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泰州学派研究(阳明学研究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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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何心隐:乡村改良运动的实践家(2)

族未聚和,欲皆逐逐,虽不欲货色,奚欲哉? 族既聚和,欲亦育育,虽不欲聚和,奚欲哉?意思是说,一族之聚和乃是关键,欲与不欲,则系于聚和之实现与否。如果“族未聚和”,那么即便“不欲货色”,而欲望也会是“逐逐”而不停息;如果“族既聚和”,那么人的欲望也就会得到正常的“发育”。接着心隐又对“育欲”问题展开了论述,指出:“相聚以和,育欲率也。……相聚以和,育欲辅也。……相聚以和,育欲维也。育欲在是,又奚欲哉!”很显然,这是结合聚和会的率、辅、维这三种管理层的设置而言的。最后,心隐表示:“汝元亦奚欲哉?惟欲相率、相辅、相维、相育欲于聚和,以老老焉,又奚欲哉?”由此看来,欲货色是欲,欲聚和也是欲,但两种“欲”却有根本区别,前者只是单纯的一人之私欲,而后者则是“欲以百姓同欲”的公欲。所谓“育欲”,则是指对后一种公欲的发育和培养。总之,心隐的“育欲”主张,并不意味着人性论意义上的欲望肯定论,而应当理解为对推动聚和会这一乡村改良运动的一种理念表述。

以上主要就聚和会的组织形式以及具体设想作了考察,其中“率教”和“率养”制度是否现实可行,又取得了什么效果? 对这些问题,今已不可详考。不过,根据时人的复述记载,聚和会之设立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果,邹元标(号南皋,1551—1624)称:

聚和会成立之后,当地社会“彬彬然礼教信义之风,数年之间,几一方三代矣”。另据《省志本传》、《县志本传》等记载,心隐所建的“聚和堂”非常成功,使其家乡一带“数年之间,几于三代”。就连对心隐思想不无批评的黄宗羲亦云:“乃构聚和堂以合族,身理一族之政,冠婚丧祭赋役,一切通其有无,行之有效。”当然,“几于三代”云云未免虚构,但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果,大体上则是可信的。

然而,还有一个问题需要考察。依理推之,若要使“管粮”、“催粮”、“征粮”这套运作机制得以正常进行,有一前提性的问题需要解决,即必须首先确定各家各户所须负担税粮的数字依据,这个数字依据的算出又必须以田亩数为据,换言之,最终必须落实确定田亩的数额。根据有关资料显示,何心隐当时有“计亩收租”之举,显然“计亩”是“收租”的前提。不过通观《何心隐集》却不见任何有关“计亩”的记录,也许心隐并没有大动干戈地重新丈量土地,以确定各户的田亩数,看来聚和会的“率养”制度,其目的也只是解决“以赡公家粮税”的问题,而不在于改变各户的田亩占有现状。问题是,如果瑶田梁坊一带的田地占有情况存在不均现象而又不加以纠正,便开始实行新的征粮制度,岂不容忍了贫富不均?

乃至有可能加剧贫富差距?然而事实上,“计亩收租”应当属于政府行为,地方乡绅参与其间的事例虽屡见不鲜,但从根本上说,非个人之力所能承担。就心隐本人来说,他所能做到的也许唯有捐出“千金”,用来“创义田、储公廪”,并作为“冠婚丧祭、鳏寡孤独之用”,以此表明他自己对地区社会所能尽到的义务。看来,贫富问题只有靠个人的善举来加以暂时的缓和,通过重新丈量土地,从源头上解决富室大户将纳税负担移嫁于贫困小户身上的社会问题,已经远远超出了像何心隐这样的既无官僚身份又无仕宦经历的一介乡绅力所能及的范围。

如上所述,政府与地方、官僚与乡绅经常处于一种紧张微妙的关系当中,如果地方官员忽然向地方额外增派税收,就必将引起地方的不满,晚明社会出现的许多“民变”现象,大多起因于此。何心隐以“聚和会”这一组织形式向地方政府作了保证,特别是“率养”制度的确立,事实上许诺了以规定数额向地方当局交纳税粮,显示出与当局积极配合的姿态,但同时也意味着向乡亲父老保证维护他们的利益。然而意外的事件还是发生了,事件的起因是地方政府忽然额外加征“皇木银两”税。围绕这一事件,心隐采取了公然抵制的激进态度,其结果是被捕入狱,从而改变了他后半生的命运。

根据黄宗羲的记载,事件的经过是:“会邑令(指永丰县令)有赋外之征,心隐贻书以诮之。令怒,诬之当道,下狱中。”说得不很明确。王之垣《历仕录》的记录比较详细:

梁汝元,原籍江西永丰县人,以侵欺皇木银两犯罪,拒捕杀伤吴善五等六命,初拟绞罪,后末减,充贵州卫军。著伍脱逃各省。这里所说的“侵欺”、“拒捕”、“杀伤”、“脱逃”等罪名,是否完全属实已无法详考。但至少“充军”和“脱逃”这两项,结合心隐的后半生来看,应是事实。而所谓“侵欺”,这大概是属于“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之类的捏造,拒不实行“赋外之征”应是实情。耿天台则是这样记述的:

一岁,邑下令督征,狂(指心隐)谓中有非正供者,抗弗输。为书抵令,令怒以状白当道。当道故夙有闻也,趣捕逮下狱。此说当可信从。所谓“非正供者”,正是指“赋外之征”。根据容肇祖的研究,事件发生在嘉靖三十八年(1559),所谓拒交“皇木银两”,大概与梁氏一族有关,由于心隐是族中领袖,故有可能被指为“为首之人”了。总之,1559年前后,心隐因抗拒交纳“赋外之征”而得罪当道,被捕下狱,后因友人相救,获释充军贵州,继而又从充军地脱逃,从此改姓易名,行游四方。

综上所述,“聚和会”的存在大约经历了六年时间,与颜山农的“萃和会”只维持了三个月相比,无疑是一个奇迹。考中举人之后,心隐一直未入仕途做官,大概与他立志献身于家乡的“聚和会”这一社会公益事业有很大关系。事实上,心隐的前半生大概也就做了这么一件轰轰烈烈的大事。就“聚和会”的组织设置及其主要活动来看,这是在乡绅主导之下的一场乡村改良运动。内容虽然只是涉及强化民间教育、改善纳税体制,但从维护地方的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的角度来看,这两项内容无疑具有典型意义。然而改良毕竟不同于制度上的根本改革,“聚和会”所努力创建的纳税体制建筑在报“君之所赐”这一理念的基础之上,要求民众在赋税问题上与官方积极配合。然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一乡一族的“率养”制度却无法避免与“赋外之征”的矛盾冲突,而最终导致失败。表面看来,“赋外之征”与“聚和会”并无直接关联,但不妨设想一下,如果当地没有“聚和会”的“率养”制度,那么“皇木银两”之税也就与心隐一族不发生直接关系,正是由于“率养”制度的确立,对于乡亲的税有定额的承诺便与地方政府的“赋外之征”不免发生矛盾冲突。作为“为首之人”的何心隐因而挺身而出,也就自然是情理之中的事了。

(第三节 以“讲学”为生命

“聚和会”的失败,由此改变了心隐后半生的命运。庚申(1560)年后,心隐逃离贵州、离乡背井、浪迹天涯,据其自称,他的长达19年的后半生就是在讲学活动中度过的,此言基本属实。在其从事讲学活动的背后,有着阳明王门以及泰州王门的暗中援助。

换言之,正是由于当时阳明后学诸子在各地兴起了一股倾动朝野的讲学运动,所以能够使得流离失所的心隐容易寄身其间而得到庇护。

而在心隐的意识中,无论是前半生的“聚和会”实践还是后半生的讲学实践,他所从事的就是一件事,亦即“讲学”,而且讲的都是“孔孟之学”。其云:“汝元所事讲学以事生平事者,事孔孟所讲所学事以事也。”并称:“自庚申前,而汝元与郡邑乡族所讲者此学也。……自庚申后,而汝元与东南西北所讲者此学也。”以至于万历七年(1579),心隐在被捕之后,还坚持认为自己是“为讲学被毒”。尽管他清楚,官方的正面理由是“为缉大盗犯”。

那么,他为什么坚持认为是由于讲学而被捕?其中实有一段隐秘,与当时权重天下的宰相张居正有些牵连,同时也涉及心隐的死因究竟如何解释的问题。关于这一问题,历史上众说纷纭,并无定论。详考姑且从略,就结论言之,大致有两种说法:一是认为心隐之被捕而致死,是张居正直接授意,由湖广巡抚王之垣痛下毒手。

此为居正败后,御史赵崇善上疏时所披露的说法,疏中弹劾王之垣为取媚居正而杀心隐。邹南皋亦持类似的看法,但他没有指明是张居正的直接授意,而是说这是王之垣“杀士取媚”的结果。另一种看法认为,此事与张居正无关,而是下属官员(如李幼滋之流)为讨好居正而擅自采取的鲁莽行为。此为李卓吾等人的见解。对此,耿定力有所反驳,认为既与张居正无关,亦与李幼滋无关,而是由于王之垣与心隐密友程学博素有怨恨,从而加害于心隐。至于今人有一种观点以为,李卓吾曾暗示耿天台不但见死不救,反而落井下石,这一解释未免过度,完全是由于同情卓吾而视天台为反面人物这一学术立场所致。尽管心隐之死与张居正似无直接关联,但是他的命运却与当时的政治气氛有关,这一点却是无可置疑的。就在庚申年,从贵州“脱逃”以后,他便涉足京城,由罗近溪的介绍,与耿天台相识,并由耿的介绍,而与张居正曾有一晤。会后,张对耿说道:“元本一飞鸟,为渠以胶滞之。”而心隐则对耿说道:“张公必官首相,必首毒讲学,必首毒元。”这是心隐在万历七年被杀的一个伏笔。值得注意的是当时耿天台对他的态度,据天台自称,当时恰有他任而离京,否则“当北面矣”,意谓或许会拜心隐为师。从后来天台转而对心隐持批评态度来看,他的这一回忆当可信从。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心隐当时在京受到士人圈内的欢迎。另一方面,当时的北京政局,尚在严嵩的严密掌控之下,但是政坛中已有一股倒嵩势力正在蠢蠢欲动,耿天台于是年毅然上疏弹劾严嵩一党的吏部尚书吴鹏,因而与严嵩生隙,而何心隐则以另外一种方式参与了倒嵩运动。看来,心隐在京的活动并非纯粹是从事讲学,他与士人官僚之交往似有一定的政治背景。事见耿天台的《里中三异传》,大意是说,心隐与一“箕巫者”相勾结,并授之以“密计”,向皇帝告密,阴以中严嵩父子,而严嵩一党的某些人反而求助于心隐,欲保其自身,另被“重用”,由此心隐陷入了中央政坛的旋涡之中,后来遭遇种种麻烦,其因盖源于此。根据其他史料的记载,此所谓“箕巫者”,当是指道士蓝道行。黄宗羲指出:

心隐在京师,辟各门会馆,招来四方之士,方技杂流,无不从之。是时政由严氏,忠臣坐死者相望,卒莫能动。有蓝道行者,以乩术幸上。心隐授以密计,侦知嵩有揭贴,乩神降语:“今日有一奸臣言事。”上方迟之,而嵩揭至,上由此疑嵩。

最终严嵩告败,其子被下诏狱,事在嘉靖四十一年。未几,蓝道行亦因事发败露而死于诏狱,而心隐则慌忙出逃,“南过金陵”,此即上述天台所言“祸”者。以上所述心隐参与倒嵩,事涉奇异,但从其“癫狂”之性格看,亦并非不可能。至于说他在京“招来四方之士,方技杂流”,亦有天台的记载可资佐证:“从之游者,诸方技及无赖游食者,咸集焉。”天台劝其慎之,心隐却慷慨陈词:“万物皆备于我,我何择也!”可见,阳明学所倡导的“万物一体”之信念,根据利用者的行事作风,却可成为行不掩言、猖狂无忌之口实。