的碴儿。公司派年轻漂亮有品味的大学生,故意制造机会让那男的上套,一般用不了两次,没有不上钩的。相比之下,找女人的麻烦,难度大一些,因而收费也会高一些。”

问题四:高风险、侵犯隐私权。

据新华社报道,2003年12月29日,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向媒体通报,现年39岁的黄伟(黄立荣)受雇于一家社会调查事务所,当他用照相机、望远镜进行偷拍、监视时,被调查对象发现并被对方的打手殴打致死。这是北京首例民间调查者在侦探活动中死于非命。此案件一经披露,“私人侦探”问题在社会上引起广泛的关注。表面上看,这是一起普通的杀人案,但在“私人侦探”和一些法律界人士看来,调查业出现这样的情况是迟早的事情,这不过是民间调查业诸多问题的一次集中爆发,痛苦才刚刚开始。“私人侦探”机构在社会调查的名义下,在合法手段与非法手段之间寻求自己发展的空间,即所谓“打擦边球”。正因为如此,“私人侦探”机构必然属于“高风险”行业。因为“调查公司”不是正规的部门,也不见得有多大实力,因此不可能有严格的制度和严密的配合,往往是单枪匹马,一旦暴露,后果不堪设想。另外,“私人侦探”没有法律保障。他们在调查中往往是无孔不入,网罗所有可能得到的信息。如果把握不好调查内容和调查方式,就比较容易侵犯他人的隐私权和侵害国家利益。

离阳光到底还有多远?

“私人侦探”能在中国存在,是因为有庞大的市场需求。那么,为什么不能给“私人侦探”一个“名分”,把这个行业纳入规范化管理呢?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对于许多人提出的这一问题,法律界人士的说法仍是针锋相对。

王小明认为,私人侦探行业,或社会商事、民事调查行业的出现,是社会需求的产物。这种需求总的来讲是合理的、合法的,社会公众和政府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实事求是的评价。不能因为没有直接的法律依据而否定其合法性,因为在法制社会中,法律不明文禁止的,就应当是许可的。也不能因为有个别调查、侦探机构存在违法经营,而否定整个行业的正当性和合法性。

首先,侦探或调查机构并不必然侵害公安、安全、检察部门依法享有的侦查权。虽然国家法律规定公安、安全、检察部门享有刑事案件的侦查权,但调查或私人侦探机构从事的业务主要并不在于此,而在于了解民事、商事等方面有关事实的真相,获取真实信息,搜集有关证据线索。这些业务范围并没侵害公安等部门专享的侦查权。

其次,侦探或调查机构也不必然侵害公民的隐私权。根据现实情况来看,求助于调查机构的,往往是权利易受到侵害的弱者一方,如合法的婚姻关系受到非法的侵害,对侵害者而言其不合法的见不得人的事实,并不是法律所保护的“隐私权”。

针对北京社会调查和侦探机构存在的现象,王小明认为:一、实事求是地看待其积极的、合理的一面,宜导不宜堵,扬长避短,允许其存在和发展,同时制定法规进行制约和规范;二、严格划定其业务范围,对可能使用的违法手段进行严格限制;三、制定进入该行业的机构和人员的准入资格,防止不良人员进入该行业;四、对该行业的管理制度、工作程序、收费标准及服务质量进行规范,以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和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中国社会科学院一位专家指出,“私人侦探”的出现有社会、经济等多方面的原因,想彻底禁绝有一定难度。目前中国的公检法机关对公权范围的维护尚且吃力,对某些私人权利的救济就只能爱莫能助了。在所谓的“公力救济”无法确保每个企业和个人的权利得到足够的保护时,“私人侦探”的出现就不可避免。另外,中国民间社会对“私人侦探”存在一定潜性的消费需求,社会上一小部分人也正是看到了这样的群体,才在利益的驱使下干起了这种赚“不见光”钱的职业。

“私人侦探”弊大于利,还是利大于弊,是目前争论不休的一个焦点问题。反对者认为,“私人侦探”获取证据手段易违法,证据证明力不好确定;容易侵犯隐私权;缺乏相应的配套法律措施,不易对其进行管理和规范。

支持者认为,看待一个行业,首先应当看这个行业是不是有社会需求,这个行业对社会是否有益或是否是对社会有益的补充,是否能起到推动社会进步与发展的作用,不应只看这个行业里的个别现象;至于从业者素质难以保证、委托人目的难以确认、工作方式、收费标准、管理等方面难以规范等问题,都是由于这一行业处于地下、半地下状态形成的;只有实体合法了,程序才能真正规范。

目前,中国工商机关没有批准一家私人侦探所的执照,眼下北京的一些“私人侦探”大多打着“调查中心”、“信息咨询”的旗号在营业,他们是继续“打擦边球”,求得“夹缝”中的生存,最终走入正轨,还是死路一条,终归难逃取缔的命运?

多位法律界人士认为,私人侦探行业要想在中国获得发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这不仅是一个法律地位、准入标准、行业规范、资格审定标准确立的问题,更是一个完整的管理体系建立的问题。

谁让孩子成了特“困”生

要从根本上解决中小学生睡眠不足的问题,必须切实实施素质教育,让他们不再为分数、为考试所累。

“上学最早的,是我;回家最迟的,是我;玩得最少的,作业最多的,睡觉最晚的,最困最累的,是我是我还是我……”有这样一首“校园童谣”,这几年在北京的一些中小学生中悄悄流传,形象地表达了在沉重的学业负担下学生们那种无奈的情绪。

据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一项调查结果显示,在北京、上海,有超过1成的小学生、1/3的初中生,因课业负担过重,在校时间过长,每天睡眠不足8小时,导致他们上课提不起精神,迷迷糊糊,整天只想睡觉。为此,人们将这些特别困的学生,称之为特“困”生。

这种状况,使许多有识之士深感忧虑。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市第五中学副校长张毅曾经提出的将中小学生上课时间后移1小时的建议,得到了多位北京市人大代表的附议,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一位中学生的作息时间表

在一个冬天的早晨,天还没亮。在从北京大兴区通往城区的一辆班车上,除了疲惫的“上班族”外,就是一些东倒西歪、哈欠连天的中小学生。其中有一位学生引起了记者特别的注意,因为他每天同记者一起坐这一趟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